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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和他前男友HE了 作者:枯糖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菸頭還剩最後一點星火,在玻璃質的菸灰缸裏被側麵玻璃放大,像是一把火,林煜低眉看一眼,最後扯出笑說:「知道了。」
最終林煜還是在江浩的逼視下,苟且偷生般抽了三根煙,客廳裏一股味。
江浩走之後,林煜打開陽台的窗戶通風,他靠在沙發上,胸腔到嘴裏都是濃重的煙味,像是喝酒之後酒精遍布全身,壓迫每一根神經,讓他產生微醺感。
五年其實很多細節已經記不清了,他和方離怎麽走到一起的,怎麽相處的,最後怎麽分開的,他隻知道有這麽一個人,在他二十歲的青春裏。
這個人幹淨、清明、熾熱像是初晨刺眼的光,落在身邊遍地都是熱鬧溫暖的。
他想起之前的某一次,是在辦公室應該。他叼了根煙準備去吸菸室,男生出現在他桌邊,瘦白的手指夾走了他嘴裏的煙,後麵薄紗掩住的窗子依舊半開,紗窗一動就能看到辦公樓後麵的楊樹以及遠遠的梧桐。
還有一次,他記不得那天是為什麽了,是在陽台那,身後天色整個暗下去,徒留一點白色清輝壓在遙遠的地平線含羞露出身子。方離把他抵在門框上,重重吻住他,菸草味在兩人口腔打了個來迴。
第七十一章 久久
某個昏沉的清晨,林煜做了個夢,夢見方離迴來了,睡在他旁邊,手輕輕撫他的額頭,低聲和他說什麽,他聽不清記不住,隻能猜是「我愛你」。
外麵的天還沒翻出魚肚皮的白,淺淺吐著晨昏的霧,夜間下過一場細雨,空氣染上雨的氣息,含蓄蔓延。
窗簾是關著的,隻有特別窄的縫,能看到模糊幽幽的光線,模糊。
這天氣適合睡覺,被窩裏溫柔的暖意,被褥柔軟覆在身上,麵料舒適地拽著人起不來。
林煜迷迷糊糊睜下眼,房間就他一人,放在外麵的手微微蜷縮勾了下被子,像是無意識的動作,嗓間些許幹渴,他舔了舔唇,輕輕嘆口氣:「原來是夢啊。」說完重新閉上眼迴到昏沉的夢潮。
不過也沒再夢見那個男生。
早知能夢見他,我就不探虛實,不睜眼了。
我好想你。
半夢半醒的人總是意識模糊,林煜就在這模糊中想著不著邊際的話,有些是對方離說的,有些是說給自己聽。
直到那種朦朧如迷霧混沌的感覺褪去,完全醒來,天也大敞光亮。
林煜撐著手在台子上喝了一杯溫水,廚房後麵有一課高大蔥綠的楊樹,在二樓隻能看到下端,幾片被細雨打得光亮,它的經脈和梧桐幾分相像,他盯著外麵幾片葉子發了好一會呆,沒意識地把杯子被放到桌麵發出的「哐」一聲才把他拉迴神。
這是六六走後第二個月,四月天。
穀雨天,雨生百穀。家中恢復早些年的寂靜,跟著寂靜下來的還有林煜的心。
他細細密密泡在這種感覺中,也漸漸習慣恢復早前的生活,不是完全復刻,那些思念旁生枝葉,又一根根紮進他心那片窄窄的土地,再瘋長。
林煜以為哪怕他就在原地,時間長了感情會逐漸變淡,他曾經這樣遺忘了許多人、事,哪怕他轟轟烈烈執著過的,可那種喜歡卻密密麻麻,塗遍身心。
沒有相片,他幾乎快要忘記那個人長什麽樣了,以至於聲音,他更是想不起來,他忽然生出一種感覺,如果方離以後某天站在他麵前,他還能不能認出來,五年變化會不會很大?
林煜幻想過無數次他和方離如果在某個街口在某個地方遇見會是什麽場景,他想他應該不會猶豫上去抓住房裏的手,問問對方這些年過怎麽樣,還喜歡他嗎?要不要重新在一起?
*
*
生活似乎在走上一種冰涼的正軌,半摻熱鬧。
這種錯覺出現在那群蹭飯大軍重新到來的時候。不過之前是三個,現在四個,瓊斯也加入了大軍。
陳誌始終堅信偉大的老祖宗能把外國佬玩得團團轉,抓了把堅果翹著腿:「瓊斯,你這個名字不吉利哦,我們中文翻譯過來是窮死。」
瓊斯不以為然,他現在中文學得爐火純青,在本地三年更是如魚得水,他不屑道:「諧音算個什麽翻譯,哨片外國人。」
第一年來這。瓊斯這個老外中文隻會簡單的交流,至於一些深意一竅不通,陳誌總是嚷嚷著沾了老祖宗的光在瓊斯麵前各種炫技,時不時蹦出幾句詩詞、文言文、成語把瓊斯耍得團團轉,瓊斯那會不分敵友,瞪大眼聽陳誌給他放屁。
後來呆了幾個月,覺得不對勁哭著喊著讓林煜給他找老師報班,每天刻苦學習,最後終於確定了陳誌在耍他,追著陳誌在小區裏狂奔了一圈。
陳誌電話響了,瞥一眼去了陽台。
他和許祉還沒和好,兩人拉扯了大半年,各種矛盾都沒解決,縮在陽台角落打電話。
裏麵人正聊著,聽到陽台幾聲吼叫:」你管我呢?!少管那麽多行不行?我在哪跟你有什麽關係!」
沙發上一群人麵麵相覷,陳誌迴來,瓊斯難以置信問:「你瘋了?你那麽說話,不怕他不要你了?」
陳誌抓著手機轉兩圈,「你懂什麽,這——」
「哥哥,我在林煜這吃飯呢,很快就迴去,想吃什麽,我給你帶,想你了……」林煜拎著裝衣服的簍子從陽台另一角出來,邊點開手機裏錄音,錄音裏稱職的嗓子夾得要冒煙。
最終林煜還是在江浩的逼視下,苟且偷生般抽了三根煙,客廳裏一股味。
江浩走之後,林煜打開陽台的窗戶通風,他靠在沙發上,胸腔到嘴裏都是濃重的煙味,像是喝酒之後酒精遍布全身,壓迫每一根神經,讓他產生微醺感。
五年其實很多細節已經記不清了,他和方離怎麽走到一起的,怎麽相處的,最後怎麽分開的,他隻知道有這麽一個人,在他二十歲的青春裏。
這個人幹淨、清明、熾熱像是初晨刺眼的光,落在身邊遍地都是熱鬧溫暖的。
他想起之前的某一次,是在辦公室應該。他叼了根煙準備去吸菸室,男生出現在他桌邊,瘦白的手指夾走了他嘴裏的煙,後麵薄紗掩住的窗子依舊半開,紗窗一動就能看到辦公樓後麵的楊樹以及遠遠的梧桐。
還有一次,他記不得那天是為什麽了,是在陽台那,身後天色整個暗下去,徒留一點白色清輝壓在遙遠的地平線含羞露出身子。方離把他抵在門框上,重重吻住他,菸草味在兩人口腔打了個來迴。
第七十一章 久久
某個昏沉的清晨,林煜做了個夢,夢見方離迴來了,睡在他旁邊,手輕輕撫他的額頭,低聲和他說什麽,他聽不清記不住,隻能猜是「我愛你」。
外麵的天還沒翻出魚肚皮的白,淺淺吐著晨昏的霧,夜間下過一場細雨,空氣染上雨的氣息,含蓄蔓延。
窗簾是關著的,隻有特別窄的縫,能看到模糊幽幽的光線,模糊。
這天氣適合睡覺,被窩裏溫柔的暖意,被褥柔軟覆在身上,麵料舒適地拽著人起不來。
林煜迷迷糊糊睜下眼,房間就他一人,放在外麵的手微微蜷縮勾了下被子,像是無意識的動作,嗓間些許幹渴,他舔了舔唇,輕輕嘆口氣:「原來是夢啊。」說完重新閉上眼迴到昏沉的夢潮。
不過也沒再夢見那個男生。
早知能夢見他,我就不探虛實,不睜眼了。
我好想你。
半夢半醒的人總是意識模糊,林煜就在這模糊中想著不著邊際的話,有些是對方離說的,有些是說給自己聽。
直到那種朦朧如迷霧混沌的感覺褪去,完全醒來,天也大敞光亮。
林煜撐著手在台子上喝了一杯溫水,廚房後麵有一課高大蔥綠的楊樹,在二樓隻能看到下端,幾片被細雨打得光亮,它的經脈和梧桐幾分相像,他盯著外麵幾片葉子發了好一會呆,沒意識地把杯子被放到桌麵發出的「哐」一聲才把他拉迴神。
這是六六走後第二個月,四月天。
穀雨天,雨生百穀。家中恢復早些年的寂靜,跟著寂靜下來的還有林煜的心。
他細細密密泡在這種感覺中,也漸漸習慣恢復早前的生活,不是完全復刻,那些思念旁生枝葉,又一根根紮進他心那片窄窄的土地,再瘋長。
林煜以為哪怕他就在原地,時間長了感情會逐漸變淡,他曾經這樣遺忘了許多人、事,哪怕他轟轟烈烈執著過的,可那種喜歡卻密密麻麻,塗遍身心。
沒有相片,他幾乎快要忘記那個人長什麽樣了,以至於聲音,他更是想不起來,他忽然生出一種感覺,如果方離以後某天站在他麵前,他還能不能認出來,五年變化會不會很大?
林煜幻想過無數次他和方離如果在某個街口在某個地方遇見會是什麽場景,他想他應該不會猶豫上去抓住房裏的手,問問對方這些年過怎麽樣,還喜歡他嗎?要不要重新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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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似乎在走上一種冰涼的正軌,半摻熱鬧。
這種錯覺出現在那群蹭飯大軍重新到來的時候。不過之前是三個,現在四個,瓊斯也加入了大軍。
陳誌始終堅信偉大的老祖宗能把外國佬玩得團團轉,抓了把堅果翹著腿:「瓊斯,你這個名字不吉利哦,我們中文翻譯過來是窮死。」
瓊斯不以為然,他現在中文學得爐火純青,在本地三年更是如魚得水,他不屑道:「諧音算個什麽翻譯,哨片外國人。」
第一年來這。瓊斯這個老外中文隻會簡單的交流,至於一些深意一竅不通,陳誌總是嚷嚷著沾了老祖宗的光在瓊斯麵前各種炫技,時不時蹦出幾句詩詞、文言文、成語把瓊斯耍得團團轉,瓊斯那會不分敵友,瞪大眼聽陳誌給他放屁。
後來呆了幾個月,覺得不對勁哭著喊著讓林煜給他找老師報班,每天刻苦學習,最後終於確定了陳誌在耍他,追著陳誌在小區裏狂奔了一圈。
陳誌電話響了,瞥一眼去了陽台。
他和許祉還沒和好,兩人拉扯了大半年,各種矛盾都沒解決,縮在陽台角落打電話。
裏麵人正聊著,聽到陽台幾聲吼叫:」你管我呢?!少管那麽多行不行?我在哪跟你有什麽關係!」
沙發上一群人麵麵相覷,陳誌迴來,瓊斯難以置信問:「你瘋了?你那麽說話,不怕他不要你了?」
陳誌抓著手機轉兩圈,「你懂什麽,這——」
「哥哥,我在林煜這吃飯呢,很快就迴去,想吃什麽,我給你帶,想你了……」林煜拎著裝衣服的簍子從陽台另一角出來,邊點開手機裏錄音,錄音裏稱職的嗓子夾得要冒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