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衛一向並稱。“廠”是指東廠、西廠、內行廠,“衛”是指錦衣衛。廠衛所屬係統不同。廠是宦官機構,它的職能與錦衣衛的偵緝、詔獄職能類似,它的地位在錦衣衛之上。兩者之間,既有區別,又有聯係。
廠中建立最早、存在時間最長的東廠,設於永樂年間,全稱東緝事廠,長官由司禮監宦官擔任,被稱為廠公或督主。朱棣認為,要徹底清除建文帝的餘黨和其他反對勢力,單靠錦衣衛的力量是不夠的。而如果給予錦衣衛過重的權力,又怕對其難以控製。況且,錦衣衛設在宮廷之外,不如內廷宦官來得方便、用得放心。於是東廠便成立了,它的權威一開始就高於錦衣衛,用以監視和牽製錦衣衛。
西廠設於憲宗成化年間,職能與東廠相同,用來伺察、監督東廠和錦衣衛。它幾經廢立,先後凡六年,一度由憲宗的親信宦官汪直統領。
內行廠又稱內辦事廠,設於武宗正德年間,僅存在了5年,由武宗寵幸的宦官劉瑾建立並親領,用來伺察、監督東廠、西廠和錦衣衛。
總的來說,廠是由司禮監太監統領的宦官機構,衛是由指揮使統領的軍事機構。而廠中的屬官,如貼刑、緝事、隸役,則是從錦衣衛的官兵中調撥過去的。可見廠衛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二者被視為明朝皇權的重要支柱,備受皇帝重視。
在明代200餘年的曆史中,錦衣衛始終扮演著特殊的角色。它聽命於皇帝,又受製於宦官;它對加強皇權居功赫赫,又因恃權妄為而劣跡斑斑;它力圖維護明朝的統治,卻又為明朝的滅亡種下了禍根。錦衣衛的功過是非,值得人們思考。
東廠,官署名。即東緝事廠,中國明代的特權監察機構、特務機關和秘密警察機關。明成祖於永樂十八年(1420年)設立東緝事廠(簡稱東廠),由親信宦官擔任首領。東廠是世界曆史上最早設立的國家特務情報機關,其分支機構遠達朝鮮半島。地點位於京師(今北京)東安門之北(一說東華門旁)。明中葉後期錦衣衛與東西廠並列,活動加強,常合稱為“廠衛”。東廠權力在錦衣衛之上,隻對皇帝負責,不經司法機關批準,可隨意監督緝拿臣民,從而開明朝宦官幹政之端。
東廠的首領稱為東廠掌印太監也稱廠公或督主,是宦官中僅次於司禮監掌印太監的第二號人物。通常以司禮監秉筆太監中位居第二、第三者擔任,其官銜全稱為“欽差總督東廠官校辦事太監”,簡稱“提督東廠”。
除此以外,設掌班、領班、司房四十多人,由錦衣衛撥給,分為子醜寅卯十二顆,顆管事戴圓帽,著皂靴,穿褐衫。其餘的人靴帽相同,但穿直身。
具體負責偵緝工作的是役長和番役,役長相當於小隊長,又叫“檔頭”,共有一百多人,也分子醜寅卯十二顆,一律戴尖帽,著白皮靴,穿褐色衣服,係小絛。役長各統帥番役數名,番役又叫“番子”,又叫“幹事”,這些人也是由錦衣衛中挑選的精幹分子組成。
東廠不僅在機構及人員配置上更加精幹合理,而且在偵緝行動上製訂了相當嚴密的製度。如每月初一東廠都要集中布置當月的偵緝工作,廠役在東廠內抽簽決定所負責的地盤。在文獻記載中可以發現,東廠廠役的工作種類都有特殊的名稱。例如監視朝中各部官員會審大獄及錦衣衛拷訊罪犯者名為“聽記”,在各處地方官府訪緝者名為“坐記”,還有某位官員有何舉措,或某城門捕得要犯,胥吏記錄上報東廠者名為“打事件”。
東廠第一任廠主已不可考,《明史·成祖三》記載“是年,始設東廠,命中官剌事。”
明代大太監王振、劉瑾、馮保、魏忠賢都曾統領東廠。到了明末,東廠也有了自己的監獄。
東廠的職能是“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與錦衣衛均權勢”。一人掌理,委以緝訪刺探的大權。
起初,東廠隻負責偵緝、抓人,並沒有審訊犯人的權利,抓住的嫌疑犯要交給錦衣衛北鎮撫司審理;但到了明末,東廠也有了自己的監獄。
東廠監視政府官員、社會名流、學者等各種政治力量,並有權將監視結果直接向皇帝匯報。依據監視得到的情報,對於那些地位較低的政治反對派,不經司法審判,東廠可以直接逮捕、審訊;而對於擔任政府高級官員或者有皇室貴族身份的反對派,東廠在得到皇帝的授權後也能夠對其執行逮捕、審訊。
東廠入內即擺設大幅嶽飛畫像,提醒東廠緹騎辦案毋枉毋縱。
《明史·刑法誌》:“刑法有創自有明,不衷古製者,廷杖、東西廠、錦衣衛、鎮撫司獄是已。是數者,殺人至慘,而不麗於法。踵而行之,至未造而極。舉朝野命,一聽之武夫、宦豎之手,良可歎也。”又“東廠之設,始於成祖。錦衣衛之獄,太祖嚐用之,後已禁止,其複用亦自永樂時。廠與衛相倚,故言者並稱廠衛。”
東廠、西廠和錦衣衛是明代在刑部、都察院、大理寺這三個司法機關以外設置的直接聽命於皇帝,執掌“詔獄”的特務機構。
錦衣衛,皇帝的侍衛機構。前身為太祖朱元璋時所設禦用拱衛司。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設大內親軍都督府,十五年設錦衣衛,作為皇帝侍衛的軍事機構。
西廠在明朝曆史上隻短期存在過,明憲宗成化年間成立了一個新的內廷機構——西廠。其勢力甚至超過了老前輩東廠
西廠僅僅成立5個月就被撤銷,隻相隔一個月憲宗又恢複西廠。明武宗繼位後,大太監劉瑾掌權,宦官勢力再度興起,西廠複開,劉瑾倒台,武宗才下令撤銷西廠。西廠作為一個臨時產品,就這樣在曆史上永遠地消失了。
錦衣衛的首領稱為指揮使(或指揮同知、指揮僉事),一般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很少由太監擔任。屬於外臣。而東廠、西廠的首領是宦官,即內臣。
在與錦衣衛的關係上,東廠後來居上。由於東廠廠主與皇帝的關係密切,又身處皇宮大內,更容易得到皇帝的信任。錦衣衛向皇帝報告要具疏上奏,東廠可口頭直達;皇帝還賦予東廠督主以監督錦衣衛人員的權力。東廠和錦衣衛的關係,逐漸由平級變成了上下級關係。在宦官權傾朝野的年代,錦衣衛指揮使見了東廠廠主甚至要下跪叩頭。
東廠、西廠與錦衣衛共同點是監視、偵查、鎮壓官吏的不法行為。即“巡查緝捕”
總之,出於專製政權的內部需要,皇帝需要一個獨立於官僚機構之外的勢力供自己使用,東廠、西廠與錦衣衛都是這樣的機構。
廠中建立最早、存在時間最長的東廠,設於永樂年間,全稱東緝事廠,長官由司禮監宦官擔任,被稱為廠公或督主。朱棣認為,要徹底清除建文帝的餘黨和其他反對勢力,單靠錦衣衛的力量是不夠的。而如果給予錦衣衛過重的權力,又怕對其難以控製。況且,錦衣衛設在宮廷之外,不如內廷宦官來得方便、用得放心。於是東廠便成立了,它的權威一開始就高於錦衣衛,用以監視和牽製錦衣衛。
西廠設於憲宗成化年間,職能與東廠相同,用來伺察、監督東廠和錦衣衛。它幾經廢立,先後凡六年,一度由憲宗的親信宦官汪直統領。
內行廠又稱內辦事廠,設於武宗正德年間,僅存在了5年,由武宗寵幸的宦官劉瑾建立並親領,用來伺察、監督東廠、西廠和錦衣衛。
總的來說,廠是由司禮監太監統領的宦官機構,衛是由指揮使統領的軍事機構。而廠中的屬官,如貼刑、緝事、隸役,則是從錦衣衛的官兵中調撥過去的。可見廠衛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二者被視為明朝皇權的重要支柱,備受皇帝重視。
在明代200餘年的曆史中,錦衣衛始終扮演著特殊的角色。它聽命於皇帝,又受製於宦官;它對加強皇權居功赫赫,又因恃權妄為而劣跡斑斑;它力圖維護明朝的統治,卻又為明朝的滅亡種下了禍根。錦衣衛的功過是非,值得人們思考。
東廠,官署名。即東緝事廠,中國明代的特權監察機構、特務機關和秘密警察機關。明成祖於永樂十八年(1420年)設立東緝事廠(簡稱東廠),由親信宦官擔任首領。東廠是世界曆史上最早設立的國家特務情報機關,其分支機構遠達朝鮮半島。地點位於京師(今北京)東安門之北(一說東華門旁)。明中葉後期錦衣衛與東西廠並列,活動加強,常合稱為“廠衛”。東廠權力在錦衣衛之上,隻對皇帝負責,不經司法機關批準,可隨意監督緝拿臣民,從而開明朝宦官幹政之端。
東廠的首領稱為東廠掌印太監也稱廠公或督主,是宦官中僅次於司禮監掌印太監的第二號人物。通常以司禮監秉筆太監中位居第二、第三者擔任,其官銜全稱為“欽差總督東廠官校辦事太監”,簡稱“提督東廠”。
除此以外,設掌班、領班、司房四十多人,由錦衣衛撥給,分為子醜寅卯十二顆,顆管事戴圓帽,著皂靴,穿褐衫。其餘的人靴帽相同,但穿直身。
具體負責偵緝工作的是役長和番役,役長相當於小隊長,又叫“檔頭”,共有一百多人,也分子醜寅卯十二顆,一律戴尖帽,著白皮靴,穿褐色衣服,係小絛。役長各統帥番役數名,番役又叫“番子”,又叫“幹事”,這些人也是由錦衣衛中挑選的精幹分子組成。
東廠不僅在機構及人員配置上更加精幹合理,而且在偵緝行動上製訂了相當嚴密的製度。如每月初一東廠都要集中布置當月的偵緝工作,廠役在東廠內抽簽決定所負責的地盤。在文獻記載中可以發現,東廠廠役的工作種類都有特殊的名稱。例如監視朝中各部官員會審大獄及錦衣衛拷訊罪犯者名為“聽記”,在各處地方官府訪緝者名為“坐記”,還有某位官員有何舉措,或某城門捕得要犯,胥吏記錄上報東廠者名為“打事件”。
東廠第一任廠主已不可考,《明史·成祖三》記載“是年,始設東廠,命中官剌事。”
明代大太監王振、劉瑾、馮保、魏忠賢都曾統領東廠。到了明末,東廠也有了自己的監獄。
東廠的職能是“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與錦衣衛均權勢”。一人掌理,委以緝訪刺探的大權。
起初,東廠隻負責偵緝、抓人,並沒有審訊犯人的權利,抓住的嫌疑犯要交給錦衣衛北鎮撫司審理;但到了明末,東廠也有了自己的監獄。
東廠監視政府官員、社會名流、學者等各種政治力量,並有權將監視結果直接向皇帝匯報。依據監視得到的情報,對於那些地位較低的政治反對派,不經司法審判,東廠可以直接逮捕、審訊;而對於擔任政府高級官員或者有皇室貴族身份的反對派,東廠在得到皇帝的授權後也能夠對其執行逮捕、審訊。
東廠入內即擺設大幅嶽飛畫像,提醒東廠緹騎辦案毋枉毋縱。
《明史·刑法誌》:“刑法有創自有明,不衷古製者,廷杖、東西廠、錦衣衛、鎮撫司獄是已。是數者,殺人至慘,而不麗於法。踵而行之,至未造而極。舉朝野命,一聽之武夫、宦豎之手,良可歎也。”又“東廠之設,始於成祖。錦衣衛之獄,太祖嚐用之,後已禁止,其複用亦自永樂時。廠與衛相倚,故言者並稱廠衛。”
東廠、西廠和錦衣衛是明代在刑部、都察院、大理寺這三個司法機關以外設置的直接聽命於皇帝,執掌“詔獄”的特務機構。
錦衣衛,皇帝的侍衛機構。前身為太祖朱元璋時所設禦用拱衛司。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設大內親軍都督府,十五年設錦衣衛,作為皇帝侍衛的軍事機構。
西廠在明朝曆史上隻短期存在過,明憲宗成化年間成立了一個新的內廷機構——西廠。其勢力甚至超過了老前輩東廠
西廠僅僅成立5個月就被撤銷,隻相隔一個月憲宗又恢複西廠。明武宗繼位後,大太監劉瑾掌權,宦官勢力再度興起,西廠複開,劉瑾倒台,武宗才下令撤銷西廠。西廠作為一個臨時產品,就這樣在曆史上永遠地消失了。
錦衣衛的首領稱為指揮使(或指揮同知、指揮僉事),一般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很少由太監擔任。屬於外臣。而東廠、西廠的首領是宦官,即內臣。
在與錦衣衛的關係上,東廠後來居上。由於東廠廠主與皇帝的關係密切,又身處皇宮大內,更容易得到皇帝的信任。錦衣衛向皇帝報告要具疏上奏,東廠可口頭直達;皇帝還賦予東廠督主以監督錦衣衛人員的權力。東廠和錦衣衛的關係,逐漸由平級變成了上下級關係。在宦官權傾朝野的年代,錦衣衛指揮使見了東廠廠主甚至要下跪叩頭。
東廠、西廠與錦衣衛共同點是監視、偵查、鎮壓官吏的不法行為。即“巡查緝捕”
總之,出於專製政權的內部需要,皇帝需要一個獨立於官僚機構之外的勢力供自己使用,東廠、西廠與錦衣衛都是這樣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