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我細細看過之後,卻大失所望,或許我從來都不是維特這種性格偏激敏感的人,我完全感受不到這本曾以連鎖反應引發多起自殺事件小說的魅力,我無法理解維特行事的邏輯,嗯,說完全不能理解也不對,我應該是能夠理解,但現實生活中絕對不會想要理解這種人。
小說一開頭我就看到一個女孩子仰慕他,他卻以此為樂,我認為稍微有點良心的人都做不出來這種事,之後他愛而不得,我更是覺得他活該。
說是懷才不遇,但他受不了公使們處理問題的方式自作主張卻又不能服眾,又怎麽能說是懷才不遇?
小說中維特結識了一個寡婦家的青年長工。這個長工愛寡婦愛的幾乎發狂,在遭到寡婦和其娘家的拒絕後殺死了寡婦家新雇的長工,並且說出『誰也別想娶她,她也別打算嫁給任何人』。維特認為殺人長工的遭遇與自己多有類似,便拚了命為其辯護。
要我說,那個被殺的長工又何其無辜。
還好維特在那個時代並無用武之地,不然以他所說的『如何公正得了』,他一旦發光發熱,同時代不知道要產生多少冤假錯案。
他不善良、不正義、並不是非分明,這些問題對我這樣的一個讀者來說,其實都不構成什麽問題,關鍵是,他如何能那麽無能還自詡清高?
維特他根本不是為愛而死,倘若他不是在事業上遭受了堪稱毀滅性的打擊,他根本不會選擇死。
拿著相思之人未婚夫的槍自殺,還要在遺書裏說明他是為她而死。
明明不是!
他不會不知道綠蒂(維特單思之人)並不希望他自殺。
閱讀到最後,我甚至覺得維特這傢夥是我比我更加人渣的人渣,根本無法與之共情。歌德怎麽敢在小說前言裏說他可憐的。
他可憐?他可憐個屁。
看完之後我氣得簡直渾身發抖。
……
也許我從未讀懂這些書,我不認為這些情感能夠被稱之為『愛情』。這些人究竟是把愛情當做是什麽啊?
愛一個人,就一定要愛到喪失理智,發狂才行嗎?
在這些書裏,總是要有一個人為愛而死,可是這種愛,終究也隻是用作最後一根救命稻草——我們無法為任何崇高的理想而死,但我們又不願意讓自己顯得懦弱,那麽,就讓我們為愛而死吧!
我沒記錯的話,『愛情』這個詞對於中國地區的人來說,是個舶來品。文言文裏,多得是可愛、可憐,並沒有單獨存在的,愛。
我至今也不覺得這世上有多少人真的知道什麽叫做『愛』。
對方想要你聽話,究竟是愛你呢?還是想要奴役你?抑或兼而有之?
有多少人能夠真的分清楚呢?
當事情變得糟糕時,來自於我們胸口的抽痛……叫做心碎?那不過是我們的身體在釋放一些化合物來迴應負麵情緒。
人類所能感受到的痛楚大抵都是如此。
隻要明白了這一點,然後再促使身體釋放可以帶來『快樂』的內啡肽以及那被稱為『愛情激素』的□□,隻要促使了這些化合物的釋放,我們的意識就能接受並且感受到愛情……覺得喜歡的人在閃閃發光,也不過是由於興奮,瞳孔會打開,進入眼睛的光線增多了。
我認為,與『自由』、『平等』、『博愛』一樣,『愛情』也隻存在於【某個環境下】,是人類為了自己能夠擁有發自內心的深愛與摯愛才生造出來的詞彙。
對於某些大人物來說,底層民眾意識覺醒的第一步大概就是『戀愛上的自由』了吧?
隨著人類歷史的增長,連『愛情』都被標準化了,人類將『每個少年都希望這般去愛,每個少女都希望這般被愛』提高到了社會常識的層次。
既然是標準,像是『愛情』,應該也具有著某種歷史局限性。
我們在談戀愛的時候真的有在談戀愛嗎?
說某個人漂亮又聰明,做事認真也很細膩,笑容可愛,行動力很強,有共同愛好而因此喜歡上對方什麽的,也總是要在後麵加上一句『滿足了我對戀人的一切想像』。
那麽,我們有在跟『想像中的對方』談戀愛嗎?
我想也沒有。
我們為什麽喜歡那個能夠滿足我們想像的人?因為我們對自己也有一種想像,我們想像『我』會喜歡上這樣的人。
歸根結底,我們在談戀愛的時候根本沒有在談戀愛。
不過大家都是這樣,大家都隻是在用『想像中的自己』跟『想像中的對方』談戀愛罷了。
好不容易追到手的女孩子相處起來結果發現跟自己根本合不來;明明對方俗不可耐、其貌不揚,但是因為周身籠罩著一種神秘的氣質,就產生依戀之情,並最終愛上對方……這類愛情都是這樣的道理。
所以愛情的本質在於愛的對象並非實物,而在於想像。
我對望舒沒有想像。
心理學上,人會選擇跟自己完全不同性格的人做伴侶,這並不是天生註定或者偶然如此,童年缺失的東西成年之後總會拚了命地想要彌補。
如果非要為我喜歡望舒找個理由的話,我隻能如此解釋:對於家人的渴望在我童年時就一直陪伴著我,現在,它終於化作實體,擁抱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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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望舒番外
小說一開頭我就看到一個女孩子仰慕他,他卻以此為樂,我認為稍微有點良心的人都做不出來這種事,之後他愛而不得,我更是覺得他活該。
說是懷才不遇,但他受不了公使們處理問題的方式自作主張卻又不能服眾,又怎麽能說是懷才不遇?
小說中維特結識了一個寡婦家的青年長工。這個長工愛寡婦愛的幾乎發狂,在遭到寡婦和其娘家的拒絕後殺死了寡婦家新雇的長工,並且說出『誰也別想娶她,她也別打算嫁給任何人』。維特認為殺人長工的遭遇與自己多有類似,便拚了命為其辯護。
要我說,那個被殺的長工又何其無辜。
還好維特在那個時代並無用武之地,不然以他所說的『如何公正得了』,他一旦發光發熱,同時代不知道要產生多少冤假錯案。
他不善良、不正義、並不是非分明,這些問題對我這樣的一個讀者來說,其實都不構成什麽問題,關鍵是,他如何能那麽無能還自詡清高?
維特他根本不是為愛而死,倘若他不是在事業上遭受了堪稱毀滅性的打擊,他根本不會選擇死。
拿著相思之人未婚夫的槍自殺,還要在遺書裏說明他是為她而死。
明明不是!
他不會不知道綠蒂(維特單思之人)並不希望他自殺。
閱讀到最後,我甚至覺得維特這傢夥是我比我更加人渣的人渣,根本無法與之共情。歌德怎麽敢在小說前言裏說他可憐的。
他可憐?他可憐個屁。
看完之後我氣得簡直渾身發抖。
……
也許我從未讀懂這些書,我不認為這些情感能夠被稱之為『愛情』。這些人究竟是把愛情當做是什麽啊?
愛一個人,就一定要愛到喪失理智,發狂才行嗎?
在這些書裏,總是要有一個人為愛而死,可是這種愛,終究也隻是用作最後一根救命稻草——我們無法為任何崇高的理想而死,但我們又不願意讓自己顯得懦弱,那麽,就讓我們為愛而死吧!
我沒記錯的話,『愛情』這個詞對於中國地區的人來說,是個舶來品。文言文裏,多得是可愛、可憐,並沒有單獨存在的,愛。
我至今也不覺得這世上有多少人真的知道什麽叫做『愛』。
對方想要你聽話,究竟是愛你呢?還是想要奴役你?抑或兼而有之?
有多少人能夠真的分清楚呢?
當事情變得糟糕時,來自於我們胸口的抽痛……叫做心碎?那不過是我們的身體在釋放一些化合物來迴應負麵情緒。
人類所能感受到的痛楚大抵都是如此。
隻要明白了這一點,然後再促使身體釋放可以帶來『快樂』的內啡肽以及那被稱為『愛情激素』的□□,隻要促使了這些化合物的釋放,我們的意識就能接受並且感受到愛情……覺得喜歡的人在閃閃發光,也不過是由於興奮,瞳孔會打開,進入眼睛的光線增多了。
我認為,與『自由』、『平等』、『博愛』一樣,『愛情』也隻存在於【某個環境下】,是人類為了自己能夠擁有發自內心的深愛與摯愛才生造出來的詞彙。
對於某些大人物來說,底層民眾意識覺醒的第一步大概就是『戀愛上的自由』了吧?
隨著人類歷史的增長,連『愛情』都被標準化了,人類將『每個少年都希望這般去愛,每個少女都希望這般被愛』提高到了社會常識的層次。
既然是標準,像是『愛情』,應該也具有著某種歷史局限性。
我們在談戀愛的時候真的有在談戀愛嗎?
說某個人漂亮又聰明,做事認真也很細膩,笑容可愛,行動力很強,有共同愛好而因此喜歡上對方什麽的,也總是要在後麵加上一句『滿足了我對戀人的一切想像』。
那麽,我們有在跟『想像中的對方』談戀愛嗎?
我想也沒有。
我們為什麽喜歡那個能夠滿足我們想像的人?因為我們對自己也有一種想像,我們想像『我』會喜歡上這樣的人。
歸根結底,我們在談戀愛的時候根本沒有在談戀愛。
不過大家都是這樣,大家都隻是在用『想像中的自己』跟『想像中的對方』談戀愛罷了。
好不容易追到手的女孩子相處起來結果發現跟自己根本合不來;明明對方俗不可耐、其貌不揚,但是因為周身籠罩著一種神秘的氣質,就產生依戀之情,並最終愛上對方……這類愛情都是這樣的道理。
所以愛情的本質在於愛的對象並非實物,而在於想像。
我對望舒沒有想像。
心理學上,人會選擇跟自己完全不同性格的人做伴侶,這並不是天生註定或者偶然如此,童年缺失的東西成年之後總會拚了命地想要彌補。
如果非要為我喜歡望舒找個理由的話,我隻能如此解釋:對於家人的渴望在我童年時就一直陪伴著我,現在,它終於化作實體,擁抱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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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望舒番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