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入獄
我在狩獵中玩推理:莊園疑案 作者:emo琪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我不知道您在說什麽。”
“你自然可以在我麵前否認這一切,但是我已經報警了。”
沒想到她反而笑了,臉頰凹陷下去,一側的長劉海垂下來,在咖啡店的昏暗燈光下倍顯迷人。
“你認為那些傻瓜警察會幫你嗎?”
“哦?”我趴在桌上靠近她,“因為你是警察家屬嗎?哦不對,是死去的警察家屬。”
她看著我,眼裏滿是戲謔,“江先生,您瘋了。”她慢條斯理地把剩下的咖啡一飲而盡,向我展示空空如也的杯底,然後轉身離開。
我追了上去,在人群中拉住了她,“既然不在乎,那為什麽還要費盡心思地偷走那張照片,還是說,你是想讓別人覺得你是一個情深的人?”
聽到照片兩個字,她明顯慌了一下,沉默了一下,她甩開我的手,頭也不迴地進了服裝店。
我知道,她不會說實話了。
不過這時我還並不知道事情會轉變成那樣。
下午,我照常在鍾表店上班,突然湧入一群警察,為首的是費雷列夫,他神情嚴肅,二話不說就讓人把我抓走。
米勒見狀立刻慌了,“這是怎麽了?”
“你的員工殺人了。”
“殺人?這怎麽可能呢?他下午一直都在這啊!”
“那上午呢?”
米勒不說話了。
我就這樣被抓到警局去了。陳歌還在跟一個警察討論案件,看見我他也是有些慌,“這怎麽了?”
“陳歌先生,你不用查了,已經抓到兇手了。”
“什麽意思?”
“你的朋友,江舟先生,就是殺害張薔薇小姐的兇手。”
薔薇死了?!
“不可能!”陳歌第一次這麽大聲地說話,整個警局的目光都朝我們這邊看來。
他顧不上那些,強行從費雷列夫手裏搶迴我,把我護在身後,“你有什麽證據?”
“證據?”弗雷列夫仿佛聽到了什麽好笑的笑話一樣,“服裝店的所有人都可以證明,張薔薇是上午被他叫出去之後,中午吃飯的時候神情恍惚,然後說要迴家休息,下午沒去上班,她迴去之後就被人殺了!”
“你能保證中午就沒有人去見過她嗎?”
弗雷列夫還是咬牙死認我:“就算是這樣,那他也逃不了嫌疑!”
“因為她是埃爾文的家屬,你們才這麽維護她的吧?要是她和我們一樣是一個外來人,你們才不會為她做主!別以為自己多清高了,這樣的事在這裏發生的還少嗎!”我叫囂著,被身後的一個警察拿警棍敲了腦袋。
“你!你在胡說什麽!”弗雷列夫氣到跳腳,“把他給我關進審訊室,我親自審問!還有他,給我開除他!還有,讓人在他家附近看住他!”
“你有什麽資格開除我?我是經過你的上級批準進來的,要開除,也是先開除你這個為人不端的人。”
這句話有點長,陳歌說起來磕磕巴巴,盡管如此,他還是說完了,義正言辭。
我還是被帶進審訊室了。
“姓名。”
“江舟。”
“性別。”
“你沒長眼睛嗎?”
“迴答!”旁邊一個做筆錄的警察衝我吼道。
“男。”
“年齡。”
我不知道該怎麽迴答,我要說我是1985年的,估計沒人會信,還會認為我是個瘋子,這樣一來薔薇的死就隻有認定為是我這個瘋子做的,真正的兇手就逍遙法外了。
“迴答!你的年齡不知道嗎?”
“36歲。”
“我是問你出生年月日。”弗雷列夫有些無奈。
“1954年7月7日。”85變54。
“作案動機。”
“我沒殺人。”
“作案動機!”
“我沒殺人。”
“你怎麽認識張薔薇的?”
“我剛來柏林的時候,在路上碰到她的,和她買了同樣的薔薇花,她和我聊了兩句,後來我們租了房子,又在路上和她碰見了,就去她的店裏買了衣服。”
“寫,見色起意。”
“你讓他寫什麽!”我開始在椅子上掙紮,“你在胡扯什麽!”
“不管他,寫。”
弗雷列夫把紙上的東西念了一遍:“因為見色起意,但是張薔薇已有心儀的人,你得不到她,於是因愛生恨,11月1日上午你把她約到咖啡店向她表白,她不答應,你們又在大街上拉拉扯扯,中午你覺得丟臉,就去她家把她殺了。”
“我草泥馬的弗雷列夫!你他媽的不得好死!老子要在你家門口插滿薔薇花!你給我等著,我不會放過你的!”我聽到這些假口供,直接掙脫了束縛,一拳打在弗雷列夫的臉上,他高挺的鼻梁都被我打歪了,“我祝你老婆也被人這麽造謠。”
“嗬,那戒指呢,在哪!”
“戒指?”我突然想到,很可能就是因為那個戒指,讓過路的人誤以為我是在跟薔薇表白求婚。
“人都被我殺了,戒指什麽的,自然是丟了。”
“聽見了嗎,他自己親口承認了,他殺了人。把他關進監獄,月底執行死刑。”
“柏林有你,真是這座城市的恥辱。”我朝他吐了一口痰,他比我的這口痰還要惡心。
我被關進了監獄。
這裏三麵都是水泥牆,還有兩張破爛床,麵前是一麵鐵欄杆,我抓著欄杆,大罵著宣泄我的憤怒。
“別叫了,沒用的。”
我這才注意到我還有獄友。
他坐在黑暗裏,破破爛爛的衣服,頭發很長,披在肩膀上。
他站起來,那張臉倒是讓我很意外,特別帥。真的很帥。
棕色的披肩發還有些層次,盡管穿的破爛,都沒能蓋過他身上的帥。
“說說吧,怎麽進來的?”
“殺人。”
“嗬,那些警察就喜歡用這些罪名來管教那些不聽話的人。”
“什麽意思?”
“老兄,我看出來了,你跟我一樣,是被冤枉的。”
“你不是德國人?”
“當然不是。我來自倫敦。看你這樣,中國人?”
“對。”
他笑起來,特別好看。“是不是因為死了個女人,所以你就進來了?”
“你怎麽知道?你和我一樣?”
“當然,他們給我安的罪名是因為見色起意,強迫不成,就殺了人。”
“我和你差不多。”
“你什麽時候行刑?”
“這個月月底。”
“啊,那你還能多住一會兒,我這周六就要死了。”他走到牆邊,他在牆上刻了一個簡單地日曆,過一天就劃掉一個數字,今天是周四。
還有兩天,他就要死了。
“既然都是被冤枉的,我就先來說說我的故事吧。”
“你自然可以在我麵前否認這一切,但是我已經報警了。”
沒想到她反而笑了,臉頰凹陷下去,一側的長劉海垂下來,在咖啡店的昏暗燈光下倍顯迷人。
“你認為那些傻瓜警察會幫你嗎?”
“哦?”我趴在桌上靠近她,“因為你是警察家屬嗎?哦不對,是死去的警察家屬。”
她看著我,眼裏滿是戲謔,“江先生,您瘋了。”她慢條斯理地把剩下的咖啡一飲而盡,向我展示空空如也的杯底,然後轉身離開。
我追了上去,在人群中拉住了她,“既然不在乎,那為什麽還要費盡心思地偷走那張照片,還是說,你是想讓別人覺得你是一個情深的人?”
聽到照片兩個字,她明顯慌了一下,沉默了一下,她甩開我的手,頭也不迴地進了服裝店。
我知道,她不會說實話了。
不過這時我還並不知道事情會轉變成那樣。
下午,我照常在鍾表店上班,突然湧入一群警察,為首的是費雷列夫,他神情嚴肅,二話不說就讓人把我抓走。
米勒見狀立刻慌了,“這是怎麽了?”
“你的員工殺人了。”
“殺人?這怎麽可能呢?他下午一直都在這啊!”
“那上午呢?”
米勒不說話了。
我就這樣被抓到警局去了。陳歌還在跟一個警察討論案件,看見我他也是有些慌,“這怎麽了?”
“陳歌先生,你不用查了,已經抓到兇手了。”
“什麽意思?”
“你的朋友,江舟先生,就是殺害張薔薇小姐的兇手。”
薔薇死了?!
“不可能!”陳歌第一次這麽大聲地說話,整個警局的目光都朝我們這邊看來。
他顧不上那些,強行從費雷列夫手裏搶迴我,把我護在身後,“你有什麽證據?”
“證據?”弗雷列夫仿佛聽到了什麽好笑的笑話一樣,“服裝店的所有人都可以證明,張薔薇是上午被他叫出去之後,中午吃飯的時候神情恍惚,然後說要迴家休息,下午沒去上班,她迴去之後就被人殺了!”
“你能保證中午就沒有人去見過她嗎?”
弗雷列夫還是咬牙死認我:“就算是這樣,那他也逃不了嫌疑!”
“因為她是埃爾文的家屬,你們才這麽維護她的吧?要是她和我們一樣是一個外來人,你們才不會為她做主!別以為自己多清高了,這樣的事在這裏發生的還少嗎!”我叫囂著,被身後的一個警察拿警棍敲了腦袋。
“你!你在胡說什麽!”弗雷列夫氣到跳腳,“把他給我關進審訊室,我親自審問!還有他,給我開除他!還有,讓人在他家附近看住他!”
“你有什麽資格開除我?我是經過你的上級批準進來的,要開除,也是先開除你這個為人不端的人。”
這句話有點長,陳歌說起來磕磕巴巴,盡管如此,他還是說完了,義正言辭。
我還是被帶進審訊室了。
“姓名。”
“江舟。”
“性別。”
“你沒長眼睛嗎?”
“迴答!”旁邊一個做筆錄的警察衝我吼道。
“男。”
“年齡。”
我不知道該怎麽迴答,我要說我是1985年的,估計沒人會信,還會認為我是個瘋子,這樣一來薔薇的死就隻有認定為是我這個瘋子做的,真正的兇手就逍遙法外了。
“迴答!你的年齡不知道嗎?”
“36歲。”
“我是問你出生年月日。”弗雷列夫有些無奈。
“1954年7月7日。”85變54。
“作案動機。”
“我沒殺人。”
“作案動機!”
“我沒殺人。”
“你怎麽認識張薔薇的?”
“我剛來柏林的時候,在路上碰到她的,和她買了同樣的薔薇花,她和我聊了兩句,後來我們租了房子,又在路上和她碰見了,就去她的店裏買了衣服。”
“寫,見色起意。”
“你讓他寫什麽!”我開始在椅子上掙紮,“你在胡扯什麽!”
“不管他,寫。”
弗雷列夫把紙上的東西念了一遍:“因為見色起意,但是張薔薇已有心儀的人,你得不到她,於是因愛生恨,11月1日上午你把她約到咖啡店向她表白,她不答應,你們又在大街上拉拉扯扯,中午你覺得丟臉,就去她家把她殺了。”
“我草泥馬的弗雷列夫!你他媽的不得好死!老子要在你家門口插滿薔薇花!你給我等著,我不會放過你的!”我聽到這些假口供,直接掙脫了束縛,一拳打在弗雷列夫的臉上,他高挺的鼻梁都被我打歪了,“我祝你老婆也被人這麽造謠。”
“嗬,那戒指呢,在哪!”
“戒指?”我突然想到,很可能就是因為那個戒指,讓過路的人誤以為我是在跟薔薇表白求婚。
“人都被我殺了,戒指什麽的,自然是丟了。”
“聽見了嗎,他自己親口承認了,他殺了人。把他關進監獄,月底執行死刑。”
“柏林有你,真是這座城市的恥辱。”我朝他吐了一口痰,他比我的這口痰還要惡心。
我被關進了監獄。
這裏三麵都是水泥牆,還有兩張破爛床,麵前是一麵鐵欄杆,我抓著欄杆,大罵著宣泄我的憤怒。
“別叫了,沒用的。”
我這才注意到我還有獄友。
他坐在黑暗裏,破破爛爛的衣服,頭發很長,披在肩膀上。
他站起來,那張臉倒是讓我很意外,特別帥。真的很帥。
棕色的披肩發還有些層次,盡管穿的破爛,都沒能蓋過他身上的帥。
“說說吧,怎麽進來的?”
“殺人。”
“嗬,那些警察就喜歡用這些罪名來管教那些不聽話的人。”
“什麽意思?”
“老兄,我看出來了,你跟我一樣,是被冤枉的。”
“你不是德國人?”
“當然不是。我來自倫敦。看你這樣,中國人?”
“對。”
他笑起來,特別好看。“是不是因為死了個女人,所以你就進來了?”
“你怎麽知道?你和我一樣?”
“當然,他們給我安的罪名是因為見色起意,強迫不成,就殺了人。”
“我和你差不多。”
“你什麽時候行刑?”
“這個月月底。”
“啊,那你還能多住一會兒,我這周六就要死了。”他走到牆邊,他在牆上刻了一個簡單地日曆,過一天就劃掉一個數字,今天是周四。
還有兩天,他就要死了。
“既然都是被冤枉的,我就先來說說我的故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