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四處打聽,找到了康賽德的麵包店,我原以為康塞德是個猥瑣的中年人,沒想到居然是一個憂鬱的小夥子。


    他皮膚慘白,眼睛像一潭幽深的死水,毫無波瀾,嘴唇泛看灰粉色,幹燥地起了一層皮。


    他與我們隔著一麵薄薄的玻璃,在烘焙室裏往一塊麵包皮裏注著奶油。


    啊,做的是泡芙。


    他並沒有注意到我和陳歌,隻是靜靜地站在那裏工作,美的像一幅油畫,讓人很難把他和罪犯聯係到一起。


    “兩位,買些什麽?”他的聲音和人一樣憂鬱,是春夜裏的雨滴在樹葉上的聲音。


    “來份泡芙,多少錢?”


    “兩美金。”


    他看了看我身上的這身皮,一邊給我包著泡芙,一邊說:“您是偵探吧?”


    還沒等我接話,陳歌就先開口了:“想必康塞德先生也知道,我們為什麽來找你了吧?”


    沒想到,陳歌雖然看不懂英文,但口語居然還勉勉強強算過了關。


    “不好意思先生,我並不知道。”


    “關於艾麗莎的案子,我們想找你談談。”


    “我和她並不熟,你們應該去找本傑明,那家夥和她熟。”


    我看了他一眼,開口說:“已經找過了。”


    “那就沒必要再來問我了。”


    “請你配合我們的工作,先生。”陳歌亮出他的證件,設想到康塞德絲毫不慌,“先生,我也說了,我和她不熟。”


    “那晚本傑明去找了莫西裏。”我提醒他,希望通過這個來引導他說實話。


    康塞德還是沒什麽反應,我繼續說,“本傑明說,你和他一起玩了那個女人,你用領帶把她勒死了,然後屍體沒處理,第二天屍體不見了。”


    他總算有了些反應.不過依舊冷靜。


    我很佩服他的心理素質。一個內心強大的人,不論做什麽事,表麵上都是一潭死水。


    “先生說的這些,我是不是可以認為是編造的呢?”


    “你說什麽?”


    “你有證據證明,這就是我和本傑明做的嗎?這些話有證據嗎?先生,您也給不出來吧。那我就可以認為,您所說的一切,全都是您的臆想。”


    他的邏輯思路很清晰,並不吃我“威脅”這一套。


    “康塞德,注意你的言辭。”陳歌提醒他。


    “先生,您也別激動,我隻是客觀闡述我的觀點而已。”看似憂鬱的外表下,包裹著的是一顆虎狼之牙。


    “好了兩位,我要打烊了。”


    陳歌丟下幾枚硬幣,和我走出麵包店。


    “媽的,這人一點東西也不吐!”陳歌一拳打在方向盤上。


    “別急,對付這種人,得找到他的軟肋才行。”


    “這種人,能有軟肋嗎?”


    “沒有,也得給他捏造一個。”我淡定地打開車窗,看向麵包店裏仍在忙碌的康賽德。


    不知道陳歌有沒有懂我的意思,他問我:“真的要玩這麽下三濫的嗎?”


    “嗯,沒辦法。”看來他懂我想做什麽了。


    “看來以後我得高你遠點了。”


    “怎麽了?不愛我了?”我笑著摸上他的臉,很是細膩光滑,像一塊羊脂玉一樣。


    “好糙。”他摸了摸我的鼻尖及下巴,摸到一些粗硬的胡茬


    “老了。”


    “嗯對,大叔。”


    “你還沒迴答我呢,是不是不愛我了?”


    我也沒打算他迴答地有多正經。


    “愛,愛死了,死了也要愛。”


    我發動車子,趁著淺色的黃昏剛剛落下,一路開在滿是喧囂的小鎮上。


    診所裏還有別的病人,多是一些婦女兒童,莫裏西戴著聽診器,筆在紙上寫著症狀,然後去身後的櫃子裏拿藥。


    “迴來了,大偵探?”他也來打趣我們,倒是新鮮。


    陳歌脫下風衣,搭在沙發上,“還有幾個病人?”


    “最後一個了。”


    是個孕婦,看肚子隆起的形狀,差不多有六個月了。隨後,她便拿著手套離開了。那是一雙很精致的紅色蕾絲半袖手套。


    “怎麽今天這麽多人?”


    “最近有一種流行性病毒,感染的人很多,你們也要小心點。”


    “具體有什麽症狀嗎?”


    “發熱,高燒,咳嗽。”


    流行性感冒經典三件套。


    “出去的時候記得用領子捂好口鼻,離咳嗽的人遠點,迴來就消毒洗澡。”他手上拿著酒精瓶,“過來,消毒。”


    “沒必要吧?”我說。


    “別廢話。”他拿著酒精瓶過來了,對著我好一頓噴。


    就像淋了個酒精雨一樣,我嘴裏也嚐到了點兒,一股苦味和澀味。”嘔,你看著點噴啊。”


    “嘴髒,給你消消毒。”


    “呸!你才髒!”


    我和他互罵著,像兩個幼稚園的小朋友一樣。


    “好了好了。”陳歌抱著我的肩膀把我拉走,“跟個小朋友一樣,走了走了,莫西裏,借下浴室。”


    “嗯哼,照顧好你家這位‘小朋友’!”


    “閉嘴吧你。”狗嘴裏吐不出象牙。


    “略略略~”莫西裏吐出舌頭對著我做了個鬼臉。


    陳歌把我拖進浴室,打開了花灑,“衝會兒涼把火氣散散,來來來。”


    冰涼的水澆到我身上,我打了個激靈,罵道:“還真是衝‘涼’啊!”


    “哎呀,這不是想著給你去去火嘛!”


    “去一邊吧!”


    最後,我贏得了這場“水戰”,從浴室裏先走了出來,陳歌忙著洗頭發,沒空搭理我這個“勝利者”。


    我剛坐下沒多久,就聽見敲門聲。


    “誰啊?”我打開門,是一個郵遞員,他的帽簷壓的很低,是我看不清他的臉。


    “有您的信。”他的聲音十分粗獷,我瞥見他從帽子縫隙裏露出的幾縷紅色發絲。


    “謝謝。”


    我關上門,拆開信封,然後被嚇了一跳,條件反射般扔了出去。


    那信封裏,裝的是一根人的手指。


    “剛才是誰?”莫西裏從樓上下來,他也聽見了敲門聲,不過很快,他就發現了躺在地上的手指。


    “人的?”


    我點頭。


    他帶上手套,把手指撿起來放進玻璃瓶裏,“誰送來的?”


    “郵遞員。”我想了想,補充道:“一個聲音粗獷,有著紅色頭發的郵遞員。”


    “那你完了。”他把玻璃瓶往桌子上一放,恰好陳歌披著頭發出來,“你被他們盯上了。”


    “他們是誰?”陳歌問。


    “紅發黨,他們最討厭別人的筷子插進他們的碗裏。”


    “什麽意思?”


    “你們做了警局的偵探,就是在為公家辦事了,但是這些年來小鎮上的疑案都是交給紅發黨他們去做的,你們的出現,無疑是他們最大的敵人。”


    通俗點說,那些紅發黨認為我和陳歌搶了他們的飯碗。


    “不過你們也別太害怕,住在我這,他們不敢對你們怎麽樣,這點保障,我這兒還是給得起的。”


    我給了陳歌一個眼神,他轉身就上了樓,我和莫西裏一前一後地走上樓梯。


    迴到房間,陳歌問我怎麽辦,我說:“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既然他們覺得是我們搶了他們的飯碗,那麽我們也送他們一份大禮。”


    “你要送什麽大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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