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初卻耐人尋味的笑笑:「魯從謙是個鑽石王老五,艾紅看著好朋友嫁給這麽一個完美的人,心裏能不泛起小小的漣漪嗎?」
於偉明記起艾紅提起魯從謙時的微表情,帶著嫌棄和埋怨的微皺眉頭,以及眼底的不屑,她並不喜歡這個看上去完美的男人,在她的眼裏,恰恰與世俗相反,她認為魯從謙配不上閆芳菲。
「可能性不大。」於偉明推翻了這個假設,「如果艾紅與閆芳菲失蹤案相關的話,她絕不會將這份聊天記錄交給我,也絕不對保存到現在。」
「那麽,第二嫌疑人就是魯從謙。」嶽初分析,「他厭倦了妻子,想要新歡,所以找人打騷擾電話、跟蹤、提出離婚,還想帶走孩子,逼迫閆芳菲出走,再找人到文城搶走孩子。但是他應該沒有想到閆芳菲會拚死保護孩子,所以才釀成慘劇。」
「這個還比較靠譜。」於偉明表示贊同。
「他得知女兒跟艾紅聯繫,擔心艾紅手上會有對他不利的證據,所以他找人縱火,想要燒死艾紅,或者給她一個警告。」嶽初像個等待老師表揚的學生,期待的看著於偉明,於偉明示意他繼續說下去,「但他還是不放心,認為魯先先也在暗中調查他這個父親,一氣之下,找人假裝入室搶劫,實則是想要殺了魯先先。」
「虎毒不食子。」於偉明幽幽的說,「費心費力得來的孩子,養到二十多歲,怎麽捨得下手?而且據我們掌握的資料來看,魯從謙並沒有別的孩子。也就是說,魯先先是他唯一骨肉。他應該不會對自己的女兒開刀。」
「總之,魯從謙很可疑。」嶽初說出最後的推斷,「得盡快想辦法傳訊他。」
「不能打草驚蛇,一切都是是推測,並沒有實質性的證據。」於偉明又打開記錄本,將今天的所有發現記錄下來,「明天咱們去一趟吳家灣派出所,大處著眼、小處落筆,這是破案的關鍵。」
「這應該是寫文章的關鍵吧。」嶽初好歹是碩士研究生。
「都一樣。」於偉明活動活動肩背,「萬變不離其宗。」
他拿起盒飯,三口兩口解決,喝兩口茶杯衝下去。手機響了,是穀雨鎮派出所秦偉打來的。
「於哥,人抓住了,你要不要來看看?」
第四十章 抓獲
於偉明看看外頭的天色,有點怵頭,年紀大了,眼花的厲害,可不太敢開夜車。
嶽初自告奮勇:「於哥,我開車,咱們一起會會那小子,我倒要看看他跟茉莉園搶劫案有沒有關聯。」
「那敢情好。」
兩人飛馳而至,秦偉搓著手笑道:「我就知道你等不及。縣局刑警隊的同誌們和我們一塊行動,一擦黑就在他們家院牆內外候著,這小子迴家都不敢走門,翻牆的時候被我們按住了。」
「人呢?」於偉明輕聲問道。
「在審訊室關著呢。還沒來得及審,大傢夥兒忙了一整天,下了一大鍋餃子,都吃著呢,你們倆吃點?」抓住嫌犯,秦偉的心情不錯。
「吃過了。」
於偉明和嶽初走進審訊室,看見名叫唐祥瑞的嫌犯坐在審訊椅上,他很年輕,看起來剛成年,但對公安機關已經不陌生,很鎮定。
「說說吧,小夥子,為什麽燒人家的超市?」於偉明微眯眼睛看他,「是有冤還是有仇啊?」
他歪著頭,毫無懼色:「上次去她們超市買東西,居然不抹零,還跟我大喊大叫,我不過是給她們一個教訓!」
「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老於看出他在說謊,「買了什麽東西,花了多少錢,應該找你多少?」
「我……我不記得了。」他耍賴。
「不會吧,你都因為這個去殺人放火了,居然不記得買了什麽東西花了多少錢?」嶽初嘲笑,「有點傻啊,弟弟。」
他愚弄的表情成功激怒了這個年輕人,為表示自己不傻,他說:「我買了兩包煙,花了十六塊錢,她們,她們隻找給我三塊。」
「電子支付懂不懂?」老於不理解的看著他,「小子,我要是能從你兜裏找出一塊錢現金都算你贏。別說你們,我這個老頭子早就不裝現金了。大家都有手機,『滴』一下就能支付成功。」
「況且,好再來不賣香菸。」嶽初在一旁補刀,這是他猜的。
唐祥瑞的眼睛終於露出慌張:「我……我……我買的飲料,可樂……」
「什麽牌子的可樂?買了幾瓶,大的小的還是罐裝?付了多少錢?」嶽初像是一隻逗老鼠的貓,帶著笑意問他。
唐祥瑞察覺出他的戲弄,不再開口。
「行了,唐祥瑞,別兜圈子了,你也看見了,今天為了抓你,費了不少力氣,鎮派出所,縣局刑警隊,我們是市局刑警隊,你也能猜得出來這迴犯的案子不小吧。」於偉明麵無表情,「這迴好再來老闆娘損失可不小,除了刑事責任,你還得承擔民事賠償,不知道你們家能不能拿得出那麽多錢來。」
「我才十七歲,還是未成年人!」他亮出最後的底牌。
嶽初噗嗤笑出聲:「誰跟你說的啊?這人也是個法盲。誰說到十八歲才能承擔刑事責任,年滿十六周歲就被視為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懂不懂?就是你已經沒有特權了。況且放火罪可是嚴重罪行,你放心,法律絕對會公正公平的判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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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偉明記起艾紅提起魯從謙時的微表情,帶著嫌棄和埋怨的微皺眉頭,以及眼底的不屑,她並不喜歡這個看上去完美的男人,在她的眼裏,恰恰與世俗相反,她認為魯從謙配不上閆芳菲。
「可能性不大。」於偉明推翻了這個假設,「如果艾紅與閆芳菲失蹤案相關的話,她絕不會將這份聊天記錄交給我,也絕不對保存到現在。」
「那麽,第二嫌疑人就是魯從謙。」嶽初分析,「他厭倦了妻子,想要新歡,所以找人打騷擾電話、跟蹤、提出離婚,還想帶走孩子,逼迫閆芳菲出走,再找人到文城搶走孩子。但是他應該沒有想到閆芳菲會拚死保護孩子,所以才釀成慘劇。」
「這個還比較靠譜。」於偉明表示贊同。
「他得知女兒跟艾紅聯繫,擔心艾紅手上會有對他不利的證據,所以他找人縱火,想要燒死艾紅,或者給她一個警告。」嶽初像個等待老師表揚的學生,期待的看著於偉明,於偉明示意他繼續說下去,「但他還是不放心,認為魯先先也在暗中調查他這個父親,一氣之下,找人假裝入室搶劫,實則是想要殺了魯先先。」
「虎毒不食子。」於偉明幽幽的說,「費心費力得來的孩子,養到二十多歲,怎麽捨得下手?而且據我們掌握的資料來看,魯從謙並沒有別的孩子。也就是說,魯先先是他唯一骨肉。他應該不會對自己的女兒開刀。」
「總之,魯從謙很可疑。」嶽初說出最後的推斷,「得盡快想辦法傳訊他。」
「不能打草驚蛇,一切都是是推測,並沒有實質性的證據。」於偉明又打開記錄本,將今天的所有發現記錄下來,「明天咱們去一趟吳家灣派出所,大處著眼、小處落筆,這是破案的關鍵。」
「這應該是寫文章的關鍵吧。」嶽初好歹是碩士研究生。
「都一樣。」於偉明活動活動肩背,「萬變不離其宗。」
他拿起盒飯,三口兩口解決,喝兩口茶杯衝下去。手機響了,是穀雨鎮派出所秦偉打來的。
「於哥,人抓住了,你要不要來看看?」
第四十章 抓獲
於偉明看看外頭的天色,有點怵頭,年紀大了,眼花的厲害,可不太敢開夜車。
嶽初自告奮勇:「於哥,我開車,咱們一起會會那小子,我倒要看看他跟茉莉園搶劫案有沒有關聯。」
「那敢情好。」
兩人飛馳而至,秦偉搓著手笑道:「我就知道你等不及。縣局刑警隊的同誌們和我們一塊行動,一擦黑就在他們家院牆內外候著,這小子迴家都不敢走門,翻牆的時候被我們按住了。」
「人呢?」於偉明輕聲問道。
「在審訊室關著呢。還沒來得及審,大傢夥兒忙了一整天,下了一大鍋餃子,都吃著呢,你們倆吃點?」抓住嫌犯,秦偉的心情不錯。
「吃過了。」
於偉明和嶽初走進審訊室,看見名叫唐祥瑞的嫌犯坐在審訊椅上,他很年輕,看起來剛成年,但對公安機關已經不陌生,很鎮定。
「說說吧,小夥子,為什麽燒人家的超市?」於偉明微眯眼睛看他,「是有冤還是有仇啊?」
他歪著頭,毫無懼色:「上次去她們超市買東西,居然不抹零,還跟我大喊大叫,我不過是給她們一個教訓!」
「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老於看出他在說謊,「買了什麽東西,花了多少錢,應該找你多少?」
「我……我不記得了。」他耍賴。
「不會吧,你都因為這個去殺人放火了,居然不記得買了什麽東西花了多少錢?」嶽初嘲笑,「有點傻啊,弟弟。」
他愚弄的表情成功激怒了這個年輕人,為表示自己不傻,他說:「我買了兩包煙,花了十六塊錢,她們,她們隻找給我三塊。」
「電子支付懂不懂?」老於不理解的看著他,「小子,我要是能從你兜裏找出一塊錢現金都算你贏。別說你們,我這個老頭子早就不裝現金了。大家都有手機,『滴』一下就能支付成功。」
「況且,好再來不賣香菸。」嶽初在一旁補刀,這是他猜的。
唐祥瑞的眼睛終於露出慌張:「我……我……我買的飲料,可樂……」
「什麽牌子的可樂?買了幾瓶,大的小的還是罐裝?付了多少錢?」嶽初像是一隻逗老鼠的貓,帶著笑意問他。
唐祥瑞察覺出他的戲弄,不再開口。
「行了,唐祥瑞,別兜圈子了,你也看見了,今天為了抓你,費了不少力氣,鎮派出所,縣局刑警隊,我們是市局刑警隊,你也能猜得出來這迴犯的案子不小吧。」於偉明麵無表情,「這迴好再來老闆娘損失可不小,除了刑事責任,你還得承擔民事賠償,不知道你們家能不能拿得出那麽多錢來。」
「我才十七歲,還是未成年人!」他亮出最後的底牌。
嶽初噗嗤笑出聲:「誰跟你說的啊?這人也是個法盲。誰說到十八歲才能承擔刑事責任,年滿十六周歲就被視為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懂不懂?就是你已經沒有特權了。況且放火罪可是嚴重罪行,你放心,法律絕對會公正公平的判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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