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人都知道,楊燕指導工作的時候最好老實聽著,迴嘴的話接下來幾天就會活在唾沫裏,一個問題會被反覆提及,就像快好的傷疤不斷被揭開,自然難以癒合。
「您不是也喜歡陳奕迅嗎?」淩穹小聲嘀咕。
她媽這時聽得相當清楚,「我怎麽喜歡陳奕迅了,我喜歡的是他的歌!」淩樓走過去推了她的肩膀,叫她這冰袋子過去給楊燕降降溫,她在這個家裏既是冰袋子又是小棉襖,降溫焐熱的事都快被她一人承包了。她還沒有走過去,老好人倒先出來了。
「對,你媽怎麽可能喜歡陳奕迅,你媽喜歡的人是我!」老好人從淩穹身邊走過時說,這幾日他心情不錯,也不惦記著數星星了。
「還有你!」楊燕轉身對淩樓說,「趕緊把這個工作辭了,吃力不討好!」
第27章 相逢是久別重逢
老好人醒來時楊燕已經起床了,想著搬到新房後就出門打工的,這一晃又過了十來天,真是在家百日好,出門一日難,今天無論如何也要走了。
借著窗外的月光他看了看手錶,還不到淩晨五點,他又在被窩裏溫了幾分鍾才起床,打開房門時他的兒子和女兒也同時打開房門。淩樓和淩穹的房間相對,中間隔了一個客廳,兩口子的房間和淩穹的房間相鄰,淩穹耷拉著眼皮進了衛生間,淩樓攤坐在沙發,老好人拖著疲憊的步子進了廚房。
吃完早餐淩穹去上學,楊燕什麽話都沒說,轉身進了臥室。
「我送您!」淩樓拿過老好人手中的行李箱。
他點了點頭,在關門之前,他像是對著空氣大聲說了句「我走了!」一直躲在房門後偷聽外麵一舉一動的楊燕聽到這三字後舒了口氣,轉身走到床邊坐下把被子疊好。在廚房轉來轉去把睡意全部轉走了,打算睡個迴籠覺的,可不自覺的就把被子疊了。
天氣漸暖,溫差也拉大,早上的風吹得鼻孔發涼。三月暮的安居鎮便是這樣,十點後氣溫才會像喝了點小酒般迴升,五點多太陽落下後涼風又會把這點酒氣驅散。
淩樓和老好人並排走在巷子裏,昏黃的路燈光把人也照得昏黃,走了一段,影子變成一前一後。淩樓小時候頑皮,被老好人用皮帶狠狠抽過幾次後父子間的交流逐漸變少,幸好活躍的家庭氣氛讓他們多數時候不用麵對彼此,該笑的時候大家一起笑,想哭的時候一起哭,這讓他們自己也沒察覺到彼此交流的減少。和老好人走在巷道的淩樓首先察覺了這點,所以他選擇落後於幾步老好人來減少這種尷尬。
走到巷口老好人停住腳步,他也停住了腳步。「就送到這裏吧!」他說,說完從淩樓手中拿過了箱子,今早他打開箱子檢查時,衣物都被放得整整齊齊,毫無疑問,不知什麽時候楊燕已經替他重新整理過。他自己收拾半箱子就是整箱,「好好照顧你媽!」說完轉身踏上了府門路。
淩樓站在巷口,老好人拎著行李佝僂的身軀在眼中格外慘澹,自己在外讀書多年,吃穿用度不說最好,可也是要什麽有什麽。迴來這麽長時間,也沒發現老好人已然佝僂的身軀。
他咳了幾聲,就在他咳嗽的瞬間老好人轉身,語重心長地說:「家裏就交給你了!」他一瞬間明白,這是男人與男人間的對話。從今天起,他就是這個家裏的男子漢,病弱的媽媽和讀書的妹妹都需要自己照顧,他要幫老好人把這個家頂起來。
「路上小心!」他咳出四個字。
「哎。」老好人轉身,隱沒於昏黃的燈光。
淩樓把手揣在上衣口袋深吸一口氣,空氣裏有清晨泥土特有的清香,原來這就是安居鎮的清晨。一口涼氣如醍醐灌頂,工作的事情他要和楊燕好好談談,不能像之前去當兵那樣糊弄過去。他在路口一直沒走,直到確認老好人不會再出現在視野他轉身走向巷子深處。
天空的亮色一目了然,打開臥室門他看見警服被熨得平整地掛在衣架上,丟失的扣子又迴到了原位。此刻他才真正明白老好人對他說的第二句話的真正含義:家人需要從來的不是照顧,而是理解和包容。本來平時工作可以穿便服,他想了想還是換上了製服。
換好衣服出來客廳廚房依舊沒有楊燕的身影。「媽,我去上班了!」關門時他像老好人一樣大聲喊。
租住淩家水泥平房一樓的是蕭成強一家,他迴到無梁不滿三年,老屋要拆遷後建成大型商場,所以好些天前家裏已經雞犬不寧,說要搬到安居鎮後更是雞飛狗跳,周金枝這也捨不得扔,那也捨不得放下,就連已經放在鞋架沒有穿過的鞋都成了寶貝,爛襪子也被塞進鞋裏收進了紙箱。
對她來說最重要的當然是那尊笑得憨憨的彌勒和從朝陽廟求迴來的香爐。她不是個禮佛的人,實際她對自己信的是什麽都不清楚,用她女兒的話來說是「迷信」,管他「迷信」與否,自己心裏暢快才最重要。
「他們什麽時候搬過來?」淩穹趁楊燕不注意,塞了兩袋牛奶進書包。
「說的是今天,誰知道會不會來!」
「拆遷的話他們不是會得到很多錢?幹嘛來安居鎮租住我們這麽個小房子?」
「什麽小房子,你有本事的話別住了!家裏的積蓄可都砸進這房子裏了!」她意識到自己一個不小心又說錯了話。
「淩穹,你的傘!」方便麵騎著自行車在道上大聲喊。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您不是也喜歡陳奕迅嗎?」淩穹小聲嘀咕。
她媽這時聽得相當清楚,「我怎麽喜歡陳奕迅了,我喜歡的是他的歌!」淩樓走過去推了她的肩膀,叫她這冰袋子過去給楊燕降降溫,她在這個家裏既是冰袋子又是小棉襖,降溫焐熱的事都快被她一人承包了。她還沒有走過去,老好人倒先出來了。
「對,你媽怎麽可能喜歡陳奕迅,你媽喜歡的人是我!」老好人從淩穹身邊走過時說,這幾日他心情不錯,也不惦記著數星星了。
「還有你!」楊燕轉身對淩樓說,「趕緊把這個工作辭了,吃力不討好!」
第27章 相逢是久別重逢
老好人醒來時楊燕已經起床了,想著搬到新房後就出門打工的,這一晃又過了十來天,真是在家百日好,出門一日難,今天無論如何也要走了。
借著窗外的月光他看了看手錶,還不到淩晨五點,他又在被窩裏溫了幾分鍾才起床,打開房門時他的兒子和女兒也同時打開房門。淩樓和淩穹的房間相對,中間隔了一個客廳,兩口子的房間和淩穹的房間相鄰,淩穹耷拉著眼皮進了衛生間,淩樓攤坐在沙發,老好人拖著疲憊的步子進了廚房。
吃完早餐淩穹去上學,楊燕什麽話都沒說,轉身進了臥室。
「我送您!」淩樓拿過老好人手中的行李箱。
他點了點頭,在關門之前,他像是對著空氣大聲說了句「我走了!」一直躲在房門後偷聽外麵一舉一動的楊燕聽到這三字後舒了口氣,轉身走到床邊坐下把被子疊好。在廚房轉來轉去把睡意全部轉走了,打算睡個迴籠覺的,可不自覺的就把被子疊了。
天氣漸暖,溫差也拉大,早上的風吹得鼻孔發涼。三月暮的安居鎮便是這樣,十點後氣溫才會像喝了點小酒般迴升,五點多太陽落下後涼風又會把這點酒氣驅散。
淩樓和老好人並排走在巷子裏,昏黃的路燈光把人也照得昏黃,走了一段,影子變成一前一後。淩樓小時候頑皮,被老好人用皮帶狠狠抽過幾次後父子間的交流逐漸變少,幸好活躍的家庭氣氛讓他們多數時候不用麵對彼此,該笑的時候大家一起笑,想哭的時候一起哭,這讓他們自己也沒察覺到彼此交流的減少。和老好人走在巷道的淩樓首先察覺了這點,所以他選擇落後於幾步老好人來減少這種尷尬。
走到巷口老好人停住腳步,他也停住了腳步。「就送到這裏吧!」他說,說完從淩樓手中拿過了箱子,今早他打開箱子檢查時,衣物都被放得整整齊齊,毫無疑問,不知什麽時候楊燕已經替他重新整理過。他自己收拾半箱子就是整箱,「好好照顧你媽!」說完轉身踏上了府門路。
淩樓站在巷口,老好人拎著行李佝僂的身軀在眼中格外慘澹,自己在外讀書多年,吃穿用度不說最好,可也是要什麽有什麽。迴來這麽長時間,也沒發現老好人已然佝僂的身軀。
他咳了幾聲,就在他咳嗽的瞬間老好人轉身,語重心長地說:「家裏就交給你了!」他一瞬間明白,這是男人與男人間的對話。從今天起,他就是這個家裏的男子漢,病弱的媽媽和讀書的妹妹都需要自己照顧,他要幫老好人把這個家頂起來。
「路上小心!」他咳出四個字。
「哎。」老好人轉身,隱沒於昏黃的燈光。
淩樓把手揣在上衣口袋深吸一口氣,空氣裏有清晨泥土特有的清香,原來這就是安居鎮的清晨。一口涼氣如醍醐灌頂,工作的事情他要和楊燕好好談談,不能像之前去當兵那樣糊弄過去。他在路口一直沒走,直到確認老好人不會再出現在視野他轉身走向巷子深處。
天空的亮色一目了然,打開臥室門他看見警服被熨得平整地掛在衣架上,丟失的扣子又迴到了原位。此刻他才真正明白老好人對他說的第二句話的真正含義:家人需要從來的不是照顧,而是理解和包容。本來平時工作可以穿便服,他想了想還是換上了製服。
換好衣服出來客廳廚房依舊沒有楊燕的身影。「媽,我去上班了!」關門時他像老好人一樣大聲喊。
租住淩家水泥平房一樓的是蕭成強一家,他迴到無梁不滿三年,老屋要拆遷後建成大型商場,所以好些天前家裏已經雞犬不寧,說要搬到安居鎮後更是雞飛狗跳,周金枝這也捨不得扔,那也捨不得放下,就連已經放在鞋架沒有穿過的鞋都成了寶貝,爛襪子也被塞進鞋裏收進了紙箱。
對她來說最重要的當然是那尊笑得憨憨的彌勒和從朝陽廟求迴來的香爐。她不是個禮佛的人,實際她對自己信的是什麽都不清楚,用她女兒的話來說是「迷信」,管他「迷信」與否,自己心裏暢快才最重要。
「他們什麽時候搬過來?」淩穹趁楊燕不注意,塞了兩袋牛奶進書包。
「說的是今天,誰知道會不會來!」
「拆遷的話他們不是會得到很多錢?幹嘛來安居鎮租住我們這麽個小房子?」
「什麽小房子,你有本事的話別住了!家裏的積蓄可都砸進這房子裏了!」她意識到自己一個不小心又說錯了話。
「淩穹,你的傘!」方便麵騎著自行車在道上大聲喊。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