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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90:我把姐妹捲成學霸 作者:玉龍蕨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太好了,明天中午我就去給老二辦轉學的事!另外,帶同學學習是好事,就是晚上迴來有點晚了,要不要你爸去接你啊?」
秦齊最怕走夜路。
他們村的位置又是比較偏的,去學校的半路上有一段小路是要經過一條大溝的。
那大溝是兩個村之間的分界處,騎自行車的人都是走大路,隻有走路才會經過這大溝,畢竟走這條路比大路要節約二十分鍾的時間呢。
所以平常這條路隻有寥寥行人,要是到了晚上那更是幾乎沒人走了。
所以,王美蘭的擔心不是沒有道理的。
村裏現在跟她一個年級的就隻有秦麗一個,還有兩個住得遠的男生,平常也都不太來往。現在要輔導同學功課,那就得傍晚一個人迴來了。
秦齊重活一世,早沒了那些怕這個怕那個的擔憂。
「沒事,媽,我長大了,早就不怕走夜路了。那路上隻是荒蕪了一點,又在一條溝裏,其實和平路沒啥兩樣,不用擔心我!」
農村人大多都不怕黑,以前秦有良最看不慣秦齊還怕黑這件事。
齊說不害怕了,他到多了一份欣慰。
「行了,姑娘都大了,不用操心那麽多,趕緊開飯吧。」
秦齊欣喜地發現,飯桌上竟有嫩玉米。
「爸,咱家地裏玉米能吃了?」
「是啊,這是種在地頭上的,可以吃了,地裏麵的看著還得過兩天。」
秦齊就想這一口呢,這甜嫩的笨玉米,越吃越香。
它不像後世的甜玉米那麽地甜軟多汁,但更有嚼勁,玉米味也更濃鬱。
這段時間裏,家家戶戶都會趁著玉米嫩的時候吃上幾頓。
秦齊突然想起肖琢,前世那個清冷絕倫的男孩,他最喜歡吃嫩玉米。
就是在這一年的暑假吧,他們相遇相識,最後相忘於人海。
秦齊有一種強烈的衝動,她想去找找他,看看今生今世還能不能遇上。
「爸,咱能不能拿這嫩玉米去賣啊!我看集上有開始賣的了。」
秦有良從沒動過這心思。
「賣給誰去啊,家家戶戶的都種著,集上好幾家都在賣,咱們去了賣不了一個兩個的,還得耽誤功夫……」
肖琢這會每周末都應該在攤位上吧。
秦齊下定決心,說道,「爸,要不,咱賣到市裏去咋樣?」
秦有良仿佛在看外星怪物一般看著秦齊。
「謔!幾個玉米哪值得跑那麽遠,咱們人生地不熟的,還要坐公交車去,去了那裏咱也不知道上哪賣,再給人騙了,到最後你扛一麻袋累個半死,能賺個車錢迴來就不錯了,不值當不值當。」
秦齊一點也不想放棄,「隻要東西好,還怕賣不出去嘛!我想去試試。」
秦有良狠狠掐滅了她的想法。
「別想這些亂七八糟的了,我知道你想著幫家裏賺點錢,可馬上就中考了,咱這時間可耽誤不起啊!」
秦齊急了。
「可是,這嫩玉米的時間也耽誤不起呀!等我中考完,那玉米早該下市了。」
秦有良不為所動。
秦齊就知道爸爸不好勸,還是等事情有眉目了再來勸吧。
晚飯一結束,秦齊就鄭重其事地開始帶小妹搞學前啟蒙。
「小妹,我們今天先來認字吧。」
小妹乖巧地坐在秦齊的書桌旁邊點點頭。
「好呀,大姐姐,我想認字。」
「好,咱們就從人開始吧!一撇一捺就是人,你看我站起來給你示範一下。」
秦齊並起胳膊、兩腿跳開擺了個人字。
「伸開雙臂就是大,下麵加跟小棍變成太,頭頂擀麵杖就是天!」
秦齊邊說邊拿起家裏趁手的工具擺弄著。
秦小妹被逗得前仰後合,「這太有意思了,我也要來試一試。」
旁邊的王美蘭也樂了。
「哎呀,閨女,你這教法可真好。
我以前要讓你給我當老師的話,估計就不會做個睜眼瞎了!」
王美蘭小時候上的是村裏的夜校,就是有老師來了在黑板上寫一排大字,讓大家跟著念。
王美蘭從頭可以念到尾,但中間挑出來一個又不會了。
而且那時候她還要背著妹妹一起去上課,課上妹妹連哭帶鬧,她哪有心思靜下來學認字。
秦齊鼓勵媽媽,「要不您也跟著小妹一起學?現在學也來得及!」
王美蘭連連擺手。
「算了算了!我記得秦大宇像小妹這麽大的時候,你二嬸楊一梅帶他認了50個字。
過年的時候她拉著去你奶奶麵前好一頓顯擺,你奶奶點著我的腦門子開玩笑,說連個小娃娃都超過我了!我這確實不行!」
第二十八章 這孩子是個人才!
秦齊一陣心疼。
「媽,你先學半年試試,也算陪陪小妹。
平常我都上學,也沒有功夫一直教她,這學過的總要複習。
你們兩個要是每天都能認五個字,你算算一來要認多少個?」
王美蘭認真算起來。
「一天3個,十天30,一個月就是90個,一百天就是300,三百天900百,65天又學將近200個,哎呀,一年算下來得學1100個字了!」
「那可不是嘛,認識1000個字,就算是《人民日報》都能自己拿著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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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齊最怕走夜路。
他們村的位置又是比較偏的,去學校的半路上有一段小路是要經過一條大溝的。
那大溝是兩個村之間的分界處,騎自行車的人都是走大路,隻有走路才會經過這大溝,畢竟走這條路比大路要節約二十分鍾的時間呢。
所以平常這條路隻有寥寥行人,要是到了晚上那更是幾乎沒人走了。
所以,王美蘭的擔心不是沒有道理的。
村裏現在跟她一個年級的就隻有秦麗一個,還有兩個住得遠的男生,平常也都不太來往。現在要輔導同學功課,那就得傍晚一個人迴來了。
秦齊重活一世,早沒了那些怕這個怕那個的擔憂。
「沒事,媽,我長大了,早就不怕走夜路了。那路上隻是荒蕪了一點,又在一條溝裏,其實和平路沒啥兩樣,不用擔心我!」
農村人大多都不怕黑,以前秦有良最看不慣秦齊還怕黑這件事。
齊說不害怕了,他到多了一份欣慰。
「行了,姑娘都大了,不用操心那麽多,趕緊開飯吧。」
秦齊欣喜地發現,飯桌上竟有嫩玉米。
「爸,咱家地裏玉米能吃了?」
「是啊,這是種在地頭上的,可以吃了,地裏麵的看著還得過兩天。」
秦齊就想這一口呢,這甜嫩的笨玉米,越吃越香。
它不像後世的甜玉米那麽地甜軟多汁,但更有嚼勁,玉米味也更濃鬱。
這段時間裏,家家戶戶都會趁著玉米嫩的時候吃上幾頓。
秦齊突然想起肖琢,前世那個清冷絕倫的男孩,他最喜歡吃嫩玉米。
就是在這一年的暑假吧,他們相遇相識,最後相忘於人海。
秦齊有一種強烈的衝動,她想去找找他,看看今生今世還能不能遇上。
「爸,咱能不能拿這嫩玉米去賣啊!我看集上有開始賣的了。」
秦有良從沒動過這心思。
「賣給誰去啊,家家戶戶的都種著,集上好幾家都在賣,咱們去了賣不了一個兩個的,還得耽誤功夫……」
肖琢這會每周末都應該在攤位上吧。
秦齊下定決心,說道,「爸,要不,咱賣到市裏去咋樣?」
秦有良仿佛在看外星怪物一般看著秦齊。
「謔!幾個玉米哪值得跑那麽遠,咱們人生地不熟的,還要坐公交車去,去了那裏咱也不知道上哪賣,再給人騙了,到最後你扛一麻袋累個半死,能賺個車錢迴來就不錯了,不值當不值當。」
秦齊一點也不想放棄,「隻要東西好,還怕賣不出去嘛!我想去試試。」
秦有良狠狠掐滅了她的想法。
「別想這些亂七八糟的了,我知道你想著幫家裏賺點錢,可馬上就中考了,咱這時間可耽誤不起啊!」
秦齊急了。
「可是,這嫩玉米的時間也耽誤不起呀!等我中考完,那玉米早該下市了。」
秦有良不為所動。
秦齊就知道爸爸不好勸,還是等事情有眉目了再來勸吧。
晚飯一結束,秦齊就鄭重其事地開始帶小妹搞學前啟蒙。
「小妹,我們今天先來認字吧。」
小妹乖巧地坐在秦齊的書桌旁邊點點頭。
「好呀,大姐姐,我想認字。」
「好,咱們就從人開始吧!一撇一捺就是人,你看我站起來給你示範一下。」
秦齊並起胳膊、兩腿跳開擺了個人字。
「伸開雙臂就是大,下麵加跟小棍變成太,頭頂擀麵杖就是天!」
秦齊邊說邊拿起家裏趁手的工具擺弄著。
秦小妹被逗得前仰後合,「這太有意思了,我也要來試一試。」
旁邊的王美蘭也樂了。
「哎呀,閨女,你這教法可真好。
我以前要讓你給我當老師的話,估計就不會做個睜眼瞎了!」
王美蘭小時候上的是村裏的夜校,就是有老師來了在黑板上寫一排大字,讓大家跟著念。
王美蘭從頭可以念到尾,但中間挑出來一個又不會了。
而且那時候她還要背著妹妹一起去上課,課上妹妹連哭帶鬧,她哪有心思靜下來學認字。
秦齊鼓勵媽媽,「要不您也跟著小妹一起學?現在學也來得及!」
王美蘭連連擺手。
「算了算了!我記得秦大宇像小妹這麽大的時候,你二嬸楊一梅帶他認了50個字。
過年的時候她拉著去你奶奶麵前好一頓顯擺,你奶奶點著我的腦門子開玩笑,說連個小娃娃都超過我了!我這確實不行!」
第二十八章 這孩子是個人才!
秦齊一陣心疼。
「媽,你先學半年試試,也算陪陪小妹。
平常我都上學,也沒有功夫一直教她,這學過的總要複習。
你們兩個要是每天都能認五個字,你算算一來要認多少個?」
王美蘭認真算起來。
「一天3個,十天30,一個月就是90個,一百天就是300,三百天900百,65天又學將近200個,哎呀,一年算下來得學1100個字了!」
「那可不是嘛,認識1000個字,就算是《人民日報》都能自己拿著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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