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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進異世後走上人生巔峰了 作者:霧埡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沒錯。雲棲梔又?不是那種?真被所謂的?「規定」和吹捧架高台限製的?笨蛋。她上輩子被炸死之前受過很多苦、遭過很多罪,早就對一些製度和所謂「口頭約束」大?徹大?悟了。如果她真是個?「守規矩」的?懦弱內斂的?孩子,當?時就不會因為合理工資和福利被剋扣就直接跟老闆撕破臉。
有權利當?然就是要?用的?,更何況現在的?情況早就不一樣了,不然放在那兒難道能開出花來麽?
但為了形成製約,雲棲梔也不準備把基地長以及權利者變得跟上輩子的?光明?國警察那樣,權利大?到沒邊兒。這方麵原本還沒有什麽頭緒呢,晚飯後的?小會議裏,逄餘卻是提出了一套非常有趣的?可行性。這也是小雲老闆現在沒有專心玩狗熊,還思索和考慮的?原因。
逄餘的?大?致意思是,總共準備兩套不一樣的?「規定」,一套針對於普通人,一套針對於權利人。
你問「異能者」?異能者就不是人了?
在雲棲梔承包的?基地裏,往後不存在異能者跟普通人的?區別,隻存在權利所有人之間的?問題和區別。
首先第一項,所謂的?「普通人」管理法跟鬆捷國正?常法律基本保持一致,與鬆捷原始法等同,或者就是完全照搬。
其中全世界的?所有人,隻要?在基地範圍內,擁有居住和政治身份權的?,下到剛出生的?小孩、上到基地長,都歸於「普通人」法內。
法條t?內比如說照舊的?勞動保護、婚姻以及其他項目照舊,但在此基礎上有所調整。
例如基地官方出租防身道具,像刀劍之類開刃物品,自?由市民可以根據需要?自?行租用,但需要?每月一返還重新借用,對所有人也會定時審核。槍以及熱武器在「普通人法」內還是禁的?。
另外其他方麵跟著鬆捷的?調整而調整,加強了正?當?防衛,但嚴肅強調故意殺人仍舊犯法等等,另外還有些零零碎碎,例如假定14歲的?少年殺害他人,那就關在特派局監獄分區內,按多比一勞動到18歲再判處死刑執行就好*。
而「權利所有人」的?基地法看似是新東西,但其實也是新瓶裝舊酒而已?。
目前主劃分是管理權利所有人、執法權利所有人、後勤保障權利所有人。以及特殊且目前有且僅有的?立法所有人、主監管權利所有人雲棲梔。
很簡單,管理權所有人就是基地長、書記以及其他各部?門的?主領導者以及各類在職員工,類似於公務員。
執法權利所有人包含了安察、特派以及軍隊之類的?部?分,也跟以往沒有任何不同。
立法所有人隻有雲棲梔。
監管所有人的?「領導」也是雲棲梔,同時擁有一票否決權,不設置中間職位,而成員則是全體政治權利普通人。
也就是說,普通人管理法包含了所有人,權利人管理法其實也包含了所有人,每個?政治權利公民的?身份都是「兩重」的?。
這樣一來似乎產生矛盾了,舉例說明?,普通人鯊人犯法,但如果有個?帶.槍的?窮兇極惡的?歹徒出現,特派將其處決,豈不是犯法了?
所以,綜合法條——也即所構想的?類憲法總章程內,會註明?發生判決矛盾時,以「權利人管理法」優先。
這點其實也不是什麽新奇事,畢竟不提像怡米那樣國家有國家的?總法、各州還有自?己州法的?地方,單鬆捷自?己的?法律就劃分為什麽勞動保護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出境間.諜法等等等等,而憲法則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沒有國家的?法律是「單一」的?。
內容這塊則無限度參考和綜合了鬆捷以及怡米等各處的?安察特派暴.力?執.法權,另外還有年度豁免以及其他特定所有條例,定義為一種?新型的?官方組織——現在的?人員聚集區逐漸從市縣省單位轉變為區和基地,那作為基地長自?然就成為了另類的?官方。
而反之的?「代價」或者說義務,基地長和巡邏特派們等隻設極低的?基本工資,再往上跟普通人一樣按勞分配,依舊以領任務得「獎金」作為主要?收入項,再上設置貢獻獎金。
其次,基地長等所有「管理/執法權利所有人」,不能涉及任何的?後勤物資儲備項,也不能與任何物資權利所有人私下機密接觸談話。一旦被發現,有錄音錄像等實質性證據便立即罷免且根據惡劣程度判刑,後勤權利所有人同樣如此。
而如果是家人夫妻類,同樣需要?避嫌、辭職或者轉移崗位。
另外,在沒有任何特殊情況以及自?然災害的?前提下,非惡意陷害與針對性打擊,如果因基地長領導不善或者私吞款項等,導致發生達到量級標準的?成員損害行為,那麽根據程度,由兩方(執法權利人和監管權利人)共同判決,追查到個?人,到底是直播手寫檢討書,還是撤職查看亦或者判處拘禁刑罰,就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了。
監管權利所有人並不設定任何中間職位,不設辦公室。也就是說,除了雲棲梔這個?「總區域領導」外其他一概都是普通成員,連個?秘書都不能多。規定法案允許他們採取「除卻違法行為外」的?所有方式監管其他權利所有人,且擁有個?人自?由票選罷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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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權利當?然就是要?用的?,更何況現在的?情況早就不一樣了,不然放在那兒難道能開出花來麽?
但為了形成製約,雲棲梔也不準備把基地長以及權利者變得跟上輩子的?光明?國警察那樣,權利大?到沒邊兒。這方麵原本還沒有什麽頭緒呢,晚飯後的?小會議裏,逄餘卻是提出了一套非常有趣的?可行性。這也是小雲老闆現在沒有專心玩狗熊,還思索和考慮的?原因。
逄餘的?大?致意思是,總共準備兩套不一樣的?「規定」,一套針對於普通人,一套針對於權利人。
你問「異能者」?異能者就不是人了?
在雲棲梔承包的?基地裏,往後不存在異能者跟普通人的?區別,隻存在權利所有人之間的?問題和區別。
首先第一項,所謂的?「普通人」管理法跟鬆捷國正?常法律基本保持一致,與鬆捷原始法等同,或者就是完全照搬。
其中全世界的?所有人,隻要?在基地範圍內,擁有居住和政治身份權的?,下到剛出生的?小孩、上到基地長,都歸於「普通人」法內。
法條t?內比如說照舊的?勞動保護、婚姻以及其他項目照舊,但在此基礎上有所調整。
例如基地官方出租防身道具,像刀劍之類開刃物品,自?由市民可以根據需要?自?行租用,但需要?每月一返還重新借用,對所有人也會定時審核。槍以及熱武器在「普通人法」內還是禁的?。
另外其他方麵跟著鬆捷的?調整而調整,加強了正?當?防衛,但嚴肅強調故意殺人仍舊犯法等等,另外還有些零零碎碎,例如假定14歲的?少年殺害他人,那就關在特派局監獄分區內,按多比一勞動到18歲再判處死刑執行就好*。
而「權利所有人」的?基地法看似是新東西,但其實也是新瓶裝舊酒而已?。
目前主劃分是管理權利所有人、執法權利所有人、後勤保障權利所有人。以及特殊且目前有且僅有的?立法所有人、主監管權利所有人雲棲梔。
很簡單,管理權所有人就是基地長、書記以及其他各部?門的?主領導者以及各類在職員工,類似於公務員。
執法權利所有人包含了安察、特派以及軍隊之類的?部?分,也跟以往沒有任何不同。
立法所有人隻有雲棲梔。
監管所有人的?「領導」也是雲棲梔,同時擁有一票否決權,不設置中間職位,而成員則是全體政治權利普通人。
也就是說,普通人管理法包含了所有人,權利人管理法其實也包含了所有人,每個?政治權利公民的?身份都是「兩重」的?。
這樣一來似乎產生矛盾了,舉例說明?,普通人鯊人犯法,但如果有個?帶.槍的?窮兇極惡的?歹徒出現,特派將其處決,豈不是犯法了?
所以,綜合法條——也即所構想的?類憲法總章程內,會註明?發生判決矛盾時,以「權利人管理法」優先。
這點其實也不是什麽新奇事,畢竟不提像怡米那樣國家有國家的?總法、各州還有自?己州法的?地方,單鬆捷自?己的?法律就劃分為什麽勞動保護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出境間.諜法等等等等,而憲法則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沒有國家的?法律是「單一」的?。
內容這塊則無限度參考和綜合了鬆捷以及怡米等各處的?安察特派暴.力?執.法權,另外還有年度豁免以及其他特定所有條例,定義為一種?新型的?官方組織——現在的?人員聚集區逐漸從市縣省單位轉變為區和基地,那作為基地長自?然就成為了另類的?官方。
而反之的?「代價」或者說義務,基地長和巡邏特派們等隻設極低的?基本工資,再往上跟普通人一樣按勞分配,依舊以領任務得「獎金」作為主要?收入項,再上設置貢獻獎金。
其次,基地長等所有「管理/執法權利所有人」,不能涉及任何的?後勤物資儲備項,也不能與任何物資權利所有人私下機密接觸談話。一旦被發現,有錄音錄像等實質性證據便立即罷免且根據惡劣程度判刑,後勤權利所有人同樣如此。
而如果是家人夫妻類,同樣需要?避嫌、辭職或者轉移崗位。
另外,在沒有任何特殊情況以及自?然災害的?前提下,非惡意陷害與針對性打擊,如果因基地長領導不善或者私吞款項等,導致發生達到量級標準的?成員損害行為,那麽根據程度,由兩方(執法權利人和監管權利人)共同判決,追查到個?人,到底是直播手寫檢討書,還是撤職查看亦或者判處拘禁刑罰,就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了。
監管權利所有人並不設定任何中間職位,不設辦公室。也就是說,除了雲棲梔這個?「總區域領導」外其他一概都是普通成員,連個?秘書都不能多。規定法案允許他們採取「除卻違法行為外」的?所有方式監管其他權利所有人,且擁有個?人自?由票選罷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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