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劉明義是髮小,他這人平時真不錯,但不知道為什麽就愛捉弄駱可,我問過他,他支支吾吾的說誰叫駱可不自量力,就是欠收拾。
我自然不會為駱可和劉明義翻臉,而且駱可明明可以不來。
「小駱可,你看咱們這隻喝酒唱歌多沒意思,你不是會跳舞嗎,來給大家跳個脫衣舞助助興。」不懷好意的刺耳笑聲在包間內響起。
男人是下流動物。
一群男人湊在一起就不會有什麽好屁。
一個陪酒的男孩被推了出去:「來,你給小駱可打個樣!」
對方工作態度非常良好,說來就來,腰扭得跟蛇一樣,一件短款小外套就被他緩緩脫了下去,襯得旁邊的駱可像是一根礙事的木頭。
大家起鬧喊著:「駱可脫!駱可脫!」
駱可垂在腿邊的手攥緊到青細的血管都凸了起來,他的視線越過紛亂的燈光和興奮的大家落在我身上,一說眼睛欲語還休,兩滴眼淚要掉未掉。
我是沒有欺負他的興趣的,總體來說我並不是一個有惡趣味的人,作為一個遵紀守法的好青年按理說我應該製止劉明義他們。
但……
那時駱可剛在我的世界出現不久,我並不記得我們之前有過什麽交集,反應過來時駱可已經像是膠皮糖般纏上了自己。
不過從小到大像他這樣糾纏過自己的人太多,我並不太在意。
那天是劉明義的生日,他們也是像這樣在包間裏喝酒唱歌,那時候年紀小不敢點人陪,沒成想劉明義偷偷摸摸的叫來了駱可。
在他們你一言我一語想要灌駱可喝酒時,我製止了他們。
但下一秒駱可卻主動接過了酒杯一口喝了個幹淨,簡直讓剛剛義正言辭數落劉明義他們的我變成了小醜,而劉明義他們也拿我剛剛說的話反過來取笑我。
那是我第一次對駱可這個人產生了點印象。
我覺得他——挺賤的。
第2章
但之後我還是製止了劉明義他們幾次,直到後來我發現駱可明知道會被欺負還是會來,還會在自己製止劉明義他們後聽他們的話。
我便停止了對他的幫助。
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善良是有限的,我也不是聖人。
所以此時我也隻是淡漠的收迴了視線,在越來越響的起鬧中給小叔發了條消息:【換個人吧,之前那個人我瞧不上了。】
我突然發現那個人長得有點像駱可。
看著就煩。
小叔:【好,聽你的。】
小叔:【別在外麵玩兒太晚,早點迴家休息,熬夜該長不高了。】
我笑了下,手指輕快地在手機上點著:【小叔,我都23了,而且我189的身高真得還有必要再長嗎?】
小叔:【所以重點其實是前麵半句。】
前麵半句是:早點迴家休息。
我看了眼時間已經快到1點了,是該迴家睡覺了而且這聚會也越來越沒意思了,我剛起身駱可突然轉身頭也不迴地跑了出去,起鬧聲戛然而止,眾人茫然的大眼瞪小眼,最後全部看向了已經站起來的我。
我從他們的視線中大概感受到的就是,他們好像覺得我要去追駱可,其中有幾個甚至是一副你果然還是在乎他的模樣。
我看到他們的反應就更加堅定了立即迴家睡覺的想法。
熬夜果然使人弱智。
*
代駕的車開得很平穩,我坐在後排把車窗放下了些感受著帶著初秋涼意的晚風。
我並不知道我其實是活在一本叫《踹掉渣攻被大佬狠狠愛》的狗血小說裏,而我就是那個被踹掉的渣攻。
書中關於今晚的這段劇情是這麽寫的:
駱可知道劉明義叫自己去肯定沒有好事,可是他已經整整7天沒有見過聞時京了,7天就是168個小時,168個小時就是10080分鍾。
他實在想聞時京想得不行,也不放心,這幾天沒見他有沒有照顧好自己。
而且除了這種場合他哪裏還有見到聞時京的機會,所以即使知道是鴻門宴他還是義無反顧的去了。
當他推開門一眼就瞧見了聞時京,男人交疊著長腿姿態隨意的坐在沙發上,最中間的位置,如同年輕的王,五顏六色的燈光從他身上掃過,把他黑色的高定西裝變成藍色、綠色、黃色、紅色……每一種顏色都賞心悅目,而那張五官偏淩厲的英俊臉龐也被染上了些不同以往的顏色,如同神秘的寶物,讓自己的目光不受控的追尋著他。
隻是他懷裏抱著別人。
駱可對自己說,沒事的,這些年他已經習慣了……
劉明義果然不出所料的又來刁難駱可,可是駱可最近犯了胃病,難受得厲害不能喝酒的。
他不得已隻好向聞時京投去求救的目光,但對方果然還是沒有管他,駱可在心裏自嘲的笑,是啊,他怎麽會在乎自己的死活呢,自己隻是他的舔狗而已。
而他唯一能接觸到聞時京的機會,就是親手摘下他的腕錶送給他的小情人,一個他從前沒見過的,新的小情人。
聞時京換情人如流水,卻不肯給他一次機會,在他眼裏,自己連那些鴨子都不如。
隻不過這次劉明義他們太過分了,他們居然要駱可跳脫衣舞,駱可本以為至少這次聞時京會幫他,可對方卻連看都沒看他。
駱可的愛和奢望在這一晚被打碎,他踉踉蹌蹌地跑走,躲進了衛生間,胃裏翻江倒海的難受起來,他吐了個昏天暗地,哭著把自己蜷縮成一團,小聲念叨著:「你以前明明會幫我的……」
我自然不會為駱可和劉明義翻臉,而且駱可明明可以不來。
「小駱可,你看咱們這隻喝酒唱歌多沒意思,你不是會跳舞嗎,來給大家跳個脫衣舞助助興。」不懷好意的刺耳笑聲在包間內響起。
男人是下流動物。
一群男人湊在一起就不會有什麽好屁。
一個陪酒的男孩被推了出去:「來,你給小駱可打個樣!」
對方工作態度非常良好,說來就來,腰扭得跟蛇一樣,一件短款小外套就被他緩緩脫了下去,襯得旁邊的駱可像是一根礙事的木頭。
大家起鬧喊著:「駱可脫!駱可脫!」
駱可垂在腿邊的手攥緊到青細的血管都凸了起來,他的視線越過紛亂的燈光和興奮的大家落在我身上,一說眼睛欲語還休,兩滴眼淚要掉未掉。
我是沒有欺負他的興趣的,總體來說我並不是一個有惡趣味的人,作為一個遵紀守法的好青年按理說我應該製止劉明義他們。
但……
那時駱可剛在我的世界出現不久,我並不記得我們之前有過什麽交集,反應過來時駱可已經像是膠皮糖般纏上了自己。
不過從小到大像他這樣糾纏過自己的人太多,我並不太在意。
那天是劉明義的生日,他們也是像這樣在包間裏喝酒唱歌,那時候年紀小不敢點人陪,沒成想劉明義偷偷摸摸的叫來了駱可。
在他們你一言我一語想要灌駱可喝酒時,我製止了他們。
但下一秒駱可卻主動接過了酒杯一口喝了個幹淨,簡直讓剛剛義正言辭數落劉明義他們的我變成了小醜,而劉明義他們也拿我剛剛說的話反過來取笑我。
那是我第一次對駱可這個人產生了點印象。
我覺得他——挺賤的。
第2章
但之後我還是製止了劉明義他們幾次,直到後來我發現駱可明知道會被欺負還是會來,還會在自己製止劉明義他們後聽他們的話。
我便停止了對他的幫助。
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善良是有限的,我也不是聖人。
所以此時我也隻是淡漠的收迴了視線,在越來越響的起鬧中給小叔發了條消息:【換個人吧,之前那個人我瞧不上了。】
我突然發現那個人長得有點像駱可。
看著就煩。
小叔:【好,聽你的。】
小叔:【別在外麵玩兒太晚,早點迴家休息,熬夜該長不高了。】
我笑了下,手指輕快地在手機上點著:【小叔,我都23了,而且我189的身高真得還有必要再長嗎?】
小叔:【所以重點其實是前麵半句。】
前麵半句是:早點迴家休息。
我看了眼時間已經快到1點了,是該迴家睡覺了而且這聚會也越來越沒意思了,我剛起身駱可突然轉身頭也不迴地跑了出去,起鬧聲戛然而止,眾人茫然的大眼瞪小眼,最後全部看向了已經站起來的我。
我從他們的視線中大概感受到的就是,他們好像覺得我要去追駱可,其中有幾個甚至是一副你果然還是在乎他的模樣。
我看到他們的反應就更加堅定了立即迴家睡覺的想法。
熬夜果然使人弱智。
*
代駕的車開得很平穩,我坐在後排把車窗放下了些感受著帶著初秋涼意的晚風。
我並不知道我其實是活在一本叫《踹掉渣攻被大佬狠狠愛》的狗血小說裏,而我就是那個被踹掉的渣攻。
書中關於今晚的這段劇情是這麽寫的:
駱可知道劉明義叫自己去肯定沒有好事,可是他已經整整7天沒有見過聞時京了,7天就是168個小時,168個小時就是10080分鍾。
他實在想聞時京想得不行,也不放心,這幾天沒見他有沒有照顧好自己。
而且除了這種場合他哪裏還有見到聞時京的機會,所以即使知道是鴻門宴他還是義無反顧的去了。
當他推開門一眼就瞧見了聞時京,男人交疊著長腿姿態隨意的坐在沙發上,最中間的位置,如同年輕的王,五顏六色的燈光從他身上掃過,把他黑色的高定西裝變成藍色、綠色、黃色、紅色……每一種顏色都賞心悅目,而那張五官偏淩厲的英俊臉龐也被染上了些不同以往的顏色,如同神秘的寶物,讓自己的目光不受控的追尋著他。
隻是他懷裏抱著別人。
駱可對自己說,沒事的,這些年他已經習慣了……
劉明義果然不出所料的又來刁難駱可,可是駱可最近犯了胃病,難受得厲害不能喝酒的。
他不得已隻好向聞時京投去求救的目光,但對方果然還是沒有管他,駱可在心裏自嘲的笑,是啊,他怎麽會在乎自己的死活呢,自己隻是他的舔狗而已。
而他唯一能接觸到聞時京的機會,就是親手摘下他的腕錶送給他的小情人,一個他從前沒見過的,新的小情人。
聞時京換情人如流水,卻不肯給他一次機會,在他眼裏,自己連那些鴨子都不如。
隻不過這次劉明義他們太過分了,他們居然要駱可跳脫衣舞,駱可本以為至少這次聞時京會幫他,可對方卻連看都沒看他。
駱可的愛和奢望在這一晚被打碎,他踉踉蹌蹌地跑走,躲進了衛生間,胃裏翻江倒海的難受起來,他吐了個昏天暗地,哭著把自己蜷縮成一團,小聲念叨著:「你以前明明會幫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