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即使安琛“不拒絕”,秦簫也沒敢提什麽別的要求。


    第二天早上,安琛罕見地從自己家裏的床上醒來。本來覺得好不容易不用去農場上班可以再拖一會兒,但意識到今天家裏還有一個秦簫,於是還是趕緊從床上爬起來,打算去叫秦簫起床。


    然而安琛拉開臥室的門,卻看到外麵秦簫已經穿戴好坐在餐桌旁了。


    “呦,你還會做飯呢?”安琛不禁好奇地看了看桌上擺著的盤子和碗,盤子裏的確放著一看就知道是煎花粉盒子的東西,而碗裏也盛著清澈的蜜酒。盡管隻是把她冰箱裏的半成品拿出來加熱了一下兒,但這對於貴族家族的少爺而言已經很不容易了。


    “不就熱一下嘛,這有什麽不會的?”秦簫頗有點兒得意地說道,“安琛姐姐,快來吃早飯吧。”


    然而安琛首先想到的不是這早飯好不好吃,而是她不常在這房子裏住,冰箱裏的食材大概都有些時間了:“這花粉盒子是什麽餡兒的?”


    “我看包裝袋上好像是寫著羊骨髓餡兒的。”秦簫迴答道,“其實我不怎麽吃羊骨髓,總覺得有股味兒。”


    “那可別吃了,估計都過期一個多月了。”安琛無奈地笑了,“你都不看生產日期的麽?”


    “呃,生產日期……”秦簫頓時露餡兒了。他在秦莊園的時候連廚房都沒去過,而且給貴族吃的食物肯定不可能是用超市裏買的半成品做的。


    “阿簫,你應該還沒來得及吃吧?”安琛不放心地問。


    “沒有——我從來不吃羊骨髓。”秦簫連忙擺手。


    “那就好。”安琛主要是怕他吃出什麽毛病,到時候她也不好向秦笙交代,“你想吃早飯的話,咱們還是到樓下的早點鋪子吃吧。”


    秦簫看了看他“辛辛苦苦”在微波爐裏叮30秒熱出來的花粉盒子和蜜酒,有點不滿於安琛浪費他的心意,但還是答應道:“好吧。”


    安琛看著他,真有點兒頭疼。本來說是“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但到頭來還是得照顧著這位少爺——沒辦法,秦簫可是秦笙的弟弟,這不就跟她弟弟一樣麽?


    ——


    洗漱完畢換了衣服,安琛領著秦簫下樓吃早點。


    樓下早點鋪子的老板姓龐德,是個自來熟,也是街坊鄰居裏極少數真正對安琛叫得上名字的。看見安琛帶著一個陌生的年輕男子來,早點鋪子的老板便招唿道:“哎呦,三樓的小安,帶男朋友來吃早點啊?”


    這位龐德大娘就住在這棟樓的一層,年輕時在附近的火電站工作,退休後就做點兒早點在小區賣,賺不了多少錢也隻是為了有個事兒幹。因此龐德大娘對她的顧客們可從來不會捧著,她看安琛不常迴家,帶男孩子迴來又往往聲稱是同事,便故意這麽說來調侃她。


    安琛按照慣例當然不會承認這是她男朋友,隻是裝作害羞地解釋道:“龐德大娘,您關心這個幹嘛。這就是我一同事的弟弟。”


    “不錯啊,以前都是同事,這迴改同事的弟弟了?”龐德大娘故意問道。老人家可能是心地善良,也可能是看熱鬧不嫌事兒大,反正是得給安琛這個小浪子添點兒堵。


    誰知道秦簫反而直接否認道:“大娘,她跟您開玩笑呢,我當然是她男朋友了。是不是,安琛姐姐?”


    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不拒絕,嗯。


    安琛終於有點兒理解秦笙為什麽總是對她弟弟一臉無奈的樣子了,麵兒上隻能順著說道:“是,是。龐德大娘,來兩張炸花粉餅,加一份兒炒黃骨髓——牛骨髓,不要羊骨髓。”


    龐德大娘夾了兩張炸的酥脆的餅子裝進紙袋裏,又往紙盒子裏鏟了一勺炒牛骨髓,順便再問道:“還有剛出鍋的熱橙汁兒,要不要也來點兒?”


    “來兩碗吧。”安琛拿了花粉餅和炒骨髓,用智能手環在龐德大娘的收款碼上掃了一下,“一碗多撈點兒稠的。”


    龐德大娘打了兩碗熱橙汁,遞給後麵的秦簫時對他說道:“小夥子,有前途啊。”


    能讓安琛當著街坊鄰居的麵兒承認這是她男朋友的,秦簫還真是第一個。但龐德大娘不知道的是,以前安琛都是帶她即將分手的男朋友來吃這頓“分手飯”,因此當然不會再說那是她男朋友。


    秦簫也不知道個中緣由,但他還是對龐德大娘微笑著點了點頭:“哎,謝謝您。”


    早上正是居民區最忙碌的時候,上班族們不少都是匆匆下樓買了早點,騎上自行車吃了一路,趕到工作單位時才能卡著點兒。因此龐德大娘的生意也很好,上班族不占她早點鋪子的空位,還能因此而吸引更多不著急出門的退休居民。


    安琛和秦簫是碰巧了才趕上一張兩個座位的小桌,而不必跟別人擠大桌。坐下之後,安琛端起熱橙汁喝了一口:“今天的橙汁兒煮得不錯。”


    秦簫看這仿佛還挺好喝的樣子,也端起碗喝了一大口,然而剛喝進去就連忙吐出來,忍不住咳嗽:“這怎麽這麽酸啊?!”


    “熱橙汁兒可不是普通的橙子汁兒,而是用本地產的酸青橙壓碎後輕微發酵,再過濾出的液體。”安琛笑著說道,“外地人很少能喝得慣。”


    “這也太黑暗了。”秦簫放下碗,連忙吃了一口炸花粉餅才把那奇怪的酸味壓下去。


    “就是這個味道,喜歡的人特別喜歡,討厭的人也特別討厭。”安琛夾了一根牛骨髓吃,“嚐嚐龐德大娘炒的牛骨髓——其實也就是對麵兒超市買的熟食,隻不過拿迴來再用辣椒拌了一下兒,價錢就翻了一倍多。”


    “嫌貴倒是別買啊!”龐德大娘不服氣地插了句話。


    秦簫被逗笑了,又懷著希望嚐了一口炒牛骨髓,然後被這——在貴族聖子看來——詭異的像是混著沙礫的幹橡皮泥口感驚到了。


    “這……這沒給錯吧?”秦簫悄悄地問道。


    “沒有啊,這就是炒牛骨髓。”安琛又夾了一大塊子夾在花粉餅裏,才想起來秦簫認為的牛骨髓大概跟她日常說的不一樣,於是解釋道,“你在家裏吃的‘骨髓’都應該是脊髓吧?脊髓裏大多是神經組織,口感自然比較細膩。而這裏早點吃的骨髓是從腿骨裏剔出來的,還帶點兒骨細胞,口感味道肯定會跟脊髓有差別。”


    秦簫強行把那口幹橡皮泥口感的玩意兒咽下去,又忍著吃了一大口炒牛骨髓,違心地說道:“嗯,好吃——多吃點兒就習慣了。”


    這讓安琛心裏不禁更為擔憂,看來連帶他吃早點都有風險,還是趕緊把這位少爺送到葡萄園的木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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