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三章 滴血認親
貪財嬌妻:霸道將軍寵上天 作者:傾杯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雍容女子的話很有用,李丞相頓時就有些猶豫了,他看向林月,問道:“孩子,你娘還有沒有跟你說多些什麽?”
一旁的胡冰有些緊張,他們的人找到李丞相的女兒時,秦芸已經死了,她女兒除了知道個玉佩,其他的並不知道,以至於她的信息也收集的不完全。
現在她隻能寄托林月不要慌,能隨機應變,將此事圓過去。
林月皺眉,搖頭道:“沒有,娘一直都沒有提到過爹,隻是臨死前才跟女兒說了爹的事,可惜她還沒來得及說太多,就走了。”
說完,她裝模作樣的抬起袖子擦了擦根本沒有的眼淚。
看她這樣傷心,李丞相也不好多問,他是認出這玉佩是真的,隻是若是這玉佩路上叫人搶了也說不準,所以他還是有些不放心。
畢竟此次他尋女是有目的的,隻是林月跟他想的差距太大,這讓他不是很滿意。
尖酸刻薄的女子眼睛一亮,提議道:“老爺,不如滴血認親吧,要是她真的是你的血脈,一驗不就知道真假了嗎?”
雍容的女子開口道:“你這法子是好,隻是要傷了老爺的身體。”
李丞相擺手道:“夫人不必擔心,不過是幾滴血罷了,不會有什麽的,孩子,你可願跟我滴血認親。”
“為什麽要滴血認親呢?難道爹爹是信不過我?我知道我長得是不漂亮,跟農女似的,不配做爹的千金,爹若是不喜歡我,我也不叫爹為難,您將玉佩還給我,我這就離開。”林月委屈道。
她知道眾人都有這種想法,隻是沒人敢說出來罷了,如今她挑明了說,又以退為進,李丞相對她的不滿意也沒那麽多了。
尖酸刻薄的女子開口道:“這麽急著走,莫不是真是假冒的,心虛了吧,我丞相府可不是你想來就能來,想走就能走的,否則一個個像你這樣過來冒認,我們老爺不還得忙死。”
李夫人看向林月,目光柔和道:“孩子,我們不是不信你,也不是嫌棄你,隻是這事畢竟重大,你若是老爺女兒,那以後就不是普通人,而是我相府千金,甚至以後還要嫁給達官貴人之子,所以才需要好好驗證清楚。”
“正如你所說,你確實不像小姐,若是老爺因為這玉佩就輕易認了你,其他人也會說閑話,議論你的是非,倒不如今天滴血認親證明你的身世,以後也無人敢議論你的是非不是。”
她說的句句在理,聽起來還很為林月考慮,頗有大家主母的風範。
她都把話說成這樣了,林月要是再拒絕的話,隻怕更會讓人覺得她心虛。
林月不肯滴血認親,隻是不想那麽快答應罷了,免得這些人覺得她好揉捏,即便是驗證成功了,也能找出說辭來。
倒不如她先以退為進,激發李丞相的內疚之心,等滴血認親成功後,這些人若是再有話說,李丞相也會因為內疚偏幫她一些。
林月點頭道:“那好,我聽夫人的話,我驗,因為我想證明我娘的清白,不容許你們汙蔑她的名聲。”
“等驗成了你再說這些話吧,免得到時候不是,這不是自取其辱麽。”尖酸刻薄的女子說道。
“我知道你們不喜歡我,等驗完我的身世,我就離開,絕不給相府蒙羞。”林月硬氣道。
李丞相忍不住道:“好了,薑氏,安靜些,有什麽話等驗完再說。”
薑氏撇了撇嘴,這才打消找茬的心思,她心想就等等,等驗證失敗,她再欺辱她就有理由了。
哼,一個農女,跟個土包子似的,居然還妄想成為相府的千金,跟我的女兒享受同等待遇,簡直是癡心妄想,白日做夢!
秦芸那個賤人,走了還不安生,還想讓自己女兒認祖歸宗,真是想的美,我是不會讓你如意的。
這相府中,最跟秦芸不對付的人就是她了,秦芸沒進府之前,她是老爺心尖尖上的人,備受寵愛,可秦芸一進來,就奪走了她的寵愛,她怎能不怨。
現在她的女兒想認祖歸宗,哼,她才不會那麽容易讓她如願,即便是進了相府,她也不會讓她女兒好過!
林月看著李丞相命人出去準備東西了,她柔柔弱弱的拉著一旁胡冰的手,似乎是有些緊張的樣子。
沒過一會,一名丫鬟就端著托盤走了進來,托盤上擺著一碗清水河兩根銀針,她先走到林月的麵前遞了過去。
林月看了一眼李丞相,眼中帶有堅定,然後毫不猶豫的往自己左手食指上一紮,血液一點點的湧了出來。
但由於她一直缺乏營養,身子底子虧損,有些貧血,不想別人一紮血液就汩汩往外湧,她便在眾目睽睽下翻過手指,指尖衝著水碗,右手用力一拉一擠,一滴血液這才順著她的指尖滴入清水中。
李丞相看她血擠的為難,越發心疼了,可見這孩子這些年確實吃了不少苦。
他迴想起秦芸的美貌,以她的姿色若是願意,必然有人肯好好照顧她,可他們卻過得如此清苦,可見秦芸一直對他念念不忘,守身如玉。
這份心意他不敢忘,他暗暗決定,若是眼前這個土裏土氣的女子真是他的孩子,那他一定不會讓她流落民間,一定會好好對她,這才能減輕他心中的愧疚。
當他的血液滴入碗中,眾人屏氣凝神的看著碗裏的兩滴血,兩滴血慢慢的、慢慢的在眾人的目光下一點點的融合在了一起!
端著托盤的丫鬟驚唿道:“老爺!這血融合了!”
聽到這聲音,一旁的薑氏都絞緊了手中的帕子,冷哼一聲,心中不痛快得很。
不過她轉而一想,又有些高興,這樣一個樣貌醜陋的女子成為相府千金,還不得被恥笑被欺負,這樣的她根本不夠成為她女兒的對手,所以她倒是願意接受林月進府。
丞相夫人見此,目光柔和的看著林月,笑道:“恭喜老爺找迴愛女,老爺,你的心事也總算了了,妾身真為你高興。”
一旁的胡冰有些緊張,他們的人找到李丞相的女兒時,秦芸已經死了,她女兒除了知道個玉佩,其他的並不知道,以至於她的信息也收集的不完全。
現在她隻能寄托林月不要慌,能隨機應變,將此事圓過去。
林月皺眉,搖頭道:“沒有,娘一直都沒有提到過爹,隻是臨死前才跟女兒說了爹的事,可惜她還沒來得及說太多,就走了。”
說完,她裝模作樣的抬起袖子擦了擦根本沒有的眼淚。
看她這樣傷心,李丞相也不好多問,他是認出這玉佩是真的,隻是若是這玉佩路上叫人搶了也說不準,所以他還是有些不放心。
畢竟此次他尋女是有目的的,隻是林月跟他想的差距太大,這讓他不是很滿意。
尖酸刻薄的女子眼睛一亮,提議道:“老爺,不如滴血認親吧,要是她真的是你的血脈,一驗不就知道真假了嗎?”
雍容的女子開口道:“你這法子是好,隻是要傷了老爺的身體。”
李丞相擺手道:“夫人不必擔心,不過是幾滴血罷了,不會有什麽的,孩子,你可願跟我滴血認親。”
“為什麽要滴血認親呢?難道爹爹是信不過我?我知道我長得是不漂亮,跟農女似的,不配做爹的千金,爹若是不喜歡我,我也不叫爹為難,您將玉佩還給我,我這就離開。”林月委屈道。
她知道眾人都有這種想法,隻是沒人敢說出來罷了,如今她挑明了說,又以退為進,李丞相對她的不滿意也沒那麽多了。
尖酸刻薄的女子開口道:“這麽急著走,莫不是真是假冒的,心虛了吧,我丞相府可不是你想來就能來,想走就能走的,否則一個個像你這樣過來冒認,我們老爺不還得忙死。”
李夫人看向林月,目光柔和道:“孩子,我們不是不信你,也不是嫌棄你,隻是這事畢竟重大,你若是老爺女兒,那以後就不是普通人,而是我相府千金,甚至以後還要嫁給達官貴人之子,所以才需要好好驗證清楚。”
“正如你所說,你確實不像小姐,若是老爺因為這玉佩就輕易認了你,其他人也會說閑話,議論你的是非,倒不如今天滴血認親證明你的身世,以後也無人敢議論你的是非不是。”
她說的句句在理,聽起來還很為林月考慮,頗有大家主母的風範。
她都把話說成這樣了,林月要是再拒絕的話,隻怕更會讓人覺得她心虛。
林月不肯滴血認親,隻是不想那麽快答應罷了,免得這些人覺得她好揉捏,即便是驗證成功了,也能找出說辭來。
倒不如她先以退為進,激發李丞相的內疚之心,等滴血認親成功後,這些人若是再有話說,李丞相也會因為內疚偏幫她一些。
林月點頭道:“那好,我聽夫人的話,我驗,因為我想證明我娘的清白,不容許你們汙蔑她的名聲。”
“等驗成了你再說這些話吧,免得到時候不是,這不是自取其辱麽。”尖酸刻薄的女子說道。
“我知道你們不喜歡我,等驗完我的身世,我就離開,絕不給相府蒙羞。”林月硬氣道。
李丞相忍不住道:“好了,薑氏,安靜些,有什麽話等驗完再說。”
薑氏撇了撇嘴,這才打消找茬的心思,她心想就等等,等驗證失敗,她再欺辱她就有理由了。
哼,一個農女,跟個土包子似的,居然還妄想成為相府的千金,跟我的女兒享受同等待遇,簡直是癡心妄想,白日做夢!
秦芸那個賤人,走了還不安生,還想讓自己女兒認祖歸宗,真是想的美,我是不會讓你如意的。
這相府中,最跟秦芸不對付的人就是她了,秦芸沒進府之前,她是老爺心尖尖上的人,備受寵愛,可秦芸一進來,就奪走了她的寵愛,她怎能不怨。
現在她的女兒想認祖歸宗,哼,她才不會那麽容易讓她如願,即便是進了相府,她也不會讓她女兒好過!
林月看著李丞相命人出去準備東西了,她柔柔弱弱的拉著一旁胡冰的手,似乎是有些緊張的樣子。
沒過一會,一名丫鬟就端著托盤走了進來,托盤上擺著一碗清水河兩根銀針,她先走到林月的麵前遞了過去。
林月看了一眼李丞相,眼中帶有堅定,然後毫不猶豫的往自己左手食指上一紮,血液一點點的湧了出來。
但由於她一直缺乏營養,身子底子虧損,有些貧血,不想別人一紮血液就汩汩往外湧,她便在眾目睽睽下翻過手指,指尖衝著水碗,右手用力一拉一擠,一滴血液這才順著她的指尖滴入清水中。
李丞相看她血擠的為難,越發心疼了,可見這孩子這些年確實吃了不少苦。
他迴想起秦芸的美貌,以她的姿色若是願意,必然有人肯好好照顧她,可他們卻過得如此清苦,可見秦芸一直對他念念不忘,守身如玉。
這份心意他不敢忘,他暗暗決定,若是眼前這個土裏土氣的女子真是他的孩子,那他一定不會讓她流落民間,一定會好好對她,這才能減輕他心中的愧疚。
當他的血液滴入碗中,眾人屏氣凝神的看著碗裏的兩滴血,兩滴血慢慢的、慢慢的在眾人的目光下一點點的融合在了一起!
端著托盤的丫鬟驚唿道:“老爺!這血融合了!”
聽到這聲音,一旁的薑氏都絞緊了手中的帕子,冷哼一聲,心中不痛快得很。
不過她轉而一想,又有些高興,這樣一個樣貌醜陋的女子成為相府千金,還不得被恥笑被欺負,這樣的她根本不夠成為她女兒的對手,所以她倒是願意接受林月進府。
丞相夫人見此,目光柔和的看著林月,笑道:“恭喜老爺找迴愛女,老爺,你的心事也總算了了,妾身真為你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