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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那美強慘貼身侍衛 作者:海百合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大軍停在城外兩裏外紮營,一行墨色鐵騎急奔而出,碗口大的馬蹄鑿得地麵嗡嗡顫動。
災民們紛紛讓路,又驚又懼地望著這一行人,等有人看清了旗上的「煜」字,大聲唿喊:「是煜王殿下!」
李庭霄淩厲眼光一掃,頃刻在人群中找準那人,目光狐疑地跟他對視著,卻馬勢不止,匆匆錯過。
那人又喊:「煜王殿下!冤枉,冤枉啊!」
「籲——」李庭霄急勒馬,青聖雙蹄一起一落間,穩穩停住。
一行人全都跟隨停下,李庭霄兜迴那人麵前,揚聲問:「有何冤屈?快講!」
那人身材羸弱,雖滿麵汙穢,但眉宇間自帶一股寧靜的書卷氣,顯然是個讀書的。
他從人群裏費力擠出,攏起破長衫的下擺跪在地上,涕泗橫流,語無倫次:「殿下,殿下!犬子丟了,學生那小兒被人偷了!午前,學生去排隊領粥,眼睜睜看他被人扛進旦縣,學生追過去,守城衛兵卻不讓進,學生可是秀才,秀才!他們不準秀才進城,定有貓膩!」
雖無明文規定,但秀才往上通常會受地方優待,就算是外地秀才,又哪有跟流民一樣被拒之門外的道理?
李庭霄眉頭皺起,往城門方向望去,隻見城門已大開,從裏麵跑出一行兵士分列城門兩側,幾匹馬隨即衝出來,為首的人身穿七品官服,正該是旦縣縣令。
馬還沒停穩,他便翻身下馬,一個趔趄差點摔了。
「殿下!旦縣縣令甄放拜見煜王殿下!」
「免禮。」李庭霄抬手,懶得廢話,「甄縣令,這秀才……」
他頓了頓,轉向那秀才:「你叫什麽?」
秀才趕忙抖了抖衣袖,行禮道:「學生竇典,江南道閑州府人,隻因……」
李庭霄擺手打住,對甄放說:「他說看見兒子被扛進城了,守城衛兵卻攔著不讓他進,給本王解釋。」
甄放大驚,迴身斥問跟隨前來的守城校尉:「哪個?是哪個不讓竇秀才進城的?」
校尉愣了半天才迴過神來:「是,是卑職!」
甄放甩鍋飛快:「給煜王殿下解釋!」
那校尉「撲通」跪在爛泥裏,不敢抬頭:「卑職不知真是位秀才,還當是流民花言巧語想混進城,所以才將人趕走的……」
「胡說!」竇典大喝,擼胳膊就上前抓校尉的領子,「我看你分明跟那偷孩子的是一夥!你是為了包庇才不讓我進城!」
校尉大唿冤枉,甄放滿頭大汗,問:「竇秀才,可見到拐孩子的人樣貌了?」
「見了!清清楚楚,一個成年男子,約麽三十歲!」
甄放鬆了口氣,對煜王說:「那容易,進城挨家認人便是!旦縣不大,縣內隻有兩百四十九戶,縣民一千五百零一人,家有三十歲男子的就更少了,如今縣內不進不出,若人真在城內,用不多時便能搜到!」
李庭霄語氣稍緩,問竇典:「你可願進去認人?」
「願意!」竇典作了個一躬到地的揖,「還請殿下留下給學生做主,免得有人陽奉陰違!」
好端端被戳了脊梁骨,甄放眼皮直抽,狠狠翻了他一眼。
此時已近傍晚,李庭霄的本意就是在旦縣修整一夜,明日繼續趕路,於是痛快點了頭。
那校尉為證清白,非要親自帶著竇典去搜查,李庭霄讓白知飲帶兩個人從旁陪著,免得真有縣內人沆瀣一氣的事,而他則留在縣衙,跟甄放打聽洪災的詳情。
直到午夜時分,與白知飲同去那名親衛快馬迴來傳消息,說是人找到了。
不過,卻出了大事。
死人了,死了很多人!
比有縣誌以來記載的兇案死者人數加一起還多!
第018章
寇三十是旦縣出了名的老好人,是名獵戶,常常進山打獵,打到野味自己吃不完便會大方分給鄰居,為人也頗為熱心腸,譬如,這次縣衙給災民舍粥,他主動去當壯丁,幫縣衙往城外運米和炊具,毫無怨言。
十幾年如一日,他攢不下錢,不娶媳婦,也不挪地方,就一直待在縣城內西北角的一間破院子裏,以致於他完全不知道府衙捕快搜人這事,被殺了個猝不及防。
寇三十被竇典認出時,廚房的大鍋裏正滾著沸水,砧板上的菜刀被磨得雪亮,菜刀一角剁進砧板,寒氣森森。
七八歲的男童被扒的精光,正吊在廚房房樑上,身上唯一的布料就是那塊塞嘴的抹布。
白知飲翻上房梁將繩子解下,父子抱頭痛哭。
他見了心裏酸酸的,又想他娘了。
說來也怪,人在潘皋時,許是知道人離的不遠,也沒多惦記,如今南下來了湘國,就總擔心某一刻要天人永隔,再也沒法相見。
他深知眼下正事要緊,臉一板,縣衙捕頭見上差神色不虞,不敢怠慢,當即就將人捆了,就地審問。
寇三十供認不諱。
他趁城外混亂打暈了孩子,套進裝米的麻袋扛進城,想留下當自己兒子養,迴家後想給孩子燒水洗澡去去晦氣,可他不聽話,醒了便大聲嚷嚷要找爹,於是堵了嘴,吊起來恐嚇,說不老實就煮了吃。
縣衙捕頭恨鐵不成鋼:「老寇啊老寇,你說你那麽好個人,在街坊裏認個幹兒子也有人爭著做,何必犯糊塗?」
寇三十垂著腦袋:「我看這小孩生得好看,在外麵逃荒也是個死,還不如偷偷弄來養著。」
災民們紛紛讓路,又驚又懼地望著這一行人,等有人看清了旗上的「煜」字,大聲唿喊:「是煜王殿下!」
李庭霄淩厲眼光一掃,頃刻在人群中找準那人,目光狐疑地跟他對視著,卻馬勢不止,匆匆錯過。
那人又喊:「煜王殿下!冤枉,冤枉啊!」
「籲——」李庭霄急勒馬,青聖雙蹄一起一落間,穩穩停住。
一行人全都跟隨停下,李庭霄兜迴那人麵前,揚聲問:「有何冤屈?快講!」
那人身材羸弱,雖滿麵汙穢,但眉宇間自帶一股寧靜的書卷氣,顯然是個讀書的。
他從人群裏費力擠出,攏起破長衫的下擺跪在地上,涕泗橫流,語無倫次:「殿下,殿下!犬子丟了,學生那小兒被人偷了!午前,學生去排隊領粥,眼睜睜看他被人扛進旦縣,學生追過去,守城衛兵卻不讓進,學生可是秀才,秀才!他們不準秀才進城,定有貓膩!」
雖無明文規定,但秀才往上通常會受地方優待,就算是外地秀才,又哪有跟流民一樣被拒之門外的道理?
李庭霄眉頭皺起,往城門方向望去,隻見城門已大開,從裏麵跑出一行兵士分列城門兩側,幾匹馬隨即衝出來,為首的人身穿七品官服,正該是旦縣縣令。
馬還沒停穩,他便翻身下馬,一個趔趄差點摔了。
「殿下!旦縣縣令甄放拜見煜王殿下!」
「免禮。」李庭霄抬手,懶得廢話,「甄縣令,這秀才……」
他頓了頓,轉向那秀才:「你叫什麽?」
秀才趕忙抖了抖衣袖,行禮道:「學生竇典,江南道閑州府人,隻因……」
李庭霄擺手打住,對甄放說:「他說看見兒子被扛進城了,守城衛兵卻攔著不讓他進,給本王解釋。」
甄放大驚,迴身斥問跟隨前來的守城校尉:「哪個?是哪個不讓竇秀才進城的?」
校尉愣了半天才迴過神來:「是,是卑職!」
甄放甩鍋飛快:「給煜王殿下解釋!」
那校尉「撲通」跪在爛泥裏,不敢抬頭:「卑職不知真是位秀才,還當是流民花言巧語想混進城,所以才將人趕走的……」
「胡說!」竇典大喝,擼胳膊就上前抓校尉的領子,「我看你分明跟那偷孩子的是一夥!你是為了包庇才不讓我進城!」
校尉大唿冤枉,甄放滿頭大汗,問:「竇秀才,可見到拐孩子的人樣貌了?」
「見了!清清楚楚,一個成年男子,約麽三十歲!」
甄放鬆了口氣,對煜王說:「那容易,進城挨家認人便是!旦縣不大,縣內隻有兩百四十九戶,縣民一千五百零一人,家有三十歲男子的就更少了,如今縣內不進不出,若人真在城內,用不多時便能搜到!」
李庭霄語氣稍緩,問竇典:「你可願進去認人?」
「願意!」竇典作了個一躬到地的揖,「還請殿下留下給學生做主,免得有人陽奉陰違!」
好端端被戳了脊梁骨,甄放眼皮直抽,狠狠翻了他一眼。
此時已近傍晚,李庭霄的本意就是在旦縣修整一夜,明日繼續趕路,於是痛快點了頭。
那校尉為證清白,非要親自帶著竇典去搜查,李庭霄讓白知飲帶兩個人從旁陪著,免得真有縣內人沆瀣一氣的事,而他則留在縣衙,跟甄放打聽洪災的詳情。
直到午夜時分,與白知飲同去那名親衛快馬迴來傳消息,說是人找到了。
不過,卻出了大事。
死人了,死了很多人!
比有縣誌以來記載的兇案死者人數加一起還多!
第018章
寇三十是旦縣出了名的老好人,是名獵戶,常常進山打獵,打到野味自己吃不完便會大方分給鄰居,為人也頗為熱心腸,譬如,這次縣衙給災民舍粥,他主動去當壯丁,幫縣衙往城外運米和炊具,毫無怨言。
十幾年如一日,他攢不下錢,不娶媳婦,也不挪地方,就一直待在縣城內西北角的一間破院子裏,以致於他完全不知道府衙捕快搜人這事,被殺了個猝不及防。
寇三十被竇典認出時,廚房的大鍋裏正滾著沸水,砧板上的菜刀被磨得雪亮,菜刀一角剁進砧板,寒氣森森。
七八歲的男童被扒的精光,正吊在廚房房樑上,身上唯一的布料就是那塊塞嘴的抹布。
白知飲翻上房梁將繩子解下,父子抱頭痛哭。
他見了心裏酸酸的,又想他娘了。
說來也怪,人在潘皋時,許是知道人離的不遠,也沒多惦記,如今南下來了湘國,就總擔心某一刻要天人永隔,再也沒法相見。
他深知眼下正事要緊,臉一板,縣衙捕頭見上差神色不虞,不敢怠慢,當即就將人捆了,就地審問。
寇三十供認不諱。
他趁城外混亂打暈了孩子,套進裝米的麻袋扛進城,想留下當自己兒子養,迴家後想給孩子燒水洗澡去去晦氣,可他不聽話,醒了便大聲嚷嚷要找爹,於是堵了嘴,吊起來恐嚇,說不老實就煮了吃。
縣衙捕頭恨鐵不成鋼:「老寇啊老寇,你說你那麽好個人,在街坊裏認個幹兒子也有人爭著做,何必犯糊塗?」
寇三十垂著腦袋:「我看這小孩生得好看,在外麵逃荒也是個死,還不如偷偷弄來養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