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乙乙說完起身就要走,薛迪恩慌了,跟著站了起來,雙手拽住趙乙乙的衣服袖子,「別!別!」嘴裏的煙落在了地上,「我說,我說。」


    趙乙乙在他對麵的椅子上坐了下來。


    第一章 4


    「上官琪是我的髮小,我們倆住樓上樓下,從穿開襠褲開始就混在一起。小的時候,我媽和她媽還老是開玩笑說等她長大了就讓她給我當媳婦兒。後來我們沒成一對兒,反而成了哥兒們。主要是因為她是個假小子。對什麽情啊愛啊的不感興趣,也可能隻是單純的沒看上我。一九九五年的時候,上官琪她爸買彩票發了財,就不在農藥廠幹了,自己在外麵開了個買賣,當起了老闆,還趕時髦地給自己招了個女秘書。後來因為這個女秘書,和上官琪她媽就離了婚。本來當時上官琪是判給她媽的。可她媽身體不好有腎病,早就辦了病退,每個禮拜都得去醫院裏打吊針續命。實在顧不上上官琪。上官琪就隻好跟著她爸。她爸一開始對她還是很好的,畢竟就隻有她這一個孩子。可後來,那女秘書懷了孕,生了個兒子。上官琪在她爸那的地位就不行了。她本來學習還挺好,後來也許是為了故意報復她爸,或者是想得到他的注意力,她就故意逃課掛科,和技校的太妹一起混還去打群架,最後就被我們中學給開除了。她爸是個要臉的人,打了她一頓以後,又出了高價,讓她轉到十中去上學了。


    那你們之後還有聯繫嗎?


    有。我們之間一直有通信。十中是寄宿學校,隻能周末的時候迴家,不過她也不想迴家。細想想也是,我算是她生命裏唯一見證過她變遷的朋友吧。那會她總在信裏寫,說自己不喜歡新的學校,周圍的人都很難相處。但那會她媽媽每隔一周就去看她。還有給我寫信,算是她生活裏的兩個安慰。不過沒過多久,她媽媽就病死了。在那以後,有大概兩個月的時間,我們沒有任何通信。再有她的消息,就是那件事了。


    那件事是指?


    就是她殺了室友的那件事。


    能說說你對那件事的看法嗎?


    也許我說出來你也不會相信,可在我的心裏,直到此時此刻,我都認為她是被冤枉的。你也別給我提什麽人證物證。我相信她不會殺人就跟我相信我是男的,她是女的一樣這麽簡單。你問我為什麽?那是因為我太了解她了。她是什麽樣的人,她能做什麽,不能做什麽,我太知道了。是,人是會變的。可當年她那後媽那麽欺負她和她媽她都能忍,她對那個後媽生的小弟弟還很好,天天抱著親著,就因為和同學鬧別扭就能下狠心把她們都弄死?那是五條人命啊。而且,你想啊,一個人能和五具屍體同睡在一間屋子裏整整一夜,那得是多冷酷的心。那絕非一般人能做出來的事啊。除非她真的是瘋了,否則用腳指頭想也能想明白,她做下這樣的事,她怎麽脫身,怎麽逃?她不是那麽傻的人。


    那你們後來又是怎麽聯繫上的?


    後來我看了報紙上的報導,知道她進了少管所後來又轉到了女子監獄,我就去看了她。在她因謀殺罪被關起來的兩年後。


    她跟你說什麽了嗎?


    一開始,見了我,她就隻是哭。什麽也說不出來。後來,她漸漸平靜下來,我們可以簡單地聊聊天了。主要是問我的事,問我過得好不好,有沒有女朋友什麽的。關於那件案子,她從來不提,即使我問,她也都沉默,或者是搖搖頭,說,都過去了,木已成舟,就別問了吧。聽她這麽說我的心裏那個難受啊。我當時忍著,可探監出來,迴去的一路上我都咬著拳頭哭。我從小就喜歡上官琪。現在她成了這樣,我真恨不得自己是個偵探,就像電影裏演的外國偵探,叼著菸鬥帶著手槍,能夠撥開重重迷霧,抽絲剝繭,為她平冤昭雪。


    然後呢?


    然後她就繼續坐牢啊。我一有機會就去看她。我沒考上大學,工作也不好找,錢也沒有多少,所以能去探監的次數也是有限。


    你們最後一次聯繫是什麽時候?


    她要出獄的時候,監獄經她的授意,通知了我,我去接她。她沒有地方去,就在我這兒住了一陣子。你也看到了,我這簡陋的很,什麽家具也沒有,床也沒有。後來我給了她一點錢,讓她自己出去租個房子住。她當時就求我,讓我給她弄個假身份證。她說自己叫什麽都好,就是不能再叫上官琪了。」


    趙乙乙錄音筆裏薛迪恩的錄音就此結束。馬成勝說,你告訴他,上官琪已經死了的事嗎?


    趙乙乙說,我跟他說了,不過告訴他以前我問過他案發的那段時間在什麽地方,後來也按照他所說查了監控,發現他沒有說謊,他的嫌疑是可以排除的。


    對於上官琪被害,他怎麽說?


    他呆住了一段時間後就開始嚎啕大哭。他說怪自己,自己沒能照顧好她。


    這也怪不著他吧。上官琪她爸呢?


    聽說後來生的這個小兒子上中學那一年,他們全家就移民加拿大了。這是什麽狗屁父親!


    其實她爸也是不容易的,你想想,換做是你,自己的閨女殺了五個人,你還會認嗎?況且,當年刑事官司打完以後馬上就是民事訴訟。五家人,聯名起訴了上官琪的法定監護人上官寶龍和涉事的學校麒城十中,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以及其他的各種費用。後來官司打了大半年,麒城十中被判給每個受害家庭十萬元,上官寶龍則是二十萬。二五一十,總共賠了一百萬出去。那是一九九七年的一百萬。都不知道他當時中彩票有沒有贏一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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