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在邱延買房的時候,我就不應該腦子一熱告訴他們地址。如果不是現在行情不好,我真應該把房子賣了,再搬到別的地方去,讓他們永遠找不到我。」
像是這樣發泄情緒的博客還有好幾篇。康小冠看的出來,方楠不滿意的對象正是她的父母。他想起那一日,方永嘉在自己跟前提起女兒時那眉飛色舞得意洋洋的神情。他可知道自己的女兒對自己的怨恨有這麽深嗎?
但這些都不是關鍵。他要找的,是關於方楠在白馬書齋時的記錄。他眯著眼睛,盯著屏幕,一頁一頁地翻看。終於,在翻到第四頁的時候,他看到了一篇名叫「噩夢」的博文。
「我是不是應該慶幸,至少我沒有被強暴。至少,我從那個地方出來的時候,還是處女。
雖然讓我交付出第一次的人現在迴頭看,也不是什麽良人,但最起碼他沒有打我的耳光,掐我的脖子。罵我是賤人,是婊子。他和我一樣,緊張,莽撞。
沒人知道,曾經的我離被強暴也隻差了那麽一點點而已。有的男人為了達到目的,會騙女人說,我隻蹭一蹭,不進去。可侵犯我的人卻連這一點謊話也懶得編。幾個耳光下來,我就已經懵了,等到他脫了褲子光著下身過來扒我的腿的時候,我就覺得,我的世界完了。
我等著受死,等著被撕裂。這時候有人來砸門,叫他出去,說那邊出了點事,需要人過去幫忙。他罵罵咧咧地爬起來,穿好了褲子,出去了。隻留下爬蟲一樣的我,臥在地上嚇得發抖。
那天夜裏我就發了高燒,腹痛不止。我覺得我肯定要死了。後來終於有人覺得事情不對,把我送去了醫院。在醫院裏我見到了方永嘉和趙雨珠,我拉下臉,哭著求他們,我說,我會乖,我會好好聽話,我隻想迴家。求你們帶我迴家吧。」
「我時常想起那個女孩,她扶著牆,捂著肚子,東倒西歪走路的樣子。我覺得她的五髒六腑都被人攪碎了,打壞了。有人說,反正她進來的時候就已經不是處女了,再怎麽樣也無所謂。真的是這樣的嗎?那如果現在,有人來強暴我,是不是也可以用同樣的理由?還是隻是因為她當年才十六歲,十六歲的女孩子就不能有性,不該懂性,如果懂了,就是罪過,就活該被人強暴?」
「強暴」。康小冠皺起了眉頭。
「我很肯定,不少人都聽到了那女孩的尖叫。一開始是尖叫,後來好像有什麽東西堵住了她的嘴,她的喉嚨裏發出了一些稀奇古怪的聲音。到了後麵,就沒有聲音了。我趴在窗口那裏,默默地數著從淨心室裏出來的人影,一個,兩個,三個。至於淨心室裏現在是還有一個人還是兩個人,我也不敢確定。我聽到出來的那三個人在月光下輕佻的嬉笑和喘息。他們累壞了,也樂壞了。
我捂著嘴,不敢哭出聲。眼淚從眼角汩汩而出。我不敢想像,現在的淨心室裏是一副什麽樣的情景。
我知道被關進淨心室的那個女孩是誰。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在這裏,你最好別讓教官發現你跟誰在交換名字,否則你就要遭殃。你能有的隻是代號,記住你的號碼,你隻是個號碼,就和別人也隻是別的號碼一樣,你們都無關緊要,你們都不配有名字。名字是人才有的東西。
現在想起她來,我突然意識到,從我第一次見到她時,她就已經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樣子了。我根本就沒有見過她之前正常時候的樣子,不知道她現在在哪兒,過得好嗎?」
「公司團建,一起出去吃飯的時候,玩真心話大冒險,我抽到了真心話,有人問,我這輩子做過的最噁心的事,是什麽?我說,我吃過別人吐在地上的飯。大家都被噁心的當場幹嘔,都以為我是為了追求節目效果,隨便胡說的。我當時也跟著他們一起笑。可他們誰知道我說的都是真的。如果我不吃,那就會有人踢我的肚子,踢我的頭。他們就是要剝奪你作為人的基本尊嚴,扒光你的衣服,讓你像狗一樣趴著吃飯,大小便的時候也有人一直看著你,你的自尊心再高,也會很快地被擊垮,你會覺得,你已經什麽都不是了,何必再爭?幹脆聽話,這樣最起碼肉體上還能好受一些。」
「有一次,在街上,我好像見到了一個以前同在書齋待過的人。他和一個女人在一起,身邊還有一個三四歲的小女孩。一家三口看起來其樂融融的樣子。我本來還不確定那是不是就是他,直到我看到他看著我的眼神。就是在那一秒內,我確定他也認出了我。雖然我們不知道彼此的名字,可眼底裏有什麽東西都是一樣的。我們像兩個混跡在正常人中的殘次品一樣。而他這個粉飾一新的殘次品快速地收迴目光轉迴頭,又去做人家的丈夫和父親,迴到了他庸常的幸福裏。說實話,我挺羨慕他,不知道他是怎麽做到的。我曾經以為所有從那個地方出來的人,都隻會變壞不會變好。可人家看起來不是也挺幸福的嗎?哎,這也許就是男女有別吧。」
「都說天道好輪迴,可我覺得這都是騙人的。那些打我們的人,哪些強暴別人的人,那些袖手旁觀的人,他們恐怕都還活得好好的。就連我爸媽這樣把自己的親生骨肉送去被人虐待的人渣父母們也都活得好好的,這不公平,這太不公平了。」
「我曾在網上隱秘地尋找過和我一樣的人,可我的心裏也有撕裂般的掙紮。一半的我在黑暗裏尋覓,希望找到同樣的傷疤,同樣的眼神。可另外一半卻一直在勸自己,算了吧,忘掉吧。你的人生還很長,你不可能總是把自己困在那一年裏。出來吧,重新上路吧。可這樣的心理暗示做了無數遍,我還是無法做到。我覺得有些東西已經破了,再也好不了了。」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像是這樣發泄情緒的博客還有好幾篇。康小冠看的出來,方楠不滿意的對象正是她的父母。他想起那一日,方永嘉在自己跟前提起女兒時那眉飛色舞得意洋洋的神情。他可知道自己的女兒對自己的怨恨有這麽深嗎?
但這些都不是關鍵。他要找的,是關於方楠在白馬書齋時的記錄。他眯著眼睛,盯著屏幕,一頁一頁地翻看。終於,在翻到第四頁的時候,他看到了一篇名叫「噩夢」的博文。
「我是不是應該慶幸,至少我沒有被強暴。至少,我從那個地方出來的時候,還是處女。
雖然讓我交付出第一次的人現在迴頭看,也不是什麽良人,但最起碼他沒有打我的耳光,掐我的脖子。罵我是賤人,是婊子。他和我一樣,緊張,莽撞。
沒人知道,曾經的我離被強暴也隻差了那麽一點點而已。有的男人為了達到目的,會騙女人說,我隻蹭一蹭,不進去。可侵犯我的人卻連這一點謊話也懶得編。幾個耳光下來,我就已經懵了,等到他脫了褲子光著下身過來扒我的腿的時候,我就覺得,我的世界完了。
我等著受死,等著被撕裂。這時候有人來砸門,叫他出去,說那邊出了點事,需要人過去幫忙。他罵罵咧咧地爬起來,穿好了褲子,出去了。隻留下爬蟲一樣的我,臥在地上嚇得發抖。
那天夜裏我就發了高燒,腹痛不止。我覺得我肯定要死了。後來終於有人覺得事情不對,把我送去了醫院。在醫院裏我見到了方永嘉和趙雨珠,我拉下臉,哭著求他們,我說,我會乖,我會好好聽話,我隻想迴家。求你們帶我迴家吧。」
「我時常想起那個女孩,她扶著牆,捂著肚子,東倒西歪走路的樣子。我覺得她的五髒六腑都被人攪碎了,打壞了。有人說,反正她進來的時候就已經不是處女了,再怎麽樣也無所謂。真的是這樣的嗎?那如果現在,有人來強暴我,是不是也可以用同樣的理由?還是隻是因為她當年才十六歲,十六歲的女孩子就不能有性,不該懂性,如果懂了,就是罪過,就活該被人強暴?」
「強暴」。康小冠皺起了眉頭。
「我很肯定,不少人都聽到了那女孩的尖叫。一開始是尖叫,後來好像有什麽東西堵住了她的嘴,她的喉嚨裏發出了一些稀奇古怪的聲音。到了後麵,就沒有聲音了。我趴在窗口那裏,默默地數著從淨心室裏出來的人影,一個,兩個,三個。至於淨心室裏現在是還有一個人還是兩個人,我也不敢確定。我聽到出來的那三個人在月光下輕佻的嬉笑和喘息。他們累壞了,也樂壞了。
我捂著嘴,不敢哭出聲。眼淚從眼角汩汩而出。我不敢想像,現在的淨心室裏是一副什麽樣的情景。
我知道被關進淨心室的那個女孩是誰。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在這裏,你最好別讓教官發現你跟誰在交換名字,否則你就要遭殃。你能有的隻是代號,記住你的號碼,你隻是個號碼,就和別人也隻是別的號碼一樣,你們都無關緊要,你們都不配有名字。名字是人才有的東西。
現在想起她來,我突然意識到,從我第一次見到她時,她就已經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樣子了。我根本就沒有見過她之前正常時候的樣子,不知道她現在在哪兒,過得好嗎?」
「公司團建,一起出去吃飯的時候,玩真心話大冒險,我抽到了真心話,有人問,我這輩子做過的最噁心的事,是什麽?我說,我吃過別人吐在地上的飯。大家都被噁心的當場幹嘔,都以為我是為了追求節目效果,隨便胡說的。我當時也跟著他們一起笑。可他們誰知道我說的都是真的。如果我不吃,那就會有人踢我的肚子,踢我的頭。他們就是要剝奪你作為人的基本尊嚴,扒光你的衣服,讓你像狗一樣趴著吃飯,大小便的時候也有人一直看著你,你的自尊心再高,也會很快地被擊垮,你會覺得,你已經什麽都不是了,何必再爭?幹脆聽話,這樣最起碼肉體上還能好受一些。」
「有一次,在街上,我好像見到了一個以前同在書齋待過的人。他和一個女人在一起,身邊還有一個三四歲的小女孩。一家三口看起來其樂融融的樣子。我本來還不確定那是不是就是他,直到我看到他看著我的眼神。就是在那一秒內,我確定他也認出了我。雖然我們不知道彼此的名字,可眼底裏有什麽東西都是一樣的。我們像兩個混跡在正常人中的殘次品一樣。而他這個粉飾一新的殘次品快速地收迴目光轉迴頭,又去做人家的丈夫和父親,迴到了他庸常的幸福裏。說實話,我挺羨慕他,不知道他是怎麽做到的。我曾經以為所有從那個地方出來的人,都隻會變壞不會變好。可人家看起來不是也挺幸福的嗎?哎,這也許就是男女有別吧。」
「都說天道好輪迴,可我覺得這都是騙人的。那些打我們的人,哪些強暴別人的人,那些袖手旁觀的人,他們恐怕都還活得好好的。就連我爸媽這樣把自己的親生骨肉送去被人虐待的人渣父母們也都活得好好的,這不公平,這太不公平了。」
「我曾在網上隱秘地尋找過和我一樣的人,可我的心裏也有撕裂般的掙紮。一半的我在黑暗裏尋覓,希望找到同樣的傷疤,同樣的眼神。可另外一半卻一直在勸自己,算了吧,忘掉吧。你的人生還很長,你不可能總是把自己困在那一年裏。出來吧,重新上路吧。可這樣的心理暗示做了無數遍,我還是無法做到。我覺得有些東西已經破了,再也好不了了。」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