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把你驚住的,絕不僅僅是這些!」
「薑先生,你們中國人可太會察言觀色了。」葛維漢哈哈笑道:「真正讓我驚訝的有兩點,第一,黑麂天生膽小,連一隻鳥飛過都會嚇的跳出十幾米遠,又怎麽敢一路跟蹤我們?」
「第二,也是最重要的,我在山坡上那頭成年鹿的身上發現了被馴化的痕跡。」
聽到這話,我跟老薑不禁虎軀一震:「開玩笑吧?鹿還能被馴服?」
關於馴化的歷史,最早可以追溯到遠古社會,那時候我們的祖先為了生存,開始將自然界中的一些動物進行馴服,以保障基本的生活需求。
比如馴化豬,可以提供肉食。
比如馴化馬,可以作為交通工具。
比如馴化狼狗,可以幫助自已捕獵。
慢慢的,也就形成了:六畜六禽。
可從古至今,卻很少有人去馴服鹿!因為鹿看起來可愛親近,但實際上在它們的血脈中,流淌著一股桀驁不馴的基因。
它們隻信仰山林河流,倔不向人類低下高貴的頭顱。
「對!這種精神,就類似於我們西方的:不自由,毋寧死。」葛維漢打了個比方道。
「更何況相比六畜六禽,鹿的數量又少,肉也不好吃,皮毛也不禦寒,所以誰去馴化這個……」
「可是它們很適合當寵物呀。」銀鈴兒突然探出一個腦袋,手上捧了一束不知道從哪兒采來的野花,插在了大竹簍上。
葛維漢認真糾正道:「對於遠古人類來說,價值決定一切!你剛才說的是精神需求,那個年代隻有吃飽穿暖,是沒有什麽精神享受的。」
我無奈得點了點銀鈴兒的額頭,心想這丫頭剛才到底有沒有認真聽我們講話,讓這些黑麂當寵物,人家寧願死好嗎?
老薑沒有被我們的話逗樂,而是繼續問出了那個最關心的問題:「所以,你到底是如何認定,這群鹿是被馴養過的?」
麵對老薑的疑惑,葛維漢當即打開了自已那本厚遝遝的筆記,『唰』『唰』『唰』的翻動著。
我偷瞄一眼,發現每一頁都記錄著他探險時遇到的奇怪物種,不僅有圖畫,還有密密麻麻的心得。
難怪人家能當校長,果然態度決定一切。
「找到了!」
葛維漢翻動的手突然停了下來,隻見映入眼簾的是一具栩栩如生的動物骨架,那是屬於麋鹿的。
他將手指向骨架道:「你們發現了嗎?野生麋鹿,它的第四根胸椎是突起的,可我們遇見的那幾頭成年鹿,相對的位置卻是凹下去的,這正是後背的位置。」
一,二,三,四。
我細細去數,果然如此!
「莫非您是說?」
葛維漢眯著雙眼,嘴角微微露出一絲笑意,猶如一個狡猾的獵人:「我的意思再明顯不過,瓦屋山森林密布,沒有馬生存的空間。所以有人將這群鹿成功馴化了,並且當成了自已的坐騎,它們背上凹下去的那一塊就是被人類長年累月騎過的痕跡。」
「換言之,這群鹿都是有主人的……」
「現在我有一個大膽的猜想,這群鹿之所以跟蹤我們,就是受到了主人的命令!」
葛維漢這幾句話,就仿佛一顆顆砸入湖中的石子,讓我們的內心徹底不平靜了。
我不由得腳步後撤,驚唿道:「這怎麽可能?」
葛維漢卻隻是嗤笑一聲,就像剛剛隻是敘述了一件多麽稀疏平常的事情:「瓜娃子,當你翻過一百座山,跨過一百條河的時候,就知道這世上根本就沒有什麽不可能的事。鹿是森林中的精靈,它們一旦被馴服,想要跟蹤幾個人自然是小菜一碟。」
說話間,葛維漢突然目露神往之色:「我給你們講一件自已親耳聽過的故事吧,這個故事正是跟鹿有關……」
四川樂山生活著一群客家人,他們以大山為生,經常在山上採藥和捕獵。
某天,一位老人按時來採藥時,突然聽到了一陣痛苦的低鳴聲,他循聲找去,發現在一處灌木叢中居然躺著隻受傷的小鹿。小鹿的腳被捕獸夾的利齒死死卡住,因為它的劇烈掙紮,整隻腳被磨出森森白骨,血肉模糊。
老人試著將捕獸夾打開,這個過程中,小鹿被利齒折磨得異常痛苦,卻也知道眼前這個人是來救自已的。
在小鹿終於得救後,老人望著那隻快廢的蹄子於心不忍,便當場為它處理傷日,清涼的草藥敷在鮮血淋漓的傷日處,引得小鹿歡喜不已。
做完這一切後,老人就準備離開。可是山中猛獸眾多,失去行動能力的小鹿,無異於是等死。
經過一番心理掙紮,老人最終將小鹿帶迴到自已家中。
在他的悉心照料下,小鹿終於可以重新站起來了,在確認小鹿完全康復後,老人將它放歸了山林。
卻沒想到,半夜時分,自已的家突然傳來了『咚』『咚』『咚』的敲門聲,打開門一看,居然正是那隻小鹿!
不管老人多少次將它放歸森林,每一次它都能準確無誤得找迴來,最後老人隻得將它留下來。
無兒無女的老人將小鹿當成了自已的家人,之後的幾年他們一直相伴在一起。
甚至小鹿還為他送了終,直到親眼目睹自已的救命恩人入土,那隻鹿的身影才消失在茫茫森林中……
前半生,我為恩情護你左右。
「薑先生,你們中國人可太會察言觀色了。」葛維漢哈哈笑道:「真正讓我驚訝的有兩點,第一,黑麂天生膽小,連一隻鳥飛過都會嚇的跳出十幾米遠,又怎麽敢一路跟蹤我們?」
「第二,也是最重要的,我在山坡上那頭成年鹿的身上發現了被馴化的痕跡。」
聽到這話,我跟老薑不禁虎軀一震:「開玩笑吧?鹿還能被馴服?」
關於馴化的歷史,最早可以追溯到遠古社會,那時候我們的祖先為了生存,開始將自然界中的一些動物進行馴服,以保障基本的生活需求。
比如馴化豬,可以提供肉食。
比如馴化馬,可以作為交通工具。
比如馴化狼狗,可以幫助自已捕獵。
慢慢的,也就形成了:六畜六禽。
可從古至今,卻很少有人去馴服鹿!因為鹿看起來可愛親近,但實際上在它們的血脈中,流淌著一股桀驁不馴的基因。
它們隻信仰山林河流,倔不向人類低下高貴的頭顱。
「對!這種精神,就類似於我們西方的:不自由,毋寧死。」葛維漢打了個比方道。
「更何況相比六畜六禽,鹿的數量又少,肉也不好吃,皮毛也不禦寒,所以誰去馴化這個……」
「可是它們很適合當寵物呀。」銀鈴兒突然探出一個腦袋,手上捧了一束不知道從哪兒采來的野花,插在了大竹簍上。
葛維漢認真糾正道:「對於遠古人類來說,價值決定一切!你剛才說的是精神需求,那個年代隻有吃飽穿暖,是沒有什麽精神享受的。」
我無奈得點了點銀鈴兒的額頭,心想這丫頭剛才到底有沒有認真聽我們講話,讓這些黑麂當寵物,人家寧願死好嗎?
老薑沒有被我們的話逗樂,而是繼續問出了那個最關心的問題:「所以,你到底是如何認定,這群鹿是被馴養過的?」
麵對老薑的疑惑,葛維漢當即打開了自已那本厚遝遝的筆記,『唰』『唰』『唰』的翻動著。
我偷瞄一眼,發現每一頁都記錄著他探險時遇到的奇怪物種,不僅有圖畫,還有密密麻麻的心得。
難怪人家能當校長,果然態度決定一切。
「找到了!」
葛維漢翻動的手突然停了下來,隻見映入眼簾的是一具栩栩如生的動物骨架,那是屬於麋鹿的。
他將手指向骨架道:「你們發現了嗎?野生麋鹿,它的第四根胸椎是突起的,可我們遇見的那幾頭成年鹿,相對的位置卻是凹下去的,這正是後背的位置。」
一,二,三,四。
我細細去數,果然如此!
「莫非您是說?」
葛維漢眯著雙眼,嘴角微微露出一絲笑意,猶如一個狡猾的獵人:「我的意思再明顯不過,瓦屋山森林密布,沒有馬生存的空間。所以有人將這群鹿成功馴化了,並且當成了自已的坐騎,它們背上凹下去的那一塊就是被人類長年累月騎過的痕跡。」
「換言之,這群鹿都是有主人的……」
「現在我有一個大膽的猜想,這群鹿之所以跟蹤我們,就是受到了主人的命令!」
葛維漢這幾句話,就仿佛一顆顆砸入湖中的石子,讓我們的內心徹底不平靜了。
我不由得腳步後撤,驚唿道:「這怎麽可能?」
葛維漢卻隻是嗤笑一聲,就像剛剛隻是敘述了一件多麽稀疏平常的事情:「瓜娃子,當你翻過一百座山,跨過一百條河的時候,就知道這世上根本就沒有什麽不可能的事。鹿是森林中的精靈,它們一旦被馴服,想要跟蹤幾個人自然是小菜一碟。」
說話間,葛維漢突然目露神往之色:「我給你們講一件自已親耳聽過的故事吧,這個故事正是跟鹿有關……」
四川樂山生活著一群客家人,他們以大山為生,經常在山上採藥和捕獵。
某天,一位老人按時來採藥時,突然聽到了一陣痛苦的低鳴聲,他循聲找去,發現在一處灌木叢中居然躺著隻受傷的小鹿。小鹿的腳被捕獸夾的利齒死死卡住,因為它的劇烈掙紮,整隻腳被磨出森森白骨,血肉模糊。
老人試著將捕獸夾打開,這個過程中,小鹿被利齒折磨得異常痛苦,卻也知道眼前這個人是來救自已的。
在小鹿終於得救後,老人望著那隻快廢的蹄子於心不忍,便當場為它處理傷日,清涼的草藥敷在鮮血淋漓的傷日處,引得小鹿歡喜不已。
做完這一切後,老人就準備離開。可是山中猛獸眾多,失去行動能力的小鹿,無異於是等死。
經過一番心理掙紮,老人最終將小鹿帶迴到自已家中。
在他的悉心照料下,小鹿終於可以重新站起來了,在確認小鹿完全康復後,老人將它放歸了山林。
卻沒想到,半夜時分,自已的家突然傳來了『咚』『咚』『咚』的敲門聲,打開門一看,居然正是那隻小鹿!
不管老人多少次將它放歸森林,每一次它都能準確無誤得找迴來,最後老人隻得將它留下來。
無兒無女的老人將小鹿當成了自已的家人,之後的幾年他們一直相伴在一起。
甚至小鹿還為他送了終,直到親眼目睹自已的救命恩人入土,那隻鹿的身影才消失在茫茫森林中……
前半生,我為恩情護你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