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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殺人鬼」青蛙男:噩夢再臨 作者:[日]中山七裏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我說,『セ』和『ソ』開頭的人不如集體搬走吧。或者給打包扔到老人村去。一舉兩得哦,『笑』(表情)。」
「話說青蛙男先生,能不能麻煩您幫忙殺掉一個叫瀨川康則的傢夥呀?他住在世田穀區……」
「因為你看不順眼就替你殺人?我可比你慘多了。埼玉市伊藤開發區名叫仙藤光也的男人腳踏兩隻船!講道理,要殺的話肯定要先殺他才行嘛。」
「確認。第四起案件中的兇器,應該是老虎公司生產的sx2型二軸粉碎機。這個sx 2型機器的賣點是低速高馬力,不僅能粉碎鐵塊,由於轉速緩慢,生物出血量也能控製在較低範圍,網上的圖血腥度太過了。把人扔進去之後的模擬效果圖我貼下邊了,大家要是喜歡記得點讚哦。」
「關穀,你看見了嗎?你害怕青蛙男嗎?我馬上把你的個人信息放上來,你乖乖洗幹淨脖子等著哈。」
「大家的關注重點都太偏向受害人了,難道該討論的不是青蛙男嗎?那傢夥剛從那種醫院出院對吧?輕易把這種人放出來,不相當於往城市裏投了顆定時炸彈嗎?」
「那個和他有關的,叫有動什麽什麽的瘋子,不也從醫療監獄逃獄了嗎?精神病院和醫療監獄之類機關到底在幹什麽?」
「這是司法係統漏洞。不管罪犯有多殘暴,隻要精神鑑定認定是精神病患者,就能無罪,還會有嚴密的保護,運氣好的話還能被釋放呢。啊,對了,你們大概不知道,以前關於精神病人的討論可是相當自由的,電影、電視劇都經常提。現在大家都小心翼翼的,根本不敢碰這個話題。」
「希望大家能把我接下來說的話,當作個人,而不是社會學者的意見聽一聽。我覺得出於刑法第三十九條相關規定,被判強製入院的觸法精神障礙患者,獲得免罪和減刑之後,應該在司法機關的管理下長期住院。當然,那些自稱人權派的人,可能會群起攻擊這個觀點,但這裏邊最大的問題,是憲法和法律的對立,也就是公和私的對立。憲法保護個人權利,而法律卻傾向於限製私權優先公權。青蛙男案件中最應該被關注的,正是這個部分。更直白地講,就是精神病患者個人的權利,和千萬無辜民眾的安全,是不是可以放在天平上衡量的問題。如果可以比較,那麽到底哪方更重要?憲法第三十條對個人尊嚴和追求幸福權利做出了相關規定,不過作為補充,其中寫著:前提條件是不違反公共福祉。也就是說,我們可以認為:重大案件發生,且尚未得到解決的狀態下,限製曾經犯下罪行的精神病患者,以及有犯罪可能的患者的自由,屬於對公共福祉的保護。」
對青蛙男的恐懼,以及對現存係統的不信任,正在以網絡為中心不停發酵,很快,這些情緒就會蔓延到現實世界,野火燎原般擴散開去。在事態惡化之前,古手川和渡瀨前往了小比類家。
二人來到小比類住宅兼平麵設計工作室時,小比類說,自己一直在等他們。
「我看新聞說,被殺的是末鬆健三,就覺得你們一定會找我。你們肯定把我列為嫌疑人了吧。」
小比類不無諷刺地笑了笑。不過這個笑容裏並沒有挑釁,大概是因為某種意義上,他的心態已經近乎達觀了吧。
「我們並沒有那麽想,不過既然您這麽認為,那麽還請協助我們洗清您的嫌疑。」
「我說渡瀨先生,現在嶽父也死了,恨末鬆的,就隻剩我了。況且即便沒有嶽父的大學筆記本,我也掌握著古澤冬樹的精神鑑定結果。那就說一下我不在場的證明吧。您需要證明的時間是什麽時候到什麽時候?」
「十二月三號晚上十點三十分,到翌日淩晨四點。」
「大半夜的啊。那我沒辦法證明了。那個時間我一直在家裏,不過您也看到了,我一個人住,也沒人能幫忙證明。」
即便有家人在,近親的證詞也不會被採信——不過這話不適合對小比類說,比起諷刺更像是語言暴力。
「所以我說渡瀨先生,不管怎麽找補,我都是嫌疑最大的人,對吧?不過說實話,我也很難過。」
「因為被當作嫌疑人?」
「不。因為我沒能親手懲罰末鬆健三。」
小比類很是懊惱地笑著。
「雖然我不會當著刑警的麵說想殺他,但至少想親手把他精神科醫生的招牌砸爛。所以對於兇手把他連身份帶人都整個兒消滅這件事,我還真有點意見。」
「僅僅毀了他名聲就能讓你滿足?」
「從他在法庭上的表演,還有之後的言論就能看出來,末鬆和衛藤律師是一類人,滿腦子都是功利主義和自我展示欲望,都是謊話連篇的無恥之徒。或許這就是俗話說的人以群分吧。這種人最害怕的,就是被剝奪名譽和地位。對他們來說,名譽地位就是一切。我之前一直在想,要給苟延殘喘活下來的末鬆怎樣的屈辱。這個問題都成我的下酒菜了,或者說畢生事業。」
「你知道他們的關係?」
「那當然,周刊報紙寫得清清楚楚,說是某某大學的前後輩來著。能教出這麽一群垃圾,想來也不是什麽好學校。」
「你這是討厭和尚恨袈裟?」
「不恨點什麽,我也撐不下去啊……抱歉失陪一下。」
說完,小比類起身離開了一會兒。他迴來時,手上多了瓶白蘭地和三隻酒杯。
「話說青蛙男先生,能不能麻煩您幫忙殺掉一個叫瀨川康則的傢夥呀?他住在世田穀區……」
「因為你看不順眼就替你殺人?我可比你慘多了。埼玉市伊藤開發區名叫仙藤光也的男人腳踏兩隻船!講道理,要殺的話肯定要先殺他才行嘛。」
「確認。第四起案件中的兇器,應該是老虎公司生產的sx2型二軸粉碎機。這個sx 2型機器的賣點是低速高馬力,不僅能粉碎鐵塊,由於轉速緩慢,生物出血量也能控製在較低範圍,網上的圖血腥度太過了。把人扔進去之後的模擬效果圖我貼下邊了,大家要是喜歡記得點讚哦。」
「關穀,你看見了嗎?你害怕青蛙男嗎?我馬上把你的個人信息放上來,你乖乖洗幹淨脖子等著哈。」
「大家的關注重點都太偏向受害人了,難道該討論的不是青蛙男嗎?那傢夥剛從那種醫院出院對吧?輕易把這種人放出來,不相當於往城市裏投了顆定時炸彈嗎?」
「那個和他有關的,叫有動什麽什麽的瘋子,不也從醫療監獄逃獄了嗎?精神病院和醫療監獄之類機關到底在幹什麽?」
「這是司法係統漏洞。不管罪犯有多殘暴,隻要精神鑑定認定是精神病患者,就能無罪,還會有嚴密的保護,運氣好的話還能被釋放呢。啊,對了,你們大概不知道,以前關於精神病人的討論可是相當自由的,電影、電視劇都經常提。現在大家都小心翼翼的,根本不敢碰這個話題。」
「希望大家能把我接下來說的話,當作個人,而不是社會學者的意見聽一聽。我覺得出於刑法第三十九條相關規定,被判強製入院的觸法精神障礙患者,獲得免罪和減刑之後,應該在司法機關的管理下長期住院。當然,那些自稱人權派的人,可能會群起攻擊這個觀點,但這裏邊最大的問題,是憲法和法律的對立,也就是公和私的對立。憲法保護個人權利,而法律卻傾向於限製私權優先公權。青蛙男案件中最應該被關注的,正是這個部分。更直白地講,就是精神病患者個人的權利,和千萬無辜民眾的安全,是不是可以放在天平上衡量的問題。如果可以比較,那麽到底哪方更重要?憲法第三十條對個人尊嚴和追求幸福權利做出了相關規定,不過作為補充,其中寫著:前提條件是不違反公共福祉。也就是說,我們可以認為:重大案件發生,且尚未得到解決的狀態下,限製曾經犯下罪行的精神病患者,以及有犯罪可能的患者的自由,屬於對公共福祉的保護。」
對青蛙男的恐懼,以及對現存係統的不信任,正在以網絡為中心不停發酵,很快,這些情緒就會蔓延到現實世界,野火燎原般擴散開去。在事態惡化之前,古手川和渡瀨前往了小比類家。
二人來到小比類住宅兼平麵設計工作室時,小比類說,自己一直在等他們。
「我看新聞說,被殺的是末鬆健三,就覺得你們一定會找我。你們肯定把我列為嫌疑人了吧。」
小比類不無諷刺地笑了笑。不過這個笑容裏並沒有挑釁,大概是因為某種意義上,他的心態已經近乎達觀了吧。
「我們並沒有那麽想,不過既然您這麽認為,那麽還請協助我們洗清您的嫌疑。」
「我說渡瀨先生,現在嶽父也死了,恨末鬆的,就隻剩我了。況且即便沒有嶽父的大學筆記本,我也掌握著古澤冬樹的精神鑑定結果。那就說一下我不在場的證明吧。您需要證明的時間是什麽時候到什麽時候?」
「十二月三號晚上十點三十分,到翌日淩晨四點。」
「大半夜的啊。那我沒辦法證明了。那個時間我一直在家裏,不過您也看到了,我一個人住,也沒人能幫忙證明。」
即便有家人在,近親的證詞也不會被採信——不過這話不適合對小比類說,比起諷刺更像是語言暴力。
「所以我說渡瀨先生,不管怎麽找補,我都是嫌疑最大的人,對吧?不過說實話,我也很難過。」
「因為被當作嫌疑人?」
「不。因為我沒能親手懲罰末鬆健三。」
小比類很是懊惱地笑著。
「雖然我不會當著刑警的麵說想殺他,但至少想親手把他精神科醫生的招牌砸爛。所以對於兇手把他連身份帶人都整個兒消滅這件事,我還真有點意見。」
「僅僅毀了他名聲就能讓你滿足?」
「從他在法庭上的表演,還有之後的言論就能看出來,末鬆和衛藤律師是一類人,滿腦子都是功利主義和自我展示欲望,都是謊話連篇的無恥之徒。或許這就是俗話說的人以群分吧。這種人最害怕的,就是被剝奪名譽和地位。對他們來說,名譽地位就是一切。我之前一直在想,要給苟延殘喘活下來的末鬆怎樣的屈辱。這個問題都成我的下酒菜了,或者說畢生事業。」
「你知道他們的關係?」
「那當然,周刊報紙寫得清清楚楚,說是某某大學的前後輩來著。能教出這麽一群垃圾,想來也不是什麽好學校。」
「你這是討厭和尚恨袈裟?」
「不恨點什麽,我也撐不下去啊……抱歉失陪一下。」
說完,小比類起身離開了一會兒。他迴來時,手上多了瓶白蘭地和三隻酒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