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李阿五的情緒稍微冷靜下來之後,程仕才發現,他們的馬匹不見了。
他皺起了眉頭,舉目四望,茫茫然的戈壁灘,一片蕭瑟,沒有馬匹的蹤跡。
“阿五,我們的馬,應該是在沙暴中走失了。”
聽到這話,方才還在哭泣的李阿五,瞬間停住了抽泣。
作為商隊領頭的兒子,他深知,在戈壁灘上丟失了馬匹,意味著什麽。
沒有一個徒步的人,能走出戈壁灘。
失去了馬匹,光靠著步行,這崎嶇不平的地麵上,雙腿很快就會失去力量,鞋子也會磨破。
失去了馬匹,一個人在戈壁灘中,和一隻螞蟻沒有什麽區別。
更加令他們頭疼的是,馬匹上還有他們的食物和飲水。
李阿五特意將這些保命的東西,牢牢係在馬身上,所以馬匹雖然受到沙暴驚嚇而走失的,但在逃跑的過程中,卻沒有遺落裝有食物和水的包袱。
至少,在李阿五的視野範圍之內,沒有看見。
既失去了機動力,又沒有維持生命的食物和水,他們陷入到絕境之中。
起風了,隔壁上的風,永遠不會純淨,總是帶有砂礫,就像是幾十號人嘈雜的說話聲,讓人的耳根不清淨。
麵臨這樣嚴峻的情況,李阿五卻沒有說話,也沒有哭泣。
這並不是說明他心裏不怕。
相反,他內的恐懼,已經在擠壓他的五髒六腑,已經從他的皮膚上,如血一般慢慢滲透出來。
他的眼神,他的臉色,他的鼻孔一張一合,都透露著深深的恐懼感。
這種恐懼感,讓一個十四歲的孩子,傻了。
以至於忘記了,該如何用言語和肢體動作,去表達內心的恐懼。
他隻是呆呆地站在原地,想一根木頭一樣立在原地。
他就像戈壁上的一株瀕臨死亡的灌木叢,已經沒有了枝葉,隻剩下黃枯色的根須。
程仕注意到李阿五狀態的變化。
這個孩子,有些無助地看著自己。
程仕知道,麵對現在的處境,李阿五已經無能為力了。接下來走出戈壁的重擔,要壓在自己身上了。
他故意笑了笑,問李阿五:“阿五,沙暴來臨之前,你不是說,我們就快要走出戈壁灘嗎?”
李阿五麵無表情地眨巴眨巴眼睛,道:“是的,馬上就要走出戈壁了。”
“馬上是多久,一天?”
“騎馬大概兩三天,走路的話,需要十天。”
十天,對於程仕而言,或許可以扛過去,隻要有水,他就可以用養基瓶吃飽。
如果李阿五年紀再大一些,身體再強壯一些,或許也是刻意用養基瓶的水填飽肚子的。
程仕不是沒有嚐試過,但是李阿五太小了,以至於途中偶爾嚐養基瓶的水,肚子馬上就有反應,嘔吐,腹瀉,甚至脫水。
養基瓶是仙物,仙物孕育的仙水,對程仕有效,對身體強壯的成年漢子有效,對於李阿五卻無效。
也就是說,李阿五在戈壁上,隻能靠凡人日常的食物為生,餅子,醃肉,和普通的水。
這樣一來,不要睡十天,過不了三天,李阿五就會死去。
程仕歎了一口氣,繼續問他:“阿五,沙暴來臨之前,你不是說,這附近就有一個小村子,裏麵住著十幾戶人,我們可以在那兒歇歇腳,順便討點吃的?”
李阿五的麵色愈發的難堪,好像是吃了什麽難吃的東西的一樣:“的確是這樣,但是現在,我們恐怕找不到那個地方了。沙暴來的時候,你的馬仔前麵走,我的馬仔後麵追,現在沙暴走了,我卻偏離了既有的道路。我也不知道,我們現在在什麽位置。”
聽了這個迴答,程仕簡直要吐血。
之前,這個少年口口聲聲說,去西域的路,每一步都印在自己的腦海裏。
沙暴不過讓二人跑了幾裏路,大不了再走迴去就是,怎麽就說偏移了既有的路線呢?
“阿五,你不要慌,”程仕拍著李阿五的頭說,“我們雖然跑馬躲避沙暴跑了一段亂路,但這路並不遠,我大致記得原來的方位,你好好想想,應該也是記得的。我們再走迴去便是。一旦迴到了沙暴來臨之前的路線,我們就去你說那個村子,討點水,運氣好點,說不定還能要點吃的。”
“一點水,一點吃的,一點水,一點吃的……”李阿五眼神呆滯,機械地複述著程仕的話語。
就像一個失去思考能力的傻子一樣。
失去馬匹的二人,真就像兩隻螞蟻一般,在這廣闊無垠的戈壁上,慢慢行走著。
李阿五努力地迴憶起沙暴來臨之前的道路,卻怎麽也想不起來了。
他到底隻是一個初級的江湖商客,雖說從安平關去西域的道路,之前走過兩遍,但皆是跟著大部隊走的,都是成熟的線路,自己壓根不用擔心走錯路的問題。
他一邊走,一邊猶豫,幾次想要在依靠地圖和太陽的位置,確定方位。
有時候沒有幾十丈路,就原路折迴,有時候是像左還是向右,總也拿不定注意。
程仕安慰他:“不要急,阿五,我們沒有偏離多遠,你好好迴憶一下,想清楚了,我們再走。”
既沒有食物,也沒有水,更沒有馬匹,兩個徒步在戈壁的人,經不起太多的錯誤嚐試。
就這樣,磕磕碰碰,打了好幾個折迴,李阿五終於覺得,走迴來原來的道路。
此時他已經口幹舌燥,需要一口水來滋潤喉嚨。
這種本能的生理渴望,讓李阿五沒有停下腳步,馬上朝著他口中那個有著十幾戶人家的村子進發。
在戈壁上,很少有村子。誰也不願意住在這裏。
因此,這個村子的存在,對於李阿五來說,是救命一般的存在。
從現在開始,他的每一步,都走得非常小心,寧願走慢一點,也不願意走冤枉路。
兩個時辰之後,遠遠的,一座土城出現在他們的視野範圍內。
“就是那裏,就是那裏,我們到了!”
李阿五顧不得正在燃燒的喉嚨,興奮地大喊大叫。
程仕一把將李阿五背起來,道:“你不要喊,我背著你過去。”
“為什麽要背著我過去,明明就不遠了,我能走到。”
程仕微微一笑,道:“待會到了村子裏,你就裝作快死了的樣子。看你在我背上這般可憐,村民就是再小氣,也得發發善心,打發一點水和食物吧。”
他皺起了眉頭,舉目四望,茫茫然的戈壁灘,一片蕭瑟,沒有馬匹的蹤跡。
“阿五,我們的馬,應該是在沙暴中走失了。”
聽到這話,方才還在哭泣的李阿五,瞬間停住了抽泣。
作為商隊領頭的兒子,他深知,在戈壁灘上丟失了馬匹,意味著什麽。
沒有一個徒步的人,能走出戈壁灘。
失去了馬匹,光靠著步行,這崎嶇不平的地麵上,雙腿很快就會失去力量,鞋子也會磨破。
失去了馬匹,一個人在戈壁灘中,和一隻螞蟻沒有什麽區別。
更加令他們頭疼的是,馬匹上還有他們的食物和飲水。
李阿五特意將這些保命的東西,牢牢係在馬身上,所以馬匹雖然受到沙暴驚嚇而走失的,但在逃跑的過程中,卻沒有遺落裝有食物和水的包袱。
至少,在李阿五的視野範圍之內,沒有看見。
既失去了機動力,又沒有維持生命的食物和水,他們陷入到絕境之中。
起風了,隔壁上的風,永遠不會純淨,總是帶有砂礫,就像是幾十號人嘈雜的說話聲,讓人的耳根不清淨。
麵臨這樣嚴峻的情況,李阿五卻沒有說話,也沒有哭泣。
這並不是說明他心裏不怕。
相反,他內的恐懼,已經在擠壓他的五髒六腑,已經從他的皮膚上,如血一般慢慢滲透出來。
他的眼神,他的臉色,他的鼻孔一張一合,都透露著深深的恐懼感。
這種恐懼感,讓一個十四歲的孩子,傻了。
以至於忘記了,該如何用言語和肢體動作,去表達內心的恐懼。
他隻是呆呆地站在原地,想一根木頭一樣立在原地。
他就像戈壁上的一株瀕臨死亡的灌木叢,已經沒有了枝葉,隻剩下黃枯色的根須。
程仕注意到李阿五狀態的變化。
這個孩子,有些無助地看著自己。
程仕知道,麵對現在的處境,李阿五已經無能為力了。接下來走出戈壁的重擔,要壓在自己身上了。
他故意笑了笑,問李阿五:“阿五,沙暴來臨之前,你不是說,我們就快要走出戈壁灘嗎?”
李阿五麵無表情地眨巴眨巴眼睛,道:“是的,馬上就要走出戈壁了。”
“馬上是多久,一天?”
“騎馬大概兩三天,走路的話,需要十天。”
十天,對於程仕而言,或許可以扛過去,隻要有水,他就可以用養基瓶吃飽。
如果李阿五年紀再大一些,身體再強壯一些,或許也是刻意用養基瓶的水填飽肚子的。
程仕不是沒有嚐試過,但是李阿五太小了,以至於途中偶爾嚐養基瓶的水,肚子馬上就有反應,嘔吐,腹瀉,甚至脫水。
養基瓶是仙物,仙物孕育的仙水,對程仕有效,對身體強壯的成年漢子有效,對於李阿五卻無效。
也就是說,李阿五在戈壁上,隻能靠凡人日常的食物為生,餅子,醃肉,和普通的水。
這樣一來,不要睡十天,過不了三天,李阿五就會死去。
程仕歎了一口氣,繼續問他:“阿五,沙暴來臨之前,你不是說,這附近就有一個小村子,裏麵住著十幾戶人,我們可以在那兒歇歇腳,順便討點吃的?”
李阿五的麵色愈發的難堪,好像是吃了什麽難吃的東西的一樣:“的確是這樣,但是現在,我們恐怕找不到那個地方了。沙暴來的時候,你的馬仔前麵走,我的馬仔後麵追,現在沙暴走了,我卻偏離了既有的道路。我也不知道,我們現在在什麽位置。”
聽了這個迴答,程仕簡直要吐血。
之前,這個少年口口聲聲說,去西域的路,每一步都印在自己的腦海裏。
沙暴不過讓二人跑了幾裏路,大不了再走迴去就是,怎麽就說偏移了既有的路線呢?
“阿五,你不要慌,”程仕拍著李阿五的頭說,“我們雖然跑馬躲避沙暴跑了一段亂路,但這路並不遠,我大致記得原來的方位,你好好想想,應該也是記得的。我們再走迴去便是。一旦迴到了沙暴來臨之前的路線,我們就去你說那個村子,討點水,運氣好點,說不定還能要點吃的。”
“一點水,一點吃的,一點水,一點吃的……”李阿五眼神呆滯,機械地複述著程仕的話語。
就像一個失去思考能力的傻子一樣。
失去馬匹的二人,真就像兩隻螞蟻一般,在這廣闊無垠的戈壁上,慢慢行走著。
李阿五努力地迴憶起沙暴來臨之前的道路,卻怎麽也想不起來了。
他到底隻是一個初級的江湖商客,雖說從安平關去西域的道路,之前走過兩遍,但皆是跟著大部隊走的,都是成熟的線路,自己壓根不用擔心走錯路的問題。
他一邊走,一邊猶豫,幾次想要在依靠地圖和太陽的位置,確定方位。
有時候沒有幾十丈路,就原路折迴,有時候是像左還是向右,總也拿不定注意。
程仕安慰他:“不要急,阿五,我們沒有偏離多遠,你好好迴憶一下,想清楚了,我們再走。”
既沒有食物,也沒有水,更沒有馬匹,兩個徒步在戈壁的人,經不起太多的錯誤嚐試。
就這樣,磕磕碰碰,打了好幾個折迴,李阿五終於覺得,走迴來原來的道路。
此時他已經口幹舌燥,需要一口水來滋潤喉嚨。
這種本能的生理渴望,讓李阿五沒有停下腳步,馬上朝著他口中那個有著十幾戶人家的村子進發。
在戈壁上,很少有村子。誰也不願意住在這裏。
因此,這個村子的存在,對於李阿五來說,是救命一般的存在。
從現在開始,他的每一步,都走得非常小心,寧願走慢一點,也不願意走冤枉路。
兩個時辰之後,遠遠的,一座土城出現在他們的視野範圍內。
“就是那裏,就是那裏,我們到了!”
李阿五顧不得正在燃燒的喉嚨,興奮地大喊大叫。
程仕一把將李阿五背起來,道:“你不要喊,我背著你過去。”
“為什麽要背著我過去,明明就不遠了,我能走到。”
程仕微微一笑,道:“待會到了村子裏,你就裝作快死了的樣子。看你在我背上這般可憐,村民就是再小氣,也得發發善心,打發一點水和食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