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行走江湖的商隊來說,馬匪是他們的噩夢。
無論是大漠,還是戈壁,即使是綠意盎然的江南野外,隻要是人跡罕至的地方,就有馬匪的存在。
他們往往一次出動幾十人,在外遊蕩。一旦發現人數不多商隊,就能以幾倍的人數優勢,燒殺搶奪。
隻要是搶奪,就免不了衝突。隻要有衝突,就免不了殺人。
一旦開了殺戒,殺一個還是兩個,並無區別。
就像一個嗜酒之人開了一壇好酒,不把它喝空,就不會罷休。
劉阿五若不是追逐逃走的羚羊,也不會躲過一劫。一個十幾歲的少年,是不會被嗜血的馬匪放過的。
“馬匪一旦得手,就會轉移陣地。不過,他們不會走太遠,他們一定在不遠的地方,一邊清點我們的財富,一邊喝酒慶祝。”
劉阿五咬牙切齒,他死死抓住韁繩,兩腿夾緊馬肚子。
程仕說得沒錯,他太小了,又小又矮,即使踮起腳尖,腳掌也夠不到馬鐙。
但是他依舊努力地騎馬。他不能停下奔襲的速度,因為一旦馬匹放慢腳步,他就看不見程仕的後背了。
已經被李阿五知道會術法的程仕,也放開了手腳,運用疾走術,在戈壁上如風般前進。
程仕的腳步,和馬匪離開的淩亂腳步平行而走,像是一條小溪,傍著一條大河流淌。
雖然李阿五吃力地緊跟在後,但是程仕顯然沒有使用全力行走。
在戈壁裏,氣候幹燥,他需要時刻注意保持真氣的平衡。
因為他也不清楚,那些遊蕩於戈壁的馬匪,是何等水平。
如果這是尋常強盜,那就不足為懼。
就算是尹家,莊幾百人的部曲,在他麵前也賤如螻蟻。
如果其中有幾人頗有能耐,或許再厲害一些,碰見幾個半人辦妖的東西,恐怕就不是那麽好對付了。
畢竟,在洛城的家中,他差點被那白骨婦人奪去了性命。
“程道士,你慢些走,我的馬快跟不上了!”李阿五高聲大喊。
“程道士,我的心跳有些加速,我快要跌下馬了!”
李阿五的嗓子,本就因之前的哭喊而嘶啞不堪,這會兒騎馬迎風高唿,夾著細碎塵土的風灌進口裏,使他愈發幹渴。
他本來就長得小,沒力氣,因為腿踩不到馬蹬,所以他騎馬很費力。
可是,他突然一勒馬,停下了。
因為眼前這個道士,也停下了。
馬匹幾乎要接觸到程仕的後腦勺。
二人眼前,是一個營地。
這個營地裏,二十來人也是圍坐一圈,同樣在吃著醃肉和餅子。
淩亂繁雜的馬蹄印跡,到營地裏,就截然而止。
他們正興高采烈地吃東西,沒有注意到二十丈開外的程李二人。
程仕用手指著他們道:“阿五,那就是殺死你爹的馬匪嗎?”
李阿五道:“正是他們。因為我看見了我爹的馬,是一匹黑馬。你看,我爹的黑馬就在營地最外邊。”
程仕看見了馬匹黑馬,它正低頭刨著沙土,四周塵土飛揚。
“它有點兒不高興。”
“當然不高興!除了我爹,沒有人,可以騎在它身上!”
“你準備怎麽做?”
“我準備讓你,把他們都宰了,我要用他們的頭顱,祭奠我爹,和我爹兄弟們的在天之靈!”
李阿五說這些話的時候,死死壓抑住內心的憤怒。
他的眉毛,因為皺得太深,以至於眉心溝壑裏藏著沙粒。
他的牙,因為咬得太緊,以至於牙齦都變得烏黑。
他的爪子,因為攥得太狠,以至於指甲嵌入了掌心,忽然舒掌,就有碎肉跳出!
程仕明白李阿五的意思,他把手放下,然後又舉起。
一放一抬之間,無形之劍出現在手中。
程仕道:“我現在就要去殺了他們,你在這裏不要動。”
李阿五看了看程仕的手,道:“你為何不拔劍?”
程仕的背後,是定梁劍。
李阿五雖然年幼,但是畢竟是跟著商隊走南闖北的人,看過不少精美的寶劍。
像定梁劍這般精美華麗的劍鞘,他還是第一次見到。
他知道,劍,是用來殺人的,不是用來裝飾的。
既然程仕背後的劍有著如此漂亮的劍鞘,想必定是一把殺人如破水的好劍。
程仕笑了笑,道:“我的劍不在背後。”
李阿五疑惑道:“那你的劍在哪裏?”
程仕道:“自然是在我的手中。這是一把無形之劍,你看不到,那些馬匪也不看到。隻有我看得到。”
李阿五停頓了一下,愈發不解。
“無形之劍?它叫什麽名字,為何能夠無形。”
“名字?我也不知道它叫什麽名字,但這劍,確實能無形。不僅樣子無形,殺人也能無聲。”
話音剛落,程仕就衝了出去。
馬匪們圍坐一圈,一邊吃著餅子,一邊談論著方才的殺戮。
領頭的說:“最近也不知道中了什麽邪,轉悠了個把月,才遇到這七八人的小羊羔。”
手下說:“至少這羊羔給我們遇到了,沒有落在別人手裏。你別說,這幫子商人,人不多,下手可真重,我的胳膊都快被那個光頭打斷了。”
他們計劃,將這些香料運到臨近的集市,低價賣掉。然後把馬匹運往黑市,同樣處理掉。
戈壁出沒的馬匪,從來不擔心搶到的東西出不了手。畢竟在這廣闊無垠的戈壁灘上,商隊冒著生命危險運送的西域的商品,不可能有下等的貨色。
正當他們討論著下一步的行動之時,一道光閃過。
這光,有點像戈壁天空中,烈日射出的白光,透亮透亮的,使人難以睜眼。
討論聲刹那間停止了。
馬匪們個個呆住,說不出話來。
並不是他們不想說話,隻是喉嚨很疼,喪失了說話的功能。
領頭的麻匪,像一隻被抹了脖子的公雞,血液從傷口處噴湧而出,飛濺開來。
“咕嚕咕嚕……”他極力想要言語,卻隻能發出水底冒泡的聲響。
從領頭的開始,馬匪們一個接著一個,捂住脖子倒下來。
他們依舊是圍在一圈,隻不過,之前是坐著,現在是躺著。
程仕走過去,掃了一眼二十個死人。
現在他的劍法,比在尹家莊殺伐之時,更加果斷,也更加無情。
無論是大漠,還是戈壁,即使是綠意盎然的江南野外,隻要是人跡罕至的地方,就有馬匪的存在。
他們往往一次出動幾十人,在外遊蕩。一旦發現人數不多商隊,就能以幾倍的人數優勢,燒殺搶奪。
隻要是搶奪,就免不了衝突。隻要有衝突,就免不了殺人。
一旦開了殺戒,殺一個還是兩個,並無區別。
就像一個嗜酒之人開了一壇好酒,不把它喝空,就不會罷休。
劉阿五若不是追逐逃走的羚羊,也不會躲過一劫。一個十幾歲的少年,是不會被嗜血的馬匪放過的。
“馬匪一旦得手,就會轉移陣地。不過,他們不會走太遠,他們一定在不遠的地方,一邊清點我們的財富,一邊喝酒慶祝。”
劉阿五咬牙切齒,他死死抓住韁繩,兩腿夾緊馬肚子。
程仕說得沒錯,他太小了,又小又矮,即使踮起腳尖,腳掌也夠不到馬鐙。
但是他依舊努力地騎馬。他不能停下奔襲的速度,因為一旦馬匹放慢腳步,他就看不見程仕的後背了。
已經被李阿五知道會術法的程仕,也放開了手腳,運用疾走術,在戈壁上如風般前進。
程仕的腳步,和馬匪離開的淩亂腳步平行而走,像是一條小溪,傍著一條大河流淌。
雖然李阿五吃力地緊跟在後,但是程仕顯然沒有使用全力行走。
在戈壁裏,氣候幹燥,他需要時刻注意保持真氣的平衡。
因為他也不清楚,那些遊蕩於戈壁的馬匪,是何等水平。
如果這是尋常強盜,那就不足為懼。
就算是尹家,莊幾百人的部曲,在他麵前也賤如螻蟻。
如果其中有幾人頗有能耐,或許再厲害一些,碰見幾個半人辦妖的東西,恐怕就不是那麽好對付了。
畢竟,在洛城的家中,他差點被那白骨婦人奪去了性命。
“程道士,你慢些走,我的馬快跟不上了!”李阿五高聲大喊。
“程道士,我的心跳有些加速,我快要跌下馬了!”
李阿五的嗓子,本就因之前的哭喊而嘶啞不堪,這會兒騎馬迎風高唿,夾著細碎塵土的風灌進口裏,使他愈發幹渴。
他本來就長得小,沒力氣,因為腿踩不到馬蹬,所以他騎馬很費力。
可是,他突然一勒馬,停下了。
因為眼前這個道士,也停下了。
馬匹幾乎要接觸到程仕的後腦勺。
二人眼前,是一個營地。
這個營地裏,二十來人也是圍坐一圈,同樣在吃著醃肉和餅子。
淩亂繁雜的馬蹄印跡,到營地裏,就截然而止。
他們正興高采烈地吃東西,沒有注意到二十丈開外的程李二人。
程仕用手指著他們道:“阿五,那就是殺死你爹的馬匪嗎?”
李阿五道:“正是他們。因為我看見了我爹的馬,是一匹黑馬。你看,我爹的黑馬就在營地最外邊。”
程仕看見了馬匹黑馬,它正低頭刨著沙土,四周塵土飛揚。
“它有點兒不高興。”
“當然不高興!除了我爹,沒有人,可以騎在它身上!”
“你準備怎麽做?”
“我準備讓你,把他們都宰了,我要用他們的頭顱,祭奠我爹,和我爹兄弟們的在天之靈!”
李阿五說這些話的時候,死死壓抑住內心的憤怒。
他的眉毛,因為皺得太深,以至於眉心溝壑裏藏著沙粒。
他的牙,因為咬得太緊,以至於牙齦都變得烏黑。
他的爪子,因為攥得太狠,以至於指甲嵌入了掌心,忽然舒掌,就有碎肉跳出!
程仕明白李阿五的意思,他把手放下,然後又舉起。
一放一抬之間,無形之劍出現在手中。
程仕道:“我現在就要去殺了他們,你在這裏不要動。”
李阿五看了看程仕的手,道:“你為何不拔劍?”
程仕的背後,是定梁劍。
李阿五雖然年幼,但是畢竟是跟著商隊走南闖北的人,看過不少精美的寶劍。
像定梁劍這般精美華麗的劍鞘,他還是第一次見到。
他知道,劍,是用來殺人的,不是用來裝飾的。
既然程仕背後的劍有著如此漂亮的劍鞘,想必定是一把殺人如破水的好劍。
程仕笑了笑,道:“我的劍不在背後。”
李阿五疑惑道:“那你的劍在哪裏?”
程仕道:“自然是在我的手中。這是一把無形之劍,你看不到,那些馬匪也不看到。隻有我看得到。”
李阿五停頓了一下,愈發不解。
“無形之劍?它叫什麽名字,為何能夠無形。”
“名字?我也不知道它叫什麽名字,但這劍,確實能無形。不僅樣子無形,殺人也能無聲。”
話音剛落,程仕就衝了出去。
馬匪們圍坐一圈,一邊吃著餅子,一邊談論著方才的殺戮。
領頭的說:“最近也不知道中了什麽邪,轉悠了個把月,才遇到這七八人的小羊羔。”
手下說:“至少這羊羔給我們遇到了,沒有落在別人手裏。你別說,這幫子商人,人不多,下手可真重,我的胳膊都快被那個光頭打斷了。”
他們計劃,將這些香料運到臨近的集市,低價賣掉。然後把馬匹運往黑市,同樣處理掉。
戈壁出沒的馬匪,從來不擔心搶到的東西出不了手。畢竟在這廣闊無垠的戈壁灘上,商隊冒著生命危險運送的西域的商品,不可能有下等的貨色。
正當他們討論著下一步的行動之時,一道光閃過。
這光,有點像戈壁天空中,烈日射出的白光,透亮透亮的,使人難以睜眼。
討論聲刹那間停止了。
馬匪們個個呆住,說不出話來。
並不是他們不想說話,隻是喉嚨很疼,喪失了說話的功能。
領頭的麻匪,像一隻被抹了脖子的公雞,血液從傷口處噴湧而出,飛濺開來。
“咕嚕咕嚕……”他極力想要言語,卻隻能發出水底冒泡的聲響。
從領頭的開始,馬匪們一個接著一個,捂住脖子倒下來。
他們依舊是圍在一圈,隻不過,之前是坐著,現在是躺著。
程仕走過去,掃了一眼二十個死人。
現在他的劍法,比在尹家莊殺伐之時,更加果斷,也更加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