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漢子吞下最後一口餅子,摸了摸嘴巴,站起就向羚羊撲去。


    可惜,動作稍顯笨拙,輕易就被羚羊給躲過去了。


    小羚羊還以為這人在和它玩遊戲,搖了搖尾巴,蹬著前提子。


    “哈哈哈,你這可不行,換我來!”


    程仕迴頭一看,李阿五站了起來。


    他雖然身形瘦弱,但是年紀小,骨頭輕,一副挺敏捷的樣子,說不定好真比膀大腰圓的中年漢子好使。


    “阿五,羚羊生性活潑,你要小心他的後蹄子。”


    李阿五愣了一下,發現說話的是光頭李。


    “哼,不要你操心,小小一隻羚羊,我還抓不住?”他雖然口上這麽說,但心裏還是有點小開心。


    他拿著手裏剩下的一小塊醃肉,慢慢靠近羚羊。


    羚羊顯然也嗅到了醃肉的香氣,期待滿滿地看著李阿五。


    一人,一羊,相互靠近。


    眾人屏氣凝神,都不敢說話,生怕一出聲,就像這羚羊嚇跑。


    在醃肉的誘惑下,李阿五成功摸到了羚羊的頭。


    真是一隻小羚羊,眼睛隻到李阿五的胸口,頭上甚至還沒有長出叫來,隻有兩隻俏皮的小耳朵立在兩側。


    “喏,乖乖,這個給你吃。”


    他一邊撫摸著羚羊頭,一邊輕聲細語地把手中的醃肉送到羚羊的嘴邊。


    就在羚羊張嘴準備要吃肉的時候,他突然一把勒住羊脖子,企圖把羊掀翻在地,壓在羊身上。


    可惜的是,雖然這隻羊隻是一隻小羊,李阿五同樣也隻是一個瘦弱的少年。


    羚羊發出一聲稚嫩的嘶吼,在甩動中用後腿蹬了一下,正中李阿五的小肚子。


    “哎呦!”


    他應聲倒下,羚羊乘機跑了。


    眾人連忙圍上來,查看他的傷勢。


    光頭李跑在最前麵,語氣焦急地說:


    “你瞅瞅,你瞅瞅!我和你說了,要小心羚羊的腿,你不聽吧。我看你也是個瓜娃子一個,你身上沒匕首啊,對著它脖子一刀不久完事了,你去抱著它作甚,這不是找踢嘛!”


    李阿五捂著肚子呻吟,眼睛眯成一條縫,看著光頭李焦慮的表情。


    “爹……我肚子疼!”


    他被放平,瘦弱的胸口起伏了一陣,逐漸平緩了唿吸。


    “還好,這腳踢到了肚子,要是再往上一點,踹到肋骨,你就等著我打道迴府,送你迴安平關看大夫吧。”光頭李輕輕地揉著兒子的肚皮,眼神裏滿是慈愛。


    羚羊沒有走遠,距離人群不過十丈遠的距離,扭頭看著他們。


    程仕這時候站起來,對大家說:“阿五這腳不能被白踢。我自幼生在山裏,沒少抓各種動物,這羚羊就交給我吧。”


    “哎,不就是一頓羊肉麽,算了算了,道長你可別受……”


    還沒等光頭李說完,程仕就朝著羚羊奔去。


    他故意把動作幅度加大很大,腳重重地踏在地上,發出巨大聲響,為的就是嚇跑羚羊。


    隻有羚羊跑了,他才能追著羚羊跑到很遠的地方。


    隻有脫離了商隊的視線,他才能從容的施展法術,將羚羊製服。


    程仕並不願意別人知道,他是修道之人,會點法術。


    他現在腦子威力唯一想做的,就是裝成和那些商人一樣的普通凡人,跟著商隊,抵達西域,抵達昆侖山。


    節外生枝的事情,越少越好。


    他本可以不理睬這羚羊,畢竟他對一餐羚羊肉,著實沒有什麽興趣。


    但是抓住這隻羚羊,就遂了其他人吃羊肉的心願,有利於提升隊伍的士氣。同時,也利於他融入這隻隊伍,和其他人處好關係。


    因此,這隻羊,還是要抓的。


    程仕追著這羊跑了一陣,在疾走術的法力之下,他不急不緩地跟隨著羚羊,保持約莫五丈的距離,沒讓它脫離自己的視線。


    一刻鍾後,羚羊跑到一座沙丘前,開始爬坡。程仕也跟了上去。


    剛翻過這座沙丘,一湖泉水,映入眼簾。


    “好漂亮的泉水!”他詫異道。


    這泉水呈現月牙狀,色澤透亮,即使是在陰天,也難以掩蓋水麵亮晶晶的淺綠光澤。


    難怪這小羚羊要爬沙坡,原來是渴了,要來這喝水。


    羚羊跑到泉水邊,扭頭看了一眼山坡頂上的程仕,見他沒有追來,就自顧自的低頭喝起水來。


    “可憐的小家夥,就要被人吃了,就在你死之前,讓你飽飽的喝一頓吧。”程仕心想。


    等羚羊喝夠了水,想要離去時,程仕揚手,使用隔空取物術,羚羊被隔空舉起,高高飄來。


    飄在空中的小羚羊,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一個勁地蹬腿,似乎隻有這樣,才能擺脫這不知名的束縛。


    可惜也就是掙紮了一會兒,它的喉管很快被程仕用定梁劍割斷,奔湧的血液,染紅了腳下的砂礫。


    待血瀝幹,程仕架著羚羊,準備迴營地。


    他以為這一切都做得神不知鬼不覺,卻不知,李阿五就在沙丘的另一側,將他抓羊的過程,看得一清二楚。


    程仕使用隔空取物術時,過於專心,以至於沒有發現這個少年的存在。


    原來,程仕出營地追逐羚羊不久後,李阿五就掙紮著起來,不顧阻攔,騎上一匹馬,順著羚羊的腳印開始追蹤。


    程仕殺羊之時,他剛好趕到泉水邊。


    整個過程,看得李阿五目瞪口呆。


    他行走江湖兩年,雖然隻是個商人,但走南闖北,也算見識過不少武力高強的俠客。


    但是能想程仕一樣,隔著老遠就將一頭羊舉起來的,還從沒見過。


    在他的眼裏,這已經脫離的武藝的範疇,反倒像是一種魔法了。


    可李阿五是個機靈人,他並沒有在程仕施法時出生。他確信自己沒有被發現。


    直到程仕背著羚羊準備往迴走時,他才大喊:


    “程道士,我來了!”


    程仕轉過身子,隻見一個李阿五騎著馬,飛奔而來。


    還沒等自己開口,就聽見他說:“程道士,我剛順著腳印,騎馬趕到。你是這麽抓住這羊的?這個畜生,那一腳踢得可狠了,我現在肚子還在疼呢。”


    程仕盯著李阿五純真的眼生看了一會兒,然後長舒一口氣。


    “還好沒被這小子發現。”他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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