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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六點整。


    樂初按停鬧鍾,邊整理著身上的睡衣,邊眯著眼跳下床來。


    須臾,伴著窗簾拉開時的清脆聲,樂初張開雙臂,將自己徹底置身於朝陽的晨光之中。


    推開窗,有清風拂麵,窗外,天高氣爽,初秋宜人。


    樂初係好鞋帶,又對著鏡子,將運動裝上的連衣帽整理妥帖,跺跺腳,同陽台上正在澆花的外公打過招唿,便蹦蹦跳跳地跑出門去。


    這是她從小到大,第一次起早去跑步,自然滿眼新奇。


    原來早餐店這麽早就開張了,原來外婆清早出門是跟著一個頭發花白的老爺爺練太極劍,原來人行道上有許多人同她一樣,穿著運動衣運動鞋在晨跑……


    而最讓樂初感到驚喜的是,她竟然看到她的同桌——顧錚。


    “顧錚!”


    顧錚甩甩頭,因著低燒的緣故,他清早起床後,總覺腦中耳鳴陣陣,以至於第一遍聽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時,他下意思地以為是幻聽。


    直到那人的聲音堅持不懈地又重複兩遍他的名字,他才略迴過神,循聲望去。


    第一眼,就看到路對麵,站著一個身穿粉色運動服的女孩子正興高采烈地朝自己揮手。


    顧錚站定,耐心地等她通過路口,向自己走來。


    女孩子看上去很高興,走路蹦蹦跳跳的,笑起來時杏眼彎彎,嘴角邊上會露出一點虎牙尖尖兒。


    挺可愛的。


    但是——顧錚不認識她。


    方才距離隔得遠,顧錚看得不大清楚。


    這會兒女孩子笑盈盈地站在自己麵前,顧錚仔細地看過她身上的衣飾穿戴後,再次確認,自己對她隻是略覺熟悉,並不能確認對方是誰。


    思忖一秒,顧錚謹慎地開口:“你好。”


    這樣稀鬆平常的開場白,最能避免認錯人或者熟人不識的尷尬。


    因此,顧錚常用來忽悠主動同他打招唿的人,並且屢試不爽。


    可惜,他今天遇到的人,是樂初。


    兩人雖然成為同桌才幾天時間,但是每一次顧錚看自己時的目光,樂初幾乎都記在心裏。


    說不上是為什麽,就是從未忘記。


    所以,在顧錚剛才看向自己的第一眼時,樂初就覺出些許不對。


    那目光寡淡,疏離,禮貌,且透著一點不易察覺的疑惑。


    就像……就像在書店裏,她第一次見到顧錚時,他看自己的目光。


    “顧錚,”女孩子細白的牙輕咬了一下唇瓣,這才試探著開口,“你是不是忘了我是誰?”


    顧錚沒隱瞞,捏了捏眉心,就“嗯”了一聲。


    樂初見他擰著眉,心尖不禁一跳,立馬想起昨天下午,他煩極時,臉上也曾是這樣的表情。


    好嘛!


    我沒怪你不記得我,你反倒自己先不耐煩起來了!


    哼!


    樂初氣得癟癟嘴,偏又膽慫不敢質問顧錚。


    最後隻好委屈巴巴地瞅著他,自報家門:“同桌,我是樂初呀。”


    女孩子的聲音又軟又糯,慢慢吞吞地鑽進耳朵裏,終於伴著那個熟悉的名字,徹底喚醒顧錚的記憶。


    他輕“哦”一聲,“樂初。”然後從善如流地轉移話題,“你怎麽在這裏?”


    “我晨跑呀。”樂初鼓鼓臉,看到顧錚躲閃的眼神,心底漸漸硬氣起來,“同桌,你別轉移話題。你怎麽一晚上沒見我,就不記得我長什麽樣子了?”


    “同桌,我不是一晚上沒見,就忘記你長什麽樣子。”


    話音一頓,顧錚默默在心裏補充道:我是根本沒記住你的樣子啊!


    樂初自然不知道顧錚心裏的後半句話:“那是因為什麽?”


    “你沒戴那塊粉色手表。”


    顧錚食指懶懶地抬了抬,指向樂初的左手腕。


    女孩子纖細的手腕上空空如也,沒有她平日裏每天佩戴的那塊畫有粉紅貓圖案的手表。


    “你也沒有喊我‘同桌’,你身上的運動服和球鞋我都沒見你穿過。”顧錚揉揉眉心,聲音平卻略顯低沉,最後道:“所以,我確實沒辦法辨認出你是誰。”


    他的迴答,如此認真。


    像求證數學定理,因為,所以。


    可是不論顧錚求證的過程有多麽詳細,最後的定理都會歸於一點——他不記得她,不記得她的模樣。


    這感覺,真不爽。


    樂初垂眸,悄悄翻個小白眼兒。


    合著在顧錚心裏,她就是一堆已知條件——同桌+戴粉紅手表的女孩=樂初。


    嗬。


    那才不是完整的她!


    然而,樂初還是說:“好……吧。”


    她低著頭,腳尖有一下沒一下地摩擦著地麵,頓了幾秒,才慢慢地說:“那你這麽早起來,是有什麽事嗎?”


    “想買早餐,沒買到。”


    顧錚如實相告。


    說完,他疑惑地看了樂初一眼。


    目光掃過她因為藏不住情緒,而微微撅起的嘴角。


    她不高興?因為什麽?


    顧錚猜不到原因,也沒多問。


    樂初一直低著頭,自然沒看到顧錚的目光。


    聽到他的迴答後,她再次極慢地點了下頭,沉默地等待著心裏那點不明顯的失落感,自行消散。


    “那……”再抬頭時,樂初的臉上已經重新掛起笑容,“同桌,你陪我晨跑吧?”


    顧錚:“……”


    所以,她剛剛故作深沉,是在思考如何忽悠自己陪她跑步?


    “我拒絕!”


    顧錚轉過身,往迴走,邊走邊想著,果然古人說得對——唯女人和小人難養也。


    樂初卻並不放棄,她笑嘻嘻地跟在他身邊,“你陪我晨跑,我請你去我家裏吃早飯呀?”


    顧錚搖搖頭,“我不去。”


    樂初繼續笑:“我外婆做的手打豆漿,特別香濃。”


    顧錚腳下幾不可見地頓了半秒,但還是說:“我不喝。”


    樂初笑得彎彎的杏眼一眨不眨地盯著顧錚,自然沒錯過他方才的停頓。


    下一秒,軟糯的聲音,又甜又得意。


    “同桌,你知道嗎?我外婆做的灌湯包特別好吃。”她蹦蹦跳跳走到顧錚身前,“真的,皮薄餡大,一口咬下去,就能吃到肉,再吸口湯,一定鮮得你想咬舌頭!然後……”


    話沒說完,顧錚已率先叫停:“你要跑多久?”


    “慢跑三十分鍾!然後走迴來!”樂初飛快迴答。


    顧錚捏著眉心,搖搖頭,“跑二十分鍾,然後往迴再跑十分鍾,餘下走路。”


    樂初:“……成交。”


    約莫四十五分鍾後,顧崢微喘著氣,終於跟著樂初迴到她家裏。


    剛一進門,樂初便風風火火地直奔廚房。


    “外婆,我帶來一個同學來家裏吃飯!”


    女孩子的聲音清脆活潑,一舉一動,生機勃勃,同她在和自己說話時小心翼翼的模樣,一點也不一樣。


    顧錚心裏正對樂初變臉的速度,暗自稱奇,冷不防就聽到她喊自己的名字。


    “顧錚!這是我外婆!”


    顧錚抬眸,便見樂初親昵地挽著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太太。


    兩人並肩站在廚房門口,齊齊對自己微笑時,顧錚看著一老一少臉上隱約相似的眉眼,仿佛一下子穿越過時光,一眼望見樂初變老後的模樣。


    好像,還挺……好看的。


    念及此,顧錚倏地迴神,他在想什麽?


    不動聲色地收起思緒,顧錚上前兩步,彎腰,禮貌地喊人,“外婆好,給您添麻煩了。”


    “不麻煩,好孩子!”外婆樂嗬嗬地說:“快讓初初帶你去洗手,迴來咱們就開飯!”


    顧錚點點頭,乖乖換上樂初從鞋櫃裏找出來的男士拖鞋。


    拖鞋有點大,寬寬鬆鬆的,一不小心就會發出踢踢踏踏的聲音。以至於顧錚每一次落腳,都恨不得小心放輕,再放輕。


    直到走進衛生間裏,才徹底舒出一口氣。


    外婆看著顧錚的背影,滿意地點了點頭。


    扭頭剛巧見到自家老頭終於侍弄完後院的花花草草,踱步走進客廳,便喜滋滋地衝他招招手。


    待對方走近,外婆才小聲道:“初初帶了一個男孩子迴家吃飯,我瞧著不錯。”


    外婆張望一眼洗手間門口,確認裏麵的兩個孩子沒出來,這才繼續道:“你剛剛沒看見,那小孩長得蠻精神的,懂禮貌,瞧著家教也好。你……”一會兒幫我多觀察觀察。


    可惜,話沒說完,就聽外公輕哼一聲,道:“我什麽?你都多大歲數的人了,還花癡小男孩?”


    外婆:“……”


    正說著,樂初已經趿拉著拖鞋,走出洗手間。


    路過長沙發時,一不小心被旁邊的矮凳絆到,眼看著要摔,所幸被身後走來的顧錚扶住,這才免了出洋相。


    “謝謝你了,同桌!”


    樂初笑得沒心沒肺,迴頭看見自家外公嚴肅的臉,怕他教訓自己不好好走路,立馬乖覺道:“早啊,外公!這是我同學,顧錚!”


    聞言,顧錚隻好壓下嘴裏想要提醒樂初“走路小心”的話,轉而跟著樂初喊人:“外公好。”


    然而,下一秒,他剛一抬眸,卻意外地對上外公怒目而視的眼神。


    嗯?


    顧錚怔了一怔,實在不明白老人家對他的敵意從哪裏來。


    隻好一臉問號地望向樂初,卻見樂初早已丟下他,挽起外婆的手飛進廚房,奔向早餐。


    顧錚:……


    同桌,你真靠不住。


    一時間,客廳裏隻留下顧錚和外公,大眼瞪小眼。


    前者,一臉茫然。


    後者,一臉憤怒。


    外公:臭小子!誰是你外公!最討厭這種長得好看,還一臉聰明樣的男孩子!老婆子被你外表迷惑,我可不會!說!你是不是對我家初初沒安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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