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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前夫離婚後,我走上人生巔峰[九零] 作者:薄月酒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行了,你們別管了,我有我的分寸。」楊有斌擺手,「晚上你們睡我這兒,先吃飯。」
……
沈莉秋知道自己造型很惹眼,去桉城一路不知道有多少人投來異樣的目光。
但她不在乎,她一點也不覺得羞恥,這是楊有斌家暴的證據。
等她到了娘家,沈母一見到她,還沒來得及高興,眼淚先一步掉下來。
「他、他打你了?」
「是,我差點被楊有斌打死了。」沈莉秋認真迴答沈母,「媽,爸,我想離婚。」
原本她是想掌握楊有斌確切出軌證據再提離婚,但現在她是一刻也不想跟他生活下去了,正好楊有斌給了機會,她就想趁機擺脫掉他。
沈父替她端來一杯茶,沉沉開口:「不要胡說,不要置氣。」
「我沒有,我有很認真的考慮。」
沈母擦了擦眼淚,不贊同女兒的說法:「你以為離婚是小事嗎?你有想過離婚後念念怎麽辦,工作怎麽辦?莉秋,當年我不同意你嫁給楊有斌,甚至把你關在家裏,是你自己絕食相逼,硬要下嫁,如今結婚都快十年了,你說不想過了,要離婚,不覺得太兒戲了?」
沈莉秋來之前就曉得沈母會提過去的事。
當年她和楊有斌自由戀愛兩年,見了雙方父母準備洽談婚事,沈母著人去楊家坳打聽過楊有斌家裏的情況,反饋的信息並不好。
沈母秉著為女兒好的念頭,讓沈莉秋和楊有斌分手,但沈莉秋不願意,沈母隻好使出雷霆手段,將人軟禁在家。
可沈莉秋已然被楊有斌哄的五迷三道,又發生了實質性的關係,老思想加上感情作祟,讓她覺得這輩子隻能嫁給楊有斌才行,所以絕食抗議,堅持要與楊有斌成婚。
真心疼愛子女的父母是拗不過孩子的,沈母見她這般糟蹋自己,不得不放人出來,被迫答應了他們的婚事,並且在結婚時,還給沈莉秋50塊錢作為嫁妝。
楊有斌那會兒可感動了,一個勁的感謝沈母沈父,說自己從來沒有見過這麽好的嶽父嶽母。
結婚後,沈莉秋以為自己的生活會如想像中美好,但很快就出現了問題。
楊家太窮了,除了楊有斌和楊彩英,其他人全在地裏刨食,生活比較困苦。
楊有斌自己的錢幾乎全補貼給了楊家,小兩口就靠沈莉秋的工資過活。
一開始沈莉秋不覺得有什麽問題,因為沈家也差不多。
沈父沈母都是做老師的,按道理說條件很不錯,但家裏三個孩子時常吃不上飯,因為沈父沈母兩家人都靠他們補貼,每個月的工資還沒焐熱,就被各種理由借走。
日子久了,楊有斌就將這種事看做理所當然,後來他去領工資會把沈莉秋的一塊領走,揣在自己兜裏,想怎麽花就怎麽花,完全不考慮妻子的感受。
有一次大哥楊有文過來借錢,楊有斌錢不稱手,找沈莉秋要。
沈莉秋是真真切切被氣到了,錢都在楊有斌手裏,她隻有一點買菜剩下的零錢,楊有斌怎麽好意思找她要錢。
她說她隻有十幾塊錢,楊有斌便說十幾塊也行,反正就是要。
沈莉秋氣得將錢扔在地上走人,楊有斌覺得她在侮辱自己,撿了錢追上去,抬手就扇了一巴掌。
想起這些過往,沈莉秋隻感覺自己年輕時太蠢了。
看人眼光不行,性子太軟,受了委屈還不敢說出去,生怕別人笑話自己。
特別是娘家人,自己那時候哭著鬧著硬要嫁給楊有斌,結果她過得一團糟,她真沒臉跟娘家人哭委屈,簡直是自找的。
「媽,人是會變的,二十幾歲的我跟三十幾歲的我不是一個想法很正常,而且楊有斌家暴,他不是第一次打我了。」沈莉秋軟著聲音跟沈母解釋。
「莉秋,不是媽你心疼你,你也曉得我們村裏劉寡婦,她日子過得有多難,媽不想你吃那樣的苦。」沈母嘆氣,她何嚐不心疼女兒,「楊有斌打你確實不對,等他過來,爸媽好好說他一頓,讓他作保證,至於離婚的事,你還是別惦記了。」
沈莉秋來之前就知道要說服沈父沈母同意自己離婚不容易,老一輩將離婚視為一種恥辱,隻有不正經的人才會離婚。
而且在他們眼中,女人是不可以獨立門戶的,不管一個男人在家裏能起多大作用,總歸要有男人才能撐起一個家。
沈父在一旁附和:「一家子在一起生活,總有牙齒碰到舌頭的時候,哪有一產生矛盾就要散夥的,莉秋,你已經不慎重過一次了,不要再有第二次。」
沈莉秋胸口如同堵著一團棉花,吐又吐不出,咽又咽不下,她真不想從父母口中聽見這些話,可她又清楚的明白,沈父沈母是站在他們的角度為她著想。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觀點,此時此刻的沈莉秋很是感同身受長大後的念念為什麽不願和她交流,因為曉得說了也沒用,隻會給自己添堵。
沈母一瘸一拐去廚房給沈莉秋煮了雞蛋,剝掉殼,一點點給女兒滾臉上的淤血。
沈父去菜市場買了一隻老母雞,加上紅棗燉了一鍋雞湯,好給女兒補一補。
他們雖不同意沈莉秋離婚,但疼愛不作假,這讓沈莉秋特別難受。
晚上六點半,二哥沈建民過來了。
沈莉秋有兩個哥哥,大哥沈建國和二哥沈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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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莉秋知道自己造型很惹眼,去桉城一路不知道有多少人投來異樣的目光。
但她不在乎,她一點也不覺得羞恥,這是楊有斌家暴的證據。
等她到了娘家,沈母一見到她,還沒來得及高興,眼淚先一步掉下來。
「他、他打你了?」
「是,我差點被楊有斌打死了。」沈莉秋認真迴答沈母,「媽,爸,我想離婚。」
原本她是想掌握楊有斌確切出軌證據再提離婚,但現在她是一刻也不想跟他生活下去了,正好楊有斌給了機會,她就想趁機擺脫掉他。
沈父替她端來一杯茶,沉沉開口:「不要胡說,不要置氣。」
「我沒有,我有很認真的考慮。」
沈母擦了擦眼淚,不贊同女兒的說法:「你以為離婚是小事嗎?你有想過離婚後念念怎麽辦,工作怎麽辦?莉秋,當年我不同意你嫁給楊有斌,甚至把你關在家裏,是你自己絕食相逼,硬要下嫁,如今結婚都快十年了,你說不想過了,要離婚,不覺得太兒戲了?」
沈莉秋來之前就曉得沈母會提過去的事。
當年她和楊有斌自由戀愛兩年,見了雙方父母準備洽談婚事,沈母著人去楊家坳打聽過楊有斌家裏的情況,反饋的信息並不好。
沈母秉著為女兒好的念頭,讓沈莉秋和楊有斌分手,但沈莉秋不願意,沈母隻好使出雷霆手段,將人軟禁在家。
可沈莉秋已然被楊有斌哄的五迷三道,又發生了實質性的關係,老思想加上感情作祟,讓她覺得這輩子隻能嫁給楊有斌才行,所以絕食抗議,堅持要與楊有斌成婚。
真心疼愛子女的父母是拗不過孩子的,沈母見她這般糟蹋自己,不得不放人出來,被迫答應了他們的婚事,並且在結婚時,還給沈莉秋50塊錢作為嫁妝。
楊有斌那會兒可感動了,一個勁的感謝沈母沈父,說自己從來沒有見過這麽好的嶽父嶽母。
結婚後,沈莉秋以為自己的生活會如想像中美好,但很快就出現了問題。
楊家太窮了,除了楊有斌和楊彩英,其他人全在地裏刨食,生活比較困苦。
楊有斌自己的錢幾乎全補貼給了楊家,小兩口就靠沈莉秋的工資過活。
一開始沈莉秋不覺得有什麽問題,因為沈家也差不多。
沈父沈母都是做老師的,按道理說條件很不錯,但家裏三個孩子時常吃不上飯,因為沈父沈母兩家人都靠他們補貼,每個月的工資還沒焐熱,就被各種理由借走。
日子久了,楊有斌就將這種事看做理所當然,後來他去領工資會把沈莉秋的一塊領走,揣在自己兜裏,想怎麽花就怎麽花,完全不考慮妻子的感受。
有一次大哥楊有文過來借錢,楊有斌錢不稱手,找沈莉秋要。
沈莉秋是真真切切被氣到了,錢都在楊有斌手裏,她隻有一點買菜剩下的零錢,楊有斌怎麽好意思找她要錢。
她說她隻有十幾塊錢,楊有斌便說十幾塊也行,反正就是要。
沈莉秋氣得將錢扔在地上走人,楊有斌覺得她在侮辱自己,撿了錢追上去,抬手就扇了一巴掌。
想起這些過往,沈莉秋隻感覺自己年輕時太蠢了。
看人眼光不行,性子太軟,受了委屈還不敢說出去,生怕別人笑話自己。
特別是娘家人,自己那時候哭著鬧著硬要嫁給楊有斌,結果她過得一團糟,她真沒臉跟娘家人哭委屈,簡直是自找的。
「媽,人是會變的,二十幾歲的我跟三十幾歲的我不是一個想法很正常,而且楊有斌家暴,他不是第一次打我了。」沈莉秋軟著聲音跟沈母解釋。
「莉秋,不是媽你心疼你,你也曉得我們村裏劉寡婦,她日子過得有多難,媽不想你吃那樣的苦。」沈母嘆氣,她何嚐不心疼女兒,「楊有斌打你確實不對,等他過來,爸媽好好說他一頓,讓他作保證,至於離婚的事,你還是別惦記了。」
沈莉秋來之前就知道要說服沈父沈母同意自己離婚不容易,老一輩將離婚視為一種恥辱,隻有不正經的人才會離婚。
而且在他們眼中,女人是不可以獨立門戶的,不管一個男人在家裏能起多大作用,總歸要有男人才能撐起一個家。
沈父在一旁附和:「一家子在一起生活,總有牙齒碰到舌頭的時候,哪有一產生矛盾就要散夥的,莉秋,你已經不慎重過一次了,不要再有第二次。」
沈莉秋胸口如同堵著一團棉花,吐又吐不出,咽又咽不下,她真不想從父母口中聽見這些話,可她又清楚的明白,沈父沈母是站在他們的角度為她著想。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觀點,此時此刻的沈莉秋很是感同身受長大後的念念為什麽不願和她交流,因為曉得說了也沒用,隻會給自己添堵。
沈母一瘸一拐去廚房給沈莉秋煮了雞蛋,剝掉殼,一點點給女兒滾臉上的淤血。
沈父去菜市場買了一隻老母雞,加上紅棗燉了一鍋雞湯,好給女兒補一補。
他們雖不同意沈莉秋離婚,但疼愛不作假,這讓沈莉秋特別難受。
晚上六點半,二哥沈建民過來了。
沈莉秋有兩個哥哥,大哥沈建國和二哥沈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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