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過是個六歲的小孩子,正讀小學一年級!


    房東說:「她媽媽跟你母親在同一個工廠上班。每天上到晚上八點。迴來就打罵孩子。那小孩其實挺懂事的,每天放學就自己迴家做作業,然後餓著肚子等她媽媽迴來。」


    房東看不下去了,他要上去阻止。


    而我也默默地報了警。


    我在想,假如李萍當初不曾把我拋棄,她帶著我一起南下打工,我會不會也有那個小女孩的遭遇?


    感同身受,我摸了摸自己的手臂。仿佛,她這一下又一下的,就打在我身上。


    正巧,學校的老師也過來家訪。


    老師攔在孩子麵前,對那個媽媽說:「婷婷媽媽您好,請您不要打孩子。在學校我們已經發現了,婷婷每天身上都有傷痕。您再這樣下去,我們會報警處理。」


    「我已經報警了。」我走上前去。


    婷婷媽惡毒地看著我說:「誰要你多管閑事?這是我的孩子,難道我還不能管教自己的孩子?」


    「婷婷媽,婷婷這個學期的餐費,您看什麽時候交一下?實在有困難的,可以向學校申請減免。」老師說。


    「不交!你們還當我是提款機?我掙錢也不容易!我早就讓你們把她趕出校門了,你們不聽!」婷婷媽說。


    老師相當之為難,她皺著眉頭說:「婷婷媽,您不能這樣。婷婷是個好孩子,她認真學習。您不能剝奪她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什麽義務教育?那你們中午不要給她吃飯,餓死她算了。我就當沒有這個孩子。」婷婷媽心腸很硬。


    婷婷聽了,捂著臉哭了起來。


    警察也來到了。可是他們也隻能對婷婷媽一頓教育。隻解決了眼前的問題。


    婷婷還生怕她媽媽被警察抓了,隻剩下她自己。


    婷婷扯著警察的製服說:「警察叔叔,求求你了,別抓我媽媽。是婷婷不乖,不關我媽媽的事。」


    我一陣心酸。


    原來無論母親怎麽對待孩子,孩子還是會選擇原諒母親。


    她依戀自己的母親。就像我對李萍。


    可是以後婷婷該怎麽辦?


    我不禁陷入了沉思。


    我掏出一筆錢,交給老師說:「這是給婷婷交餐費的錢。」


    然後我也塞了一筆錢給婷婷媽。


    婷婷媽愕然地看著我。


    我對婷婷媽說:「我可以幫孩子轉去寄宿學校。學費我來付。她放假迴來的時候,你也不能打她。否則,這筆錢我會報警要迴。」


    婷婷媽掩麵痛哭:「如果不是生活太艱難了,誰會這樣對自己的孩子?」


    我摸了摸自己口袋裏的錢,心裏想著,原來有錢也可以做很多有意義的事。


    (番外根據真人真事改編。)


    ***


    懷著沉重而壓抑的心情,寫完了周莉的故事。


    跟以往不一樣的風格,希望大家喜歡。


    從寫下這本書的標題開始,就註定了這是一個悲劇收場的故事。


    過程中會有虐渣打臉,但是總基調不變。


    結局是開放式的結局。大家不用執著誰才是最後的男主。


    或者,這個故事從一開始就沒有男主。


    誰懂?


    結尾的時候,醫生張澤也隻是問周莉,要不要搭夥過日子,而非基於愛情的求婚。


    在萬叔眼中,沒準他們倆就是精神病人。


    倆精神病人,把私人診所當成了精神病院。


    然後他們開始周遊列國,環遊世界,瘋瘋癲癲地過一輩子,也未嚐不是一件開心的事。


    周莉和張澤都很有錢,也許他們正在世界的某個角落裏默默地做著善事。


    或許,就在你的城市,在你的身邊。


    倘若你遇到他們,請把他們的故事繼續寫下去。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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