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是妹妹生日,本來養父母打算帶他們一起去外麵吃飯,而他因為第二天有一門競賽,導致父母最後決定買了蛋糕在家裏吃飯。


    要是那天他說自己不需要複習就好了。


    要是那天是他陪著妹妹去買蛋糕就好了。


    要是那天他在現場就好了。


    妹妹太小了,應激反應極其嚴重,記不得車牌號,記不清車子的樣子,隻要一提起車子,就害怕的要命。


    要是他在的話,哪怕救了不了妹妹,他也不會讓兇手逍遙法外。


    對真正的肇事司機,他是帶著複仇的心理將她殺死的。


    那個女人穿高跟鞋駕車,酒駕,超速,肇事逃逸……自己卻因為豪車安全係數高,連一絲皮外傷都沒有受。


    他本來倒是沒打算殺了她,隻是那時候為了養活妹妹隻好夜裏在酒吧打工,恰好遇到了她。


    他一眼就認出了這個女人就是當時真正的肇事司機,可笑的是,這女人完全不認識他了,甚至因為他長得好看,點了他過來陪酒。


    真可笑。


    當時那件事的報導鋪天蓋地,他也無數次上過新聞,作為真正害死養父母的兇手,那個女人居然連他的臉都沒記住。


    幾次接觸那個女人後,他們逐漸熟悉了起來,他假裝無意間提起過一次這個案件。


    那個女人也隻是撇了撇嘴,讓他不要提起這麽晦氣的事情。


    是呀,多晦氣。


    所以,還是讓她就這樣晦氣下去好了。


    於是,他將那個女人約出去殺掉了。


    雖然是第一次殺人手法不夠幹脆利索,但是他還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將她料理的整整齊齊,並且扔到了警察局門口。


    畢竟那群酒囊飯袋也查不出什麽。


    否則他們也不會在肇事逃逸後遲遲查不出來真兇,等到一個替罪羊投案自首時又草草結案了。


    事情和他想的差不多,那些人果然因遲遲查不出真兇被市民在網上噴了好一段時間。


    他事後認真想了想,覺得自己作案不是那麽幹淨,還是遺漏了一些細節,不過他們似乎也沒有注意到。


    南煙是真的讓他出乎意料。


    她不僅知道他殺了人,看樣子似乎也清楚他殺得是誰,原因是什麽。


    她說目的是幫殷南野……


    後麵的字再怎麽想,都是模糊的……


    但是單從“幫”來看,應該是和煙兒有著共同目的,所以不會害他。


    她倒是一點也不害怕他。


    不過她說的:不是第一次了。


    到底是什麽意思。


    他們以前有見過嗎?


    殷南野揉了揉額角,決定放棄思考這件事。


    隻要知道不是她害死煙兒的就好了,其餘的多想無益。


    明明是打算睡覺了,但是一想到之前她拽著他的衣領,強勢印在他唇上的口勿,他就覺得心跳不正常。


    就這麽翻來覆去直到夜半,殷南野才迷迷糊糊的睡著了。


    睡夢中他看到南煙抱著他的腿,甜甜的喊著,“小四叔……”


    一會兒又變成了她拍著他的臉喊他“小可憐……”


    就這麽夢了一宿,他早上起來隻覺得頭疼難忍,看了下時間已經過了上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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