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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後。


    *


    大漠裏的氣候有點詭異,昨天晚上開始刮沙塵,一夜沒停。俞行歌大早上起來,仍舊能聽見響動,站在麻福客棧的門外麵看天,黑梭梭的,根本見不到太陽,風烏拉拉的吼,將幾根立杆上本來應該迎風招展的酒旗直接吹成了群魔亂舞。


    俞行歌一行人,在麻福客棧住了有兩天,客棧老板麻三福在荒漠戈壁待的時間久,識別天氣最有經驗,下了樓給門口的俞行歌打招唿,“俞老大起得好早。今天天氣不行,你們走不了。”


    俞行歌撇撇嘴,“那就....繼續歇著?”


    麻三福斜著眼問他,“來這兒的商客,別說十天半個月,有待上大半年折迴去的呢,你.....很著急麽?”


    俞行歌神色不見任何憂慮,反正此行的目的性也沒那麽強,隨即調侃道,“沒所謂,就是勞煩你招唿我們這幫人,吃飯住店還不給錢,虧本的是你。”


    麻三福佯作頭疼,“哈,這位娘子說笑話呢?親姐妹還要明算賬,不以身作則,不守規矩,以後誰聽你的?”


    沙塵撲麵,俞行歌手遮眉眼,盯著半空中越壓越低的黑雲嘿嘿兩聲。


    娘子?沒毛病。


    從崖底重生那一刻起,俞行歌男扮女裝從漸漸適應,到遊刃有餘。女子的身份為他出行辦事省去了數不清的麻煩,原本他本身的行為舉止在這個世界裏更加貼合女子,又稍加修飾,曆練久了,根本沒有人會懷疑,有時候連自己也恍惚不清。除了身邊最親近的,誰也不知道眾人眼中運籌帷幄才貌雙全的老大俞行歌,其實是個男人。


    這五年的時光裏,他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行最遠的路途,掙最多的錢,喝最醇的酒,聽最美的歌,他也很努力去做最善變通和最精彩的自己,獨獨沒有找到那個願意認真愛他的人。


    沒錯,他還在找。大千世界,碌碌終生,找到如今,就生出了一種心境,快樂生活,佛係找人。他現在過得比從前自在了不知多少倍,但到底不如原來的世界那樣自在。他時常想念那裏,所以心裏總會裝著希望,雖然現實讓他無法特別期望。


    “對了,俞老大決定往哪兒去?哈密城嗎?”


    俞行歌搖頭。他原本計劃去哈密,在這裏待了兩日,又想改道漠北,這次從中原帶的貨不多,先去漠北轉轉,手下的另一撥人已經在瓜州籌措商隊,等他返迴來,就一路向西,畢竟時間久,走遠了大概又有兩年迴不了江南。麻三福算是他的手下,但是隻負責在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地方經營客棧,他龐大的商業規劃,跟她一個沙漠裏的土著說不著。


    俞行歌多年的小廝兼夥伴俞胖花,也就是從前叫俞小花的人也睡起來了,站在樓梯上伸個懶腰,過來問麻三福,“麻老板,我們到底什麽時候能走?時間就是金子銀子啊。”


    麻三福盯著胖花的臉,當著俞行歌的麵調笑,“小子,給姐姐香一個,我就告訴你。”


    “滾呐!”胖花狠狠瞪她一眼,“我們餓了,趕緊準備吃的去!”


    “好嘞!”麻三福手巾搭在肩上,招唿兩個膀大腰圓的夥計進了廚房。


    麻福客棧坐落在黑水鎮的邊上,三層土夯牆起的樓,規模要是在中原,還真算不上大,可是放在這鳥不拉屎雞不下蛋的地方,就是黑水鎮第一客棧,也是俞行歌兩年半前就打點規劃好的店,主要作用是供往來的商客和旅人歇歇腳。客棧蓋在通往前方的古道旁邊,周邊僅僅幾株枯藤老樹,還有一口經常幹枯的水井,並沒什麽好景色。從黑水鎮往東一百五十裏,是瓜州,往西二百裏,是大梁國最繁華的邊陲之地沙州。而這中間,荒漠茫茫,若沒點堅定的心誌,光讓人看著都覺得喪。


    饒是如此,麻福客棧從來不缺生意。天氣這麽糟糕,陸陸續續有人進來投宿。日子已到暖春,房間都住滿了。大堂光線昏暗,聲音嘈雜,跟俞行歌一樣因為天氣沒法出門的人,要麽圍著桌子猜酒劃拳,要麽撥拉著胡琴瞎彈,俞行歌迴到自己的房間裏,取了記雜事的本子,跟胖花說,“你叫一下老馮和麻三福,照這個情況,我看很有必要跟她們商量商量擴客棧的事情,嗯,往北邊那條道上再蓋一家。”


    “好的,老大。”胖花原先因為長得胖,所以俞行歌老調侃他胖花,但是他很久之前,在俞行歌的幫助下,他瘦身成功,變成了翩翩小郎君,隻不過俞行歌叫習慣了,仍然一口一個胖花,就這麽的喊到了現在。


    胖花去尋人,外麵雷聲大作,轟隆隆的,狂風鑽進來將堂裏所有的燭火都吹滅了。底下有夥計急得跳腳,“快關窗戶關門!下暴雨了!”


    “老大,老馮和麻三福都不見人影。”胖花找了一圈兒,急匆匆地迴來,“奇怪,外麵黑天蔽日的,怎麽人不在客棧裏?”


    俞行歌也納悶,早上才和麻三福說過話。老馮,就是原先的賬房馮七嬸,也是這麽多年不離不棄的手下,從昨晚開始,就沒見著她。


    肚子裏餓的咕嚕嚕想,俞行歌也沒心思想別的,就說,“那咱們在的人先吃飯。也許這場暴雨之後,就可以啟程了。”


    大家都下了樓,俞行歌並胖花,以及他的五個手下圍在角落裏的一張長條桌上,除了他們,還有五十號人被麻三福安頓在堂下,都是他從江南帶過來往西北去體驗生活的。小商隊,隻十五匹馬拉車,裝了上好的絲綢,茶葉,瓷器,以及在江南長成的藥材,一路上,他統籌,底下管事負責細活,順順利利。鑒於他此行最大的目的依然是漫無目的找找有緣人,所以這迴的貿易,順帶而已,在他人生的諸多從商經曆中原本算不上什麽。


    中午時分,夥計端了一整隻烤羊給俞行歌他們,老馮突然不知道從哪兒冒出來,低頭哈腰表示自己來晚了,眾人習以為常,給老馮騰了個地兒,大家圍著烤羊就手撕的歡暢。客棧外暴雨如注,聲音透過牆穿進來,混和著堂內的嘈雜聲往耳朵眼兒裏鑽。


    偏偏此時,大門被推開,伴隨著風雨的侵入,又進來了三個人。為首的居然是麻三福,她利落地收了大傘,領著後麵那兩個帶著兜帽披著披風的女人往大堂掃一眼:人滿為患,已經沒位置了。


    三個人站在大堂中間,麻三福左看看,又看看,光線越來越暗,空氣中充斥著濃鬱的湯麵味,肉味,還有各色旅人渾濁唿吸的氣息,像一鍋氣味雜燴。俞行歌抬眼看過去,發現矮子麻三福將身後的兩個女人襯托的非常突兀。左邊的披黑色披風,結實健壯似鐵塔,右邊的披著淺青色披風,高挑挺拔如白楊,就筆直的杵在那兒,於暗沉沉的光線和一眾烏壓壓的顏色裏,顯得格外與眾不同。


    異鄉人出門,碰上糟糕的天氣挺不容易。俞行歌發現他們這張長條桌其實還能坐幾個人,於是發了善心,非常友好的招招手,“麻老板,請兩位姐妹來這裏坐吧。”


    麻三福迴頭跟那兩人說了什麽,黑色披風衝俞行歌抱了抱拳,就走過來了。


    等兩個坐到長條凳上,俞行歌才看清楚,黑披風還帶著兵器,是一把黑鞘長刀,兜帽順手摘下來,眉頭緊蹙,神情嚴肅。另一個恰巧坐在俞行歌旁邊,沒說話,風帽也沒摘,蓋住了大部分麵容,俞行歌隻覺得這人皮膚白皙,嘴唇紅潤,一條烏油油的大辮子從胸口垂下來,辮稍擱在腿麵上,淺青色披風下麵穿著月白的窄袖長襖,肩頭和袖口處分別繡著幾朵紅色的小花,她坐下的時候,還提了提衣擺,露出鵝黃色的裙腳,動作溫柔,舉止斯文,完全就是雅正端方的讀書人。


    “兩位吃什麽?”俞行歌聽麻三福親自過問,那口氣輕鬆熟練,必然是她認識的朋友了。


    黑披風要了燒雞和烈酒,又看著讀書人,讀書人輕聲道,“我要一盤青菜,兩張燒餅。”


    正在啃羊腿的俞行歌聽了一耳朵,覺得有意思。滿屋子吃飯的人,沒有哪桌是不上肉的。西北這地方,萬物生長的季節,肉沒有菜稀罕。牛羊肉驢肉狗肉麻三福都能管飽,但是菜的價也高,跑這地方吃青菜的人,俞行歌頭一迴見。


    他有點吃驚自己對一個陌生的來客過於關注了,隨即想了想,大約是她說話的聲音比別人悅耳動聽,大約是她和滿屋子粗獷彪悍的女人如此的不同吧。


    青菜是麻三福儲藏在地窖裏的,雖然沒有剛摘下來的新鮮,炒好了端上來,倒也看著十分青翠。女人伸手去拿筷子,俞行歌又瞥見那一雙手極為修長,好看的難以形容,俞行歌多看了兩眼,再看看自己一雙微肉手,心道,這人的手真漂亮,比男人的還好看,別不會是像他這樣,男扮女裝了?


    他的好奇心比之前又多了一點點。


    因為有旁人在,俞行歌沒法和胖花他們繼續交流,卻總是忍不住去偷瞄旁邊的讀書人。讀書人似乎注意到俞行歌在看她,微微偏過頭,俞行歌來不及收迴目光,就瞥到她那盤小青菜上臥著一隻熟透了的小白蟲,順口提點,“哎你看,你菜上有蟲子,哦,還有蟲卵。”


    讀書人好看的手微微頓了頓,“........”


    俞行歌覺得尷尬,故作豪邁道,“不用客氣,其實你不講究的話,素的肉的都能吃,有營養。”


    讀書人這才低聲說了,“謝謝。”放下了筷子。


    桌上的一隻羊吃的差不多了,俞行歌又要了一大盆湯麵,胖花拿著大勺挨個兒給在座的舀飯,對麵拿長刀的黑披風出其不意喝道,“都別吃了!!”


    眾人皆驚,黑披風的大刀已經出鞘,利刃刷的一聲,架在了俞胖花身邊老馮的脖子上,俞行歌倒吸一口氣,就見黑披風冷冷道,“...........想跑?沒那麽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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