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石小寶就將自己因記憶而得知的那點兒小秘密賣弄了出來。
從《西遊記》文字表麵上來看,唐僧的父親叫陳光蕊,唐僧的母親叫殷溫嬌;這陳光蕊中了狀元,又被殷丞相的女兒殷溫嬌拋繡球砸中,妥妥的屌絲逆襲,贏取白富美,走上了人生巔峰;可惜,這陳光蕊福緣不足,帶著嬌妻去江州上任的途中,被劉洪、李彪弄死,不但老婆被人搶了,就連官位兒也被劉洪給搶走了。
於是乎,就有了後麵石小寶等人過的劇情-玄奘的身世。
當然,這隻是表麵上的,推敲其情節仔細分析的話,卻又是另一外一番了。
有句老話說得好啊,童話裏都是騙人的。
什麽屌絲逆襲,什麽贏取白富美,假的,統統都是假的,殷溫嬌之所以要下嫁給陳光蕊這個屌絲,隻是給自己的寶寶找一個便宜爹罷了。
為什麽這麽說呢?
這是有證據的。
證據,就是玄奘出生的時間太過奇葩了,奇葩到慘不忍睹。
原文中有明確記載,玄奘是在陳光蕊死後三個月出生的,這,還是後來玄奘親口說出來的。
那麽,陳光蕊從結婚到被弄死,期間是多長時間呢?
原文中,陳光蕊中了狀元,跨馬遊街,遇丞相之女殷溫嬌打繡球招親,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當晚就拜了堂,入了房。第二天一大早就攜美妻赴任去了。
從京城出發,“光蕊便道迴家”,也就是順路迴了趟家,接了老母一同上任,“母親張氏大喜,當日即行”,途經萬花店,張氏病了,住了三天,陳光蕊怕延誤赴任期限,便帶著嬌妻先走一步,這一走,就走了到洪江渡口,死翹翹了。
赴任的路線出來了,京城—陳光蕊家—萬花店—洪江渡口—江州。
那麽,這一路一共花了多長時間呢?
後麵玄奘見婆婆時有交代:玄奘領婆婆到劉小二店內,又將盤纏與婆婆道:“我此去隻月餘就迴。”
這個“月餘”是指。
從萬花店經過陳光蕊家到京城報信,在外公家住上幾天,然後再返迴江州去複仇,等一切事情都辦完了,再來萬花店接婆婆,隻在1個月左右的時間。
玄奘是出家人,一般是不會打誑語的,何況還是自己的婆婆,所以,這個時間他應該算的還有多的,也許還要不了1個月。他給了婆婆約1個月左右的生活費。
總共才一個月啊,先去京城,再去江州報仇,再迴來接婆婆,相當於走了陳光蕊兩趟的路程,單趟的話,也就15天而已,這其中,還要在京城住上幾天,時間更得少。
當然了,玄奘報仇心切,一路快馬加鞭,速度肯定會比陳光蕊快一些,那麽,快了多少呢?
一、陳光蕊家到萬花店。
當日即從陳光蕊家出發,也就是說,在陳光蕊家,頂多耽擱一天;“在路數日,前至萬花店劉小二家安下”,“數日”,為幾天,一般指3天,或3—5天,如果有7—10天就是“旬日”了,如果超過10天,就是十數日。
所以從陳光蕊家出發,到萬花店,約有4天左右。
在萬花店,母親張氏養病誤了2天,光蕊道:“此店已住三日了,欽限緊急,孩兒意欲明日起身,不知母親身體好否?”張氏道:“我身子不快,此時路上炎熱,恐添疾病。你可這裏賃間房屋,與我暫住。付些盤纏在此,你兩口兒先上任去,候秋涼卻來接我。”光蕊與妻商議,就租了屋宇,付了盤纏與母親,同妻拜辭前去。陳光蕊打算第4天一起走,母親叫他們先走。於是,他們在第3天先走了。
也就是說,陳光蕊在家中、在萬花店,總共耽擱了5天時間,路上,花去了4天時間。
二、從萬花店到洪江渡口。
原文中寫道:“曉行夜宿,不覺已到洪江渡口。”
曉行夜宿,是一個成語,指天明趕路,夜裏住店,白天從萬花店出發,夜裏到了洪江渡口的旅館。
緊接著:“不覺已到洪江渡口。隻見梢水劉洪、李彪二人,撐船到岸迎接。”於是,陳光蕊夫婦誤上了賊船。
就在當天夜裏,陳光蕊遇害。“將船撐至沒人煙處,候至夜靜三更,先將家僮殺死,次將光蕊打死,把屍首都推在水裏去了。”
三、從洪江渡口到江州。
劉洪、李彪殺死陳光蕊後,“卻說殷小姐痛恨劉賊,恨不食肉寢皮,隻因身懷有孕,未知男女,萬不得已,權且勉強相從。轉盼之間,不覺已到江州。”
又行了幾日,到了江州。
好了,路程算完了。
那麽,結果也就出來了。
陳光蕊從結婚到翹辮子,按照行走時間算的話,總共也是10多天;按照玄奘的時間加上中間耽擱時間算的話,頂多也就20天。
20天啊,陳光蕊死後三個月,玄奘出生了。
也就是說,玄奘是在陳光蕊同誌結婚不到四個月後生了下來。
這得是多麽早產啊?
四個月啊,按照人的生理特征來算的話,四個月的早產兒,別說那個年代了,就算是放在現在,都夠嗆能活下來啊。
可是,人玄奘偏偏就活下來了,而且還能乘坐一塊兒木板,漂流到金山寺,被和尚收樣並養大了。
奇怪吧?
所以說,這玄奘,根本就不是陳光蕊的種,早在陳光蕊結婚之前,殷溫嬌就懷上了,還懷了好幾個月了。
十月懷胎,減去那四個月,還剩六個月,孕婦一般四個多月顯懷,如果穿寬鬆衣服的話,五六個月顯懷也比較正常。
所以,才有了殷溫嬌拋繡球那一幕,已經顯懷了,已經藏不住了,必須趕緊給孩子找個便宜爹,至於陳光蕊,不過是恰好倒黴被砸中了而已。
這麽說,也是有原因滴。
說那殷溫嬌拋繡球,“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猛聽得一派笙簫細樂,十數個婢妾走下樓來,把光蕊馬頭挽住,迎狀元入相府成婚。那丞相和夫人,即時出堂,喚賓人讚禮,將小姐配與光蕊。拜了天地,夫妻交拜畢,又拜了嶽丈、嶽母。”
看吧,也就三五分鍾的事兒,陳光蕊這傻孩子還沒有反應過來,就已經結了婚!
這得是多饑渴的新娘?這得是多操蛋的父母啊?
什麽對生辰八字、什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什麽彩禮婚禮,統統不需要,分分鍾婚禮搞定;這也是開天辟地以來最能閃的閃婚了。
究其原因,嫁給誰沒關係,怎麽嫁也沒關係,隻要是嫁出去就行。
ps(這段時間夠倒黴的,車出事,人也不舒服,欠下了大夥好多章節,剛才算了算,總共欠了13章了,後麵會慢慢補上的,謝謝大家夥的支持。)
從《西遊記》文字表麵上來看,唐僧的父親叫陳光蕊,唐僧的母親叫殷溫嬌;這陳光蕊中了狀元,又被殷丞相的女兒殷溫嬌拋繡球砸中,妥妥的屌絲逆襲,贏取白富美,走上了人生巔峰;可惜,這陳光蕊福緣不足,帶著嬌妻去江州上任的途中,被劉洪、李彪弄死,不但老婆被人搶了,就連官位兒也被劉洪給搶走了。
於是乎,就有了後麵石小寶等人過的劇情-玄奘的身世。
當然,這隻是表麵上的,推敲其情節仔細分析的話,卻又是另一外一番了。
有句老話說得好啊,童話裏都是騙人的。
什麽屌絲逆襲,什麽贏取白富美,假的,統統都是假的,殷溫嬌之所以要下嫁給陳光蕊這個屌絲,隻是給自己的寶寶找一個便宜爹罷了。
為什麽這麽說呢?
這是有證據的。
證據,就是玄奘出生的時間太過奇葩了,奇葩到慘不忍睹。
原文中有明確記載,玄奘是在陳光蕊死後三個月出生的,這,還是後來玄奘親口說出來的。
那麽,陳光蕊從結婚到被弄死,期間是多長時間呢?
原文中,陳光蕊中了狀元,跨馬遊街,遇丞相之女殷溫嬌打繡球招親,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當晚就拜了堂,入了房。第二天一大早就攜美妻赴任去了。
從京城出發,“光蕊便道迴家”,也就是順路迴了趟家,接了老母一同上任,“母親張氏大喜,當日即行”,途經萬花店,張氏病了,住了三天,陳光蕊怕延誤赴任期限,便帶著嬌妻先走一步,這一走,就走了到洪江渡口,死翹翹了。
赴任的路線出來了,京城—陳光蕊家—萬花店—洪江渡口—江州。
那麽,這一路一共花了多長時間呢?
後麵玄奘見婆婆時有交代:玄奘領婆婆到劉小二店內,又將盤纏與婆婆道:“我此去隻月餘就迴。”
這個“月餘”是指。
從萬花店經過陳光蕊家到京城報信,在外公家住上幾天,然後再返迴江州去複仇,等一切事情都辦完了,再來萬花店接婆婆,隻在1個月左右的時間。
玄奘是出家人,一般是不會打誑語的,何況還是自己的婆婆,所以,這個時間他應該算的還有多的,也許還要不了1個月。他給了婆婆約1個月左右的生活費。
總共才一個月啊,先去京城,再去江州報仇,再迴來接婆婆,相當於走了陳光蕊兩趟的路程,單趟的話,也就15天而已,這其中,還要在京城住上幾天,時間更得少。
當然了,玄奘報仇心切,一路快馬加鞭,速度肯定會比陳光蕊快一些,那麽,快了多少呢?
一、陳光蕊家到萬花店。
當日即從陳光蕊家出發,也就是說,在陳光蕊家,頂多耽擱一天;“在路數日,前至萬花店劉小二家安下”,“數日”,為幾天,一般指3天,或3—5天,如果有7—10天就是“旬日”了,如果超過10天,就是十數日。
所以從陳光蕊家出發,到萬花店,約有4天左右。
在萬花店,母親張氏養病誤了2天,光蕊道:“此店已住三日了,欽限緊急,孩兒意欲明日起身,不知母親身體好否?”張氏道:“我身子不快,此時路上炎熱,恐添疾病。你可這裏賃間房屋,與我暫住。付些盤纏在此,你兩口兒先上任去,候秋涼卻來接我。”光蕊與妻商議,就租了屋宇,付了盤纏與母親,同妻拜辭前去。陳光蕊打算第4天一起走,母親叫他們先走。於是,他們在第3天先走了。
也就是說,陳光蕊在家中、在萬花店,總共耽擱了5天時間,路上,花去了4天時間。
二、從萬花店到洪江渡口。
原文中寫道:“曉行夜宿,不覺已到洪江渡口。”
曉行夜宿,是一個成語,指天明趕路,夜裏住店,白天從萬花店出發,夜裏到了洪江渡口的旅館。
緊接著:“不覺已到洪江渡口。隻見梢水劉洪、李彪二人,撐船到岸迎接。”於是,陳光蕊夫婦誤上了賊船。
就在當天夜裏,陳光蕊遇害。“將船撐至沒人煙處,候至夜靜三更,先將家僮殺死,次將光蕊打死,把屍首都推在水裏去了。”
三、從洪江渡口到江州。
劉洪、李彪殺死陳光蕊後,“卻說殷小姐痛恨劉賊,恨不食肉寢皮,隻因身懷有孕,未知男女,萬不得已,權且勉強相從。轉盼之間,不覺已到江州。”
又行了幾日,到了江州。
好了,路程算完了。
那麽,結果也就出來了。
陳光蕊從結婚到翹辮子,按照行走時間算的話,總共也是10多天;按照玄奘的時間加上中間耽擱時間算的話,頂多也就20天。
20天啊,陳光蕊死後三個月,玄奘出生了。
也就是說,玄奘是在陳光蕊同誌結婚不到四個月後生了下來。
這得是多麽早產啊?
四個月啊,按照人的生理特征來算的話,四個月的早產兒,別說那個年代了,就算是放在現在,都夠嗆能活下來啊。
可是,人玄奘偏偏就活下來了,而且還能乘坐一塊兒木板,漂流到金山寺,被和尚收樣並養大了。
奇怪吧?
所以說,這玄奘,根本就不是陳光蕊的種,早在陳光蕊結婚之前,殷溫嬌就懷上了,還懷了好幾個月了。
十月懷胎,減去那四個月,還剩六個月,孕婦一般四個多月顯懷,如果穿寬鬆衣服的話,五六個月顯懷也比較正常。
所以,才有了殷溫嬌拋繡球那一幕,已經顯懷了,已經藏不住了,必須趕緊給孩子找個便宜爹,至於陳光蕊,不過是恰好倒黴被砸中了而已。
這麽說,也是有原因滴。
說那殷溫嬌拋繡球,“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猛聽得一派笙簫細樂,十數個婢妾走下樓來,把光蕊馬頭挽住,迎狀元入相府成婚。那丞相和夫人,即時出堂,喚賓人讚禮,將小姐配與光蕊。拜了天地,夫妻交拜畢,又拜了嶽丈、嶽母。”
看吧,也就三五分鍾的事兒,陳光蕊這傻孩子還沒有反應過來,就已經結了婚!
這得是多饑渴的新娘?這得是多操蛋的父母啊?
什麽對生辰八字、什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什麽彩禮婚禮,統統不需要,分分鍾婚禮搞定;這也是開天辟地以來最能閃的閃婚了。
究其原因,嫁給誰沒關係,怎麽嫁也沒關係,隻要是嫁出去就行。
ps(這段時間夠倒黴的,車出事,人也不舒服,欠下了大夥好多章節,剛才算了算,總共欠了13章了,後麵會慢慢補上的,謝謝大家夥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