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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娛同人] 總統係統,不滿意 作者:羊毛褲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所以提建議隻是提建議。
如果奧斯蒙德堅持,無論麥可·奧維茨和斯萊德都拿他毫無辦法,隻能順著奧斯蒙德的想法籌備工作,甚至殷切地一再提議為《紅辣椒》增加預算。
在會計的計算下,《紅辣椒》目前的成本預估已經達到了驚人的三千萬美元。別的導演都在苦苦哀求製片廠,求著製片廠給自己更多的拍攝預算時,全世界的製片廠都巴不得跪著求著給奧斯蒙德送錢。迪士尼和華納甚至爭著搶著、不惜拿出五千萬投資僅僅為參與《紅辣椒》的製作,不求利益的大頭,隻求負責海外的發行,從斯萊德手上分一杯羹。
奧斯蒙德對此的迴應是一概不予理會。
除非他效仿諾蘭,熱衷於追求實景拍攝,又是炸飛機又是炸大樓,否則《紅辣椒》根本用不了這麽多投資。
更何況他最近與自己的會計專研出了一套全新的省錢大法。他計劃在英國的鬆林製片廠租借一塊影棚,這樣做符合美國稅法第48條減免稅規定,通過合理運用規則,他可以將《紅辣椒》以先賣後租再賣的方式,藉助英國的倫巴底銀行,將電影的版權賣給英國的投資者,再用租賃的方式將版權還給斯萊德。最後再歸還給斯萊德,讓斯萊德擁有對電影的完全控製權。
看似毫無作用地倒騰了一翻版權所屬,實際上卻可以通過美國政府和英國政府的法律規定,申請各項補助資金,合法享用租稅減免補助金,電影還沒開拍,就可以先白嫖1000萬美元。
相較於英國,德國政府甚至沒有要求電影必須再得多拍攝,也沒有要求必須僱傭德國人,法律隻要求德國製片公司進行監製,且該公司擁有電影的版權與日後的部分收益。
同樣轉移版權的操作再拿到德國用一遍,又能撈到800萬美元。
這意味著,奧斯蒙德隻需要拿出150萬美元塞進中間人的口袋,就可以毫無風險地為《紅辣椒》拿到1650萬的電影投資。如果計劃可行,斯萊德後續的所有電影就可以全部採用這個套路,空手從各國政府的口袋中套取現金。
事實證明,在好萊塢,如何拍片不是藝術,如何做生意才是。
但是,太多的利益總是會悄無聲息地改變人的想法,促使一部分人滋生出自私自利的念頭。
電話鈴聲響起,帶來了一個糟糕的消息:達斯汀·霍夫曼認為《雨人》不僅僅是一部足以爭奧的作品,它很有可能在上映以後斬獲巨額的票房利潤。
所以達斯汀·霍夫曼要求更改他的工作合同,退還一部分工資,換取影片上映以後一定比例的利益分紅。否則就向媒體透露「艾倫·史密西」的真實身份。
第232章 工作
再次經歷背刺, 奧斯蒙德的心中沒有一絲一毫的波瀾。
見怪不怪,奧斯蒙德早已經司空見慣了。
畢竟整個好萊塢就是一台被利益驅使著運行的龐大機器,隻要有利可圖、隻要合約存在漏洞, 齒輪便會毫不猶豫地逆向旋轉。
唯一令奧斯蒙德疑惑的是,達斯汀·霍夫曼還想在《紅辣椒》中客串角色, 他還要在來年的奧斯卡競爭中依靠斯萊德的公關爭搶奧斯卡最佳影帝獎。霍夫曼已經在好萊塢工作了幾十年,早已經被練成了人精,他熟悉圈內的規則,怎麽會如此不理智, 放棄長遠的未來,執著於眼前淺短的利益?
稍加詢問,事情很快就有了新的轉折。
原來所謂的威脅是達斯汀·霍夫曼的經紀人繞過了霍夫曼本人、罔顧霍夫曼本人的意願提出的無理要求。
霍夫曼對這件事毫不知情。
霍夫曼的經紀人一直因為達斯汀·霍夫曼在《雨人》劇組中拿到的片酬感到不滿,也就是說,他對自己拿到手的傭金抽成並不滿意。
《雨人》片酬少, 工期長, 霍夫曼為了演好角色,還準備了將近半年的時間。如果隻是這樣還可以忍受, 但霍夫曼卻在《雨人》拍攝結束以後, 選擇了參演奧斯蒙德的新電影《紅辣椒》,並拒絕了經紀人找來的同檔期高片酬的商業巨製。
雙方未能及時協商一致, 經紀人的經濟狀況又出了問題。他因為偷稅被irs查處,急需一大筆錢來補上稅金,以免irs收押他的房產, 資產拍賣。
「百般無奈」下, 才想出了越過僱主敲詐勒索奧斯蒙德的「蠢」辦法。
奧斯蒙德不怎麽相信這個蹩腳的理由。
他更相信是有人為霍夫曼的經紀人填上了稅金漏洞, 亦或者給了他別的好處或者別的承諾,教唆他報復霍夫曼, 借著霍夫曼的名號四處挖坑。
或許經紀人不想將事情做絕,所以才刻意做了件令人震驚的蠢事。
整件事的內幕究竟如何,奧斯蒙德沒再過問,達斯汀·霍夫曼向他承諾,會盡快擺平所有問題,絕對不會讓這種小事削減《雨人》在來年奧斯卡上的競爭力。
但這卻給奧斯蒙德提了個醒。
無論是他還是麥可·奧維茨都下意識地認為演員和經紀人以及演員自身的利益一致,卻從來沒有想過,如果與他們協商一致、承諾保守秘密的演員一旦與經紀人或者團隊的某個成員鬧崩,對方出於利益考慮或者報復性地曝光艾倫·史密西的秘密,他們又應該如何應對?
奧斯蒙德疑惑地叩動著手指,陷入沉思。
是他的錯覺嗎?
這樣一來,霍夫曼的經紀人過於刻意的行為,反倒像是一種隱諱的提醒。
如果奧斯蒙德堅持,無論麥可·奧維茨和斯萊德都拿他毫無辦法,隻能順著奧斯蒙德的想法籌備工作,甚至殷切地一再提議為《紅辣椒》增加預算。
在會計的計算下,《紅辣椒》目前的成本預估已經達到了驚人的三千萬美元。別的導演都在苦苦哀求製片廠,求著製片廠給自己更多的拍攝預算時,全世界的製片廠都巴不得跪著求著給奧斯蒙德送錢。迪士尼和華納甚至爭著搶著、不惜拿出五千萬投資僅僅為參與《紅辣椒》的製作,不求利益的大頭,隻求負責海外的發行,從斯萊德手上分一杯羹。
奧斯蒙德對此的迴應是一概不予理會。
除非他效仿諾蘭,熱衷於追求實景拍攝,又是炸飛機又是炸大樓,否則《紅辣椒》根本用不了這麽多投資。
更何況他最近與自己的會計專研出了一套全新的省錢大法。他計劃在英國的鬆林製片廠租借一塊影棚,這樣做符合美國稅法第48條減免稅規定,通過合理運用規則,他可以將《紅辣椒》以先賣後租再賣的方式,藉助英國的倫巴底銀行,將電影的版權賣給英國的投資者,再用租賃的方式將版權還給斯萊德。最後再歸還給斯萊德,讓斯萊德擁有對電影的完全控製權。
看似毫無作用地倒騰了一翻版權所屬,實際上卻可以通過美國政府和英國政府的法律規定,申請各項補助資金,合法享用租稅減免補助金,電影還沒開拍,就可以先白嫖1000萬美元。
相較於英國,德國政府甚至沒有要求電影必須再得多拍攝,也沒有要求必須僱傭德國人,法律隻要求德國製片公司進行監製,且該公司擁有電影的版權與日後的部分收益。
同樣轉移版權的操作再拿到德國用一遍,又能撈到800萬美元。
這意味著,奧斯蒙德隻需要拿出150萬美元塞進中間人的口袋,就可以毫無風險地為《紅辣椒》拿到1650萬的電影投資。如果計劃可行,斯萊德後續的所有電影就可以全部採用這個套路,空手從各國政府的口袋中套取現金。
事實證明,在好萊塢,如何拍片不是藝術,如何做生意才是。
但是,太多的利益總是會悄無聲息地改變人的想法,促使一部分人滋生出自私自利的念頭。
電話鈴聲響起,帶來了一個糟糕的消息:達斯汀·霍夫曼認為《雨人》不僅僅是一部足以爭奧的作品,它很有可能在上映以後斬獲巨額的票房利潤。
所以達斯汀·霍夫曼要求更改他的工作合同,退還一部分工資,換取影片上映以後一定比例的利益分紅。否則就向媒體透露「艾倫·史密西」的真實身份。
第232章 工作
再次經歷背刺, 奧斯蒙德的心中沒有一絲一毫的波瀾。
見怪不怪,奧斯蒙德早已經司空見慣了。
畢竟整個好萊塢就是一台被利益驅使著運行的龐大機器,隻要有利可圖、隻要合約存在漏洞, 齒輪便會毫不猶豫地逆向旋轉。
唯一令奧斯蒙德疑惑的是,達斯汀·霍夫曼還想在《紅辣椒》中客串角色, 他還要在來年的奧斯卡競爭中依靠斯萊德的公關爭搶奧斯卡最佳影帝獎。霍夫曼已經在好萊塢工作了幾十年,早已經被練成了人精,他熟悉圈內的規則,怎麽會如此不理智, 放棄長遠的未來,執著於眼前淺短的利益?
稍加詢問,事情很快就有了新的轉折。
原來所謂的威脅是達斯汀·霍夫曼的經紀人繞過了霍夫曼本人、罔顧霍夫曼本人的意願提出的無理要求。
霍夫曼對這件事毫不知情。
霍夫曼的經紀人一直因為達斯汀·霍夫曼在《雨人》劇組中拿到的片酬感到不滿,也就是說,他對自己拿到手的傭金抽成並不滿意。
《雨人》片酬少, 工期長, 霍夫曼為了演好角色,還準備了將近半年的時間。如果隻是這樣還可以忍受, 但霍夫曼卻在《雨人》拍攝結束以後, 選擇了參演奧斯蒙德的新電影《紅辣椒》,並拒絕了經紀人找來的同檔期高片酬的商業巨製。
雙方未能及時協商一致, 經紀人的經濟狀況又出了問題。他因為偷稅被irs查處,急需一大筆錢來補上稅金,以免irs收押他的房產, 資產拍賣。
「百般無奈」下, 才想出了越過僱主敲詐勒索奧斯蒙德的「蠢」辦法。
奧斯蒙德不怎麽相信這個蹩腳的理由。
他更相信是有人為霍夫曼的經紀人填上了稅金漏洞, 亦或者給了他別的好處或者別的承諾,教唆他報復霍夫曼, 借著霍夫曼的名號四處挖坑。
或許經紀人不想將事情做絕,所以才刻意做了件令人震驚的蠢事。
整件事的內幕究竟如何,奧斯蒙德沒再過問,達斯汀·霍夫曼向他承諾,會盡快擺平所有問題,絕對不會讓這種小事削減《雨人》在來年奧斯卡上的競爭力。
但這卻給奧斯蒙德提了個醒。
無論是他還是麥可·奧維茨都下意識地認為演員和經紀人以及演員自身的利益一致,卻從來沒有想過,如果與他們協商一致、承諾保守秘密的演員一旦與經紀人或者團隊的某個成員鬧崩,對方出於利益考慮或者報復性地曝光艾倫·史密西的秘密,他們又應該如何應對?
奧斯蒙德疑惑地叩動著手指,陷入沉思。
是他的錯覺嗎?
這樣一來,霍夫曼的經紀人過於刻意的行為,反倒像是一種隱諱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