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林夏就找這麽個玩意兒
躺平了:我在大學實現財務自由 作者:九爪海螃蟹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林夏向往農村的自然風貌和風土人情也是來自耿浩的科普。
耿浩可是問過林夏,沒有冀北那邊的親戚、朋友。
再加上電視上都說過,冀北農村都是窮地方,他就多想了。
在知道江小楓的學校後,耿浩放心了一些,不過還是有些不爽。
媽的,這車我都沒開過呢,你倒是先開上了。
在耿浩心裏,林夏是屬於他的,不僅是人,還包括車以及其他的一切。
其實就是不自信,這麽一個千金小姐,他可不能輕易放手。
所以在確定男女朋友關係後,耿浩就第一時間宣揚的全校皆知,就是要造成既定事實。
江小楓看著耿浩,說道:“那個耿浩是吧,我確實還有事,就先走了,下次有機會一起吃飯。”
怎麽也是林夏男朋友,他還是給點麵子的。
耿浩卻不這麽認為,他繼續說道:“別啊,還沒說清楚呢。”
把著車窗站了起來,有點居高臨下的意味:“你和林夏是什麽關係,為什麽開他的車?”
江小楓忽然覺得這家夥有病,怎麽你女朋友連交朋友都不行了?
“我就是她朋友,借著開了一下。”
耿浩當然管不了林夏交朋友,但是在學校期間,他一直在林夏左右。
林夏出宿舍,他就在外邊等著,林夏下課,也能看到他的身影。所以,不可能給別人機會。
即便是林夏迴家或者出校,他也做到盡可能的事在把握,時間安排的明白的。
迴家大致時間,出校盡可能跟著。
當然他控製不了林夏,但是在林夏跟前裝個關心人的樣子,還是能拿捏的住的。
他就是要林夏盡可能的少接觸他以外的男生,當然若是遇到一個有錢大少,他也會裝一迴弱者,而且是有誌氣的那種。
林夏最喜歡他窮且益堅、堅韌不拔的樣子了。
說白了,這耿浩就是一鳳凰男,抓住林夏這樣一個白富美,自然不會放手。
按理說他也不會這麽衝動,不是朋友哪能借到車,就是再不高興,也得有點分寸,不然就露底了。
不巧的是這家夥今天喝了點酒,喝酒時幾個同學那叫一個替他吹噓,也就多喝了幾杯。
當然,在言語上也沒少刺激他,什麽光戀愛不穩妥,隻有睡了才靠譜這些,目的就是說,現在耿浩和林夏還算不上什麽,即便睡一起分手的也多了。
耿浩心裏就有點小惆悵和小幻想,出來後看到林夏的車,加上開車的是江小楓,在同學的說道下,這就怒發衝冠了。
所以說,酒這東西,沒量的時候還是要少喝一點。
耿浩看著江小楓,眼神裏帶著警告的意味:“你最好離我女朋友遠一點,你這種大專生最好不要有什麽幻想,你和我們根本就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江小楓真的服了,心說這人真有病,林夏也有病,怎麽就找了個這樣的家夥。
他不願意搭理耿浩,直接轉方向盤要走,有那時間陪程詩雨待會不好嗎,在這浪費不值得。
可是耿浩不同意,看他要走,那三個同學立刻又走到車前攔著。
江小楓有些生氣,語氣也不太好:“你們到底什麽意思,怎麽還不讓我走了?”
耿浩笑了:“答應離我女朋友遠點,還有,你走可以,車留下。”
江小楓:“你想留車,就憑你是林夏男朋友?”
耿浩點頭:“對,剛剛你撞到我同學了,車還是先留下吧。”
他想好了,等江小楓一走就給林夏打電話,告訴她一個人開著她的車剮蹭到同學後跑了,然後就是他說啥是啥了。
其實是他不懂,他要是知道現在的車都帶行車記錄儀,也就不會這麽咄咄逼人了。
也不怪他,雖然考到江南大學,但是他家確實很窮,真的接觸不到這方麵。
而且林夏平時大多數在學校,這車他也就坐過一次,哪有那麽多認識。
江小楓笑了:‘我要是不留呢?’
耿浩雙臂抱胸:“那你肯定走不了。”
江小楓拿出手機:“不走我報警了啊。”
耿浩笑了:“你報啊,你蹭到我同學了,我們都可以作證。”
江小楓這心裏就湧起一股火來,林夏怕不是眼瞎了,找了這麽個玩意兒。
即便江小楓已經高看這個人一眼了,畢竟是江南大學的高材生,可是還是被惡心的要命。
江小楓推門下車,拿出手機,看著四個酒氣熏天的家夥:“那就讓警察來解決吧。”
他正要撥打報警電話,一個家夥上來就是一巴掌,把江小楓的手機打到地上。
嘴裏還罵罵咧咧的:“你他麽撞人還有理了。”
江小楓沒想到這些家夥還敢先動手,他有些生氣的瞪著幾個家夥。
似乎是人多有理,也似乎是酒壯慫人膽,這幾個家夥找到一個直接解決問題的方式。
血氣方剛的年輕人,最是容易衝動。
四個人略一對視,就率先動起手來。
按力量對比和身體素質,這四個家夥和江小楓沒辦法比。
但是江小楓很少打仗,吃了先手的虧,被一個家夥照著臉上給來了一拳。
江小楓也有了火氣,就還起手來,強悍的身體素質和力氣,三下五除二就把四個家夥給放倒了。
雖然放倒了,但是好虎架不住群狼,江小楓被偷襲了兩把,一隻眼睛變成了熊貓眼,嘴角也青了一塊。
當然也有江小楓知道自己力量足,下手的時候收了不少力的原因,他以放倒對方為主,才受了些傷。
但是那四個家夥已經躺地上哼哼哈哈了。
江小楓抹了一把嘴角,也沒管他們,想上車走。
可是現在已經走不了了,打架本來就吸引人,何況還是在校門口,還是爭風吃醋引起的。
是的,在學生們看來,這就是爭風吃醋。
林夏在學校的知名度不比當初的程詩雨差,長相漂亮,性格也好,最關鍵的是有錢啊。
在現在這個金錢功能被無限放大的欲望都市,有錢就是最大的優勢。
這林夏男朋友和一個開著林夏車的家夥幹起來,在學生們看來都是瓜,甚至都能聯想出一出二人爭女的感情戲。
耿浩可是問過林夏,沒有冀北那邊的親戚、朋友。
再加上電視上都說過,冀北農村都是窮地方,他就多想了。
在知道江小楓的學校後,耿浩放心了一些,不過還是有些不爽。
媽的,這車我都沒開過呢,你倒是先開上了。
在耿浩心裏,林夏是屬於他的,不僅是人,還包括車以及其他的一切。
其實就是不自信,這麽一個千金小姐,他可不能輕易放手。
所以在確定男女朋友關係後,耿浩就第一時間宣揚的全校皆知,就是要造成既定事實。
江小楓看著耿浩,說道:“那個耿浩是吧,我確實還有事,就先走了,下次有機會一起吃飯。”
怎麽也是林夏男朋友,他還是給點麵子的。
耿浩卻不這麽認為,他繼續說道:“別啊,還沒說清楚呢。”
把著車窗站了起來,有點居高臨下的意味:“你和林夏是什麽關係,為什麽開他的車?”
江小楓忽然覺得這家夥有病,怎麽你女朋友連交朋友都不行了?
“我就是她朋友,借著開了一下。”
耿浩當然管不了林夏交朋友,但是在學校期間,他一直在林夏左右。
林夏出宿舍,他就在外邊等著,林夏下課,也能看到他的身影。所以,不可能給別人機會。
即便是林夏迴家或者出校,他也做到盡可能的事在把握,時間安排的明白的。
迴家大致時間,出校盡可能跟著。
當然他控製不了林夏,但是在林夏跟前裝個關心人的樣子,還是能拿捏的住的。
他就是要林夏盡可能的少接觸他以外的男生,當然若是遇到一個有錢大少,他也會裝一迴弱者,而且是有誌氣的那種。
林夏最喜歡他窮且益堅、堅韌不拔的樣子了。
說白了,這耿浩就是一鳳凰男,抓住林夏這樣一個白富美,自然不會放手。
按理說他也不會這麽衝動,不是朋友哪能借到車,就是再不高興,也得有點分寸,不然就露底了。
不巧的是這家夥今天喝了點酒,喝酒時幾個同學那叫一個替他吹噓,也就多喝了幾杯。
當然,在言語上也沒少刺激他,什麽光戀愛不穩妥,隻有睡了才靠譜這些,目的就是說,現在耿浩和林夏還算不上什麽,即便睡一起分手的也多了。
耿浩心裏就有點小惆悵和小幻想,出來後看到林夏的車,加上開車的是江小楓,在同學的說道下,這就怒發衝冠了。
所以說,酒這東西,沒量的時候還是要少喝一點。
耿浩看著江小楓,眼神裏帶著警告的意味:“你最好離我女朋友遠一點,你這種大專生最好不要有什麽幻想,你和我們根本就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江小楓真的服了,心說這人真有病,林夏也有病,怎麽就找了個這樣的家夥。
他不願意搭理耿浩,直接轉方向盤要走,有那時間陪程詩雨待會不好嗎,在這浪費不值得。
可是耿浩不同意,看他要走,那三個同學立刻又走到車前攔著。
江小楓有些生氣,語氣也不太好:“你們到底什麽意思,怎麽還不讓我走了?”
耿浩笑了:“答應離我女朋友遠點,還有,你走可以,車留下。”
江小楓:“你想留車,就憑你是林夏男朋友?”
耿浩點頭:“對,剛剛你撞到我同學了,車還是先留下吧。”
他想好了,等江小楓一走就給林夏打電話,告訴她一個人開著她的車剮蹭到同學後跑了,然後就是他說啥是啥了。
其實是他不懂,他要是知道現在的車都帶行車記錄儀,也就不會這麽咄咄逼人了。
也不怪他,雖然考到江南大學,但是他家確實很窮,真的接觸不到這方麵。
而且林夏平時大多數在學校,這車他也就坐過一次,哪有那麽多認識。
江小楓笑了:‘我要是不留呢?’
耿浩雙臂抱胸:“那你肯定走不了。”
江小楓拿出手機:“不走我報警了啊。”
耿浩笑了:“你報啊,你蹭到我同學了,我們都可以作證。”
江小楓這心裏就湧起一股火來,林夏怕不是眼瞎了,找了這麽個玩意兒。
即便江小楓已經高看這個人一眼了,畢竟是江南大學的高材生,可是還是被惡心的要命。
江小楓推門下車,拿出手機,看著四個酒氣熏天的家夥:“那就讓警察來解決吧。”
他正要撥打報警電話,一個家夥上來就是一巴掌,把江小楓的手機打到地上。
嘴裏還罵罵咧咧的:“你他麽撞人還有理了。”
江小楓沒想到這些家夥還敢先動手,他有些生氣的瞪著幾個家夥。
似乎是人多有理,也似乎是酒壯慫人膽,這幾個家夥找到一個直接解決問題的方式。
血氣方剛的年輕人,最是容易衝動。
四個人略一對視,就率先動起手來。
按力量對比和身體素質,這四個家夥和江小楓沒辦法比。
但是江小楓很少打仗,吃了先手的虧,被一個家夥照著臉上給來了一拳。
江小楓也有了火氣,就還起手來,強悍的身體素質和力氣,三下五除二就把四個家夥給放倒了。
雖然放倒了,但是好虎架不住群狼,江小楓被偷襲了兩把,一隻眼睛變成了熊貓眼,嘴角也青了一塊。
當然也有江小楓知道自己力量足,下手的時候收了不少力的原因,他以放倒對方為主,才受了些傷。
但是那四個家夥已經躺地上哼哼哈哈了。
江小楓抹了一把嘴角,也沒管他們,想上車走。
可是現在已經走不了了,打架本來就吸引人,何況還是在校門口,還是爭風吃醋引起的。
是的,在學生們看來,這就是爭風吃醋。
林夏在學校的知名度不比當初的程詩雨差,長相漂亮,性格也好,最關鍵的是有錢啊。
在現在這個金錢功能被無限放大的欲望都市,有錢就是最大的優勢。
這林夏男朋友和一個開著林夏車的家夥幹起來,在學生們看來都是瓜,甚至都能聯想出一出二人爭女的感情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