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


    我在告訴碧葳我要和她單獨去巴黎的時候她簡直要開心瘋了,她並不是因為去巴黎才瘋,而是因為跟我在一起才這麽瘋,巴黎是名副其實的浪漫之都,我和碧葳真正的單獨約會恐怕隻有我們在一起的第一天的晚上,所以碧葳聽到之後非常的開心。


    碧葳得到這個消息之後立刻興奮的去收拾行李了,當然了,碧葳也不知道求婚的事情,嘉紋,苗靜,蕭熏她們三個人我已經提前告訴了她們不要把求婚這件事情說出去,如果想要討論,她們三個人建立一個群討論就好了,然後再把人慢慢的加進去。


    很快的碧葳就收拾好了一箱行李,而且碧葳打扮的非常的誇張,如果不知道的,還真的會以為他是去參加巴黎時裝周呢。


    “怎麽樣,我的這一身行頭?”碧葳故意擺出了一個非常妖嬈的姿勢給我看,果然碧葳無論怎麽打扮都不能忘掉她的標誌性物品——皮褲。


    我把手說著碧葳的小腿逐漸摸到了碧葳的大腿根:“恩,無論別的怎麽變,這腿是永遠都不會變了。”


    很快,我們兩個就上了飛機,本來想朝劉振鑫借一架飛機來著,但是碧葳執意要做客機,因為她這趟旅行想要把恩愛從開始秀到結尾,而剛剛到了飛機上,碧葳就迫不及待的做了一個挑逗性質十足的姿勢。


    她坐在她的位置上,卻把腿伸到了我的身上,雖然她知道這麽做很危險,不過她知道有我在,就算整個飛機掉下來,也不過是一場蹦極而已,根本不存在所謂的危險。


    我把雙手搭在她的雙腿上:“怎麽,難不成要在飛機上來一場驚險刺激的幹柴烈火嗎?”


    “好啊,有什麽不行的。”說著,這小妮子還把腳上的高跟鞋也脫掉了,雙腳更是靈巧的在我身上來迴摩擦,要不是頭等艙周圍還有人,?我真的很想直接把碧葳在飛機上就地正法,畢竟試過了床上,山上,雪地裏,草原上,飛機上還真的沒有試過。


    不過想到這裏,我突然想到了我和革馨那天在雪地中的情形——“李然,吻我。”這次我能向每一個人求婚,但是唯獨沒有革馨,我甚至很擔心革馨到底會不會出席我的婚禮現場,如果不出席,我應該去尋找,還是幹脆放著革馨浪跡天涯?


    我不知道我應該怎麽做,我也真的希望如果革馨不會找我,那麽我是不是應該學會忘記一些事情,比如說忘記革馨?


    “老公老公!”碧葳似乎看我有些愣神了,就用腳丫輕輕踢了一下我的臉頰,“怎麽了,有什麽心事嗎?”


    我微笑著搖了搖頭:“沒什麽,就是想著到了巴黎帶你去玩什麽。”


    “隻要我身邊有你,玩什麽都是最幸福的。”


    以前我倒是沒少來過巴黎,不過每一次都是為了各種各樣的暗殺任務,暗殺之後,我又必須馬上離開這個城市,可以說是來也匆匆,去也匆匆,根本就沒有時間欣賞巴黎的景色,不過這次我已經沒有什麽負擔了,決定把之前所有的遺憾都彌補上。


    到了巴黎第一件事情,就是先找到了巴黎最好的酒店皇後亭酒店,我記得當初我就是在這間酒店殺死了一個富商,我還沒有忘記那個時候我得知這個酒店房間價格的時候臉上詫異的病情,我當初該說誰花錢住這麽貴的房子純粹就是有病,然後今天我就成了那個有病的人。


    最頂樓的房間,能把巴黎大半景色全都收入眼簾,一張快趕上家裏一半大的床讓我們兩個人躺起來有非常大的剩餘空間,不過碧葳想要做的第一件事情,那就是讓我帶著她去商圈好好的奢侈一番。


    想想我以前的生活,幾乎每一天都過得非常的拮據,雖然我並不缺錢,不過那個時候的我總是想著把錢留到所謂的以後,而現在我知道當初我所謂的那個以後已經到了,我會幫助貧窮的人,但是我自己也絕對不會讓我的愛人家人比其他有錢人的家人愛人過得差一點。


    碧葳挑選衣服的品味要比蕭熏高很多,她和晴萱是一個水平的,在我的眾女友裏,晴萱和碧葳兩個人對奢侈品和時裝有著異常的執著,雖然許夢和鍾璿兩個人家室也不差,但是許夢的個性不是一點也不張揚,而鍾璿則是穿著軍裝長大的,所以她自然也懂得隻要保暖就是好衣服的道理。


    我們兩個第一天的形成就在購物中結束了,緊接著第二天,碧葳就嚷著要去參觀巴黎的著名景點,第一個景點就是盧浮宮,說實話,如果讓我自己來的話,我寧可在酒店待一天我也絕對不會去盧浮宮這種地方,雖然我沒有去過,但是我覺得我這種人和藝術沾不上邊。


    盧浮宮的人每一天都不在少數,這是世界頂級的藝術殿堂,自然少不了世界各地的人來參觀,而我也很難想象,碧葳這個曾經的小太妹一樣的女孩,現在竟然可以好好的靜下心來欣賞一幅油畫。


    “老公,你說會不會有一天,咱們一家人的合影被人畫成油畫,然後放在這裏呢?”碧葳突然問了我這樣一句話,“兩千年的壽命啊,想想都覺得漫長呢,我感覺,如果真的能活那麽久,怎麽也要在人間留下一些東西啊。要不然怎麽證明,我們在這人間生活過呢?”


    “說的也是,不過應該留一些什麽呢?”這個問題確實值得思考,人這一輩子,努力的所有事情不過就是為了在人間留一些自己來過的痕跡,隻不過有的人可以像五大世家那樣,生出來就有一個“痕跡”。


    而又有一些人,則會像孟源那樣,悲壯的死了,卻一點痕跡都留不下,因為出身於特種部隊的他,是一個機密的存在。


    “要不然咱們找一個作家,把咱們的故事寫出來吧,然後印刷成書。故事,就從老公你重生的那一刻說起,怎麽樣。”


    “好啊,隻要你喜歡就可以。”


    欣賞過盧浮宮之後,碧葳想要去看看埃菲爾鐵塔,不過我馬上找了一個借口轉移了碧葳的目標,因為那可是我計劃的實施地,怎麽可能讓碧葳提前就去那裏。


    所以,我帶著碧葳來到了巴黎聖母院,這座距離現在快一千年的教堂,雖然在這一千年中不斷的有人保存,粉刷,翻新,但是依然掩蓋不住時光的氣息,這教堂已經看過了十代人了,不過我卻突然想到,我一千年之後,還可以迴到這座教堂,我甚至可以和它如同老朋友一樣打一個招唿:“嘿,教堂兄弟,又一千年了,我迴來看看你。”


    我也不知道那個時候我會是怎麽樣的一個人,我也不知道現在陪我的我所熟悉這些人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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