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讓她心安的美好品質。
她像在超市茫茫貨架裏挑選一根適合自己的牙刷,所謂適合,不需要外觀特別好看,也不需要刷毛多柔軟一用便鍾情不已,要的是經久不變形。
這要求,多少有些不合時宜,於是沒那麽容易找到。
誰知,竟誤打誤撞碰上了,可不是要激動得臉紅麽?
那晚,他們又閑聊了許多,他的分寸感極好,沒有熱情到露骨,又適度地表達出了對她的在意和好感,超出了普通同學一點點。
散場時,其他同學要趕下一場唱歌局,她卻想迴去了。
他自告奮勇陪她一起迴學校,計程車上,他在閃爍燈影裏偶爾偷看一眼她的側臉,讓她生出恰到好處的虛榮心,心情也變得好了許多。
送她到宿舍樓下時,他仍舊淡淡笑著,聲音溫柔叮囑她,「你進了門給我發個消息,我再走。」
她像是踩著雲朵一樣上了樓,先開門,再開燈,然後,突然決定打開窗戶,趴在窗口看到他安安靜靜立在樓下,微垂著頭,手裏拿著手機等她的消息。
那個等待的姿勢,她記了許多年。
想起來,便為他的周到倍感安心,還有一點點的甜。
安心和甜的比例剛剛好,也都足量,讓她覺得踏實和可靠——她當晚睡得很香很沉,沒有宿舍裏其他人初戀時激動到失眠的情形。
可她是喜歡的,她一直跟自己說。
他一路上極其規矩,沒有有意無意碰她的手,也沒有借過馬路的機會攬她的腰或肩膀,最多,就是看著她,眼神裏有恰到好處的熱切。
她想,這樣很好,他不是那種愛火「噌 」 一下燃起來,一下子燒得彼此喪失理智的人。她不喜歡那樣的,總覺得,極度的絢爛之後很快就會化成一團黑灰。
她喜歡的,是那種綿長的、溫煦的愛,不需要太強烈,卻需要很長久,最好熱度也能恆久地保持下去,上下偏差不要太大。
陰差陽錯之下,王明昭,開局就贏了。
膝頭的光團跳到了小腿處,她伸手順了順一頭柔順的直發,心想,一切都是命運的安排吧。
那之後,他們進行得緩慢又順利,一個多月的時候才牽手,後來再到擁抱、接吻、做愛、同居……一步一步,按部就班,讓她有種踏踏實實、穩穩噹噹的感覺。
畢業以後,他們都留在了平城,先後進了不同的公司,工作到第三年,他們見了彼此的父母,定下了婚事。
讓她下定決心嫁給他,還是因為王明昭的爸媽。
第一次去他家,他媽很客氣地讓她看電視,讓王明昭在一邊陪著她,他媽才拽著他爸一起去廚房忙,她不時能聽到兩人說話的聲音,低低的,很溫和,心突然就又酸又軟,這樣的情形,在她家可太少見了。
晚上,他爸非要把泡腳盆端到客廳裏,和大家一起說話看電視。
泡完腳,地板上淋漓著一大圈大小不一的水跡,她看到王明昭他媽嘴角耷拉下來,心裏立刻緊張起來,下一刻,果然聽到他媽開始了抱怨,語氣卻並不如何兇,反倒帶了些少女般的含嗔帶怨。
然後,一邊說話,一邊去衛生間裏拿拖把出來,他爸則一邊擦腳,一邊嘻嘻哈哈道歉,穿了拖鞋站起身接過他媽手裏的拖把,自己收拾起來。
她又覺得眼眶酸脹起來,居然就這樣沒事了。
那一瞬間,她想,她一定要嫁給王明昭。
後來,他們一起在平城買了套三居的房子,兩邊爸媽雖也幫了點忙,可到底花費巨大,力不從心,硬裝做完時,兩人身上的積蓄都花光了。
然後,便是一個月添一樣家具和電器,慢慢地,一點點把房子填滿,變成兩個人的家。
終於買全了東西時,兩人一起在家裏吃燭光晚餐慶祝,她喝了些紅酒,心裏滿是令她覺得安心和舒適的甜蜜,這個一點點打造成功的家,就是承載他們愛情的容器。
往後,年年月月,她的愛情和她的家,都會堅固地矗立著,永久不變。
一隻白蝶在她眼前晃過,她甩了甩頭髮,嘴角牽起一抹諷笑,那時候怎麽那麽傻,以為自己親手一磚一瓦壘起來的東西,就一定不會倒塌。
她閉了閉眼,總覺得,這場離婚,像場夢一樣,有種不真實感。
第2章 店轉給你吧,房主人很好
迴家的時候,她媽趙春華已經做好了飯,見她進來,眉頭很明顯地皺了一下,接過她手裏的快遞,問,「幹什麽去了?做好了飯等你好半天了,打電話也不接……」
李遙拿起衣兜裏的手機看了一眼,果然,趙春華打了好幾個電話。她大約是想問題想得太認真,半點也沒察覺。
「我沒聽到,你餓了就先吃。今天就咱倆,哪那麽多講究?住了幾十年的地方,我還能走丟不成,你就是瞎操心。」
她生在渝縣長在渝縣,上大學才去了省會平城,到現在滿打滿算在渝縣怎麽也待了二十年了,還真是閉著眼睛都不會走錯路。
去衛生間洗了手,出來坐在餐桌前,剛拿起筷子,就聽趙春華冷哼一聲,「我哪是瞎操心,分明是白操心。你本事得很,離婚這麽大的事兒,就通知了家裏一聲,還是離完才通知的,哪裏給我操心的機會了?」
「媽,你又來了,這事確實是我不對,昨天已經解釋過了。手續辦得急,我一發現苗頭就跟他攤牌了,兩個人誰都沒跟家裏說,整個過程也就幾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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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像在超市茫茫貨架裏挑選一根適合自己的牙刷,所謂適合,不需要外觀特別好看,也不需要刷毛多柔軟一用便鍾情不已,要的是經久不變形。
這要求,多少有些不合時宜,於是沒那麽容易找到。
誰知,竟誤打誤撞碰上了,可不是要激動得臉紅麽?
那晚,他們又閑聊了許多,他的分寸感極好,沒有熱情到露骨,又適度地表達出了對她的在意和好感,超出了普通同學一點點。
散場時,其他同學要趕下一場唱歌局,她卻想迴去了。
他自告奮勇陪她一起迴學校,計程車上,他在閃爍燈影裏偶爾偷看一眼她的側臉,讓她生出恰到好處的虛榮心,心情也變得好了許多。
送她到宿舍樓下時,他仍舊淡淡笑著,聲音溫柔叮囑她,「你進了門給我發個消息,我再走。」
她像是踩著雲朵一樣上了樓,先開門,再開燈,然後,突然決定打開窗戶,趴在窗口看到他安安靜靜立在樓下,微垂著頭,手裏拿著手機等她的消息。
那個等待的姿勢,她記了許多年。
想起來,便為他的周到倍感安心,還有一點點的甜。
安心和甜的比例剛剛好,也都足量,讓她覺得踏實和可靠——她當晚睡得很香很沉,沒有宿舍裏其他人初戀時激動到失眠的情形。
可她是喜歡的,她一直跟自己說。
他一路上極其規矩,沒有有意無意碰她的手,也沒有借過馬路的機會攬她的腰或肩膀,最多,就是看著她,眼神裏有恰到好處的熱切。
她想,這樣很好,他不是那種愛火「噌 」 一下燃起來,一下子燒得彼此喪失理智的人。她不喜歡那樣的,總覺得,極度的絢爛之後很快就會化成一團黑灰。
她喜歡的,是那種綿長的、溫煦的愛,不需要太強烈,卻需要很長久,最好熱度也能恆久地保持下去,上下偏差不要太大。
陰差陽錯之下,王明昭,開局就贏了。
膝頭的光團跳到了小腿處,她伸手順了順一頭柔順的直發,心想,一切都是命運的安排吧。
那之後,他們進行得緩慢又順利,一個多月的時候才牽手,後來再到擁抱、接吻、做愛、同居……一步一步,按部就班,讓她有種踏踏實實、穩穩噹噹的感覺。
畢業以後,他們都留在了平城,先後進了不同的公司,工作到第三年,他們見了彼此的父母,定下了婚事。
讓她下定決心嫁給他,還是因為王明昭的爸媽。
第一次去他家,他媽很客氣地讓她看電視,讓王明昭在一邊陪著她,他媽才拽著他爸一起去廚房忙,她不時能聽到兩人說話的聲音,低低的,很溫和,心突然就又酸又軟,這樣的情形,在她家可太少見了。
晚上,他爸非要把泡腳盆端到客廳裏,和大家一起說話看電視。
泡完腳,地板上淋漓著一大圈大小不一的水跡,她看到王明昭他媽嘴角耷拉下來,心裏立刻緊張起來,下一刻,果然聽到他媽開始了抱怨,語氣卻並不如何兇,反倒帶了些少女般的含嗔帶怨。
然後,一邊說話,一邊去衛生間裏拿拖把出來,他爸則一邊擦腳,一邊嘻嘻哈哈道歉,穿了拖鞋站起身接過他媽手裏的拖把,自己收拾起來。
她又覺得眼眶酸脹起來,居然就這樣沒事了。
那一瞬間,她想,她一定要嫁給王明昭。
後來,他們一起在平城買了套三居的房子,兩邊爸媽雖也幫了點忙,可到底花費巨大,力不從心,硬裝做完時,兩人身上的積蓄都花光了。
然後,便是一個月添一樣家具和電器,慢慢地,一點點把房子填滿,變成兩個人的家。
終於買全了東西時,兩人一起在家裏吃燭光晚餐慶祝,她喝了些紅酒,心裏滿是令她覺得安心和舒適的甜蜜,這個一點點打造成功的家,就是承載他們愛情的容器。
往後,年年月月,她的愛情和她的家,都會堅固地矗立著,永久不變。
一隻白蝶在她眼前晃過,她甩了甩頭髮,嘴角牽起一抹諷笑,那時候怎麽那麽傻,以為自己親手一磚一瓦壘起來的東西,就一定不會倒塌。
她閉了閉眼,總覺得,這場離婚,像場夢一樣,有種不真實感。
第2章 店轉給你吧,房主人很好
迴家的時候,她媽趙春華已經做好了飯,見她進來,眉頭很明顯地皺了一下,接過她手裏的快遞,問,「幹什麽去了?做好了飯等你好半天了,打電話也不接……」
李遙拿起衣兜裏的手機看了一眼,果然,趙春華打了好幾個電話。她大約是想問題想得太認真,半點也沒察覺。
「我沒聽到,你餓了就先吃。今天就咱倆,哪那麽多講究?住了幾十年的地方,我還能走丟不成,你就是瞎操心。」
她生在渝縣長在渝縣,上大學才去了省會平城,到現在滿打滿算在渝縣怎麽也待了二十年了,還真是閉著眼睛都不會走錯路。
去衛生間洗了手,出來坐在餐桌前,剛拿起筷子,就聽趙春華冷哼一聲,「我哪是瞎操心,分明是白操心。你本事得很,離婚這麽大的事兒,就通知了家裏一聲,還是離完才通知的,哪裏給我操心的機會了?」
「媽,你又來了,這事確實是我不對,昨天已經解釋過了。手續辦得急,我一發現苗頭就跟他攤牌了,兩個人誰都沒跟家裏說,整個過程也就幾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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