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
黎昌打斷她:
「我真的隻是看看。」
他的聲音有點兒無奈。
他真的隻想看看這個劇本而已。
至於演不演的,他自認為自己現在的水平還沒到能決斷的時候。況且,就算經紀人不提醒,他也不可能去演。
因為他現在還有更重要,更緊急,更優先的事情要做——
他要等任克明迴來,然後解決那個合約。
在此之前,任何事情、任何變量,他都不會納入考慮。
經紀人聽見他的語氣,意識到他這是認真的。
應該是愣了幾秒吧,終於說:「那,好吧。你等等,我發給你。」
十分鍾後,她把劇本發了過來。
黎昌重新上到二樓書房,用手機把文件傳到電腦上打開。
書房的窗邊放了兩張辦公桌,布局差不多,都像是沒什麽人用過的樣子。
過去幾個月裏,任克明是經常來辦公的。隻是桌麵如他本人的作風一樣,一直都維持著簡潔的狀態。
至於黎昌的那張桌子,吳媽說那確實沒怎麽被用過。
畢竟兩個人以前都不怎麽迴家。
顯示屏很大,黎昌不清楚是多少寸,總之劇本放上去比在手機上看要明晰許多。
他滑動著滑鼠,從第一頁讀起。眼神逐漸從一開始純粹的好奇轉變,變得越來越灰,越來越認真。
最後,眉頭竟然還輕輕蹙起。
《去見她》——
從定義上嚴格來講,這是一部愛情片。
劇本的男主人公是一位高校教師,離職後去到普羅旺斯旅遊,邂逅了一位女孩。
女孩是位服裝設計師。
主角與她相談甚歡,接觸間發現人生理念無不契合,簡直佳偶天成。
可後來,女孩的話語逐漸出現漏洞。
主角不喜歡吃芒果,女孩會說:「誒,好巧!我芒果過敏!」
可主角明明記得自己和她第一次相遇的海邊,她那時正在日光下喝著一杯芒果汁,半點沒有過敏的跡象。
諸如此類的事情越來越多,主角逐漸意識到了女孩的不對勁,卻並未揭穿。
因為在這個過程中,他也逐漸發現了自己的不對勁。
自己是大學老師,但卻對專業一竅不通,翻找隨身攜帶的行李,卻沒有將這些物品收納進包裏的印象。
甚至在嚐試記憶迴溯時,竟然根本想不起來自己坐飛機來法國的畫麵。
就像,就像在來法國之前,在遇見女孩之前,他的人生完全不存在一樣。
他看著逐漸陌生起來的四周,本能地覺得害怕,覺得這一切與女孩有關。找到女孩,女孩定定地看了他許久,首先肯定了他的猜測。
是,她騙了他。
她不是服裝設計師,也並不對芒果過敏。
「但同時,」她說,「你也騙了你自己。」
「你說你討厭吃芒果,可是你記得起來芒果的味道嗎?或者換個問題,你吃過芒果嗎?」
男主瞬間呆滯。
他發現自己似乎確實不知道芒果的味道。甚至,他似乎也並不討厭芒果。
而「討厭」這個概念就像是一種設定,從他有意識的那刻起就已經植入他的腦海之中。
「你一直在為自己的人生做設定。」女孩說。
「你喜歡我,對嗎?其實你喜歡的並不是我,你喜歡的隻是為了契合你的設定,而為自己做設定的人。」
「你說你二十八歲,未婚,高校教師。其實你三十一歲,已婚,你的妻子就是我。」
「你說你是為了離職放鬆來到法國旅遊,其實我們已經移民到這裏了四年。」
她用了三個「其實」,一字一句,平靜地說著。
其實,男主並非高校教師。
其實,男主和她是夫妻。
其實,男主患病。
他患有罕見的失憶症,從二十八歲起,每隔幾個月就會失憶一次,忘記自己的身份。
每一次失憶,他都會憑藉殘缺的記憶,隨意虛構過去的人生。
三年來,女主一直陪伴著他。
假如他說他是作家,女主就會以讀者的身份出現;他說他是導演,女主就會假扮成試戲的演員。
一切職業一切愛好都隻為契合他的設定。
都隻為讓他愛上自己,然後和他重新在一起。
可是。
「我早該意識到,人與人之間的緣分就這麽點,遠比我想像的要淺薄。」女主說:「我愛你,但已經不知道愛的究竟是哪個你。」
她要走。
男主卻叫住她,說:「不……我愛你。」
他的聲音迷茫,一說完話就怔住了。
仿佛自己都不知道是為什麽會這樣說。
女主迴頭,看見了他的神情。
她立了許久,最終搖頭——
「不。」
「你愛的,僅僅是那個愛你的我。」
女主還是走了。
留下男主一個人站在原地。
故事的結局是,男主這一次沒有再失去記憶。
他摸索著身上的蛛絲馬跡,找迴到曾經和女主同居的公寓,還找到了自己的日記。
於是過往的一幕幕如潮水般湧入他的腦海。
幾個月後,他終於找到了女主,在他們上一次相遇的南法城市。
黎昌打斷她:
「我真的隻是看看。」
他的聲音有點兒無奈。
他真的隻想看看這個劇本而已。
至於演不演的,他自認為自己現在的水平還沒到能決斷的時候。況且,就算經紀人不提醒,他也不可能去演。
因為他現在還有更重要,更緊急,更優先的事情要做——
他要等任克明迴來,然後解決那個合約。
在此之前,任何事情、任何變量,他都不會納入考慮。
經紀人聽見他的語氣,意識到他這是認真的。
應該是愣了幾秒吧,終於說:「那,好吧。你等等,我發給你。」
十分鍾後,她把劇本發了過來。
黎昌重新上到二樓書房,用手機把文件傳到電腦上打開。
書房的窗邊放了兩張辦公桌,布局差不多,都像是沒什麽人用過的樣子。
過去幾個月裏,任克明是經常來辦公的。隻是桌麵如他本人的作風一樣,一直都維持著簡潔的狀態。
至於黎昌的那張桌子,吳媽說那確實沒怎麽被用過。
畢竟兩個人以前都不怎麽迴家。
顯示屏很大,黎昌不清楚是多少寸,總之劇本放上去比在手機上看要明晰許多。
他滑動著滑鼠,從第一頁讀起。眼神逐漸從一開始純粹的好奇轉變,變得越來越灰,越來越認真。
最後,眉頭竟然還輕輕蹙起。
《去見她》——
從定義上嚴格來講,這是一部愛情片。
劇本的男主人公是一位高校教師,離職後去到普羅旺斯旅遊,邂逅了一位女孩。
女孩是位服裝設計師。
主角與她相談甚歡,接觸間發現人生理念無不契合,簡直佳偶天成。
可後來,女孩的話語逐漸出現漏洞。
主角不喜歡吃芒果,女孩會說:「誒,好巧!我芒果過敏!」
可主角明明記得自己和她第一次相遇的海邊,她那時正在日光下喝著一杯芒果汁,半點沒有過敏的跡象。
諸如此類的事情越來越多,主角逐漸意識到了女孩的不對勁,卻並未揭穿。
因為在這個過程中,他也逐漸發現了自己的不對勁。
自己是大學老師,但卻對專業一竅不通,翻找隨身攜帶的行李,卻沒有將這些物品收納進包裏的印象。
甚至在嚐試記憶迴溯時,竟然根本想不起來自己坐飛機來法國的畫麵。
就像,就像在來法國之前,在遇見女孩之前,他的人生完全不存在一樣。
他看著逐漸陌生起來的四周,本能地覺得害怕,覺得這一切與女孩有關。找到女孩,女孩定定地看了他許久,首先肯定了他的猜測。
是,她騙了他。
她不是服裝設計師,也並不對芒果過敏。
「但同時,」她說,「你也騙了你自己。」
「你說你討厭吃芒果,可是你記得起來芒果的味道嗎?或者換個問題,你吃過芒果嗎?」
男主瞬間呆滯。
他發現自己似乎確實不知道芒果的味道。甚至,他似乎也並不討厭芒果。
而「討厭」這個概念就像是一種設定,從他有意識的那刻起就已經植入他的腦海之中。
「你一直在為自己的人生做設定。」女孩說。
「你喜歡我,對嗎?其實你喜歡的並不是我,你喜歡的隻是為了契合你的設定,而為自己做設定的人。」
「你說你二十八歲,未婚,高校教師。其實你三十一歲,已婚,你的妻子就是我。」
「你說你是為了離職放鬆來到法國旅遊,其實我們已經移民到這裏了四年。」
她用了三個「其實」,一字一句,平靜地說著。
其實,男主並非高校教師。
其實,男主和她是夫妻。
其實,男主患病。
他患有罕見的失憶症,從二十八歲起,每隔幾個月就會失憶一次,忘記自己的身份。
每一次失憶,他都會憑藉殘缺的記憶,隨意虛構過去的人生。
三年來,女主一直陪伴著他。
假如他說他是作家,女主就會以讀者的身份出現;他說他是導演,女主就會假扮成試戲的演員。
一切職業一切愛好都隻為契合他的設定。
都隻為讓他愛上自己,然後和他重新在一起。
可是。
「我早該意識到,人與人之間的緣分就這麽點,遠比我想像的要淺薄。」女主說:「我愛你,但已經不知道愛的究竟是哪個你。」
她要走。
男主卻叫住她,說:「不……我愛你。」
他的聲音迷茫,一說完話就怔住了。
仿佛自己都不知道是為什麽會這樣說。
女主迴頭,看見了他的神情。
她立了許久,最終搖頭——
「不。」
「你愛的,僅僅是那個愛你的我。」
女主還是走了。
留下男主一個人站在原地。
故事的結局是,男主這一次沒有再失去記憶。
他摸索著身上的蛛絲馬跡,找迴到曾經和女主同居的公寓,還找到了自己的日記。
於是過往的一幕幕如潮水般湧入他的腦海。
幾個月後,他終於找到了女主,在他們上一次相遇的南法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