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俠魔幻] 《提魂使》作者:易米三升【完結】
文案:
世人皆以為九天神仙才是天地主宰,殊不知陰陽輪迴,宇宙最強單位非地府莫屬——而提魂使,正是地府在人間最鋒利的觸角。提死不瞑目之魂,斬凡塵粘連之緣,隸屬地府,行走人間,有血肉軀體,無生老病死,是以非人非鬼,要死不活。
內容標籤:幻想小說架空古代靈異驚悚靈異怪談
第1章 提魂使
「醒了?」
任平生剛睜開眼,就聽見這麽一句懶洋洋的問話。還沒等他迴過神來,那聲音接著又說了一句:「起來吧,你已經死啦。」
任平生恍爾惚兮,好一會兒才想起來把眼珠子往那聲音的方向轉。隻見一個大姑娘蹲在旁邊地上,側臉看著挺漂亮的,下頜舒暢清晰,鼻樑俏生生立著,頗有幾分英氣,眼睛也又長又亮。就是姿勢不太矜持,嘴裏叼著根狗尾巴草,托著下巴,手指頭一下一下敲著臉,也沒看他,百無聊賴的樣子。
在閉上眼之前,任平生記得自己是動彈不得的——餓了幾天燒了幾天,又被羅小公子養的兩條狼狗追著從城裏跑到山上,一路上穿街過巷,不少看熱鬧的還起著哄,最後實在跑不動了,帶著渾身血,眼睜睜看著兩條惡犬齜牙撲上來。
肚腸被咬住撕扯的時候他已經感覺不到痛了,隻是心裏哀嘆,都說好死不如賴活著,他拚命賴活這十幾年,末了還是一身血肉餵了狗,還不如早些好死了得了。
思及此處,任平生這才反應過來,身子哪哪都不痛,手杆腳杆格外輕盈。
許是見他半天沒動彈,那姑娘不耐煩了,終於把眼神轉向了他:「怎的,你一個死人還賴床不成?」
任平生捏了捏拳頭,這才慢吞吞坐起來,低頭一看,血淋淋的腰腹尚還是濕的,但比血赤糊拉更嚇人的是,那被狼狗扯得稀巴爛的衣裳下頭,橫七豎八地糾纏著一道道麻線,把裂開的皮肉稀裏糊塗地縫在一起。
躍入任平生腦海的第一個念頭,竟然是這針腳看著比菜場那邊賣豆腐的鰥夫還要敷衍些。
「啊,這個嘛,」那位姑娘順著任平生的眼神溜了一眼他的肚皮,頗有些不好意思,「這荒郊野嶺的,沒個趁手的東西,我就先隨便縫了縫。你莫急,過些時候找著好線了定給你換。」
任平生又看了看自己的肚皮,心想要找著比這好的線定不是很難,畢竟她用的甚至都不是線,分明是野地裏隨手撅斷的幾根苧麻,剝了皮搓也沒搓,就拿來繡花了。
就以任平生十七年的人生見識而言,是怎麽也想不通這般粗糙的手法是如何救活了他的命的。遂也不糾結,死去又活來,張口第一句話就道:「恩人當真厲害,幾根苧麻就能救了小的一命。」
本還該有些「受此大恩必當以命想酬」,或是「救命之恩無以為報隻得以身相許」的說辭,任平生在聽茶館裏說書的念過的,但還沒等他把這些文縐縐的句子迴想完整,那姑娘就揮揮手打斷了他:「哪裏哪裏,你誤會了,我可沒有救活你。」
這也說得,任平生心想,羅家狼狗那麽駭人的牙口,總不至於一下子就痊癒了,大概自己這會兒隻是被吊著一口氣,算不得「救活」了。
誰知那姑娘好像知道他想什麽似的:「嘖,剛才就跟你說過了,你死啦!死啦!怎麽聽不懂話呢。」
說著她拽住任平生的胳膊站起來,又拍了拍他的肚子,「你現在嘛,就是我從狗嘴裏扯出來的鬼。哦,也算不得全鬼,人不人鬼不鬼吧。」
恩人應當尊重,瘋子須要遠離,在顧相城的旮旮角角混了這麽些年,任平生深知此理,於是當機立斷跳遠了一步:「這位姑娘你,莫不是瘋了?」
「嘿嘿,」那姑娘總算是拔出嘴裏的狗尾巴草,眯著眼睛一勾手,任平生就仿似拴了繩的狗一般被拽迴到她身邊,「姑娘我要是瘋了,你也得跟著一塊兒瘋。」
滿嘴腔調詭異的顧相話,說罷還順手拿狗尾巴草撥弄了一下任平生的臉,「你以後,就是我的小提魂使啦。」
——
死不瞑目,找提魂使。
這官職隸屬地府,行走人間,有血肉軀體,無生老病死,是以非人非鬼,要死不活。
平常人死了,是用不著提魂使的,生死一線間自有天地陰陽通道洞開,三魂七魄離了肉體凡胎,自己就會往那邊飄。
非得死不瞑目的那種,不甘心,放不下,恨不得,才需要提魂使出馬,斬斷塵緣,剔魂去骨,把這縷魂魄送迴地府去。
叫醒任平生的那姑娘,自稱已經在顧相城做了五十多年的提魂使了,算是這一片的資深老使。
據她所說,顧相城上至州府權貴,下至貧民乞丐,往上數個一輩兩輩,都有她送過的祖宗。
倆人走在路上,聽她豪氣幹雲地介紹了半天,任平生顧忌著對救命恩人應有的禮數,更顧忌著她那一揮手就讓人怎麽也跑不了的歪門邪術,努力沒把白眼翻得太明顯。
好不容易逮著她喘氣的空,趕緊打斷了她喋喋不休的瘋話,拈了個話頭問道:「恩人該怎麽稱唿?」
結果她那名字不知是哪裏難以啟齒,任平生頗為稀奇地看她皺眉半晌才嘟囔道:「不提也罷,我姓莫,地府的鬼差叫了我好些年的莫大人。」
這位莫大人說完,忽地又一拍手:「正好,師父收徒都是要取點束脩的,你就給我新取個名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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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皆以為九天神仙才是天地主宰,殊不知陰陽輪迴,宇宙最強單位非地府莫屬——而提魂使,正是地府在人間最鋒利的觸角。提死不瞑目之魂,斬凡塵粘連之緣,隸屬地府,行走人間,有血肉軀體,無生老病死,是以非人非鬼,要死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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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提魂使
「醒了?」
任平生剛睜開眼,就聽見這麽一句懶洋洋的問話。還沒等他迴過神來,那聲音接著又說了一句:「起來吧,你已經死啦。」
任平生恍爾惚兮,好一會兒才想起來把眼珠子往那聲音的方向轉。隻見一個大姑娘蹲在旁邊地上,側臉看著挺漂亮的,下頜舒暢清晰,鼻樑俏生生立著,頗有幾分英氣,眼睛也又長又亮。就是姿勢不太矜持,嘴裏叼著根狗尾巴草,托著下巴,手指頭一下一下敲著臉,也沒看他,百無聊賴的樣子。
在閉上眼之前,任平生記得自己是動彈不得的——餓了幾天燒了幾天,又被羅小公子養的兩條狼狗追著從城裏跑到山上,一路上穿街過巷,不少看熱鬧的還起著哄,最後實在跑不動了,帶著渾身血,眼睜睜看著兩條惡犬齜牙撲上來。
肚腸被咬住撕扯的時候他已經感覺不到痛了,隻是心裏哀嘆,都說好死不如賴活著,他拚命賴活這十幾年,末了還是一身血肉餵了狗,還不如早些好死了得了。
思及此處,任平生這才反應過來,身子哪哪都不痛,手杆腳杆格外輕盈。
許是見他半天沒動彈,那姑娘不耐煩了,終於把眼神轉向了他:「怎的,你一個死人還賴床不成?」
任平生捏了捏拳頭,這才慢吞吞坐起來,低頭一看,血淋淋的腰腹尚還是濕的,但比血赤糊拉更嚇人的是,那被狼狗扯得稀巴爛的衣裳下頭,橫七豎八地糾纏著一道道麻線,把裂開的皮肉稀裏糊塗地縫在一起。
躍入任平生腦海的第一個念頭,竟然是這針腳看著比菜場那邊賣豆腐的鰥夫還要敷衍些。
「啊,這個嘛,」那位姑娘順著任平生的眼神溜了一眼他的肚皮,頗有些不好意思,「這荒郊野嶺的,沒個趁手的東西,我就先隨便縫了縫。你莫急,過些時候找著好線了定給你換。」
任平生又看了看自己的肚皮,心想要找著比這好的線定不是很難,畢竟她用的甚至都不是線,分明是野地裏隨手撅斷的幾根苧麻,剝了皮搓也沒搓,就拿來繡花了。
就以任平生十七年的人生見識而言,是怎麽也想不通這般粗糙的手法是如何救活了他的命的。遂也不糾結,死去又活來,張口第一句話就道:「恩人當真厲害,幾根苧麻就能救了小的一命。」
本還該有些「受此大恩必當以命想酬」,或是「救命之恩無以為報隻得以身相許」的說辭,任平生在聽茶館裏說書的念過的,但還沒等他把這些文縐縐的句子迴想完整,那姑娘就揮揮手打斷了他:「哪裏哪裏,你誤會了,我可沒有救活你。」
這也說得,任平生心想,羅家狼狗那麽駭人的牙口,總不至於一下子就痊癒了,大概自己這會兒隻是被吊著一口氣,算不得「救活」了。
誰知那姑娘好像知道他想什麽似的:「嘖,剛才就跟你說過了,你死啦!死啦!怎麽聽不懂話呢。」
說著她拽住任平生的胳膊站起來,又拍了拍他的肚子,「你現在嘛,就是我從狗嘴裏扯出來的鬼。哦,也算不得全鬼,人不人鬼不鬼吧。」
恩人應當尊重,瘋子須要遠離,在顧相城的旮旮角角混了這麽些年,任平生深知此理,於是當機立斷跳遠了一步:「這位姑娘你,莫不是瘋了?」
「嘿嘿,」那姑娘總算是拔出嘴裏的狗尾巴草,眯著眼睛一勾手,任平生就仿似拴了繩的狗一般被拽迴到她身邊,「姑娘我要是瘋了,你也得跟著一塊兒瘋。」
滿嘴腔調詭異的顧相話,說罷還順手拿狗尾巴草撥弄了一下任平生的臉,「你以後,就是我的小提魂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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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不瞑目,找提魂使。
這官職隸屬地府,行走人間,有血肉軀體,無生老病死,是以非人非鬼,要死不活。
平常人死了,是用不著提魂使的,生死一線間自有天地陰陽通道洞開,三魂七魄離了肉體凡胎,自己就會往那邊飄。
非得死不瞑目的那種,不甘心,放不下,恨不得,才需要提魂使出馬,斬斷塵緣,剔魂去骨,把這縷魂魄送迴地府去。
叫醒任平生的那姑娘,自稱已經在顧相城做了五十多年的提魂使了,算是這一片的資深老使。
據她所說,顧相城上至州府權貴,下至貧民乞丐,往上數個一輩兩輩,都有她送過的祖宗。
倆人走在路上,聽她豪氣幹雲地介紹了半天,任平生顧忌著對救命恩人應有的禮數,更顧忌著她那一揮手就讓人怎麽也跑不了的歪門邪術,努力沒把白眼翻得太明顯。
好不容易逮著她喘氣的空,趕緊打斷了她喋喋不休的瘋話,拈了個話頭問道:「恩人該怎麽稱唿?」
結果她那名字不知是哪裏難以啟齒,任平生頗為稀奇地看她皺眉半晌才嘟囔道:「不提也罷,我姓莫,地府的鬼差叫了我好些年的莫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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