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女朋友,她端莊而美麗。我來到自習室,坐到她身邊的位子上。我平時就坐在這個位子上和她一起上自習。


    “晚上我出去一下。”我對她說。


    “出去幹什麽?要考試了。”


    “有點兒事。”


    “什麽事兒?”


    “去見一個人。”


    “什麽人?”


    “一個男人。”


    “還有別的人同去嗎?比如你過去的女同學?那個男人有沒有仰慕你多年的女友?”


    “隻是一個男人。一個生理和心理上應該都比較正常的男人。他不應該有四條眉毛,因為他不是陸小鳳。他也不應該是李連英,因為他是姐姐的一個朋友,從美國來。姐姐托他給我帶了些東西,她也希望我能有機會和國際友人多接觸接觸,練練口語。練英文總不是壞事兒吧?”


    “不用我陪你去吧?”


    “不用。”


    “你總是不用。”


    “今晚不用。後天就考試了,你多背背書吧。不是剛開始背第三遍嗎?你背熟了,我才能抄你的呀。”


    “好。”


    我的女朋友是我見過最健康的人。她飯前便後洗手,飯後便前刷牙。她每天早起,小便後喝一杯白開水。她天天從東單三條開始,繞金魚胡同跑一圈。她為了增加修養閱讀名著,以一天十頁的速度研讀《鋼鐵是怎樣煉成的》,對此我常常感覺陰風陣陣,不寒而栗,甚至擔心她念完最後一頁的時候天地間會有異象出現,仿佛數千年前幹將莫邪雌雄雙劍被煉成之時。


    對於我和她的戀愛經過,我隻有模糊的記憶。她說她記得很清楚,我們第一次約會我穿了一雙拖鞋,那種大腳趾和其他四趾分開,中間夾住一個塑料小柱子的拖鞋,從一開始就對她缺乏起碼的尊重。我說我一開始就沒有把她當外人,我說我在夏天總穿拖鞋上街,涼快,而且上床方便,天熱我愛犯困。但是那天,我特地換上了我新買的水洗布褲子,未經哥哥允許,借了他的鱷魚短衫,我們倆身材差不多,臨出門我還找了一支日本進口的水筆插在鱷魚短衫的口袋裏。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我在公園門口等她的時候,盡管一邊暗罵自己土鱉,我的心跳仍然很劇烈。而且我當時還是童男子。我的女友有保留地接受了我的解釋,盡量掩飾欣喜,幽幽地對我說,我是另類天才,心隨時都準備著跳得很強烈,而且永遠是童男子。如果我三十五歲上陽痿了,叫我不要怨天怨地,滿大街找電線杆子,那隻能說明天理昭昭。


    我是異族,我身上有純正的匈奴血統,所以我有一雙姣好的腳,兩個小腳趾趾甲蓋都是完整的。這在現在很少見,我很想顯擺一下。


    其實我喜歡那種笑傲街頭、無所顧忌的感覺,穿了拖鞋在街上走,懶洋洋地看街上的姑娘,仿佛整個北京都是咱家似的,沒什麽外人。我曾經穿著褲頭,趿拉著拖鞋進過明珠海鮮。明珠海鮮門口的小姐長腿大奶,一身水蔥綠的旗袍,衩開到了腋窩,她對我說,這兒可貴呢。我一笑說,咱剛剛撿了一個大錢包。點菜的時候,我說要吃拍黃瓜,多加大蒜。服務小姐也是一身水蔥綠的旗袍,衩也開到了腋窩,她斜眼瞥見我腳上的拖鞋,一臉不屑,告訴我,他們從來不做拍黃瓜。我從錢包裏點了幾張票子,平靜地告訴她,讓她到門口喊“我五百塊錢買一盤拍黃瓜”,拍黃瓜馬上會從大街上長出來。


    我是過了很久才意識到穿拖鞋上街是不合適的,北京其實也不是咱家,穿拖鞋可以,但是要分場合,就像小時候穿開襠褲,是可愛,大了再穿,就是露陰癖,姑娘們看見了是要喊抓流氓的。多年以後我到了紐約,看見哈林區的黑人兄弟露了胸脯、腆著肚皮在街上或坐或臥,其他人眾,車不敢減速、人不敢探頭,賊似的鼠竄而過。我當時忽然想起了自己在北京穿拖鞋逛街的日子,對哈林區的黑人兄弟由衷地羨慕起來,真想下車跟他們一起抽支煙,告訴他們,我也曾如他們一般逍遙過。


    在我年輕的時候,對於異性充滿美好幻想而不具有任何抵抗能力。我的女友和我每次見麵之後都留給我一個必須再次見到她的理由,我們的關係發展得自然順暢。我曾經嚐試迴憶那些理由,覺得下次追別的姑娘沒準會用上,或者至少可以保留下來,將來也可以教育自己的女兒,但是發現已經忘得一幹二淨,仿佛對於初中平麵幾何題中那些輔助線的添法。現在迴想起來,自己就像那本《鋼鐵是怎樣煉成的》,在陣陣的陰風中被一頁頁讀完。她合上書,嫣然一笑,我一絲不掛,傻子似的站在那裏,已經被結束。


    之後的日子,我的女友對我的過去表現出極大的興趣。她以女生的細心和近乎專業的心理分析技巧幫助我完成了從第一次勃起、遺精到初吻、初夜等等全部生理、心理過程的編年。我隱約記得有個女科學家在西非研究大猩猩,很出名,不知道她的試驗記錄裏有沒有大猩猩的第一次勃起、遺精到初吻、初夜等等生理、心理過程,她有沒有比較過,和她老公的一樣不一樣,大猩猩遺精的時候夢見的是那隻後部最圓滿的雌猩猩還是她。


    我的女友替我記憶我所有老情人的姓名、生日、喜好和聯係電話。在每天晚間漫長的自習過程中,當每一個小時,需要休息一下眼睛、保護視力的時候,她常常挽著我的胳膊漫步於昔日王府的花園中,隨機選擇一個老情人的名字,讓我再講述一遍和她的悲歡離合。然後啟發我運用我特有的陰損刻薄將那個女孩形容成貌如東施、心如呂後。


    我總是記不清楚我是如何同我的初戀分手的。


    “你是不願迴憶。”


    “我真記不起來了。”


    “你還愛她。”


    “我還愛她,我當時就會死纏爛打的。”


    “死纏爛打不是你的性格。什麽藕斷絲連、死灰複燃才是你的路數。”


    我的初戀大學畢業後分配了個好差事,站在改革開放的風口浪尖上,她也常常襟懷廣闊,渴望知道天高地厚的樣子。我還要念我沒完沒了的學,吃食堂的肉片大椒土豆。可能是有氣質吧,她剛到單位就被分配去主要負責請客喝酒了。兩個月後公司慈善捐款,她就成了扛著巨大偽造支票(上麵畫著一個一和數不清的零)在電視台的攝影機前走來走去表現公司形象的兩個姑娘之一。似乎記得她下班後,我去找她,推了自行車和她在便道上走,旁邊有一輛大奔跟著我們。裏麵一個四四方方、意氣風發的男人放下車窗,吊著眼不懷好意地看著我們。


    “你認識他?”我問。


    “我們最年輕的處長。我替他擋過酒,救過他幾迴。”


    “挺氣派的,這麽大一輛車。”


    “人也不錯。上次喝多了,他說之所以買這輛車,是覺得它的後麵特別性感。”


    “一眼看上去,就有想強暴它的感覺?”


    “他沒太多文化。”


    “他插在什麽地方呢?排氣孔?拿什麽插呢?大奔會有感覺嗎?”


    “你是書讀太多了。”


    “黃書劉備。”


    總之,她後來坐進了那輛大奔,我也不必推自行車陪她走了。最後一迴,她顯得傷感、冷靜而又興奮,好像我姐姐上飛機去美國之前麵對家人一樣。我問處長有沒有狐臭,她說不知道,但是她隻會坐在車子的後座,她喜歡坐後座。我心裏知道,她坐習慣大奔後,會想起我的自行車後座,會想起如何摟住我的腰,把手放在我的第十二、十一肋骨上。哥哥講過,多數人在夜晚隻看見了車燈,不記得腦後還有月亮。不少人都說哥哥有時說一些莫名其妙的話,其實禪意盎然。有些人生而知之,不念書卻充滿世俗智慧,哥哥就是其中之一。這些人在文獻中間或有記載,比如《五燈會元》中的龐居士。


    “最後親我一下好嗎?”我說。


    “不。”


    “為什麽不?我吃了口香糖,薄荷的,才吐出去。”


    “一下之後會有第二下,親了之後會想抱你,現在做了,會明天也想要。”她說話的神情淡遠,迴手撣了撣我的車座,然後轉身走了。我騎上自行車,在最近的一個公用電話前停下,給了看電話的大媽五毛錢。我想馬上給我的初戀打個電話,但是不知道說什麽,所以決定打給另外一個人。是我現在的女友接的電話,周末,她在家。


    “晚上有空嗎?”我問。


    “有啊。”


    “能出來嗎?”


    “能啊。幹嗎?”


    “想不想抱我?”我問。


    我放下電話,大媽不想找我錢,使勁兒問我想不想稱稱體重。我說我實在不想知道自己的斤兩,找我三毛錢。我想馬上抱一個姑娘。否則晚上起夜,我會念叨我初戀的名字,她離得再遠也會聽見,會下意識地迴頭看見月亮。


    在我講述我的老情人的過程中,我的女友一直挎著我的胳膊,我清楚地聽見自己“嗒嗒”的腳步聲,在花園深處,光線湮滅的角落,鬼與鬼在緩慢地交談他們認為有趣的事情。第二天陽光晃眼的時候,我偶爾從院子裏經過,看見飛簷上的小獸猙獰,仙人清秀,連翹嫩黃,玉蘭潤白。


    “我隻有很好地了解你,才能很好地愛你。”我女友說。


    她甚至讓我更了解自己。她告訴我,我的邪氣很盛,我的眼睛柔情似水,一百個人裏,會一眼看到我;四五個人中,我會混同豬狗;一男一女談話,我會獨步天下。所以,她絕不給我這種談話機會。將來我要是對她始亂終棄,她在閹割我之前會先幹掉我的舌頭,仿佛女巫放小人魚見王子之前,把她變啞不能歌唱。


    我女友認為,麵目清秀的男孩,多少會有一兩個故事,而我是一部未刪節版本的《十日談》。記憶中的我時常展現出多重人格。有時是翩翩公子,鮮衣怒馬,年少多金,開一輛殘疾人三輪過幾趟街,三輪上便滿是女孩丟進來的發帶或手帕。有時候又是鄉間惡少,綢衫紙扇,一臉橫肉,欺男霸女,從村頭十四歲的尼姑一直惦記到村尾四十如虎的寡婦。


    “你是無辜的。”厚樸常常寬慰我,好像他堅信我是好人。


    “今晚我要出去一下。”我告訴厚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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