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我把臥室門鎖起來,鑰匙我當然是想要吞進肚子裏。


    但我也沒這個本事,隻能隨身攜帶,用趙初定給我買的粉色毛絨兔子布偶鑰匙掛墜給掛著。


    我的態度很堅定:吵歸吵,但人不能走。


    態度呢,我是擺在這兒了的。


    我們這些做1的,就要床下耍得了狠,床上甜得了嘴。


    耍狠第一步,不接電話,不迴消息,不搭理他,晾著他。


    等他甜言蜜語來搭訕,然後繼續跟晾鹹幹菜一樣晾著他,等他不耐煩了,再低下頭顱給他摸,當做求和成功。


    這是作為猛1的自我修養。


    18.


    上班的第一個小時,想他。


    上班的第二個小時,手機進來一條簡訊,我嘚瑟地點進去,打開後發現是推銷保險的簡訊,我反手一個拉黑。


    上班的第三個小時,手機已經陸續進來三條簡訊,兩條賣課程的,一條賣保險的,我挑了一個賣保險的簡訊迴覆:【你們賣媳婦兒嗎?你們賣我就買。】


    上班的第四個小時,賣保險的給我打電話,因為他們用的是智能撥號,所以我拉黑也沒用。


    他們給我推銷說雖然他們不賣媳婦兒,但賣意外險,隻要我給我媳婦兒買上,意外橫死什麽的都能賠償,還給我分門別類地介紹哪種意外險的賠償更高,哪種意外導致的傷殘級別高。


    我接起電話的時候,我覺得自己很蠢,聽他推銷完後,我覺得我們兩個都蠢,掛斷電話後我喝了一杯咖啡冷靜。


    19.


    咖啡不好喝,沒有趙初定做的咖啡好喝!


    上班的第五個小時,想要放棄耍狠,直接低下頭顱給我媳婦兒摸!


    20.


    好不容易下班了,我立馬穿著簡陽資助我的新西裝,踩著大幾千塊錢的皮鞋,毅然決然地跑進地鐵。


    穿西裝的好處就是,隻要你靠近,別人都會默認站在你兩步遠的位置,你但凡靠近,別人就會跟自動迴復一樣:「不好意思,我不買保險不健身不學外語。」


    我到趙初定工作的咖啡廳,點了一杯咖啡,盡管我現在決定低下我身為猛1高貴的頭顱了,但我也不能低得太快。


    1嘛,那是腰杆筆直,絕對硬氣的。


    然而半個小時過去了,趙初定沒搭理我,不僅沒搭理我,還對別人笑得特別溫柔,對我就是:「客人,你要點些什麽?」


    以前趙初定對我可不這樣,隻要我進咖啡廳,他就乖乖地過來給我服務,穿著咖啡廳的店服。


    就是那種動漫裏黑白兩色的白襯衫加黑色西褲,以及配上黑色圍裙的那種,他的長頭髮被我的粉色小花頭繩繫著,別提多純了。


    然後問我:「老公,你想要喝什麽呀?今天的康寶藍半價哦。」


    21.


    我決定迂迴突擊,先去搭個訕,問他什麽時候迴家,然後用微笑將他的心俘獲,再用從公司茶水間順迴來的給員工用作福利的小零食點心將他拿下。


    我這個總裁雖然還在成長中,身家都被公司給套住了,兜裏也沒幾個錢,但驚喜還是得送的。


    誰說精緻窮不能裝b?


    22.


    我到趙初定麵前,對他露出八顆牙齒的笑:「趙先森?」


    他把裝咖啡的托盤遞給我:「三號桌的。」


    我送完咖啡再迴來,對他笑:「親愛的趙先森,什麽時候下班啊?」


    他:「大騙子。」


    我:嗯?我給你耍心眼子,你說我是大屁眼子?


    【作者有話說】


    早上好呀~這篇文應該看起來蠻開心的~


    第6章 23-28


    23.


    我和趙初定剛相親成功那會兒,我就確定自己喜歡他,我從來沒做過這麽快就邀請人同居的事情,事實上,我也沒跟別人同居過。


    當然,我是指那種有好感度的兩個人同居,排除了親人的那種。


    我喜歡每天看見他,盡管他有時候很害羞,每天早晨,我在衛生間刷牙時,他都會過來問我可不可以一起。


    我們用的是同一個牌子的牙膏,刷完牙後,我問他可不可以接吻,趙初定說可以。


    然後我才會吻他。


    有時候他會害羞地說不可以,那我就會簡單地抱抱他,然後走出衛生間。


    其實我的房子裏有兩個衛生間,我的臥室裏就有個獨立的衛生間,但我隻有夜裏上廁所才用那個,其餘時間都跟趙初定用一個。


    因為我想要和他有同居的感覺,就是那種在彼此的生活上都有參與感的那種。


    我讓趙初定錄入指紋的那個晚上,趙初定是拒絕的。


    但是第二天他的房子漏水了,是水管爆了,他打電話找人維修,後來被房東撞見維修工人上門,房東以他把房子毀損為理由,想要把房子收迴去。


    並且房東拒絕支付他違約金。


    半夜十一點多,趙初定打電話問我,他說:「傅先生,你昨天說的話還有沒有用?」


    「當然有用,你可以隨時住進來。」我說。


    講真的,我都覺得自己像是老色.批,但我真的沒有想那麽多,我太喜歡趙初定了,以至於我做事情已經失了分寸。


    趙初定淩晨一點左右到我家樓下,我去接他。


    他站在小區門口朝我招手,我拿了自己的外套披在他肩膀上——他穿得太單薄了,身上就穿了一件薄線衫和一件淺色風衣外套,風衣衣服的一角還是濕的,他手上拖著一個印有粉色兔子圖案的行李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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