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喜歡什麽就用什麽引。」
「啊,那豈不是要用……人血?」
「其實我們有現成的誘餌。」陳哲說。
其他人還沒反應過來,孫晴第一個反對:「我不同意。」
「我還沒說……」
「我不同意。」 孫晴一字一句道:「你用已經死去的同學引開怪物。」
嚇!要用周啟樂他們的屍體嗎?!
眾人麵麵相覷,良久說不出話來。
林秋葵又咬了一口。
「眼下討論這個問題還太早。」
陳哲麵不改色:「就算有『誘餌』,我們該怎麽用?要把怪物引到多遠,才夠我們這麽多人從生活區轉移到教學樓?很顯然,這個距離不可能隨便扔一下就達到。我想在場應該也沒有人願意犧牲自我,去做那個活誘餌吧?——至少我做不到。」
大芳小心翼翼地插話:「那個……我以前扔鉛球得過市級比賽第一名,可以幫得上忙嗎?」
「距離不夠。」
他的否決令氣氛一下凝固起來。
半晌,林秋葵出聲:「我宿舍有一架航拍用的無人機,不用網絡,實時傳輸畫麵……」
數十道目光不期而同地掃過來,裏麵裝載著同一個疑問:你怎麽還有這玩意兒?
林秋葵:就隨便囤的。
陳蘿音聳肩:「被害妄想症是這樣的。」
「無人機……我記得洪遠你會用。」
陳哲的筆帽指向一個人,那人摸摸腦袋:「之前有段時間很迷,還考了aopa高級駕駛證來著,不過已經很久沒碰了,需要練練手。」
設備有了,操縱員有了,於是又迴到那個問題:誘餌。
「我不同意。」 孫晴堅持立場。
「那些同學已經死了,我們做的事隻是相當於器官移植,讓他們死得更值得而已。」
「是嗎?可器官移植是經過本人簽署同意書的,副會長你的意思是也徵求過他們自身意願?什麽時間?向誰,樂樂還是剛子?像你這樣謹慎的人應該會保存紙麵或者錄音證據吧。」
「你能不要感情用事嗎,晴晴?」
「我沒有在跟你開玩笑,請問你又是以什麽身份喊我晴晴?」
小情侶意見相左,爭執不下,弄得圍觀群眾也犯糾結。
這個說未經同意利用他人遺體確實陰險,不符合基本道德;那個覺得實際上人沒就沒了,無論對屍體做什麽,本人都不會有感覺,所謂的道德倫理說白了也就是一種迷信。
更何況他們處在非常時期,又不是因為私人牟利、販賣器官之類的目的而擅自破壞屍體。
總之雙方支持者一半一半吧。
「如果你一定要否定我的想法,那你至少應該拿出一個別的可行意見。」男方以食指摁著太陽穴,不再喊對方的暱稱。
孫晴似乎早有準備:「沒有權利要求別人,但我可以決定自己的身體。」
陳哲眸色一暗:「你的意思是……」
「用我的血。以我們區獻血標準,300毫升應該夠用了?」
滿座寂然,無人說話。
死人還是活人,用他人還是用自己的血,這是一道前所未有的抉擇難題。
「林同學。」陳哲忽然將皮球踢過來,「你好像一直沒有說話,不如說說你的想法?」
唔。林秋葵咽下最後一小塊肉:「我選擇匿名投票。」
「不錯的意見。」
「也不是不行。」
兩派意見領袖達成共識,剪裁紙張、分發紙筆、統計票數一係列行為做得行雲流水。
最終結果是:用死者作誘餌9票,不碰死者12票,棄權16票。
結論顯而易見。
本以為到這裏就能散會,誰曾想,陳哲第三次看向斜對麵,目光之中暗藏一絲壓迫感:「林同學,你用來鋸怪物的那台電鋸,不介意的話,可以告訴我是從哪裏來的麽?」
——來了。原來注意到這個細節,難怪整個下午不動聲色地觀察她。
林秋葵不緊不慢地拉開背包,又拿出一包怪味豆:「地上撿的。」
「具體是哪裏?」
「想不起來了。」
「我記得下樓之前還沒有,下樓過程也沒有,那應該是在一樓撿的。」陳哲背對著夕陽,鏡片邊緣折射出生冷的光,「我們上樓的時候,好像沒有看到這麽好用的工具。」
「可能你們看差了?或者我運氣好。吃怪味豆麽?」
她也無所謂地笑笑,露出一排整齊的牙齒及牙床,有種天真的孩子氣。
見對方明顯還想追問,大芳鼓足勇氣跳了出來:「那個電鋸,其實是我在側門撿的,然後給了秋葵。對不起啊,陳副會長,是不是我做了什麽不該做的事情啊?」
這人生得一張敦厚臉,看著就是個不會撒謊的老實人。
陳哲笑容微頓:「沒有,我隻是遺憾,要是多幾把電鋸就好了。」
「好了,該討論的事情我們都討論得差不多了,今晚大家就好好休息吧。」
說完他就走開,孫晴往另一個方向走。
其他人接連散開,林秋葵走到大芳麵前,說了謝謝。
「不客氣。」 大芳連連擺手,用蚊子大小的音量說:「不過你、你下次還是注意一點,不要隨便拿那種東西出來,會嚇到人的。而且……好顯眼,我想裝不知道都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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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那豈不是要用……人血?」
「其實我們有現成的誘餌。」陳哲說。
其他人還沒反應過來,孫晴第一個反對:「我不同意。」
「我還沒說……」
「我不同意。」 孫晴一字一句道:「你用已經死去的同學引開怪物。」
嚇!要用周啟樂他們的屍體嗎?!
眾人麵麵相覷,良久說不出話來。
林秋葵又咬了一口。
「眼下討論這個問題還太早。」
陳哲麵不改色:「就算有『誘餌』,我們該怎麽用?要把怪物引到多遠,才夠我們這麽多人從生活區轉移到教學樓?很顯然,這個距離不可能隨便扔一下就達到。我想在場應該也沒有人願意犧牲自我,去做那個活誘餌吧?——至少我做不到。」
大芳小心翼翼地插話:「那個……我以前扔鉛球得過市級比賽第一名,可以幫得上忙嗎?」
「距離不夠。」
他的否決令氣氛一下凝固起來。
半晌,林秋葵出聲:「我宿舍有一架航拍用的無人機,不用網絡,實時傳輸畫麵……」
數十道目光不期而同地掃過來,裏麵裝載著同一個疑問:你怎麽還有這玩意兒?
林秋葵:就隨便囤的。
陳蘿音聳肩:「被害妄想症是這樣的。」
「無人機……我記得洪遠你會用。」
陳哲的筆帽指向一個人,那人摸摸腦袋:「之前有段時間很迷,還考了aopa高級駕駛證來著,不過已經很久沒碰了,需要練練手。」
設備有了,操縱員有了,於是又迴到那個問題:誘餌。
「我不同意。」 孫晴堅持立場。
「那些同學已經死了,我們做的事隻是相當於器官移植,讓他們死得更值得而已。」
「是嗎?可器官移植是經過本人簽署同意書的,副會長你的意思是也徵求過他們自身意願?什麽時間?向誰,樂樂還是剛子?像你這樣謹慎的人應該會保存紙麵或者錄音證據吧。」
「你能不要感情用事嗎,晴晴?」
「我沒有在跟你開玩笑,請問你又是以什麽身份喊我晴晴?」
小情侶意見相左,爭執不下,弄得圍觀群眾也犯糾結。
這個說未經同意利用他人遺體確實陰險,不符合基本道德;那個覺得實際上人沒就沒了,無論對屍體做什麽,本人都不會有感覺,所謂的道德倫理說白了也就是一種迷信。
更何況他們處在非常時期,又不是因為私人牟利、販賣器官之類的目的而擅自破壞屍體。
總之雙方支持者一半一半吧。
「如果你一定要否定我的想法,那你至少應該拿出一個別的可行意見。」男方以食指摁著太陽穴,不再喊對方的暱稱。
孫晴似乎早有準備:「沒有權利要求別人,但我可以決定自己的身體。」
陳哲眸色一暗:「你的意思是……」
「用我的血。以我們區獻血標準,300毫升應該夠用了?」
滿座寂然,無人說話。
死人還是活人,用他人還是用自己的血,這是一道前所未有的抉擇難題。
「林同學。」陳哲忽然將皮球踢過來,「你好像一直沒有說話,不如說說你的想法?」
唔。林秋葵咽下最後一小塊肉:「我選擇匿名投票。」
「不錯的意見。」
「也不是不行。」
兩派意見領袖達成共識,剪裁紙張、分發紙筆、統計票數一係列行為做得行雲流水。
最終結果是:用死者作誘餌9票,不碰死者12票,棄權16票。
結論顯而易見。
本以為到這裏就能散會,誰曾想,陳哲第三次看向斜對麵,目光之中暗藏一絲壓迫感:「林同學,你用來鋸怪物的那台電鋸,不介意的話,可以告訴我是從哪裏來的麽?」
——來了。原來注意到這個細節,難怪整個下午不動聲色地觀察她。
林秋葵不緊不慢地拉開背包,又拿出一包怪味豆:「地上撿的。」
「具體是哪裏?」
「想不起來了。」
「我記得下樓之前還沒有,下樓過程也沒有,那應該是在一樓撿的。」陳哲背對著夕陽,鏡片邊緣折射出生冷的光,「我們上樓的時候,好像沒有看到這麽好用的工具。」
「可能你們看差了?或者我運氣好。吃怪味豆麽?」
她也無所謂地笑笑,露出一排整齊的牙齒及牙床,有種天真的孩子氣。
見對方明顯還想追問,大芳鼓足勇氣跳了出來:「那個電鋸,其實是我在側門撿的,然後給了秋葵。對不起啊,陳副會長,是不是我做了什麽不該做的事情啊?」
這人生得一張敦厚臉,看著就是個不會撒謊的老實人。
陳哲笑容微頓:「沒有,我隻是遺憾,要是多幾把電鋸就好了。」
「好了,該討論的事情我們都討論得差不多了,今晚大家就好好休息吧。」
說完他就走開,孫晴往另一個方向走。
其他人接連散開,林秋葵走到大芳麵前,說了謝謝。
「不客氣。」 大芳連連擺手,用蚊子大小的音量說:「不過你、你下次還是注意一點,不要隨便拿那種東西出來,會嚇到人的。而且……好顯眼,我想裝不知道都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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