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盡管代孕是被明文禁止的行為,大批不孕不育症人群的迫切需求,依然令不少私人代孕機構應運而生。畢竟政府機關並沒有嚴厲打擊這一方麵,它雖然屬於灰色地帶,卻並不違法。
因為戚美娜想要當母親的強烈意願,今年夏天葛進賢出麵找到了一家代孕機構。
代孕機構熱情地接待了這對夫婦,並按照他們的要求為其挑選了幾名年齡在二十五歲以下的年輕女人。最終,他們選中了賴雪楓。
在代孕機構中,代孕媽媽的要求一般年齡在22至30歲之間,最好是已婚,生過孩子。
如果是沒有結婚生子的未婚女孩,代孕時萬一需要剖腹產,自己再想要孩子就得隔上3年。當然要是女孩自己願意承擔這一風險,那麽也沒問題。
賴雪楓就是一個未婚未孕的年輕女孩,像她這種女孩來當代孕媽媽的時下也並不罕見。因為代孕一次的酬勞不低於二十萬,懷孕期間的房租、水電費、生活費也全部由客戶承擔。
這年頭,很多大學剛畢業的年輕女孩能找到的工作無非就是三四千塊一個月的薪水。懷胎十月生個孩子就能拿到平時要幹上四五年的錢,在不少人看來是一樁有利可圖的事。
在這家代孕機構,曾經有位女大學生是在大四畢業找工作時認識了機構的工作人員。
工作人員一開始隻是遊說該女生有償捐卵,因為女大學生一直以來都是最受青睞的捐卵會士。捐了兩次卵子賺了幾萬塊後,該女生還被一位女老闆看中當代孕媽媽。因為她覺得大學生素質高,很適合代自己孕育孩子,並且開出了三十萬的高價。
這筆三十萬的報酬讓女生動了心,答應了幫忙做孕母。她的子宮裏成功植入了女老闆和丈夫的受精卵後,女老闆為她安排了一套豪華公寓和一個保姆,所有吃的、穿的、花的、用的,全部由他們承擔。
女大學生像個公主一樣過了十個月,最後平安生下了一個白白胖胖的男嬰。女老闆開心得又多給她發了五萬塊錢的紅包。
女大學生拿到三十五萬的酬勞後,就迴老家開服裝店做生意去了。她完全不後悔自己的選擇。
因為用自己的身體幫別人生了一個孩子讓她得到了豐厚的迴報。她因此有了經濟能力去構造屬於自己的更好的未來。所以她覺得值。
賴雪楓或許也是出於同樣的想法吧,所以決定出租自己的子宮賺錢。今年夏天她才剛剛大學畢業,第一份工作就選擇來代孕機構當孕母。
被葛氏夫婦相中後,雙方正式簽訂了一份合約。受精的胚胎很快順利移植進了賴雪楓的子宮,然後她住進了葛氏夫婦提供的那套恆豐城的單身公寓,一日三餐都有保姆精心伺候,過起了衣食無憂的生活。
葛氏夫婦為賴雪楓請的那位保姆並非住家保姆。因為她說不喜歡和陌生人住在一起,那樣感覺不自在。所以保姆每天早晨八點半過來公寓上工,做好晚飯後離開。
出事那天,賴雪楓八點半前就墜樓身亡了。保姆並不在場,也沒有任何嫌疑。
恆豐城公寓樓有電梯監控,每層樓的樓道口也有一個監控攝像頭,可以拍攝那些走樓梯上來的人。警方事後想要調閱案發前後的相關監控錄像。
但是,案發當天公寓樓不巧正在進行電路檢修,從清晨七點到中午十二點期間斷電。因為監控攝像頭沒有後備電源,所以斷電後集體進入「罷工」模式,什麽也沒拍到。
張揚讓俞皓天徹查了一下賴雪楓的人際關係,發現這個女孩自從當上了代孕媽媽後,基本上斷絕了與昔日朋友的一切關係。
一來是葛氏夫婦的要求,出於個人隱私方麵的考慮,他們不希望自己找人代孕的事變得廣為人知,所以在合約上明文規定賴雪楓必須對此保密。
而從另一方麵來說,賴雪楓本人應該也希望對此保密,畢竟一個未婚女孩出租子宮幫別人生孩子賺錢並非一樁值得大肆宣揚的事。
賴雪楓已經懷孕將近三個月,這三個月內她與外界的電話聯繫很少。除了戚美娜和葛進賢隔三差五打電話來關心她腹中胎兒的情況外,還有一個經常有電話聯繫的人就是代孕機構的工作人員秦潤美。
和所有妊娠中的女人一樣,代孕媽媽也需要進行產前的所有常規檢查。而代孕機構會派出相關工作人員負責全程陪同,他們會記住醫生的叮囑事項,幫助拿藥等。秦潤美就是專門負責陪同賴雪楓去醫院進行產檢的人。
秦潤美接受警方問訊時,迴憶起了上周自己陪賴雪楓去醫院做產檢的事。
她記得賴雪楓當時在醫院遇上了一個年輕男人,雖然解釋為同學,但看起來像是前男友的關係。因為兩個人在一起交談時臉上的表情都不太愉快。
秦潤美提供的信息,讓俞皓天馬上調查開了賴雪楓在大學期間的男女關係。發現大學四年她曾經有過三個交往對象,與之保持戀愛時間最久的是第三任男友傅傑。而且傅傑的長相身高也符合秦潤美的描述。
傅傑目前在一家公司幹銷售,俞皓天跑去那家公司找人時,銷售部經理告訴他傅傑兩天和同事一起去了外地出差,要本周五才能迴來。
再三確定傅傑在兩天前就已經離開了本市,而且還有兩位同事作證人證明他一直在外地出差,俞皓天隻能垂頭喪氣地迴來了。原本他還認為這位前男友會是最大嫌疑人,可是他卻有著如此確鑿的不在場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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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戚美娜想要當母親的強烈意願,今年夏天葛進賢出麵找到了一家代孕機構。
代孕機構熱情地接待了這對夫婦,並按照他們的要求為其挑選了幾名年齡在二十五歲以下的年輕女人。最終,他們選中了賴雪楓。
在代孕機構中,代孕媽媽的要求一般年齡在22至30歲之間,最好是已婚,生過孩子。
如果是沒有結婚生子的未婚女孩,代孕時萬一需要剖腹產,自己再想要孩子就得隔上3年。當然要是女孩自己願意承擔這一風險,那麽也沒問題。
賴雪楓就是一個未婚未孕的年輕女孩,像她這種女孩來當代孕媽媽的時下也並不罕見。因為代孕一次的酬勞不低於二十萬,懷孕期間的房租、水電費、生活費也全部由客戶承擔。
這年頭,很多大學剛畢業的年輕女孩能找到的工作無非就是三四千塊一個月的薪水。懷胎十月生個孩子就能拿到平時要幹上四五年的錢,在不少人看來是一樁有利可圖的事。
在這家代孕機構,曾經有位女大學生是在大四畢業找工作時認識了機構的工作人員。
工作人員一開始隻是遊說該女生有償捐卵,因為女大學生一直以來都是最受青睞的捐卵會士。捐了兩次卵子賺了幾萬塊後,該女生還被一位女老闆看中當代孕媽媽。因為她覺得大學生素質高,很適合代自己孕育孩子,並且開出了三十萬的高價。
這筆三十萬的報酬讓女生動了心,答應了幫忙做孕母。她的子宮裏成功植入了女老闆和丈夫的受精卵後,女老闆為她安排了一套豪華公寓和一個保姆,所有吃的、穿的、花的、用的,全部由他們承擔。
女大學生像個公主一樣過了十個月,最後平安生下了一個白白胖胖的男嬰。女老闆開心得又多給她發了五萬塊錢的紅包。
女大學生拿到三十五萬的酬勞後,就迴老家開服裝店做生意去了。她完全不後悔自己的選擇。
因為用自己的身體幫別人生了一個孩子讓她得到了豐厚的迴報。她因此有了經濟能力去構造屬於自己的更好的未來。所以她覺得值。
賴雪楓或許也是出於同樣的想法吧,所以決定出租自己的子宮賺錢。今年夏天她才剛剛大學畢業,第一份工作就選擇來代孕機構當孕母。
被葛氏夫婦相中後,雙方正式簽訂了一份合約。受精的胚胎很快順利移植進了賴雪楓的子宮,然後她住進了葛氏夫婦提供的那套恆豐城的單身公寓,一日三餐都有保姆精心伺候,過起了衣食無憂的生活。
葛氏夫婦為賴雪楓請的那位保姆並非住家保姆。因為她說不喜歡和陌生人住在一起,那樣感覺不自在。所以保姆每天早晨八點半過來公寓上工,做好晚飯後離開。
出事那天,賴雪楓八點半前就墜樓身亡了。保姆並不在場,也沒有任何嫌疑。
恆豐城公寓樓有電梯監控,每層樓的樓道口也有一個監控攝像頭,可以拍攝那些走樓梯上來的人。警方事後想要調閱案發前後的相關監控錄像。
但是,案發當天公寓樓不巧正在進行電路檢修,從清晨七點到中午十二點期間斷電。因為監控攝像頭沒有後備電源,所以斷電後集體進入「罷工」模式,什麽也沒拍到。
張揚讓俞皓天徹查了一下賴雪楓的人際關係,發現這個女孩自從當上了代孕媽媽後,基本上斷絕了與昔日朋友的一切關係。
一來是葛氏夫婦的要求,出於個人隱私方麵的考慮,他們不希望自己找人代孕的事變得廣為人知,所以在合約上明文規定賴雪楓必須對此保密。
而從另一方麵來說,賴雪楓本人應該也希望對此保密,畢竟一個未婚女孩出租子宮幫別人生孩子賺錢並非一樁值得大肆宣揚的事。
賴雪楓已經懷孕將近三個月,這三個月內她與外界的電話聯繫很少。除了戚美娜和葛進賢隔三差五打電話來關心她腹中胎兒的情況外,還有一個經常有電話聯繫的人就是代孕機構的工作人員秦潤美。
和所有妊娠中的女人一樣,代孕媽媽也需要進行產前的所有常規檢查。而代孕機構會派出相關工作人員負責全程陪同,他們會記住醫生的叮囑事項,幫助拿藥等。秦潤美就是專門負責陪同賴雪楓去醫院進行產檢的人。
秦潤美接受警方問訊時,迴憶起了上周自己陪賴雪楓去醫院做產檢的事。
她記得賴雪楓當時在醫院遇上了一個年輕男人,雖然解釋為同學,但看起來像是前男友的關係。因為兩個人在一起交談時臉上的表情都不太愉快。
秦潤美提供的信息,讓俞皓天馬上調查開了賴雪楓在大學期間的男女關係。發現大學四年她曾經有過三個交往對象,與之保持戀愛時間最久的是第三任男友傅傑。而且傅傑的長相身高也符合秦潤美的描述。
傅傑目前在一家公司幹銷售,俞皓天跑去那家公司找人時,銷售部經理告訴他傅傑兩天和同事一起去了外地出差,要本周五才能迴來。
再三確定傅傑在兩天前就已經離開了本市,而且還有兩位同事作證人證明他一直在外地出差,俞皓天隻能垂頭喪氣地迴來了。原本他還認為這位前男友會是最大嫌疑人,可是他卻有著如此確鑿的不在場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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