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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六章:兵戈起(3)
此時,高唐城中,人潮湧動。
其中不僅有安居樂業的百姓,也有不速之輩!
一家靠在城主府旁側的酒肆之中,酒肆不大,五髒俱全,人聲鼎沸。
這裏是高唐城內最為繁華的街道,像這樣的酒肆可以說隨處可見,不僅帶動了高唐的人流輸出,同時也是極難管轄的地方。在這種不起眼的小地方,你往往可以見到各路神仙,牛鬼蛇神。
就比如今天,就比如現在。
“你膽子真大。”
二樓的角落裏,一個粗獷的聲音響起,漫不經心,點到為止。
那是一個三十左右的壯漢,袒胸漏乳,泛著酒紅色的絡腮胡從下巴上揚到兩頰。一張國正方臉倒是平平無奇,可眼中時不時投射出來的精光暴露了此人絕非善類。
事實上,他的身份對得起他的賣相。
他叫李狂天,狂宗之主。
狂宗,乃是高唐以東,最為猖獗的幾個山匪勢力之一,正是樊廷這次準備征討的對象。
尋常人,一旦得知被官府盯上,或惶惶不安,或擇路而逃。
而這位李狂天,非但沒有任何慌張,反而隻身一人,來到這高唐城中,在隔著城主府僅一路之隔的這裏,飲酒怡然。其心性之老辣,可見一斑。
然而,就是這樣一位做出如此膽大包天的事情的人,居然說別人的膽子大,於情於理,都讓人免不了感到驚駭。
他抬起頭,自顧自的拿起酒杯一飲而盡,又拿起筷子夾了夾菜,混著酒味咀嚼著,目光卻投向窗外,那個戒備森嚴的城主府。
他又道。
“正好,我就喜歡不怕死的人。”
在他對麵,是一個渾身被黑袍包裹的人,看體型,像個男人。
此時乃是六伏天,大熱天的穿一身厚重的黑袍,已經讓他變得非常矚目。如果黑袍是一種偽裝,顯然,這種偽裝是極其失敗的,換一種角度來看,也就是說,這個人必須依靠這種蹩腳的偽裝才能勉強行走在大庭廣眾之下。
“我已經是死過一次的人了。”
男子緩緩開口,低沉刺耳的聲音就像一個指甲修長的人從黑板上劃過一樣,極其?人。
“我又怎麽會怕死?”
“那你把臉露出來看看?”李狂天玩味道。
“我穿著這身衣服,並不是害怕那些所謂的仇人,而是這樣能讓我避免很多麻煩。”男人緩緩道“就比如你,我記憶中的李狂天,可沒有像你這麽誇張的絡腮胡。”
“哈哈哈。”李狂天哈哈大笑,拍著桌子咧著嘴叫道“你還是你,還是我認識的那個李宗然!”
李狂天的聲音很大,不加掩飾。
在場所有人無一例外,都聽到了這個名字。
然而,有趣的是,並沒有任何人因為這個名字產生任何的反應。在李狂天不遠的酒桌上,還有幾個打渾的官兵,聽到李狂天的話,也僅僅隻是掃了幾眼,就繼續吹逼。
人就是這樣。
當你的潛意識裏對某一個事物產生一種‘認知’之後,你就會用無數種理由來自行腦補,自圓其說。
就以李狂天來說,沒有任何一個官兵會認為李狂天,會在這個時候來到高唐城,且就在一桌之隔的對麵把酒言歡!更不會有人想到,李狂天口中的李宗然,正是大內禦牢裏,那個被無數錦衣衛通緝的頭號罪犯。
在所有人眼中,隻不過是兩個許久沒見的好友,隻不過一個穿著怪異,一個舉止輕浮,僅此而已。至於他們什麽來路,誰又會在意呢?
“如果是三年前,你敢在大庭廣眾之下喊我的名字,你一定會死的很難看。”
李宗然緩緩道,語氣冰冷。
“可現在,已經沒有多少人記得你的名號了,不是嗎?”李狂天笑得很怪異,很灑脫,就像一個狂熱的追星族,有朝一日突然看到曾經的偶像出現在自己麵前,卻已經沒有人認識了一樣,那種感覺非常怪異,難以言喻。
“想當初,刀狂李宗然之名,可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啊。”李狂天古怪的看著對麵的李宗然,輕笑一聲“這才幾年?人走茶涼,居然連朝廷的人都不認識你了。”
說起李宗然,不得不提三年前,名震一時的“血殺三刻”。
說起來,還是一個老套的橋段。
月圓之時,紫禁之巔,刀劍一決,勝者為王。
狂刀,邪劍,兩位江湖上鼎鼎大名的高手,在眾目睽睽之下,在紫禁之巔,上演了一場空前的決鬥。
至於結果,自然是刀勝劍隕。
如果,事情就這麽結束,狂刀也不會淪落到如今這副模樣。
隻是,邪劍,並非凡人。
而是宮廷皇室之人。
準確的說,是漢王之子。
沒錯,狂刀就那麽當著漢王的麵,親手將他兒子手刃,那種即視感,嘖嘖……我覺得咱們可以求一下漢王的心理陰影。
毫無意外的,狂刀被打入的亂臣賊子,被朝野追殺!期間,那些看狂刀不爽的,以及本身跟狂刀有仇的,各路牛鬼蛇神都蹦了出來,準備落井下石。
這一跑,就是三年。
直到今上即位,勢頭方才略微好轉。
至於李宗然和李狂天是怎麽認識的。
這又是另一個故事。
我們暫且可以簡潔的提一下。
李狂天在當時,救了李宗然一手。
這一救,無疑是雪中送炭。
“不認識?”李宗然淡淡一笑,幹癟刺耳的聲音讓周圍不少人微微皺眉,他身子前傾,壓低了聲音“我的頭像還在錦衣衛的天榜上掛著呢!江湖上那些懸賞的暗花,就連我看了都心動不已,你告訴我,沒人認識?”
李狂天也前傾了身子,靠近一看,這一眼,就讓他看到了隱藏在黑袍之下那張麵目全非的臉,他眼神收縮,倒吸了一口冷氣。
“既然如此,你費盡心機手段,毀了麵目和聲音,改頭換麵,又怎麽會來這高唐城?”李狂天眼神微凝,說笑似的來了句“別告訴我,你是來找人的。”
除了這個理由,李狂天實在想不到其他理由。
李宗然撤迴身子,淡漠的看著窗外。
“這就不關你的事了。”
“急不急?”李狂天笑道。
“人還沒找到,自然不急。”李宗然迴道。
“既然如此,不如幫我做件事?”李狂天漫不經心的看向街道另一邊的城主府,嘴角泛起危險的笑容“相見就是有緣,正好,也順便把我當初的人情給還了。我這個人做事,就喜歡明算賬,你以為呢?”
李宗然緩了緩,沉聲道。
“你得幫我找人。”
李狂天笑得越發肆意。
他想都不想,直接答應下來。
“好。”
給讀者的話:
兄弟們,這幾天事實在是多,之前說好了每天兩更好像打臉了,弦九保證,今後會逐漸把拖欠的章節補迴來的,抱拳了老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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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高唐城中,人潮湧動。
其中不僅有安居樂業的百姓,也有不速之輩!
一家靠在城主府旁側的酒肆之中,酒肆不大,五髒俱全,人聲鼎沸。
這裏是高唐城內最為繁華的街道,像這樣的酒肆可以說隨處可見,不僅帶動了高唐的人流輸出,同時也是極難管轄的地方。在這種不起眼的小地方,你往往可以見到各路神仙,牛鬼蛇神。
就比如今天,就比如現在。
“你膽子真大。”
二樓的角落裏,一個粗獷的聲音響起,漫不經心,點到為止。
那是一個三十左右的壯漢,袒胸漏乳,泛著酒紅色的絡腮胡從下巴上揚到兩頰。一張國正方臉倒是平平無奇,可眼中時不時投射出來的精光暴露了此人絕非善類。
事實上,他的身份對得起他的賣相。
他叫李狂天,狂宗之主。
狂宗,乃是高唐以東,最為猖獗的幾個山匪勢力之一,正是樊廷這次準備征討的對象。
尋常人,一旦得知被官府盯上,或惶惶不安,或擇路而逃。
而這位李狂天,非但沒有任何慌張,反而隻身一人,來到這高唐城中,在隔著城主府僅一路之隔的這裏,飲酒怡然。其心性之老辣,可見一斑。
然而,就是這樣一位做出如此膽大包天的事情的人,居然說別人的膽子大,於情於理,都讓人免不了感到驚駭。
他抬起頭,自顧自的拿起酒杯一飲而盡,又拿起筷子夾了夾菜,混著酒味咀嚼著,目光卻投向窗外,那個戒備森嚴的城主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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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對麵,是一個渾身被黑袍包裹的人,看體型,像個男人。
此時乃是六伏天,大熱天的穿一身厚重的黑袍,已經讓他變得非常矚目。如果黑袍是一種偽裝,顯然,這種偽裝是極其失敗的,換一種角度來看,也就是說,這個人必須依靠這種蹩腳的偽裝才能勉強行走在大庭廣眾之下。
“我已經是死過一次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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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李狂天哈哈大笑,拍著桌子咧著嘴叫道“你還是你,還是我認識的那個李宗然!”
李狂天的聲音很大,不加掩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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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有趣的是,並沒有任何人因為這個名字產生任何的反應。在李狂天不遠的酒桌上,還有幾個打渾的官兵,聽到李狂天的話,也僅僅隻是掃了幾眼,就繼續吹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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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狂天也前傾了身子,靠近一看,這一眼,就讓他看到了隱藏在黑袍之下那張麵目全非的臉,他眼神收縮,倒吸了一口冷氣。
“既然如此,你費盡心機手段,毀了麵目和聲音,改頭換麵,又怎麽會來這高唐城?”李狂天眼神微凝,說笑似的來了句“別告訴我,你是來找人的。”
除了這個理由,李狂天實在想不到其他理由。
李宗然撤迴身子,淡漠的看著窗外。
“這就不關你的事了。”
“急不急?”李狂天笑道。
“人還沒找到,自然不急。”李宗然迴道。
“既然如此,不如幫我做件事?”李狂天漫不經心的看向街道另一邊的城主府,嘴角泛起危險的笑容“相見就是有緣,正好,也順便把我當初的人情給還了。我這個人做事,就喜歡明算賬,你以為呢?”
李宗然緩了緩,沉聲道。
“你得幫我找人。”
李狂天笑得越發肆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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