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女兒的撫養費,許勝男要像自己似的提出一拿拿十年,光是這筆錢,方士友都應付不了。


    「那就換一個解決方案,房子給我,我給你們錢。當然,當年首付你們隻出了九十萬,我按我們那套房子現在的市價比,我給你三倍,二百七十萬。從此以後,房子是我跟靈靈的,和你們沒關係。」


    說許勝男真的良心平,倒也不盡然。這才幾年啊,房價漲成這樣,許勝男知道,再來幾年,都不需要七、八年了,這套房子能在現在的基礎上,再翻上一翻。


    換句話說,要不了幾年,她要給方士友的這二百七十萬的房子比例,直接會變成六百萬左右。


    在這件事情上,許勝男絕對是跟方士友玩了心意兒。正像方士友說的,方家什麽情況,許勝男能不知道?


    當初要不是賣了那套小套,方家連這套大套的首付都拿不出來。其實當年小套賣的錢,不止九十萬。隻不過,方母喜歡放在自己手上的錢多一點,也想占許勝男的便宜,所以連首付的時候,許勝男都拿了十幾萬出現。


    賣了小套、付了首付之後剩下的幾十萬,方母給自己買了一些金飾,好在許勝男和方士友結婚的那一套戴上,給自己長長臉。除此之外,方家娶了許勝男,聘禮肯定要給啊,哪能白娶人家一個閨女。三來,方士友趁著這大好的機會,問他媽要了二十來萬,買了一部車代步。


    這麽一來,賣小套的一百多萬,沒多久,方家母子倆就花得七七八八了。再加上,方士友的工資不高,還敢養小三兒。養小三兒不花錢?小三兒懷孕了不花錢?


    想到這半年來,方母的表現,許勝男有足夠的理由相信,其實她那個婆婆早就知道自己的兒子在外麵有情況了。唯一可能讓方母知道這一點的,隻怕是方士友自己的工資不夠養小三兒了,所以隻能跟方母拿。


    方母為了孫子,沒拒絕。


    等方士友把方母手裏的錢也掏空了,這才「萬般無奈」地朝許勝男伸手要錢。光看照片裏那小三兒的打扮,許勝男敢肯定,這個小三兒一個月的花銷怕不是方士友一個月的工資可以應付得來的。


    這樣的女人,方士友都敢要,敢娶,膽兒大到什麽地步了。方士友不會以為,這個家的日子過得這麽寬裕,是他自己的功勞吧?


    不管怎麽樣,方士友這會兒手頭上不但沒有錢,而且還緊得厲害。沖這個情況,方士友砸鍋賣鐵,別說是四百萬了,四十萬能不能拿得出來,都是一個問題。


    聽到許勝男的話,方士友氣得臉都紅了,看他暴躁的樣子,許勝男的律師警醒地多看了方士友幾眼,怕方士友一個忍不住,脾氣一發,衝上來打許勝男。這樣的案例,許勝男的律師早先是遇見過的。他人在,哪能讓方士友把許勝男給打了。


    這個時候,拿了方士友錢的律師倒是有點作用了:「其實,還有第三個解決方案。」


    「什麽第三個解決方案?」方士友眼睛都紅了,一是被氣的,二是被急的。二百七十萬,聽上去,這是多大的一筆錢啊,至少方士友自己賺的話,得賺四、五十年呢。


    換句話說,以方士友現在的年紀,這輩子,他除非做到死,不然的話,他都沒機會見二百七十萬的錢。可方士友再缺錢,這二百七十萬,他是不會拿的。他拿了這個錢之後,房子就不是他的了。


    他扭個頭,再想拿這二百七十萬去買另外一套房子,會變得非常困難。再買的房子,地段沒有現在這套好的不說,隻怕最後買的平方還沒有現在這套的大。買了房之後,要裝修吧,裝修的時候,他得繼續租房子。


    這一筆筆,都是要錢的。


    這樣的日子,在剛結婚的時候,方士友過過。但那個時候什麽事都有許勝男給他安排著,又有許勝男的工資支持著,方士友也知道,那個時候的許勝男特別辛苦,對自己特別好。因此,那會兒,方士友也是想過要跟許勝男好好過日子的。


    可誰叫許勝男最後生的是許靈靈,不是許士士,因為不是兒子,他有二心。再叫他遇上了自己今生的至愛,方士友毫不猶豫地選擇了真愛。


    一句話,這二百七十萬他是萬萬不能拿的。他要拿了的話,他擔心他的至愛第一個就不放過他。


    「那就是,你把現在這套房子給賣了,哪怕你不能給許女士一千二百萬,至少也要給八百萬,你手頭上也能剩下六、七百萬的樣子。用這些錢,你可以在五環換套大房子。頂多是還十幾年的房貸,相比其他,這已經算是輕鬆的了。」這麽算,方士友已經算是占了大便宜了。


    (附:並非首都真實房價情況,一切皆屬作者杜撰,寶寶們不要跟現實去比。)


    從當初的九十萬,變成了現在的六、七百萬,律師覺得,方士友這輩子做得最對的一件事情就是娶了許勝男。這娶老婆,取得都發大財了。


    「這……」聽到六、七百萬,方士友猶豫了,有了這筆錢,隻要地段沒像三環內這麽好,在其他地段,甚至是更遠一點的地段,也能買一套兩居到三居的房子了。如果是這樣的話,他媽他們會不會反對呢?


    「不好意思,我想,有一件事情,你們誤會了。」許勝男的律師笑了,他覺得,對方這兩個怎麽有那麽一點自說自話的意思呢:「剛才所提出的兩個方案,都是基於房子是你方或者是我方的前提之下。如果是把房子賣了,那錢是怎麽分配,就該另當別論了。一旦賣房子,許女士的意見是,按大家各自出的錢占的比例分錢。」真以為,便宜是這麽好占的?


    房子假如賣了一千五百萬,許女士至少得拿一千二百萬以上,少一塊錢都不行。讓方家占二百七十萬的便宜,已經是許女士的底限了。


    </br>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婚如冬陽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錦紅鸞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錦紅鸞並收藏婚如冬陽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