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佳怡可不覺得,就憑喬棟樑那點死工資,會買蘋果放在家裏,好吃好喝不斷,肯定都是占了翟家的便宜。


    女兒是她跟喬棟樑一起生的,喬棟樑已經享了那麽多的福了,她也應該好好享一享,一人一半。


    喬楠坐著不動:「沒有。」


    「你不拿是不是?我警告你啊,趁我沒發火,你拿多少,你還能有選擇的餘地。要等我發火了,我就把家裏的東西全拿了!」丁佳怡恨不得抬起手,在喬楠的臉上打幾個耳光。


    以前,她也討厭喬楠這個小女兒,覺得自己所有的幸福生活,都是被這個小女兒給破壞的。


    也不知怎麽的,人家都說遠香近臭,沒見這個小女兒幾年,她不但沒覺得心軟,怎麽覺得這個小女兒越來越討厭了,就跟討債鬼似的。


    喬楠臉色變了變,嘴唇控製不了地哆嗦了一下:「沒有!」


    「嗬。」丁佳怡冷笑了一下,猛地站起來,大有真要翻屋的意思。她要不做點什麽,死丫頭還當她是紙老虎,隻會用嘴巴說說呢。


    麵對像強盜一樣的丁佳怡,喬楠手握了握拳頭:「我勸你最好不要那麽做,這屋子的確是我在住,但它既不屬於我,也不屬於我爸,歸屬權不在我跟爸的身上。你要敢在屋子裏亂翻,就是私闖民宅,是違法的。平城高中的校長有多討厭你,你不是不知道。你把東西拿光了,爸迴來,我肯定會老實把情況交待給爸的。」


    因為喬楠的話,丁佳怡的動作停住了。


    喬楠深吸了一口氣:「還有,你跟我爸已經離婚了,姐跟你,我跟爸。我依舊是你女兒,可爸跟你已經是兩家人了。就算我是你生的,我所擁有的一切,也不是你的,你所想的,不具法律效益。你敢拿東西,爸一報警,你不但要照樣把東西吐出來,還得賠爸精神員失費。你要覺得這些都無所謂,那你就翻吧。」


    喬楠緊握著的拳頭,分開來了:「媽,你要記住,我們四個人已經是兩家人,不再是一家人了。屬於我跟爸的東西,跟你以及姐,沒有半點關係。你要再拿我跟爸的東西,這不叫拿,也不叫偷,這叫明搶。」


    大家是一家人,就好比初中那會兒,她媽拿了她的獎學金,就算她報了警,她媽一句誤會,是替她包管錢,最後馬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可是現在情況跟當初的完全不一樣了。


    爸媽已經離婚了,爸所擁有的一切,不再是夫妻共同財產,她媽沒有碰和用的資格。


    「如果我硬要拿呢?」丁佳怡把牙齒咬得緊緊的,一個是她老公,另一個是她的小女兒,他們倆的東西,憑什麽自己不能拿,拿了還是犯法的?!


    「你拿後的結果,我已經說了。」喬楠坐著一動不動,就那麽冷靜地看著丁佳怡,連攔都不攔一下。


    丁佳怡獰笑:「不愧是大學生,出息了啊,要送親媽去吃牢改飯?」


    喬楠同樣迴了一個沒有半點溫度的笑:「再有出息,那也是爸媽教的好。」她要再沒點「出息」,那麽她隻會浪費老天爺給她的第二次機會,第二條生命。


    誰也無法保證,這輩子,喬子衿就不會再得尿毒症了,誰也不敢保證,這輩子,喬子衿就一定有錢、有時間,等待合適的****。


    最重要的一點,喬子衿早就明說了,親人之間捐內髒的話,身體不容易出現排斥現象。


    喬子衿不但想活,而且就是想要她的腎!


    喬楠的臉無疑是在打丁佳怡的臉:「你嫌我對你不夠好?」


    丁佳怡在問這句話的時候,一臉「喬楠,你說這話還有沒有良心」的表情。


    在想明白丁佳怡的冷酷、絕情之後,除了口頭上的那一句「媽」之外,喬楠完全放下了跟丁佳怡之間血緣的牽絆,整個人放鬆了下來:「爸是什麽脾氣的人,你應該清楚。你說爸當年,為什麽要跟你離婚?」


    對她好不好,她說了不算,有的是人說了算。


    「那還不是你……」挑撥的!


    想當年,她還在娘家的時候,她過的日子比喬楠苦百倍、千倍,不但家裏有幹不完的活,通通都丟在她的身上,父母還剝奪了她上學、出人頭地的資格,既把她當成免費保姆,外加傭人。


    喬楠在喬家呢,至少有吃有穿,她需要幹的家務活,比她小的時候,少了不知道多少倍。


    她小時候,要養豬放羊餵雞,喬楠需要嗎?


    喬楠好歹還能撿子衿半舊不新的衣服穿,她呢,她從來都是穿從親戚那兒要的破衣服補一補穿。


    跟她比起來,喬楠幸福得都該飛到天上去了。


    她不喜歡喬楠,就是因為,喬楠做人太不知足了!


    「成了,有些話,你說來騙騙自己就行了。別把我爸當成弱智,像離婚這麽大的事情,還會聽一個小孩子的。媽,可能是我爸把你養得太好了,才會讓你在某些方麵特別刁鑽,但有些時候,就特別單純。你要記住一句話,男人離婚,永遠都不可能是為了孩子。」


    喬楠老成的話,讓丁佳怡大吃一驚:「你什麽意思,你是說,你爸當年要跟我離婚,是因為他外麵有人了?」


    「思想真狹義。」喬楠不恥地笑了:「我是小,可我會動腦想事。男人為什麽會娶老婆,當然是為了有一個家,為了讓女人給他生孩子,照顧他。一句話,男人娶老婆,總是為了讓自己的日子更好過一點。媽,你不想想你之前做的那些事兒。你再對比一下,爸在跟你離婚前的幾年以及離婚後的幾年,你覺得我爸哪一段時間,過得更自在高興?」


    女人不是離婚唯一的理由,兩個人的日子真過不下去了,同樣也得離。


    世上哪個男人會願意跟一個瞞著自己,把家裏的錢花得幹幹淨淨,又在自己出車禍後,性命攸關的時候,隻會撒潑哭鬧,眼睜睜地看著自己去死,讓自己連一天安生日子都過不得的女人過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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