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眼紅是一種病,得治
金元寶一家的拆遷暴富日常 作者:妙筆如蓮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邊贏燦如和顧巧玲嘀嘀咕咕,說著怎麽教訓葉芳芬,顧巧玲本來就和這個堂嫂葉芳芬合不來,再加上林老爺子偏向林進軍,有機會收拾他們更是求之不得,更別提贏燦如答應給一百塊的好處費。
於是十一月,十三日周日這一天迴遷房附近的第一煤礦廠派出所炸鍋了,一個四十多歲大嬸在派出所門前徘徊半天,終於鼓起勇氣從床單裏,拿出一個破破爛爛的沾有血漬的包被,哆哆嗦嗦說道,“我舉報我們迴遷房的葉芳芬把剛出生的女兒開腸破肚給吃了!!!真的,我發誓!”
第一煤礦廠的派出所的所長何弘善一聽當即嚇得差點跌坐在椅子上,指著副所長,“快,快扶我起來去錄口供!”
這位打著哆嗦,摸著茶缸子喝熱水都緩解不了驚嚇的婦女就是顧巧玲了,她摸著身上的雞皮疙瘩,雙眼無神的說著,她說她妯娌葉芳芬為了拆遷人頭費八個月蹦台階,把孩子生了下來,雖然十萬塊的人頭費到手了,但是這孩子是個夜哭郎,是早也哭晚也哭,一家子都不待見,要不是當初肚子尖尖以為是兒子,不然早就打了,這不一生下來,即使帶著十萬塊的口糧,也被虐待,不是被掐,就是喂小米湯,連一口母乳都不給喂,包被都是她滿月送的,就是這個破破爛爛沾滿血的在後山被她采木耳發現的包被。
顧巧玲裝作害怕,悄悄說道,“我好幾天沒聽到那小孩哭了,我剛開始以為送人了,可是看到這個沾血的包被,今天早上我看到他們家扔的垃圾袋裏麵竟然裝了不少骨頭!屋子還蔓延出一種血腥味道!這肯定是分吃了啊!”
何弘善覺得顧巧玲說的有鼻子有眼的,如果是真的,實在讓人不寒而栗,弄好口供,讓顧巧玲簽字,立馬派人去煤礦廠和選礦廠調查葉芳芬和林進軍。
而這頭的贏燦如則是抱著嬰兒換了包被,撕了紙條,直接讓金來富帶著他們去了星海市孤兒院,當然也拿著自家的各種證書,防止人家不收這個“孤兒”
贏燦如這邊跟孤兒院院長江慧巧,拿出金來富做結紮的證明,結婚證,戶口本等,證明這孩子和他們沒關係,用十分憐惜的眼神看著院長手裏的孩子,“我們也是今天早上發現這孩子的,在我們煤礦上後山的密林裏,那會兒有野狗要咬她呢,我們嚇得打走了野狗,才救下來的!真是命大的!”
江慧巧當然不是什麽孤兒都收的,主要是擔心親生爸媽會把遺棄女兒,所以查證件是必須的,不過手裏這個孩子證明沒問題了,做了簽收。
一家子幹脆開車直奔南城,去了富貴名苑的店鋪裏麵住,打算這幾天讓那對夫妻好好感受一下牢獄之災,至於元寶則是由金來富接送上學。
女裝店二層當初就多裝修了一個房間,可以用來當作住處,贏燦如和女兒元寶住,金來富則是從超市拿出了一個彈簧床,從二層雜貨區找了一床被子褥子,直接睡在了雜貨店。
他們一家子打算臨時住一晚上,然後狐朋狗友家住幾天,或者賓館也行。當至於超市和女裝店找了秦紀之和臨時工幫忙看著。
~~
何弘善這個派出所所長也不是白幹的,他也不是顧巧玲一張嘴說了就去逮捕人,而是在迴遷房做了調查,林進軍和葉芳芬確實有個夜哭郎剛滿月女兒,但是這幾天他們家鄰居確實沒有再聽見哭鬧了,是有點奇怪!而且他們家摳門的很,平時舍不得吃肉,這幾天天天燉肉吃,香的很!誘人的很!而且這迴遷房滲水,樓下的鄰居反饋這幾天總是有血水滲漏下來!鄰居以為他們家有什麽喜事,可能殺雞了,就沒多想!
何弘善越深入調查,越發現證明了顧巧玲的說法,於是就有了眼前的一幕。
“林進軍,你因為涉嫌殺害並分吃剛出生的親生女兒,請跟我走一趟吧!”何泓帶了七八個人為了捉林進軍,將他圍成一團,生怕他突然暴起,傷害老百姓。
林進軍懵逼了,嚷嚷冤枉,企圖逃跑,被兩個彪形大漢給直接按在了地上帶走。
那邊選礦廠的葉芳芬雖然也喊冤,倒是不敢跑,膽子都被嚇破了。
這一新聞簡直驚爆了整個星海市第一煤礦廠,周圍礦工和同事紛紛說著炸裂的新聞,“你知道嗎?林進軍是食人魔,以吃幼兒的嫩肉為生,咱們附近被人販子拐走的孩子都是被他吃了!”“葉芳芬這孩子根本不是她生的,不然怎麽送給她男人吃呢,虎毒還不食子呢,肯定是從哪裏偷來的!”“那他家林小寶是親生的嗎?廢話肯定是,不然怎麽不吃呢!”
真是三人成虎,更別提贏燦如還雇人散布謠言,說一條謠言給一毛錢,七八個婦女恨不得飯都不吃了,衣服也不洗了,天天就是十三個挖煤大隊,後勤隊,選礦廠,煤電廠,洗澡堂,食堂,能說的地方都去,這千載難逢拿錢說八卦可不是什麽時候都能遇到的,這不,就一天的功夫,全煤礦廠上至廠長,下至幼兒園吃奶的孩子都知道林進軍和葉芳芬是個食人魔,專門吃小孩子!
何泓善這邊其實一審問,葉芬芳就全部利索的說了,孩子是放到金來富家門口,讓他們收養,他們家有三套拆遷房,想著他們有錢,這孩子體弱多病,給她尋個好去處,長大了再要迴來,可以收一波彩禮,金家稀罕女孩子,說不準還能分財產。
何弘善又問孩子這幾天為什麽不哭?為什麽你家天天晚上有血水滲漏到樓下?還一改往常買肉吃?
葉芳芬哭訴,孩子不哭是她實在忍不住了,這孩子太能哭了,給喂了點安眠藥。至於血水,是因為偷了鄰居家兩隻雞,隻能晚上偷偷殺了吃肉。肉也沒買,就是偷的這雞!
葉進軍倒是想負隅頑抗,但是何弘善不是吃素的,不讓他吃喝,廁所也不讓上,熬鷹一樣熬一晚上,就交代了,跟葉芳芬說的一樣。
於是十一月,十三日周日這一天迴遷房附近的第一煤礦廠派出所炸鍋了,一個四十多歲大嬸在派出所門前徘徊半天,終於鼓起勇氣從床單裏,拿出一個破破爛爛的沾有血漬的包被,哆哆嗦嗦說道,“我舉報我們迴遷房的葉芳芬把剛出生的女兒開腸破肚給吃了!!!真的,我發誓!”
第一煤礦廠的派出所的所長何弘善一聽當即嚇得差點跌坐在椅子上,指著副所長,“快,快扶我起來去錄口供!”
這位打著哆嗦,摸著茶缸子喝熱水都緩解不了驚嚇的婦女就是顧巧玲了,她摸著身上的雞皮疙瘩,雙眼無神的說著,她說她妯娌葉芳芬為了拆遷人頭費八個月蹦台階,把孩子生了下來,雖然十萬塊的人頭費到手了,但是這孩子是個夜哭郎,是早也哭晚也哭,一家子都不待見,要不是當初肚子尖尖以為是兒子,不然早就打了,這不一生下來,即使帶著十萬塊的口糧,也被虐待,不是被掐,就是喂小米湯,連一口母乳都不給喂,包被都是她滿月送的,就是這個破破爛爛沾滿血的在後山被她采木耳發現的包被。
顧巧玲裝作害怕,悄悄說道,“我好幾天沒聽到那小孩哭了,我剛開始以為送人了,可是看到這個沾血的包被,今天早上我看到他們家扔的垃圾袋裏麵竟然裝了不少骨頭!屋子還蔓延出一種血腥味道!這肯定是分吃了啊!”
何弘善覺得顧巧玲說的有鼻子有眼的,如果是真的,實在讓人不寒而栗,弄好口供,讓顧巧玲簽字,立馬派人去煤礦廠和選礦廠調查葉芳芬和林進軍。
而這頭的贏燦如則是抱著嬰兒換了包被,撕了紙條,直接讓金來富帶著他們去了星海市孤兒院,當然也拿著自家的各種證書,防止人家不收這個“孤兒”
贏燦如這邊跟孤兒院院長江慧巧,拿出金來富做結紮的證明,結婚證,戶口本等,證明這孩子和他們沒關係,用十分憐惜的眼神看著院長手裏的孩子,“我們也是今天早上發現這孩子的,在我們煤礦上後山的密林裏,那會兒有野狗要咬她呢,我們嚇得打走了野狗,才救下來的!真是命大的!”
江慧巧當然不是什麽孤兒都收的,主要是擔心親生爸媽會把遺棄女兒,所以查證件是必須的,不過手裏這個孩子證明沒問題了,做了簽收。
一家子幹脆開車直奔南城,去了富貴名苑的店鋪裏麵住,打算這幾天讓那對夫妻好好感受一下牢獄之災,至於元寶則是由金來富接送上學。
女裝店二層當初就多裝修了一個房間,可以用來當作住處,贏燦如和女兒元寶住,金來富則是從超市拿出了一個彈簧床,從二層雜貨區找了一床被子褥子,直接睡在了雜貨店。
他們一家子打算臨時住一晚上,然後狐朋狗友家住幾天,或者賓館也行。當至於超市和女裝店找了秦紀之和臨時工幫忙看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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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弘善這個派出所所長也不是白幹的,他也不是顧巧玲一張嘴說了就去逮捕人,而是在迴遷房做了調查,林進軍和葉芳芬確實有個夜哭郎剛滿月女兒,但是這幾天他們家鄰居確實沒有再聽見哭鬧了,是有點奇怪!而且他們家摳門的很,平時舍不得吃肉,這幾天天天燉肉吃,香的很!誘人的很!而且這迴遷房滲水,樓下的鄰居反饋這幾天總是有血水滲漏下來!鄰居以為他們家有什麽喜事,可能殺雞了,就沒多想!
何弘善越深入調查,越發現證明了顧巧玲的說法,於是就有了眼前的一幕。
“林進軍,你因為涉嫌殺害並分吃剛出生的親生女兒,請跟我走一趟吧!”何泓帶了七八個人為了捉林進軍,將他圍成一團,生怕他突然暴起,傷害老百姓。
林進軍懵逼了,嚷嚷冤枉,企圖逃跑,被兩個彪形大漢給直接按在了地上帶走。
那邊選礦廠的葉芳芬雖然也喊冤,倒是不敢跑,膽子都被嚇破了。
這一新聞簡直驚爆了整個星海市第一煤礦廠,周圍礦工和同事紛紛說著炸裂的新聞,“你知道嗎?林進軍是食人魔,以吃幼兒的嫩肉為生,咱們附近被人販子拐走的孩子都是被他吃了!”“葉芳芬這孩子根本不是她生的,不然怎麽送給她男人吃呢,虎毒還不食子呢,肯定是從哪裏偷來的!”“那他家林小寶是親生的嗎?廢話肯定是,不然怎麽不吃呢!”
真是三人成虎,更別提贏燦如還雇人散布謠言,說一條謠言給一毛錢,七八個婦女恨不得飯都不吃了,衣服也不洗了,天天就是十三個挖煤大隊,後勤隊,選礦廠,煤電廠,洗澡堂,食堂,能說的地方都去,這千載難逢拿錢說八卦可不是什麽時候都能遇到的,這不,就一天的功夫,全煤礦廠上至廠長,下至幼兒園吃奶的孩子都知道林進軍和葉芳芬是個食人魔,專門吃小孩子!
何泓善這邊其實一審問,葉芬芳就全部利索的說了,孩子是放到金來富家門口,讓他們收養,他們家有三套拆遷房,想著他們有錢,這孩子體弱多病,給她尋個好去處,長大了再要迴來,可以收一波彩禮,金家稀罕女孩子,說不準還能分財產。
何弘善又問孩子這幾天為什麽不哭?為什麽你家天天晚上有血水滲漏到樓下?還一改往常買肉吃?
葉芳芬哭訴,孩子不哭是她實在忍不住了,這孩子太能哭了,給喂了點安眠藥。至於血水,是因為偷了鄰居家兩隻雞,隻能晚上偷偷殺了吃肉。肉也沒買,就是偷的這雞!
葉進軍倒是想負隅頑抗,但是何弘善不是吃素的,不讓他吃喝,廁所也不讓上,熬鷹一樣熬一晚上,就交代了,跟葉芳芬說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