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過聽了,胸中暖烘烘地,此時黃蓉不論教他幹什麽,他當真百死無悔,提起竹棒,轉出石陣,叫道:“生了鏽的鐵輪國師,你有膽子,就來跟我鬥三百迴合!”金輪國師正自耽心他們在石陣中搗鬼,暗算自己,見他出陣挑戰,正求之不得,嗆啷啷鐵輪響動,斜劈過去。他怕楊過相鬥不勝,又逃迴陣中,攻了兩招之後,逕自抄他後路,要逼得他遠離石陣。豈知楊過新學了打狗棒法的精要,將那絆、劈、纏、戳、挑、引、封、轉八字訣使出來,變化精微,出神入化。國師大意搶攻,略見疏神,竟讓他挺竹棒在大腿上戳了一下,雖在危急中急閉穴道,未曾受傷,卻也疼痛良久。


    他吃了這一下苦頭,再也不敢怠忽,掄起鐵輪,凝神拒戰,眼前對手雖隻是個十餘歲的少年,他卻如接大敵,攻時敬,守時嚴,竟當他是一派大宗師那麽看待。這一來,楊過立感不支,打狗棒法雖妙,即學即用,畢竟難以盡通,當下使“封”字訣擋住鐵輪攻勢,移動腳步,東突西衝。國師跟著他竹棒攻守變招,眼見他向外衝擊,心想來得正好,不住倒退,要引他遠離石陣。不料退了十幾步,突然右腳在一塊巨石上一絆,原來不知不覺間竟已遭誘進石陣。


    他心知不妙,隻聽黃蓉連聲唿叫:“朱雀移青龍,巽位改離位,乙木變癸水。”武氏兄弟與郭芙搬動岩石,石陣急變。國師大驚失色,停輪待要察看周遭情勢,楊過的竹棒卻纏了上來。這打狗棒法與他正麵相敵雖尚不足,擾亂心神卻是有餘,國師腳下連絆幾下,站立不穩,知石陣極是厲害,陷溺稍久,越轉越亂,危急中大喝一聲,躍上亂石。本來上了石堆,即可不受石陣困惑,否則方位迷亂,料來隻須筆直疾走定可出陣,豈知奔東至西,往南抵北,隻不過在十餘丈方圓內亂兜圈子,不免精力耗盡,束手待斃。但國師剛上石堆,楊過已揮棒打向腳骨,他鐵輪是短兵刃,不能俯身攻拒,隻得躍下平地,橫輪反擊。


    又拆十餘招,眼見暮色蒼茫,四下裏亂石嶙峋,石陣中似乎透出森森鬼氣,饒是他藝高膽大,至此也不由得暗暗心驚,突然間腦海中靈光一閃,已有計較,石陣中岩石有大有小,大者難動,小者卻可對付。左足一抄,一塊二十餘斤的大石已給他抄起,飛向半空,跟著右腿掠出,又是一塊大石高飛。他身形閃動,雙腿連抄,數塊較小岩石砰嘭山響,互撞之下,火花與石屑齊飛,那亂石陣霎時破了。黃蓉等五人大驚,連連閃避空中落下來的飛石。


    此時金輪國師若要出陣,已易如反掌,但他反守為攻,左掌探出,竟來擒拿黃蓉。楊過棒尖向他後心點到,國師鐵輪斜揮架開,左掌卻已搭到黃蓉的肩頭。她如向後閃躍,原可避過,但耳聽風聲勁急,半空中一塊大石正向身後猛砸下來,隻得急施大擒拿手反勾國師左腕。國師叫聲:“好!”任她勾住手腕,待她借勢外甩之際,突運神力,向裏疾拉。


    若在平日,黃蓉自可運勁卸脫,但此刻內力不足,叫聲“啊喲”,已自跌倒。楊過大驚,顧不得生死安危,向前撲出,抱住了國師雙腿,兩人一齊摔倒。


    金輪國師武功畢竟高出他甚多,人未著地,右掌揮出,擊向楊過右胸。楊過忙伸左臂擋格,啪的一聲,掌臂相交,楊過隻覺胸口氣血翻湧,身子便如一捆稻草般飛了出去。就在此時,空中最後一塊巨石猛地落下,也正湊巧,砰的一響,正好撞在國師背心。這一撞沉猛之極,他內功再強,卻也經受不起,雖運功將大石彈開,但身子晃了幾下,終於向前仆跌。


    頃刻之間,石落陣破,黃蓉、楊過、國師三人同時受傷倒地。


    注:


    本小說觀念上的主要關鍵,是宋人認為楊過(徒弟)不能與小龍女(師父)結婚。有一位物理學教授鄭重提出,師徒不能結婚,宋朝禮法上有何根據?他認為宋人對禮教之防其實極為寬鬆,以李清照寡婦再嫁為證。其實宋人對禮教之防殊不寬鬆,某人違反禮法,不足以證明當時禮法不存在。今日中港台各地時有逆子殺父弑母的案件發生,不足以證明今日中國社會容許兒子殺父弑母。社會上眾所公認的觀念,通常並無明文記載,例如父女不能通婚、母子不能通婚,自古眾所公認,《論語》、《墨子》、佛經、道藏等典籍通常並不提及,孔孟未加嚴詞斥責,並不表示孔孟讚成母子、父女通婚。某時代有某事某人,並不表示該時代讚成或認可此事此人。李清照之例,不合簡單邏輯。宋朝有漢奸秦檜,明朝有吳三桂,不足以證明宋人明人認可秦檜、吳三桂之漢奸行為。當代有林彪、四人幫,亦不足證明當代人認可林彪、四人幫。自然科學家雖不學邏輯,但其推理必須合邏輯。科學上單一孤證不足以證明某事為有或無。


    婚姻製度是人類社會中最複雜的製度之一。宋人重視三綱五常,將“師”與“父”並列,所以稱為“師父”。在宋人眼光中,娶師為妻,幾乎等於以母為妻、或“以長嫂為妻”。歐陽修為宋代大儒,道德文章為世所尊,因寫過以小甥女為對象之“豔詞”:“恁時相見早留心,何況到如今”,致為人誣為與甥女“通奸”(其實並無其事),引起軒然大波,幾乎釀成殺身之禍。實則婚姻觀念經常隨時代變遷。西漢時漢高祖劉邦的兒子惠帝劉盈,於登基後娶他的外甥女張氏為皇後。張皇後是魯元公主的女兒,魯元公主是劉邦的女兒、惠帝之姊,嫁給張敖而生張皇後。惠帝立張氏為後,一來因他從小喜歡這個外甥女,二來是他母親呂後所主持。魯元公主是呂後的女兒,張皇後是呂後的外孫女,呂後喜歡“親上加親”。在漢朝,外甥女可做皇後,母儀天下,到了宋朝,為外甥女寫一首風懷詩幾乎釀成殺身之禍,可見觀念變遷之烈。我國某些少數民族中,婚姻製度又有不同,王昭君和番,嫁匈奴王唿韓邪單於為妻,生一子為右日逐王,唿韓邪單於死後,其另妻所生之長子複株累若鞮單於繼位,依匈奴俗又娶王昭君為妻,即娶庶母,後生二女。


    中國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重訂的新婚姻法,第六條規定“三代以內的旁係血親”“禁止結婚”,即堂兄妹、表兄妹禁止結婚。堂兄妹不能結婚,中國由來已久(在內地偏僻農村或山區,堂兄妹常有因戀愛私通而遭殺害之事發生)。表兄妹不能結婚的規定如清初即頒行,則名著《紅樓夢》就寫不成了。因賈寶玉與薛寶釵、林黛玉二女都屬“三代以內的旁係血親”,王法禁止結婚,戀愛亦屬大忌。賈母、王夫人、王熙鳳等都無所施其手腳了。隻薛寶琴、尤三姐才是寶玉合法的配偶人選,史湘雲戚屬較疏,大概已不在三代以內。


    新婚姻法第二條規定“實行計劃生育”,將來表兄妹、表姊弟、外甥女、舅父、堂兄妹等等關係大大減少,男女之間關係單純化了。


    中國從前同姓不婚。後代此禁漸弛,但堂兄妹仍不能婚。外國未必有此規定。英國大小說家愛米萊·勃朗黛名著《咆哮山莊》中敘述複仇者強迫外甥女與自己兒子結婚(表姊弟成婚),在中國舊時,順理成章,新婚姻法卻不準許。


    師生不能戀愛成婚,近代中國仍有此觀念。沈從文先生在北大教書時追求學生張兆和女士(後為沈夫人),張女士有反感,訴之於老師胡適,胡適鼓勵其接受,終締良緣。七八十年代時,台灣師範大學數次發生師生戀愛風波,當時台灣社會輿論沸然,認為師生不應戀愛。武俠名著《蜀山劍俠傳》的作者李壽民先生(還珠樓主)年輕時在天津一位姓孫人家作家庭教師,為主人孫仲山一女一子作老師。二小姐孫經洵與李先生日久生情,相愛甚深。孫仲山反對師生戀愛,不準二人相見。孫小姐離家出走,向天津婦女會投訴。孫仲山串通天津英租界當局,逮捕李先生,更告上法庭。開審時,孫小姐向法庭作證,宣稱自己已成年(二十四歲),自願嫁給李壽民,法官不能以“師生戀愛”為罪名定罪,隻得開釋。後來李先生與孫小姐結婚,是當年北方“師生戀愛”糾紛的一件著名事件。


    筆者在《神雕俠侶》書中引入此觀念之討論,主旨為重視獨立思考,向未必合理之傳統觀念挑戰。當時中國當局嚴格控製屬下人員之婚姻,屬下人員結婚須向上級申請,批準與否之主要標準為“階級成分”,因此而釀成無數悲劇(尤以部隊中為多)。作者對此頗有感觸,雖未身受其害,但友儕影響所及,亦有感同身受者,幸現行新婚姻法第三條、第四條強調婚姻自由原則,“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第三者加以幹涉”。這當是改革開放的一大德政。


    婚姻習俗變遷多端,詳加研究可寫成一部大書。恩格斯根據美國學者摩爾根的研究,認為婚姻製度的根源為剝削關係、生產關係及私有財產。佛洛依德則從性心理學著眼,認為與戀母情結、殺父情結、兄弟爭產情結有關。此兩說各有若幹理由。近代及當代則有很多學者根據生物學立論,認為與遺傳基因、優生觀念等有關,筆者亦傾向接受此說。


    綜覽各國的婚姻法,可發現不少有趣而難以了解的奇特例子。我國西藏及大涼山少數地區,仍有一妻多夫的群婚製度,幾兄弟往往共娶一妻。讀者常向筆者挑戰,認為《鹿鼎記》中韋小寶一夫七妻為不可信。其實明清大官妻妾成群固不為奇,即令尋常小官或稍有資產之地主、商人,亦常娶多妻,如《大紅燈籠高高掛》中所描寫者。筆者少年時常至杭州“汪莊”(今改為“西子國賓館”)遊玩,見汪姓茶商主人之墓群,汪老爺與夫人居中兩個大墳,左右各有四個小墳,是汪老爺八位小妾的墳墓。筆者常在汪老爺的大墳上踢幾腳,以表示對他的不滿,現在這些墳墓都已拆去填平了。清朝杭州富商胡雪岩的故居今已開放,顯示他當時共有十三位夫人。


    即以先進文明的英國而論,其婚姻法中亦有封建傳統。不久之前,一對英國夫婦要離婚,必須具備充分理由向國會申請,由國會為此通過一件法案,方得批準,可見離婚之難。現行英國婚姻法中又規定:離婚的男子不得再娶其妻的姊妹為妻,離婚的女子不得再嫁其夫的兄弟,即嫂子離婚後不能嫁其大伯小叔。但有些英國著名小說中的故事卻又未必遵守這個規定,如高爾斯華綏的名著《有產者》,哈代的名著《還鄉》。歐洲王室互相通婚,盡量不與平民通婚,通常不禁表兄妹婚姻。英國女皇伊莉莎白二世的皇夫菲立普公爵,與女皇即為遠房表兄妹。


    婚姻的禁忌主要出自當時社會的共同觀念。古代羅馬法、伊斯蘭宗教法、印度種姓習慣法,今日非洲迴教國家的法律、羅馬天主教國家的規定、東方國家的習俗非但各不相同,且同一國家中因時代不同亦變遷多端。我國唐代皇室受北齊、北周鮮卑人影響甚大,不甚重視倫常中的輩份觀念。唐太宗李世民在玄武門之變中殺死其親兄弟元吉後,娶其妻為妃,他去世後,他兒子高宗李治娶父妃武則天為皇後。唐玄宗的楊貴妃,本來是他兒子壽王的妃子,做父親的霸占兒媳婦,社會人士眼開眼閉也就算了。到了宋朝,盡管傳說中宋太宗弑其兄宋太祖,又殺其弟晉王,但曆朝甚少宮闈亂倫之事。後代民間常說“唐烏龜、宋鼻涕”,意謂唐朝亂倫之事甚多,宋朝則注重倫常,但對外懦弱。


    古代社會中兄妹通婚視作固然,西洋神話中亞當夏娃,中國神話中伏羲女媧,皆為兄妹通婚。希臘馬其頓人征服埃及後,希臘王室為保持血統純淨,不與埃及本地人通婚。據記載,希臘托勒密王朝中的十五個國王,有十人娶姊妹為後,著名的王後克麗歐佩脫拉,也嫁她的兄弟。(見brent d.shaw,exining incest:brother-sister marriage in greco-roman egypt.)


    中國京劇中有一出好戲“轅門斬子”,故事說宋朝名將楊延昭(楊六郎)在轅門外綁了兒子楊宗保要斬,因他不守軍紀,戰爭中與敵國番邦女子穆桂英成婚。眾大臣大將紛紛求情,包括佘太君(楊延昭之母)、寇準(當朝宰相)、八賢王(皇帝的叔父)等等,楊延昭不允,非斬不可。結果十分滑稽。最後媳婦穆桂英前來挑戰,打敗了公公,以武力逼迫公公放了丈夫。以《神雕》的故事作比喻,好比楊過要娶小龍女為妻,郭靖要一掌劈死他,黃藥師、柯鎮惡、黃蓉、朱子柳、一燈大師眾人勸阻無效。小龍女急了,施展玉女心經武功來打,打得郭靖大敗,隻好答允不幹預二人的婚事。民間戲劇往往代表人民大眾的共同觀念,“轅門斬子”的故事並非曆史事實,卻表達了民間廣大人民的普遍想法。


    二〇〇三年七月十九日,香港及外國報紙刊載消息: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一般稱為uc berkeley,美國最著名大學之一)發出校方當局通傳,宣布該校老師(包括院長、係主任、教授、副教授、教師等)不得與學生戀愛或結婚,犯者解雇,學生開除。據稱美國耶魯(yale)大學等已有此先例規定。學校師生中有人抗議,引用諾貝爾獎獲獎人普林斯頓(princeton)大學教授prof.john nash 為例,納許教授先在麻州理工學院任教時,與他學生戀愛結婚,其後為一代大學者可見。美國法律雖不禁師生結婚,但學術界及社會保守人士仍有偏見。


    加州大學、耶魯大學等的規定,並非基於師生不得成婚之類封建意識,而是著眼於考試評分、實驗費分配、學位授與之類中的不公平或偏心,類似於我國專製時代科舉以及地方官任命中的“迴避製度”,著眼點在於避免營私舞弊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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