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碧血劍(61)
金庸作品集(簡體新版) 作者:金庸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袁崇煥又請器械,說:“建州準備充分,器械犀利,馬匹壯健,久經訓練。今後解到邊疆去的弓甲等項,也須精利。”崇禎即諭代理工部尚書的左侍郎張維樞:“今後解去關遼的器械,必須鑄明監造司官和工匠的姓名,如有脆薄不堪使用的,就可追究查辦。”
袁崇煥又奏:“五年之中,變化很大。必須吏部與兵部與臣充分合作。應當選用的人員便即任命,不應當任用的,不可隨便派下來。”崇禎即召吏部尚書王永光、兵部尚書王在晉,將袁崇煥的要求諭知。
袁崇煥又奏:“以臣的力量,製全遼是有餘的,但要平息眾人的紛紛議論,那就不足了。臣一出京城,與皇上就隔得很遠,忌功妒能的人一定會有的。這些人即使敬懼皇上的法度,不敢亂用權力來搗亂臣的事務,但不免會大發議論,擾亂臣的方略。”崇禎站起身來,傾聽他的說話,聽了很久,說道:“你提出的方略井井有條,不必謙遜,朕自有主持。”
大學士劉鴻訓等都奏,請給袁崇煥大權,賜給他尚方寶劍,至於王之臣與滿桂的尚方劍則應撤迴,以統一事權。崇禎認為對極。應予照辦。談完大事後,賜袁崇煥酒饌。
袁崇煥辭出之後,上了一道奏章,提出了關遼軍務基本戰略的三個原則:[77]“以遼人守遼土,以遼土養遼人”—明代兵製,一方有事,從各方調兵前往。因此守遼的部隊來自四麵八方,四川、湖廣、浙江均有。這些士卒首先對守禦關遼不大關心,戰鬥力既不強,又怕冷,在關外駐守一段短時期,便遣迴家鄉,另調新兵前來。袁崇煥認為必須用遼兵,他們為了保護家鄉,抗敵勇敢,又習於寒冷氣候。訓練一支精兵,必須兵將相習,非長期薰陶不為功,不能今天調來,明天又另調一批新兵來替換。他主張在關外築城屯田,逐步擴大防守地域,既省糧餉,又可不斷的收複失地。
“守為正著,戰為奇著,和為旁著”—明兵打野戰的戰鬥力不及習於騎射的清兵,這是先天的限製,不易短期內扭轉過來,但大炮的威力卻非清兵所及。所以要舍己之短,用己所長,守堅城而用大炮,立於不敗之地。隻有在需要奇兵突出、攻敵不意之時,才和清兵打野戰。為了爭取時間來訓練軍隊、加強城防,有時還須在適當時機中與敵方議和,這是輔助性的戰略。
“法在漸不在驟,在實不在虛”—執行上述方策之時,不可求急功近利,必須穩紮穩打,腳踏實地,慢慢的推進。絕對不可冒險輕進,以致給敵人以可乘之機。
這三個基本戰略,是他總結了明清之間數次大戰役而得出來的結論。明軍三次大敗,都敗於野戰,以致全軍覆沒;寧遠兩次大捷,都在於守堅城、用大炮。
這基本戰略持久的推行下去,就可逐步扭轉形勢,轉守為攻。但他耽心兩件事。一是皇帝和朝中大臣對他不信任,二是敵人挑撥離間,散布謠言。因此在上任之初,對此特別強調。他聲明在先,軍隊中希奇古怪之事多得很,不可能事事都查究明白。他又自知有一股蠻勁,幹事不依常規,要他一切都做得四平八穩,麵麵俱圓,那做不到。總而言之:“我不顧自己性命,給皇上辦成大事就是了,小事情請皇上不必理會罷。”
崇禎接到這道奏章,再加獎勉,賜他蟒袍、玉帶與銀幣。袁崇煥領了銀幣,但以未立功勳,不敢受蟒袍玉帶之賜,上疏辭謝了。
崇禎這次召見袁崇煥,對他言聽計從,信任之專,恩遇之隆,實是罕見。但不幸得很,袁崇煥這奏章中所說的話,一句句無不料中,終於被處極刑。這使我想起文征明的一首詞來。他見到宋高宗親筆寫給嶽飛的敕書,書中言辭親切無比,有感而作了一首〈滿江紅〉,其中有一句:“慨當初倚飛何重?後來何酷?”崇禎對待袁崇煥,實也令人慨當初倚之何重,後來何酷。
其間的分別是,嶽飛當時對自己後來的命運完全料想不到,袁崇煥卻是早已料到了的。明知將來難免要受到皇帝猜疑,要中敵人的離間之計,卻還是要去擔任艱危,這番舍身赴難的心情,更令後人深深歎息。
十
袁崇煥還沒有到任,寧遠已發生了兵變。
兵變是因欠餉四個月而起,起事的是四川兵與湖南、湖北的湖廣兵。兵卒把巡撫畢自肅、總兵官朱梅等縛在譙樓上。兵備副使把官衙庫房中所有的二萬兩銀子都拿出來發餉,相差還是很多,又向寧遠商民借了五萬兩,兵士才不吵了。畢自肅自覺治軍不嚴有罪,上吊自殺。兵士的糧餉本就很少,拖欠四個月,叫他們如何過日子?這本來是中央政府財政部的事。連寧遠這樣的國防第一要地,欠餉都達四個月之久,可見當時政治與財政的腐敗。畢自肅在二次寧遠大戰時是兵備副使,守城有功,因兵變而自殺,實在是死得很冤枉的。朱梅是軍中勇將,幾大戰役中血戰有名。
袁崇煥於八月初到達,懲罰了幾名軍官,其中之一是後來大大有名的左良玉,當時是都司;又殺了知道兵變預謀而不報的中軍,將兵變平定了。
但京裏的餉銀仍然不發來,錦州與薊鎮的兵士又嘩變。如果這時清軍來攻,寧遠與錦州怎麽守得住?局勢實在危險之至。袁崇煥有什麽法子?隻有不斷的上奏章,向北京請餉。
崇禎的性格之中,也有他祖父神宗的遺傳。他一方麵接受財政部長的提議,增加賦稅,另一方麵對於伸手來要錢之人大大的不滿。
袁崇煥屢次上疏請餉。崇禎對諸臣說:“袁崇煥在朕前,以五年複遼、及清慎為己任,這缺餉事,須講求長策。”又說:“關兵動輒鼓噪,各邊效尤,如何得了?”
禮部右侍郎周延儒奏道:“軍士要挾,不單單是為了少餉,一定另有隱情。古人雖羅雀掘鼠,而軍心不變。現在各處兵卒為什麽動輒鼓噪,其中必有原故。”崇禎道:“正如此說。古人尚有羅雀掘鼠的。今雖缺餉,那裏又會到這地步呢?”
“羅雀掘鼠”這四字崇禎聽得十分入耳。周延儒由於這四個字,向著首輔的位子邁進了一步。周延儒是江蘇宜興人,相貌十分漂亮,二十歲連中會元狀元,《明史·周延儒傳》:“年甫二十餘,美麗自喜。”這個江南才子小白臉,真是小說與戲劇中的標準小生,可惜人品太差,在《明史》中被列入“奸臣傳”。本來這人也不算真的十分奸惡,他後來做首輔,也做了些好事的,隻不過他事事迎合崇禎的心意。周延儒之奸,主要是崇禎性格的反映。但“逢君之惡”當然也就是奸。這個人和袁崇煥恰是兩個極端。袁崇煥考進士考了許多次落第,到三十五歲才中了三甲第四十名進士,相貌相當不漂亮,[78]性格則是十分的鯁直剛強。
“羅雀掘鼠”是唐張巡的典故。張巡在睢陽被安祿山圍困,苦守日久,軍中無食,隻得張網捉雀、掘穴捕鼠來充饑,但仍死守不屈。羅雀掘鼠是不得已時的苦法子,受到敵人包圍,隻得苦挨,但怎能期望兵士在平時也都有這種精神?周延儒乘機中傷,崇禎在這時已開始對袁崇煥信心動搖。他提到袁崇煥以“清慎為己任”,似乎對他的“清”也有了懷疑。崇禎心中似乎這樣想:“他自稱是清官,為什麽卻不斷的向我要錢?”
袁崇煥又到錦州去安撫兵變,連疏請餉。十月初二,崇禎在文華殿集群臣商議,說道:“崇煥先前說道‘安撫錦州,兵變可彌’,現在卻說‘軍欲鼓噪,求發內帑’,為什麽與前疏這樣矛盾?卿等奏來。”
“內帑”是皇帝私家庫房的錢。因為戶部答覆袁崇煥說,國庫裏實在沒有錢,所以袁崇煥請皇帝掏私人腰包來發欠餉。再加上說兵士鼓噪而提出要求,似乎隱含威脅,崇禎自然更加生氣。
那知百官眾口一辭,都請皇上發內帑。新任的戶部尚書極言戶部無錢,隻有陸續籌措發給。崇禎說:“將兵者果能待部屬如家人父子,兵卒自不敢叛,不忍叛;不敢叛者畏其威,不忍叛者懷其德,如何有鼓噪之事?”
“羅雀掘鼠”和“家人父子”這兩句話,充分表現了崇禎完全不顧旁人死活的自私性格。兵士連續四個月領不到糧餉,吵了起來。崇禎不怪自己不發餉,卻怪帶兵的將帥對待士兵的態度不如家人父子。他似乎認為,主帥若能待士兵如家人父子,沒有糧餉,士兵餓死也是不會吵的。俗語都說:“皇帝不差餓兵。”崇禎卻認為餓兵可以自己捉麻雀、捉老鼠吃。
周延儒揣摩到了崇禎心意,又乘機中傷,說道:“臣不敢阻止皇上發內帑。現在安危在唿吸之間,急則治標,隻好發給他。然而決非長策,還請皇上與廷臣定一經久的方策。”崇禎大為讚成:“此說良是。若是動不動就來請發內帑,各處邊防軍都學樣,這內帑豈有不幹涸的?”崇禎越說越怒,又憂形於色,所有大臣個個嚇得戰戰兢兢,誰也不敢說話。[79]
軍餉應當由戶部(財政部)支付,那是公帑,崇禎年間,除了每年應收的錢糧賦稅之外,還加派“遼餉”(指定用於對付滿清的軍費)、“練餉”(指定用於練兵),兩項軍費的加派在崇禎末年每年超過二千餘萬兩。在崇禎初年,當會少一些,但也不至於對錦州、寧遠的國防部隊欠餉達四個月之久。錦寧前線是當時最重要吃緊的國防要地,別的地方可以欠餉,錦寧前線萬萬不能欠。公家庫房沒有錢,皇帝的私房錢(內帑)卻多得很,緊急關頭,向皇帝暫借私房錢,也是合情合理之事。但崇禎立刻不舍得而勃然大怒。據《明季北略·卷五》載,當李自成在山海關外打了敗仗而匆匆逃離北京之時,發現皇家內庫“舊有鎮庫金積年不用者三千七百萬錠,錠皆五百兩,鐫有永樂字。”這樣大筆銀兩,借出來發清欠餉,何樂而不為?士氣大振之餘,還可進而克複遼東,同時賑濟災民,減弱“流寇”的力量。把幾千萬、幾萬萬銀兩積在內庫之中,不知又有什麽好處?寧遠兵變索餉,後來以七萬兩銀子解決,可見發清欠餉,並不需要一筆很大的款項。三千七百萬錠銀子,每錠五百兩恐怕太多了些,就算每錠隻有十兩,一共也有接近四億兩的巨款。
袁崇煥請發內帑,其實正是他不愛惜自己、不怕開罪皇帝、而待士兵如家人父子。本來,他隻須申請發餉,至於錢從何處來,根本不是他的責任。國庫無錢,自有別的大臣會提出請發內帑,崇禎憎恨的對象就會是那個請發內帑之人。以袁崇煥的才智,決不會不明白其中的關鍵,但他愛惜兵士,得罪皇帝也不管了。他會考慮:說不定朝中大臣人人不敢得罪皇帝,餉銀就始終發不下來,那麽就由我開口好了。
當袁崇煥罷官家居之時,皇太極見勁敵既去,立刻肆無忌憚,不再稱汗而改稱皇帝。
袁崇煥迴任之後,寧遠、錦州、薊州都因欠餉而發生兵變,當時自然不能與清兵開仗,於是與皇太極又開始了和談,用以拖延時間。皇太極對和談向來極有興趣,立即作出積極的反應。袁崇煥提出的先決條件,是要他先除去帝號,恢複稱“汗”。皇太極居然答允,但要求明朝皇帝賜一顆印給他,表示正式承認他“汗”的地位。這是自居為明朝藩屬,原是對明朝極有利的。但明朝朝廷不估計形勢,不研究雙方力量的對比,堅持非消滅滿清不可,當即拒絕了這個要求。[80]
皇太極一直千方百計的在求和,不但自己不停的寫信給明朝邊界上的官員,又托朝鮮居間斡旋,要蒙古王公上書明朝提出勸告。每一個戰役的基本目標,都是“以戰求和”。[81]他清楚的認識到,滿清決不是中國的敵手,中國政治隻要稍上軌道,滿清就非亡國滅種不可。滿族的經濟力量很薄弱,不產棉花,不會紡織,衣料不能自給,主要的收入是靠搶劫。[82]皇太極寫給崇禎的信,其實謙卑到了極點。[83]
然而崇禎的狂妄自大比他哥哥天啟更厲害得多,對滿清始終堅持“不承認政策”,不承認它有獨立自主的資格,決不與它打任何交道。[84]天啟是昏庸胡塗,崇禎卻是昏庸傲狠。
為了與滿清作戰,萬曆末年已加重了對民間的搜括,天啟時再加,到崇禎手裏更大加而特加,到末年時加派遼餉九百萬兩,練餉七百三十餘萬兩,一年之中單是軍費就達到二千萬兩(萬曆初年全國歲出不過四百萬兩左右),國家財政和全國經濟在這壓力下都已瀕於崩潰。明末民變四起,主要原因便在百姓負擔不起這沉重的軍費開支。[85]
敵人提出和平建議,是不是可以接受,不能一概而論。我以為應當根據這樣的原則來加以考慮:敵人的和議是不是一種陰謀手段,目的在整個滅亡我們?還是敵人因經濟、政治、軍事、或社會的原因而確有和平誠意?
必須假定締結和約隻是暫時休戰,雙方隨時可以破壞和平而重啟戰端。目前一直打下去對我方比較有利?還是休戰一段時期再打比較有利?
締結和約或進行和平談判,會削弱本國的士氣民心、造成社會混亂、損害作戰努力、破壞與軍事同盟者的聯盟關係、影響政府聲譽?還是並無重大不良後果?
和約條款是片麵對敵人有利?還是雙方平等,或利害參半,甚至對我方有利?
如果是前者,當然應當斷然拒絕;若是後者,就可考慮接受,必要時甚至還須努力爭取。在當時的局勢下,成立和議顯然於明朝有重大利益。不論從政略、戰略、財政、經濟、人民生活那一方麵來考慮,都應與滿清議和。
袁崇煥又奏:“五年之中,變化很大。必須吏部與兵部與臣充分合作。應當選用的人員便即任命,不應當任用的,不可隨便派下來。”崇禎即召吏部尚書王永光、兵部尚書王在晉,將袁崇煥的要求諭知。
袁崇煥又奏:“以臣的力量,製全遼是有餘的,但要平息眾人的紛紛議論,那就不足了。臣一出京城,與皇上就隔得很遠,忌功妒能的人一定會有的。這些人即使敬懼皇上的法度,不敢亂用權力來搗亂臣的事務,但不免會大發議論,擾亂臣的方略。”崇禎站起身來,傾聽他的說話,聽了很久,說道:“你提出的方略井井有條,不必謙遜,朕自有主持。”
大學士劉鴻訓等都奏,請給袁崇煥大權,賜給他尚方寶劍,至於王之臣與滿桂的尚方劍則應撤迴,以統一事權。崇禎認為對極。應予照辦。談完大事後,賜袁崇煥酒饌。
袁崇煥辭出之後,上了一道奏章,提出了關遼軍務基本戰略的三個原則:[77]“以遼人守遼土,以遼土養遼人”—明代兵製,一方有事,從各方調兵前往。因此守遼的部隊來自四麵八方,四川、湖廣、浙江均有。這些士卒首先對守禦關遼不大關心,戰鬥力既不強,又怕冷,在關外駐守一段短時期,便遣迴家鄉,另調新兵前來。袁崇煥認為必須用遼兵,他們為了保護家鄉,抗敵勇敢,又習於寒冷氣候。訓練一支精兵,必須兵將相習,非長期薰陶不為功,不能今天調來,明天又另調一批新兵來替換。他主張在關外築城屯田,逐步擴大防守地域,既省糧餉,又可不斷的收複失地。
“守為正著,戰為奇著,和為旁著”—明兵打野戰的戰鬥力不及習於騎射的清兵,這是先天的限製,不易短期內扭轉過來,但大炮的威力卻非清兵所及。所以要舍己之短,用己所長,守堅城而用大炮,立於不敗之地。隻有在需要奇兵突出、攻敵不意之時,才和清兵打野戰。為了爭取時間來訓練軍隊、加強城防,有時還須在適當時機中與敵方議和,這是輔助性的戰略。
“法在漸不在驟,在實不在虛”—執行上述方策之時,不可求急功近利,必須穩紮穩打,腳踏實地,慢慢的推進。絕對不可冒險輕進,以致給敵人以可乘之機。
這三個基本戰略,是他總結了明清之間數次大戰役而得出來的結論。明軍三次大敗,都敗於野戰,以致全軍覆沒;寧遠兩次大捷,都在於守堅城、用大炮。
這基本戰略持久的推行下去,就可逐步扭轉形勢,轉守為攻。但他耽心兩件事。一是皇帝和朝中大臣對他不信任,二是敵人挑撥離間,散布謠言。因此在上任之初,對此特別強調。他聲明在先,軍隊中希奇古怪之事多得很,不可能事事都查究明白。他又自知有一股蠻勁,幹事不依常規,要他一切都做得四平八穩,麵麵俱圓,那做不到。總而言之:“我不顧自己性命,給皇上辦成大事就是了,小事情請皇上不必理會罷。”
崇禎接到這道奏章,再加獎勉,賜他蟒袍、玉帶與銀幣。袁崇煥領了銀幣,但以未立功勳,不敢受蟒袍玉帶之賜,上疏辭謝了。
崇禎這次召見袁崇煥,對他言聽計從,信任之專,恩遇之隆,實是罕見。但不幸得很,袁崇煥這奏章中所說的話,一句句無不料中,終於被處極刑。這使我想起文征明的一首詞來。他見到宋高宗親筆寫給嶽飛的敕書,書中言辭親切無比,有感而作了一首〈滿江紅〉,其中有一句:“慨當初倚飛何重?後來何酷?”崇禎對待袁崇煥,實也令人慨當初倚之何重,後來何酷。
其間的分別是,嶽飛當時對自己後來的命運完全料想不到,袁崇煥卻是早已料到了的。明知將來難免要受到皇帝猜疑,要中敵人的離間之計,卻還是要去擔任艱危,這番舍身赴難的心情,更令後人深深歎息。
十
袁崇煥還沒有到任,寧遠已發生了兵變。
兵變是因欠餉四個月而起,起事的是四川兵與湖南、湖北的湖廣兵。兵卒把巡撫畢自肅、總兵官朱梅等縛在譙樓上。兵備副使把官衙庫房中所有的二萬兩銀子都拿出來發餉,相差還是很多,又向寧遠商民借了五萬兩,兵士才不吵了。畢自肅自覺治軍不嚴有罪,上吊自殺。兵士的糧餉本就很少,拖欠四個月,叫他們如何過日子?這本來是中央政府財政部的事。連寧遠這樣的國防第一要地,欠餉都達四個月之久,可見當時政治與財政的腐敗。畢自肅在二次寧遠大戰時是兵備副使,守城有功,因兵變而自殺,實在是死得很冤枉的。朱梅是軍中勇將,幾大戰役中血戰有名。
袁崇煥於八月初到達,懲罰了幾名軍官,其中之一是後來大大有名的左良玉,當時是都司;又殺了知道兵變預謀而不報的中軍,將兵變平定了。
但京裏的餉銀仍然不發來,錦州與薊鎮的兵士又嘩變。如果這時清軍來攻,寧遠與錦州怎麽守得住?局勢實在危險之至。袁崇煥有什麽法子?隻有不斷的上奏章,向北京請餉。
崇禎的性格之中,也有他祖父神宗的遺傳。他一方麵接受財政部長的提議,增加賦稅,另一方麵對於伸手來要錢之人大大的不滿。
袁崇煥屢次上疏請餉。崇禎對諸臣說:“袁崇煥在朕前,以五年複遼、及清慎為己任,這缺餉事,須講求長策。”又說:“關兵動輒鼓噪,各邊效尤,如何得了?”
禮部右侍郎周延儒奏道:“軍士要挾,不單單是為了少餉,一定另有隱情。古人雖羅雀掘鼠,而軍心不變。現在各處兵卒為什麽動輒鼓噪,其中必有原故。”崇禎道:“正如此說。古人尚有羅雀掘鼠的。今雖缺餉,那裏又會到這地步呢?”
“羅雀掘鼠”這四字崇禎聽得十分入耳。周延儒由於這四個字,向著首輔的位子邁進了一步。周延儒是江蘇宜興人,相貌十分漂亮,二十歲連中會元狀元,《明史·周延儒傳》:“年甫二十餘,美麗自喜。”這個江南才子小白臉,真是小說與戲劇中的標準小生,可惜人品太差,在《明史》中被列入“奸臣傳”。本來這人也不算真的十分奸惡,他後來做首輔,也做了些好事的,隻不過他事事迎合崇禎的心意。周延儒之奸,主要是崇禎性格的反映。但“逢君之惡”當然也就是奸。這個人和袁崇煥恰是兩個極端。袁崇煥考進士考了許多次落第,到三十五歲才中了三甲第四十名進士,相貌相當不漂亮,[78]性格則是十分的鯁直剛強。
“羅雀掘鼠”是唐張巡的典故。張巡在睢陽被安祿山圍困,苦守日久,軍中無食,隻得張網捉雀、掘穴捕鼠來充饑,但仍死守不屈。羅雀掘鼠是不得已時的苦法子,受到敵人包圍,隻得苦挨,但怎能期望兵士在平時也都有這種精神?周延儒乘機中傷,崇禎在這時已開始對袁崇煥信心動搖。他提到袁崇煥以“清慎為己任”,似乎對他的“清”也有了懷疑。崇禎心中似乎這樣想:“他自稱是清官,為什麽卻不斷的向我要錢?”
袁崇煥又到錦州去安撫兵變,連疏請餉。十月初二,崇禎在文華殿集群臣商議,說道:“崇煥先前說道‘安撫錦州,兵變可彌’,現在卻說‘軍欲鼓噪,求發內帑’,為什麽與前疏這樣矛盾?卿等奏來。”
“內帑”是皇帝私家庫房的錢。因為戶部答覆袁崇煥說,國庫裏實在沒有錢,所以袁崇煥請皇帝掏私人腰包來發欠餉。再加上說兵士鼓噪而提出要求,似乎隱含威脅,崇禎自然更加生氣。
那知百官眾口一辭,都請皇上發內帑。新任的戶部尚書極言戶部無錢,隻有陸續籌措發給。崇禎說:“將兵者果能待部屬如家人父子,兵卒自不敢叛,不忍叛;不敢叛者畏其威,不忍叛者懷其德,如何有鼓噪之事?”
“羅雀掘鼠”和“家人父子”這兩句話,充分表現了崇禎完全不顧旁人死活的自私性格。兵士連續四個月領不到糧餉,吵了起來。崇禎不怪自己不發餉,卻怪帶兵的將帥對待士兵的態度不如家人父子。他似乎認為,主帥若能待士兵如家人父子,沒有糧餉,士兵餓死也是不會吵的。俗語都說:“皇帝不差餓兵。”崇禎卻認為餓兵可以自己捉麻雀、捉老鼠吃。
周延儒揣摩到了崇禎心意,又乘機中傷,說道:“臣不敢阻止皇上發內帑。現在安危在唿吸之間,急則治標,隻好發給他。然而決非長策,還請皇上與廷臣定一經久的方策。”崇禎大為讚成:“此說良是。若是動不動就來請發內帑,各處邊防軍都學樣,這內帑豈有不幹涸的?”崇禎越說越怒,又憂形於色,所有大臣個個嚇得戰戰兢兢,誰也不敢說話。[79]
軍餉應當由戶部(財政部)支付,那是公帑,崇禎年間,除了每年應收的錢糧賦稅之外,還加派“遼餉”(指定用於對付滿清的軍費)、“練餉”(指定用於練兵),兩項軍費的加派在崇禎末年每年超過二千餘萬兩。在崇禎初年,當會少一些,但也不至於對錦州、寧遠的國防部隊欠餉達四個月之久。錦寧前線是當時最重要吃緊的國防要地,別的地方可以欠餉,錦寧前線萬萬不能欠。公家庫房沒有錢,皇帝的私房錢(內帑)卻多得很,緊急關頭,向皇帝暫借私房錢,也是合情合理之事。但崇禎立刻不舍得而勃然大怒。據《明季北略·卷五》載,當李自成在山海關外打了敗仗而匆匆逃離北京之時,發現皇家內庫“舊有鎮庫金積年不用者三千七百萬錠,錠皆五百兩,鐫有永樂字。”這樣大筆銀兩,借出來發清欠餉,何樂而不為?士氣大振之餘,還可進而克複遼東,同時賑濟災民,減弱“流寇”的力量。把幾千萬、幾萬萬銀兩積在內庫之中,不知又有什麽好處?寧遠兵變索餉,後來以七萬兩銀子解決,可見發清欠餉,並不需要一筆很大的款項。三千七百萬錠銀子,每錠五百兩恐怕太多了些,就算每錠隻有十兩,一共也有接近四億兩的巨款。
袁崇煥請發內帑,其實正是他不愛惜自己、不怕開罪皇帝、而待士兵如家人父子。本來,他隻須申請發餉,至於錢從何處來,根本不是他的責任。國庫無錢,自有別的大臣會提出請發內帑,崇禎憎恨的對象就會是那個請發內帑之人。以袁崇煥的才智,決不會不明白其中的關鍵,但他愛惜兵士,得罪皇帝也不管了。他會考慮:說不定朝中大臣人人不敢得罪皇帝,餉銀就始終發不下來,那麽就由我開口好了。
當袁崇煥罷官家居之時,皇太極見勁敵既去,立刻肆無忌憚,不再稱汗而改稱皇帝。
袁崇煥迴任之後,寧遠、錦州、薊州都因欠餉而發生兵變,當時自然不能與清兵開仗,於是與皇太極又開始了和談,用以拖延時間。皇太極對和談向來極有興趣,立即作出積極的反應。袁崇煥提出的先決條件,是要他先除去帝號,恢複稱“汗”。皇太極居然答允,但要求明朝皇帝賜一顆印給他,表示正式承認他“汗”的地位。這是自居為明朝藩屬,原是對明朝極有利的。但明朝朝廷不估計形勢,不研究雙方力量的對比,堅持非消滅滿清不可,當即拒絕了這個要求。[80]
皇太極一直千方百計的在求和,不但自己不停的寫信給明朝邊界上的官員,又托朝鮮居間斡旋,要蒙古王公上書明朝提出勸告。每一個戰役的基本目標,都是“以戰求和”。[81]他清楚的認識到,滿清決不是中國的敵手,中國政治隻要稍上軌道,滿清就非亡國滅種不可。滿族的經濟力量很薄弱,不產棉花,不會紡織,衣料不能自給,主要的收入是靠搶劫。[82]皇太極寫給崇禎的信,其實謙卑到了極點。[83]
然而崇禎的狂妄自大比他哥哥天啟更厲害得多,對滿清始終堅持“不承認政策”,不承認它有獨立自主的資格,決不與它打任何交道。[84]天啟是昏庸胡塗,崇禎卻是昏庸傲狠。
為了與滿清作戰,萬曆末年已加重了對民間的搜括,天啟時再加,到崇禎手裏更大加而特加,到末年時加派遼餉九百萬兩,練餉七百三十餘萬兩,一年之中單是軍費就達到二千萬兩(萬曆初年全國歲出不過四百萬兩左右),國家財政和全國經濟在這壓力下都已瀕於崩潰。明末民變四起,主要原因便在百姓負擔不起這沉重的軍費開支。[85]
敵人提出和平建議,是不是可以接受,不能一概而論。我以為應當根據這樣的原則來加以考慮:敵人的和議是不是一種陰謀手段,目的在整個滅亡我們?還是敵人因經濟、政治、軍事、或社會的原因而確有和平誠意?
必須假定締結和約隻是暫時休戰,雙方隨時可以破壞和平而重啟戰端。目前一直打下去對我方比較有利?還是休戰一段時期再打比較有利?
締結和約或進行和平談判,會削弱本國的士氣民心、造成社會混亂、損害作戰努力、破壞與軍事同盟者的聯盟關係、影響政府聲譽?還是並無重大不良後果?
和約條款是片麵對敵人有利?還是雙方平等,或利害參半,甚至對我方有利?
如果是前者,當然應當斷然拒絕;若是後者,就可考慮接受,必要時甚至還須努力爭取。在當時的局勢下,成立和議顯然於明朝有重大利益。不論從政略、戰略、財政、經濟、人民生活那一方麵來考慮,都應與滿清議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