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的概念太沉重了,它要許許多多這樣的人,這樣的家庭,逆著火光,逆著逃生的路,去送死。


    最後變成教科書裏的幾行字,新聞播報中的幾分鍾,和三分鍾的默哀。


    之後所有人的日子都還要過。


    沒有人永遠少年,但永遠有少年。


    沒有人能永遠迎來春天,但春天永遠會來。


    昨天燒敗了的花永遠消逝,今天枝頭又萌發出新芽。


    太快了,人的可替代性,更換速度,都太快了。


    世界是一個個的格子間,裏麵裝著每個人的悲歡喜樂。


    有人家新生兒誕生,有人家送走了年邁的父母,有人家金榜題名,有人家輟學打工。


    悲哀最後隻留給了當事家庭。


    有幸人們提起來時,會稱唿那麽一句『英雄』。


    這竟就是他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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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4章 世界的劃分


    陳姝曾想給羅森一個智能的假肢。


    那是種名叫『神經肌肉骨骼接口』的技術,能夠意念驅動和傳遞觸覺。


    羅森家拒絕了,無論是以朋友的名義,還是帝國的名義。


    他們知道這並不是帝國給的福利,而隻是他們一群孩子的好心。


    有那麽一刻,陳姝有些生氣『普通』與『貧困』家庭的那份骨氣與自尊。


    他們會放棄一項更好的東西,或者說方案,因為那對他們來說不能承擔,然後又擰巴的不能接受恩情的概念。


    所以置自己甚至是孩子於困境中要自食其力的掙紮,哪怕這份痛苦本來可以不用吃。


    但他們執著於必須要吃。


    不能讓別人看低,不能吃嗟來之食,不能接受別人的恩惠。


    就像新年的紅包,必須來迴拉扯,說「不要不要!」,親戚走出二裏地了還得追上去,把紅包丟過去。


    其實完全可以大方的接受,在之後一個合適的機會迴一份體麵的禮,完成交際中的禮尚往來。


    但如果這份金額或是這份禮物太高昂,他們就隻能羞澀於『還不起』。


    因為這份『體麵』是他們支撐不起的。


    這種『還不起』的概念,讓他們在生活的危急時刻,也習慣於要悶著聲咬牙往下咽。


    於是有很多時候將自己和親人逼入一種絕境。


    就像銀鑠和外婆,寧可簽協議把自己賣進去做實驗,都不肯向朋友張一張嘴。


    她並不是真的走投無路,是她身上的自尊心令她走投無路。


    明明以後果去衡量,向朋友張口就是一個完美的方案。既能讓外婆得到治療,還能有充裕的時間去還款,又不會害了自己生命。


    隻需要張一張口,危機就能度過,是最簡單的一個方式。


    銀鑠不行,張嘴對她而言比死還難,所以她要為了自尊心,和顧忌『人情』的後果,去承擔外婆死亡與自己死亡的風險。


    羅森家也是如此。


    他們把後果看得格外重,格外大,眼前的事還沒有得到解決,就先預想未來還起來時的壓力,於是選擇從根本上就不要欠下人情。


    當陳姝看著羅森一次又一次失衡摔倒,他又太貪心快點自由行走,截肢的部位被磨得血肉模糊,她就覺得羅森父母十分愚昧。


    他們明明那麽心疼羅森,又寧肯眼睜睜看著孩子這樣受苦受難。


    但是平靜下來時陳姝又會想,自己又何曾不是從這個階段過來的。


    她也曾與之深刻的共鳴。


    直到走出來,走到這一步,她才能用開闊的所謂格局去嫌棄別人的愚昧。


    這是一種自上而下的行為。


    陳姝立刻就停止了自己腦袋裏的抨擊。


    她不能因為自己見過了天地遼闊,就去笑話還被困在山林裏的人。


    不能因為自己兜裏富裕,就指責別人為什麽貧瘠。


    不要忘了來時路,泯滅了初心,這是一件很難的事。


    視野與心境的變化,讓人常常忘了下麵的泥濘與掙紮,喪失掉同理心和感知力。


    夜裏,羅森抓著被子,不敢驚動了守在床邊的母親。


    母親太擔心他了,在他床邊打了個地鋪,方便時時刻刻都能知道他的動靜。


    他知道自己截肢以來整個人都不太正常,精神恍惚,極端,易怒,多次的推搡了父母,還咬過他們。


    在有理智的時候,他就難過,為許許多多的事難過。


    他想快點站穩,像往常一樣跑跳。


    訓練養成的習慣讓他保持著如舊的作息,可是他隻能眼巴巴盯著窗戶。


    然而剩下的半截肢體常常抽筋,鑽心的疼,一疼就是一身的冷汗,仿佛要扒下他一層皮。


    他不願意說出來,徒增難過和擔心,也不想打擾母親難得的睡眠,就咬牙硬忍。


    他將頭埋進枕頭裏,偷偷掉著眼淚。


    第二天,又乖乖地去穿假肢,配合康復。


    母親勸他歇一歇,不要那麽急。


    他說沒事,躺久了後背肌肉不怎麽舒服。


    可是天漸漸的熱了,矽膠套又悶又癢,他總是忍不住地想要去撓。


    汗水就貼在磨出的傷口上,刺激地更加疼痛。


    羅森自暴自棄會想,還不如這塊神經就徹底壞死了得了,也免得遭那麽多罪。


    以前的軍靴裹不住假肢,穿起來晃晃蕩盪,就換了運動鞋,後來母親把運動鞋刷了,讓他穿帆布鞋,又因為運動鞋有坡度,換鞋後的差度會很難受,不得不去找假肢公司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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