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姓馬,就應該讓我們馬家人撫養。”


    “你跟孩子有血緣關係嗎?沒有就滾蛋。”


    華清剛醒轉過來,便看到一個瘦削佝僂的男人身影。


    他上半身穿著一件打著補丁的藍色短袖,下半身是一件灰色長褲。


    頭發半白,背對著自己站在有些破敗的院牆門口。


    門外站著不少人,為首的是兩個中年男人,一個快五十歲,另一個三十多歲。


    華清轉過身,看到自己不遠處站著兩個七八歲的小女孩。


    兩人衣著雖然樸素,洗得倒也幹淨。


    她們眼眶裏淚水打著轉,無處安放的小手摳著衣角,局促不安地看著門口的眾人。


    華清四目望去,這座房子的外牆由青灰色的石塊和黃土混合砌成。


    經過歲月的洗禮,石塊表麵已覆蓋了一層薄薄的青苔,黃土部分則斑駁陸離,透露出時間的滄桑。


    屋頂覆蓋著陳舊的瓦片,有的已經殘缺不全,陽光透過縫隙,灑下斑駁的光影。


    門窗是木頭做的,顏色已變得暗沉,表麵布滿了裂紋和風雨侵蝕的痕跡。


    有的窗戶上玻璃已經破了,用泛黃的紙張糊著。


    幾隻小鳥落在屋簷上,嘰嘰喳喳地叫著。


    “千機。”


    “老大來了。”


    千機在華清眉心上一點,原劇情在他腦海中快速鋪開。


    原主叫馬華清,是大山裏的孩子。


    三歲那年,母親實在受不了家裏的貧窮,和他父親離婚後走了。


    五歲那年,父親也一走了之,從此杳無音信,隻剩下孤苦無依還是孩子的原主。


    村裏人見他可憐,便勸說伯伯和叔叔,也就是他父親的哥哥和弟弟,撫養他。


    兩個人家庭條件在村裏還算不錯,隻不過都有老婆和孩子,根本不想要這個累贅。


    姑姑早年喪偶,帶著兩個孩子改嫁到同村的宋清明。


    原先的姑父是得病去世的,當初為了給他治病,花光了家裏所有的積蓄。


    宋清明從小家境貧寒,沒上過學。


    長大成人後,也成了老大難,家裏一貧如洗,娶不起老婆。


    他雖然和原主的姑姑組建起新的家庭,日子卻是過得緊巴巴。


    姑姑見大哥和二哥都不肯收養原主,便帶迴了自己家。


    兩個人養著三個嗷嗷待哺孩子,生活更是難上加難了。


    但他們並沒有厚此薄彼,把原主視如己出,當親生兒子看待。


    家裏雖然窮,兩夫婦人硬是從牙縫裏省出錢,供應三個孩子讀書。


    在他們簡單的世界觀裏,大山的孩子隻有讀書才會有出路。


    叔叔有次從城裏迴來後,和伯伯一同找到姑姑神秘兮兮地說道,他找到了一條門路,勸說姑姑把原主賣了錢三家平分。


    歲數再大一點就不好賣了。


    反正他爹都不要他,何苦帶著這個拖油瓶?


    有了錢,姑姑家的生活條件也能得到改善。


    姑姑一聽就火冒三丈,用破掃把將兩人趕出了家門。


    這是原主被姑姑帶迴家後,馬家兄弟僅有的一次去姑姑家“看望”原主。


    他們怕沾染上姑姑的窮氣和黴運,實際上多年已經不來往了。


    原主八歲時,姑姑到山上割草喂羊,天黑時一個不慎掉到水庫裏淹死了。


    從此之後,宋清明獨自撫養三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生活更加窘迫了。


    除了種地之外,一有時間就蹬著一輛破三輪車到鎮上撿垃圾賣了換錢。


    不到四十歲,家庭的重擔就壓彎了他的腰。


    正值壯年的他,早生華發,一臉皺紋,看起來像五六十歲的人。


    窮人的孩子早當家,三個孩子乖巧懂事,他們會洗衣服做飯。


    放了學,也會到山上割草喂養牲畜。


    一家人勉強果腹,生活雖然艱辛,一家人倒也苦中作樂,很是和睦。


    做為家裏的老大,原主即使有時吃不飽,也騙兩個妹妹吃飽了。


    有好東西也是緊著她們先吃。


    原主十歲時,親生父親遇了礦難,縣裏派人來到宋家,說有八十萬賠償款。


    原主做為他父親唯一的孩子,是這筆賠償款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這對赤貧如洗的一家四口來說,無疑能極大地改善他們的生活條件。


    但伴隨著這筆賠償款的到來是無盡的紛爭。


    隻來過宋家一次的伯伯叔叔,帶著好吃的好玩的來哄原主,就像住在宋家一般,他們要把原主接迴家撫養。


    理由嘛,也很簡單,原主身體裏流淌著的是馬家的血液。


    現在姑姑去世了,宋清明和原主非親非故,他們比宋清明更有資格收養原主。


    村支書也登門造訪,他認為伯伯叔叔以前不收養原主,現在隻不過是見錢眼開。


    所以,他們沒有資格收養原主。


    這筆錢應該放到村裏,由村裏保管,支付原主的日常開銷。


    村支書以替原主的父親辦喪事為由,從宋清明手中要走五萬塊錢,說是要風風光光地辦,多退少補。


    實際上草草了事,花了連一萬都不到。


    剩下的錢,退是不可能退了,到了嘴裏的肉哪有吐出來的道理?


    原主的姨媽們和舅舅們聽到賠償款的消息,自然也不肯善罷甘休。


    門可羅雀的宋家一時間熱鬧無比,爭吵聲從早上持續到深夜。


    自從離婚後,沒露過一次麵的親生母親顧欣妍,也從南方披星戴月地趕迴來了。


    幾方人馬為了爭奪原主的撫養權大打出手,頭破血流。


    事情驚動了警局,經過一番勸說,幾家人鬧上了法院。


    最後判決的結果,有血緣關係的顧欣妍和馬家兄弟占了優勢。


    顧欣妍取得撫養權,拿走了三十五萬,帶走了原主。


    伯伯叔叔各拿了二十萬,說是暫時保管這些錢,等原主長大後,給他結婚用的。


    其實是個人都看得明白,甚至連原主的母親顧欣妍心裏也很清楚,這筆錢是不可能要迴來了。


    在他們走後,馬家兄弟賣掉了原主家的破房子,房子是不值錢,但是地基值錢啊。


    他們欺軟怕硬,三番五次地去宋家,讓宋清明退給他們辦喪事的五萬塊錢。


    說他當初擅自挪用,根本沒經過他們同意。


    宋清明讓他們去找村支書,他們罵他腦子有病,錢從你手裏拿出去的,我們找他幹嘛?


    被他們逼得沒得辦法,宋清明隻好去找村支書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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