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斷臂小乞丐(1)
快穿:最強工具人出征,寸草不生 作者:飛雪淩峰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孩子姓馬,就應該讓我們馬家人撫養。”
“你跟孩子有血緣關係嗎?沒有就滾蛋。”
華清剛醒轉過來,便看到一個瘦削佝僂的男人身影。
他上半身穿著一件打著補丁的藍色短袖,下半身是一件灰色長褲。
頭發半白,背對著自己站在有些破敗的院牆門口。
門外站著不少人,為首的是兩個中年男人,一個快五十歲,另一個三十多歲。
華清轉過身,看到自己不遠處站著兩個七八歲的小女孩。
兩人衣著雖然樸素,洗得倒也幹淨。
她們眼眶裏淚水打著轉,無處安放的小手摳著衣角,局促不安地看著門口的眾人。
華清四目望去,這座房子的外牆由青灰色的石塊和黃土混合砌成。
經過歲月的洗禮,石塊表麵已覆蓋了一層薄薄的青苔,黃土部分則斑駁陸離,透露出時間的滄桑。
屋頂覆蓋著陳舊的瓦片,有的已經殘缺不全,陽光透過縫隙,灑下斑駁的光影。
門窗是木頭做的,顏色已變得暗沉,表麵布滿了裂紋和風雨侵蝕的痕跡。
有的窗戶上玻璃已經破了,用泛黃的紙張糊著。
幾隻小鳥落在屋簷上,嘰嘰喳喳地叫著。
“千機。”
“老大來了。”
千機在華清眉心上一點,原劇情在他腦海中快速鋪開。
原主叫馬華清,是大山裏的孩子。
三歲那年,母親實在受不了家裏的貧窮,和他父親離婚後走了。
五歲那年,父親也一走了之,從此杳無音信,隻剩下孤苦無依還是孩子的原主。
村裏人見他可憐,便勸說伯伯和叔叔,也就是他父親的哥哥和弟弟,撫養他。
兩個人家庭條件在村裏還算不錯,隻不過都有老婆和孩子,根本不想要這個累贅。
姑姑早年喪偶,帶著兩個孩子改嫁到同村的宋清明。
原先的姑父是得病去世的,當初為了給他治病,花光了家裏所有的積蓄。
宋清明從小家境貧寒,沒上過學。
長大成人後,也成了老大難,家裏一貧如洗,娶不起老婆。
他雖然和原主的姑姑組建起新的家庭,日子卻是過得緊巴巴。
姑姑見大哥和二哥都不肯收養原主,便帶迴了自己家。
兩個人養著三個嗷嗷待哺孩子,生活更是難上加難了。
但他們並沒有厚此薄彼,把原主視如己出,當親生兒子看待。
家裏雖然窮,兩夫婦人硬是從牙縫裏省出錢,供應三個孩子讀書。
在他們簡單的世界觀裏,大山的孩子隻有讀書才會有出路。
叔叔有次從城裏迴來後,和伯伯一同找到姑姑神秘兮兮地說道,他找到了一條門路,勸說姑姑把原主賣了錢三家平分。
歲數再大一點就不好賣了。
反正他爹都不要他,何苦帶著這個拖油瓶?
有了錢,姑姑家的生活條件也能得到改善。
姑姑一聽就火冒三丈,用破掃把將兩人趕出了家門。
這是原主被姑姑帶迴家後,馬家兄弟僅有的一次去姑姑家“看望”原主。
他們怕沾染上姑姑的窮氣和黴運,實際上多年已經不來往了。
原主八歲時,姑姑到山上割草喂羊,天黑時一個不慎掉到水庫裏淹死了。
從此之後,宋清明獨自撫養三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生活更加窘迫了。
除了種地之外,一有時間就蹬著一輛破三輪車到鎮上撿垃圾賣了換錢。
不到四十歲,家庭的重擔就壓彎了他的腰。
正值壯年的他,早生華發,一臉皺紋,看起來像五六十歲的人。
窮人的孩子早當家,三個孩子乖巧懂事,他們會洗衣服做飯。
放了學,也會到山上割草喂養牲畜。
一家人勉強果腹,生活雖然艱辛,一家人倒也苦中作樂,很是和睦。
做為家裏的老大,原主即使有時吃不飽,也騙兩個妹妹吃飽了。
有好東西也是緊著她們先吃。
原主十歲時,親生父親遇了礦難,縣裏派人來到宋家,說有八十萬賠償款。
原主做為他父親唯一的孩子,是這筆賠償款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這對赤貧如洗的一家四口來說,無疑能極大地改善他們的生活條件。
但伴隨著這筆賠償款的到來是無盡的紛爭。
隻來過宋家一次的伯伯叔叔,帶著好吃的好玩的來哄原主,就像住在宋家一般,他們要把原主接迴家撫養。
理由嘛,也很簡單,原主身體裏流淌著的是馬家的血液。
現在姑姑去世了,宋清明和原主非親非故,他們比宋清明更有資格收養原主。
村支書也登門造訪,他認為伯伯叔叔以前不收養原主,現在隻不過是見錢眼開。
所以,他們沒有資格收養原主。
這筆錢應該放到村裏,由村裏保管,支付原主的日常開銷。
村支書以替原主的父親辦喪事為由,從宋清明手中要走五萬塊錢,說是要風風光光地辦,多退少補。
實際上草草了事,花了連一萬都不到。
剩下的錢,退是不可能退了,到了嘴裏的肉哪有吐出來的道理?
原主的姨媽們和舅舅們聽到賠償款的消息,自然也不肯善罷甘休。
門可羅雀的宋家一時間熱鬧無比,爭吵聲從早上持續到深夜。
自從離婚後,沒露過一次麵的親生母親顧欣妍,也從南方披星戴月地趕迴來了。
幾方人馬為了爭奪原主的撫養權大打出手,頭破血流。
事情驚動了警局,經過一番勸說,幾家人鬧上了法院。
最後判決的結果,有血緣關係的顧欣妍和馬家兄弟占了優勢。
顧欣妍取得撫養權,拿走了三十五萬,帶走了原主。
伯伯叔叔各拿了二十萬,說是暫時保管這些錢,等原主長大後,給他結婚用的。
其實是個人都看得明白,甚至連原主的母親顧欣妍心裏也很清楚,這筆錢是不可能要迴來了。
在他們走後,馬家兄弟賣掉了原主家的破房子,房子是不值錢,但是地基值錢啊。
他們欺軟怕硬,三番五次地去宋家,讓宋清明退給他們辦喪事的五萬塊錢。
說他當初擅自挪用,根本沒經過他們同意。
宋清明讓他們去找村支書,他們罵他腦子有病,錢從你手裏拿出去的,我們找他幹嘛?
被他們逼得沒得辦法,宋清明隻好去找村支書要錢。
“你跟孩子有血緣關係嗎?沒有就滾蛋。”
華清剛醒轉過來,便看到一個瘦削佝僂的男人身影。
他上半身穿著一件打著補丁的藍色短袖,下半身是一件灰色長褲。
頭發半白,背對著自己站在有些破敗的院牆門口。
門外站著不少人,為首的是兩個中年男人,一個快五十歲,另一個三十多歲。
華清轉過身,看到自己不遠處站著兩個七八歲的小女孩。
兩人衣著雖然樸素,洗得倒也幹淨。
她們眼眶裏淚水打著轉,無處安放的小手摳著衣角,局促不安地看著門口的眾人。
華清四目望去,這座房子的外牆由青灰色的石塊和黃土混合砌成。
經過歲月的洗禮,石塊表麵已覆蓋了一層薄薄的青苔,黃土部分則斑駁陸離,透露出時間的滄桑。
屋頂覆蓋著陳舊的瓦片,有的已經殘缺不全,陽光透過縫隙,灑下斑駁的光影。
門窗是木頭做的,顏色已變得暗沉,表麵布滿了裂紋和風雨侵蝕的痕跡。
有的窗戶上玻璃已經破了,用泛黃的紙張糊著。
幾隻小鳥落在屋簷上,嘰嘰喳喳地叫著。
“千機。”
“老大來了。”
千機在華清眉心上一點,原劇情在他腦海中快速鋪開。
原主叫馬華清,是大山裏的孩子。
三歲那年,母親實在受不了家裏的貧窮,和他父親離婚後走了。
五歲那年,父親也一走了之,從此杳無音信,隻剩下孤苦無依還是孩子的原主。
村裏人見他可憐,便勸說伯伯和叔叔,也就是他父親的哥哥和弟弟,撫養他。
兩個人家庭條件在村裏還算不錯,隻不過都有老婆和孩子,根本不想要這個累贅。
姑姑早年喪偶,帶著兩個孩子改嫁到同村的宋清明。
原先的姑父是得病去世的,當初為了給他治病,花光了家裏所有的積蓄。
宋清明從小家境貧寒,沒上過學。
長大成人後,也成了老大難,家裏一貧如洗,娶不起老婆。
他雖然和原主的姑姑組建起新的家庭,日子卻是過得緊巴巴。
姑姑見大哥和二哥都不肯收養原主,便帶迴了自己家。
兩個人養著三個嗷嗷待哺孩子,生活更是難上加難了。
但他們並沒有厚此薄彼,把原主視如己出,當親生兒子看待。
家裏雖然窮,兩夫婦人硬是從牙縫裏省出錢,供應三個孩子讀書。
在他們簡單的世界觀裏,大山的孩子隻有讀書才會有出路。
叔叔有次從城裏迴來後,和伯伯一同找到姑姑神秘兮兮地說道,他找到了一條門路,勸說姑姑把原主賣了錢三家平分。
歲數再大一點就不好賣了。
反正他爹都不要他,何苦帶著這個拖油瓶?
有了錢,姑姑家的生活條件也能得到改善。
姑姑一聽就火冒三丈,用破掃把將兩人趕出了家門。
這是原主被姑姑帶迴家後,馬家兄弟僅有的一次去姑姑家“看望”原主。
他們怕沾染上姑姑的窮氣和黴運,實際上多年已經不來往了。
原主八歲時,姑姑到山上割草喂羊,天黑時一個不慎掉到水庫裏淹死了。
從此之後,宋清明獨自撫養三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生活更加窘迫了。
除了種地之外,一有時間就蹬著一輛破三輪車到鎮上撿垃圾賣了換錢。
不到四十歲,家庭的重擔就壓彎了他的腰。
正值壯年的他,早生華發,一臉皺紋,看起來像五六十歲的人。
窮人的孩子早當家,三個孩子乖巧懂事,他們會洗衣服做飯。
放了學,也會到山上割草喂養牲畜。
一家人勉強果腹,生活雖然艱辛,一家人倒也苦中作樂,很是和睦。
做為家裏的老大,原主即使有時吃不飽,也騙兩個妹妹吃飽了。
有好東西也是緊著她們先吃。
原主十歲時,親生父親遇了礦難,縣裏派人來到宋家,說有八十萬賠償款。
原主做為他父親唯一的孩子,是這筆賠償款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這對赤貧如洗的一家四口來說,無疑能極大地改善他們的生活條件。
但伴隨著這筆賠償款的到來是無盡的紛爭。
隻來過宋家一次的伯伯叔叔,帶著好吃的好玩的來哄原主,就像住在宋家一般,他們要把原主接迴家撫養。
理由嘛,也很簡單,原主身體裏流淌著的是馬家的血液。
現在姑姑去世了,宋清明和原主非親非故,他們比宋清明更有資格收養原主。
村支書也登門造訪,他認為伯伯叔叔以前不收養原主,現在隻不過是見錢眼開。
所以,他們沒有資格收養原主。
這筆錢應該放到村裏,由村裏保管,支付原主的日常開銷。
村支書以替原主的父親辦喪事為由,從宋清明手中要走五萬塊錢,說是要風風光光地辦,多退少補。
實際上草草了事,花了連一萬都不到。
剩下的錢,退是不可能退了,到了嘴裏的肉哪有吐出來的道理?
原主的姨媽們和舅舅們聽到賠償款的消息,自然也不肯善罷甘休。
門可羅雀的宋家一時間熱鬧無比,爭吵聲從早上持續到深夜。
自從離婚後,沒露過一次麵的親生母親顧欣妍,也從南方披星戴月地趕迴來了。
幾方人馬為了爭奪原主的撫養權大打出手,頭破血流。
事情驚動了警局,經過一番勸說,幾家人鬧上了法院。
最後判決的結果,有血緣關係的顧欣妍和馬家兄弟占了優勢。
顧欣妍取得撫養權,拿走了三十五萬,帶走了原主。
伯伯叔叔各拿了二十萬,說是暫時保管這些錢,等原主長大後,給他結婚用的。
其實是個人都看得明白,甚至連原主的母親顧欣妍心裏也很清楚,這筆錢是不可能要迴來了。
在他們走後,馬家兄弟賣掉了原主家的破房子,房子是不值錢,但是地基值錢啊。
他們欺軟怕硬,三番五次地去宋家,讓宋清明退給他們辦喪事的五萬塊錢。
說他當初擅自挪用,根本沒經過他們同意。
宋清明讓他們去找村支書,他們罵他腦子有病,錢從你手裏拿出去的,我們找他幹嘛?
被他們逼得沒得辦法,宋清明隻好去找村支書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