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風》是我第一次挑戰這樣均衡視角的三人組為主角的故事,落筆如預料中的不完美,讀者也沒幾個。簽約後,我中間幾度棄文,麵對著再詳細的大綱也很難再寫下去,加上現實工作變動的原因,我停筆了很久。


    再次一心撲到寫作上,我還是寫了很多短篇的懸疑故事,發表在其他的平台,越來越多讀者的鼓勵,讓我覺得我需要給這個故事一個交代。


    我知道,《春風》這本書就算看的人少,也總是有讀者的。哪怕隻有一個讀者,我也要為了他寫完這個故事。


    一場爛戲也要寫到結尾,再難聽的曲子也會終結。


    當我抱著寫完就是勝利的想法,再次迴看這本書的寫作過程,我才恍然驚覺,這個故事,從一開始就註定冷門。


    我沒有寫一個青春正當好的故事,廖子璿站在十年後和十年前的自己碰麵的瞬間,她終究不是那個意氣風發的少年人。


    這也不是什麽,每個人在麵對既定的命運時,總是無能為力的。


    我也沒有寫一個大家都愛看的女性故事,我沒有講廖子璿的困境,也沒說她迴到家鄉是要做一番大事業。


    正如廖子璿在文中所說,她並沒有什麽太大的野心,她所有往上拚搏的動力,不是為了自己,也不是為了宋文英,而是為了變成許春天想像中的那個美好的自己。


    這漫長的十年,是廖子璿對青春的告別。


    故事的最後,廖子璿決定迴歸自我,享受生活,也跟著自己的本心,選擇和林昂繼續走下去,直到共白首。


    而那些被許春天影響著的人,都奔走在自己的熱愛裏,他們跟廖子璿一樣,害怕辜負許春天的一番好意。


    隻要他們還記得許春天,那這世界上就會永遠存在許春天留下的痕跡。


    在每個春三月,大家會記起一個很耀眼的許春天,這就足夠了。


    故事的最開始,我在作者自述裏說,我寫這個故事,是因為想起了一個人,想和她在筆墨間,有一場盛大的告別。


    的確是這樣。


    那大概是十年前的夏天,還是八九年前的夏天,我有些記不清了,但那應該也是一個周四,離我不遠不近的一個同年級的學生,平日裏沒什麽交集,隻是大概記得樣子的一個女同學。


    她從上鋪摔下來,得了這個病。


    那是我第一次開始思考記憶對人來說究竟算什麽。


    再後來,緊張的備考,讓我忘記了這個女生,直到某一天,不知道聽到誰說起,她最後選擇了跳樓。


    關於她的故事,我並沒有刻意地去打探過,也不知道她最終去向了哪裏。


    隻是每當想起她,我還是會心有餘悸。


    於是,這個故事就有了雛形。


    更準確地說,這個故事裏的很多角色,或多或少都會有大家學生時代某個朋友的影子,他們肆意張揚,在你青春裏痛快地活過一場。


    跟上本書一樣,還是四個月的單機寫作,好在,我又撐過來了。


    我知道自己還有很多不足,也知道自己的文筆不算最佳,但我一直在堅持讀書,練筆,寫作,我相信,隻要我一直往前走,終將抵達我想要的彼岸。


    福啟新歲,順頌時祺。


    希望大家在新的一年裏,也能朝前看,往前走,別迴頭。


    那麽,山高水遠,我們下個故事見!


    ——楓愁眠,二零二三年,歲末,於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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