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那人彎腰搬起金條之時,身後兩人隻是互相對視一眼,隨後嘴角露出一絲冷笑,微微點了點頭。


    又是一頓毫無章法的拳腳之下,一聲聲慘叫之聲迴蕩在這寬敞的小院之中。


    “為什麽,為什麽要這樣?”那人嘴角滲血,可懷中那箱子金條卻絲毫沒有放下的意思。而是死死抱著,大有一副比起命來說,錢財似乎更加重要的意思。


    聽著這愚蠢的問題,兩人都是互相對視一眼,眼眸子之中的嘲笑之色絲毫沒有收斂,而是就這麽肆無顧忌地看著:“我此前說了,三斤米十個人吃是吃不飽的,五個人吃才可以吃飽,三個人吃可以吃撐,但是餓肚子的人飯量總是大了一些,況且這一箱子黃金折合白銀,少說十萬兩,三個人分一人也就才三萬兩多,但是兩個人那就是五萬兩了,總是好分一些的。”


    說完,隨後緩緩蹲下身子,一隻手輕輕地拍了拍那人臉頰,滿臉的嘲笑。


    “你,不仁不義之輩,你!你們,你們不得好死!”


    “說來好笑,不仁不義可不是好不好死的關鍵,好不好死的關鍵是有沒有銀子,隻要有了銀子,即便是身患絕症,那都可以多活兩年,沒有銀子,那可就真的等死了。”說完,一手摸向盒子金條,隨後更是將那盒子金條高高舉起,目光狠厲:“說起來我這人也是心善之人,既然你這麽想要這金條,那麽我就讓你死在這金條手中也不是不可以。”這句話說完,那高高舉起裝有金條的盒子狠力地砸下。


    一下,兩下,三下,四下………………八下…………………………十下…………………………。


    不得不說,這金條分量不可謂不重,僅僅隻是十來下,那人起先還算完整的腦袋此時已然血肉模糊,看不出人形。


    看著身前這一攤爛肉,那人殺心似乎已經收不住了,額,或者更應該說他一開始便沒有收住的意思,那一張沾滿了血跡以及腦漿的臉詭異地笑著,極為滲人。


    “哎,你說說,這十萬兩兩個人分,一人是多少?”


    “啊?這還要算?一人五萬啊,趕緊的,別廢話,拿了這銀子,我們就不要再見了,你朝東,我朝西,各安天命,今生再無緣分………………………………”


    這話一出,似乎還想著後續說些什麽,可那張滲人臉上的那張嘴卻喃喃道“你這麽算不對,兩人分十萬兩,是一人十萬,而另一人…………………………”這話一出,那人猛的站起身來,隨後將手手中裝有金條的箱子朝著臉上砸去“而另一人,去死就好了!”


    有心算無心之下,幾乎沒有任何反抗的餘地,就這麽被一下砸暈,之後也不知道如何,隻是這麽賣力地砸著,相較於之前那人,還有心保留體力,可是這次卻沒有了後顧之憂,一下一下賣力地砸著,直至最後,雙手已然發軟,直至最後再也沒有了氣力,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氣。


    可眉眼之中的笑意卻做不得假,此刻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麽,是這十萬兩白銀拿到之後本本分分,一輩子錦衣玉食。還是繼續花天酒地紙醉金迷,犒勞犒勞自己,還是繼續沉醉賭場,三兩天之內就將這金條輸個精光?


    這些想法沒人會知道,當然,也沒人會在意。


    而就在他還在沉醉與自己美夢之中之時“啪……啪……啪……啪……啪…………”一道不合時宜的拍手聲悠然傳來。


    微微側頭,隨後艱難地睜開眼皮,隻見一雙腿正緩步朝著自己走來。


    這拍手聲的主人要問是誰,那自然是一開始便策劃這出好戲的永煜了。


    而聽著這巴掌聲,不難看出,永煜心情應該是挺愉悅的,看來也在對這好戲很是滿意。


    “好…………好…………好…………”永煜拍著手,緩緩來到那人身前,隨後抬起腳,一下踩在那人臉上,言語嘲弄無比“真是一出好戲啊,說起來我應該要感謝你這位人渣呢。”永煜說著,腳下略微用力。


    雖然永煜隻是略微用力,可那人瞬間感覺到自己臉上傳來萬斤巨力一般,聲嘶力竭地嘶吼道“公子!你說過,誰拿到就是誰的,莫不是要反悔不成?”


    “哎,可笑。”永煜輕輕歎了口氣,隨後腳下又是加了些許力道“說起來,我這人與你一樣,心善,人有兩大悲苦,求之不得,得到而有失去,我不願人遭受這兩大悲苦,所以想著成全你。”


    聽著永煜這話,那被踩在腳下之人心中略微有些慶幸,不過卻也更加疑惑,忍著“巨山壓頂”之痛出言問道“那麽公子,可是對我有什麽不滿,按照公子的說法,這金條應該是我的了,要是公子不舍,那麽收些迴去,我也絕無怨言。”


    “嗬嗬,嗬嗬,哈哈,哈哈哈哈。”永煜先是冷笑,隨後大笑,再到之後放肆癲笑,一手扶著額頭,一手自然垂下,腳下越發用力,不過言語卻依舊是剛剛那句“我這人心善,不願看人有這兩大悲苦。”可是說到這之後,永煜卻是話鋒一轉,言語玩味道:“你得到了這一盒子金條隻是現在得到,難保以後會不會失去,為了避免這件事發生,那麽隻有請你去死了,畢竟死人那就已經不能算不人了,既然不是人,那麽這兩大悲苦就不存在了不是。”永煜說完,腳下再也沒有刻意收力。


    隨著一聲滲人的“哢嚓”聲響起,那人眼耳口鼻紛紛流淌出殷紅血液,慘叫之聲更是響徹雲端。


    聽著這慘叫聲,永煜並沒有心慈手軟,而是就這這麽一腳下去,將那人腦袋連帶著頭骨瞬間踩碎,再也沒有了氣息。


    “晦氣,埋汰了我這雙鞋子。”看著眼前橫七豎八的屍體,永煜心中也沒有憐憫,甚至沒有不適。


    額,如果非要說不適的話,那就隻能說此時永煜心情不算太好,因為永煜是真的喜歡自己這雙鞋子,現在卻被鮮血裹挾腦漿將他這鞋子給埋汰了吧。


    蹲下身子,隨手扯下一人的衣服,隨後坐會門檻之上,將那鞋子褪下,仔細地擦拭著,口中碎碎念著“真是一群人渣,死了也不讓人安心,讓我這鞋子掉了價,我這可是偷偷穿明卜語這混蛋的,這要是給他知道了,不得罵我一頓啊。”


    “哎呀,早知道就不踩了,直接殺了多好廢話,我好歹也是麒麟閣之人,應該淡漠一點才是,可不能這樣了,不然多掉價。”


    可話雖這麽說,真要改,這可不是一天兩天的事,由於此前一直待在麒麟閣,好不容易出來一次,這讓永煜有了許多玩心。


    而且礙於永煜身世,他對於那些個世家以及賭徒,青樓中人從來就沒有好感。


    就好比那人皮麵具來說,原本殺了也就殺了,算不得什麽大事,可卻非要帶走頭顱,嘴上說什麽好皮囊好皮囊的,可究其原因不就是看不得那些個世家公子那囂張氣焰嗎,甚至還不願意給人留下全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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