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總迴道:“大哥,你就去把小莉放開就行了,別讓她到處聲張,我還沒有到羅城見到齊大新呢!行了,不說了,再說估計電話要被搶走了。”
大胡確實認為他話多,已經做出讓他掛機的手勢,大新交代了,不讓大胡他們在路上打程總,否則像程總這麽能裝的人,大胡早就打的對方說不出話來。
程總的電話打出去沒多久,在羅城等候的大新就接到了一個電話:“齊大新,我是程老二的同事,公司領導問你,什麽條件,你能放了程老二。”
稱程總為陳老二,顯然來電話的人,在假酒公司的級別也挺高的,大新迴道:”暫時什麽條件也放不了,等我見到他再說。”說完就把電話掛了,大新認為現在還不是談判的時候,混社會雖然主要還是混錢,但是大哥還是麵子優先。
程總被直接拉到東城公園,夜深人靜的,也沒有什麽人,大新已經等在那裏了,程總先開的口:“齊大新,我們就是做假酒的,上了諾斯啤酒的項目,沒搶你的吧!也沒賺你的錢,市場認可假的諾斯,和你有什麽關係。”
大新沒接他的話茬,直接問道:“混社會,講究的是血債血還,這個你沒有異議吧!其它的事以後再掰扯不遲。”
大新說完這句話,大軍和大武就把程總控製住,榔頭也上去幫忙把他的腿架到水泥台子上,結巴要打,大新沒讓,而是自己親自接過鎬把,沒有打膝蓋骨,而是往下了幾厘米,腿被打折呢!反應都差不多,休克。
二驢的腿還迴來了,還差朱傑的那七八刀,大新沒有往他腿上紮那麽多下,隻是在程總的另外一條腿上豁了一刀,直接把他的腳筋幹斷了,能當大哥的,不狠是絕對不行的,大新關鍵時刻也是有殺人心的。
程序一樣,趕緊把程總送進了東城區醫院,手術時間很長,大誌在醫院包了把頭的三個病房,總共安排二十個兄弟兩班倒,繼續看著程總。
到了九五年,羅城的醫療水平也高了不少,腳筋斷了接好問題都不算大,而大新打折的那條腿,也算手下留情了,和二驢受的傷差不多,在那個年代,如果把膝蓋骨打碎,是鐵定要留後遺症的,但是無論打折哪裏,大概率折的這條腿接好後,都比另外一條好腿短一點,短的少呢!問題就不大。
程老大給大新打過電話,兄弟情深,大新是能夠體會到的,但是還是那句話,混社會,沒辦法,弱肉強食,大新迴道:“雖然你是他哥哥,但是我和你談不了,你讓他們公司真正的老板出麵,你弟弟代表的是假酒公司,和我結的梁子,我隻想聽聽他們公司怎麽說。”
到了第二天中午,假酒公司的人又給大新打來電話:“齊大新,現在能提條件了吧!不過提條件之前,你讓陳老二給我打個電話,我姓方,他知道我的號碼,別在我和你談好條件,陳老二已經被你們整死了,或者已經坐輪椅了,那不是白談嗎?”
到了下午,大新讓程總給姓方的打了電話:“方哥,我是程老二,我的一條腿折了,另一條腿腳筋被挑了,不過昨天晚上手術都做完了,醫生和我說,手術很成功,不會留下什麽後遺症。現在我隻能在醫院待著,你和肖總說說,看怎麽辦好吧!”其實醫生根本沒和程總說過他的傷情,能不能恢複好,程總自己也不知道,但他必須這麽說,他要讓公司知道他還有價值,這次把他救迴去之後,他依然什麽都能幹。
方哥掛了程總電話,馬上給大新又打了過來,談條件吧!大新的條件就兩條,一是拿二百萬過來,賠償假酒諾斯給自己帶來的損失,二是你們公司再也不許到羅城賣任何假酒,徹底在羅城消失。
按理說第二條應該是,你們公司不能再賣假的諾斯啤酒就行了,為什麽不準假酒公司在羅城開展業務,朱傑在旁邊聽著,都不明白大新這麽做是為了啥?這種提法對方很難接受,對自己也沒啥好處,但是朱傑沒有問,大新是團隊無可爭議的老大,他做的決定,朱傑也不會去質疑。
這個方哥迴道:“錢呢!好辦,但是你的第二個條件太苛刻了,我不是公司的老板,我需要和老板說說。”
以後的兩天,對方一直沒聯係大新,大新去了一趟醫院,和程總說:“再給你三天時間,二百萬不到位,就把你雙腿卸了,我還是按江湖規矩辦。你也隻有一次打電話的機會,你自己看著辦吧!”
又過了兩天,晚上八點多,一個醫生進了程總的病房,直接問道:“誰是患者家屬,今天晚上需要拍個片,白天都忙忘了,趕緊用擔架把患者抬到一層去。”那時候還需要用擔架抬,挺費勁的。
李雨負責值夜班,質疑的問道:“還需要拍片嗎?都打上石膏了,太麻煩了。”
醫生生氣的問道:“麻煩,這不是你家親戚呀!還是怕花錢呀!患者的兄弟呢?你不是吧!不是說他兄弟負責護理嗎?咋地,這是準備不給患者治了。”
李雨也不明白治療的事,大新交代過,盡量配合醫生治療,李雨聽醫生這麽說,無奈的和兄弟說:“你們三個,把二哥抬上擔架,然後跟著醫生去拍片,慢點,別讓二哥受傷,手都輕點,完事之後再把二哥抬迴來。”在醫生麵前,他們是必須裝成患者家屬和朋友的,所以都管程總叫二哥。
兩個人抬著擔架,一個人在旁邊跟著,醫生領著他們,竟然要路過一樓的醫院正門,三個人都沒在意,雨哥有交代,跟著醫生走就行。他們抬到正門的時候,又有七八個穿白大褂的醫生走進來,這幫醫生走近擔架的時候,突然從白大褂裏麵抽出三把五聯發,把三個人頂著嚴嚴實實,而另外的幾個人,趕緊把擔架接了過去,走在前麵的醫生迴頭對他們三個說:“你們三個別動,也別吱聲,瞎特麽捂著,在醫院都救不活你們。”
大胡確實認為他話多,已經做出讓他掛機的手勢,大新交代了,不讓大胡他們在路上打程總,否則像程總這麽能裝的人,大胡早就打的對方說不出話來。
程總的電話打出去沒多久,在羅城等候的大新就接到了一個電話:“齊大新,我是程老二的同事,公司領導問你,什麽條件,你能放了程老二。”
稱程總為陳老二,顯然來電話的人,在假酒公司的級別也挺高的,大新迴道:”暫時什麽條件也放不了,等我見到他再說。”說完就把電話掛了,大新認為現在還不是談判的時候,混社會雖然主要還是混錢,但是大哥還是麵子優先。
程總被直接拉到東城公園,夜深人靜的,也沒有什麽人,大新已經等在那裏了,程總先開的口:“齊大新,我們就是做假酒的,上了諾斯啤酒的項目,沒搶你的吧!也沒賺你的錢,市場認可假的諾斯,和你有什麽關係。”
大新沒接他的話茬,直接問道:“混社會,講究的是血債血還,這個你沒有異議吧!其它的事以後再掰扯不遲。”
大新說完這句話,大軍和大武就把程總控製住,榔頭也上去幫忙把他的腿架到水泥台子上,結巴要打,大新沒讓,而是自己親自接過鎬把,沒有打膝蓋骨,而是往下了幾厘米,腿被打折呢!反應都差不多,休克。
二驢的腿還迴來了,還差朱傑的那七八刀,大新沒有往他腿上紮那麽多下,隻是在程總的另外一條腿上豁了一刀,直接把他的腳筋幹斷了,能當大哥的,不狠是絕對不行的,大新關鍵時刻也是有殺人心的。
程序一樣,趕緊把程總送進了東城區醫院,手術時間很長,大誌在醫院包了把頭的三個病房,總共安排二十個兄弟兩班倒,繼續看著程總。
到了九五年,羅城的醫療水平也高了不少,腳筋斷了接好問題都不算大,而大新打折的那條腿,也算手下留情了,和二驢受的傷差不多,在那個年代,如果把膝蓋骨打碎,是鐵定要留後遺症的,但是無論打折哪裏,大概率折的這條腿接好後,都比另外一條好腿短一點,短的少呢!問題就不大。
程老大給大新打過電話,兄弟情深,大新是能夠體會到的,但是還是那句話,混社會,沒辦法,弱肉強食,大新迴道:“雖然你是他哥哥,但是我和你談不了,你讓他們公司真正的老板出麵,你弟弟代表的是假酒公司,和我結的梁子,我隻想聽聽他們公司怎麽說。”
到了第二天中午,假酒公司的人又給大新打來電話:“齊大新,現在能提條件了吧!不過提條件之前,你讓陳老二給我打個電話,我姓方,他知道我的號碼,別在我和你談好條件,陳老二已經被你們整死了,或者已經坐輪椅了,那不是白談嗎?”
到了下午,大新讓程總給姓方的打了電話:“方哥,我是程老二,我的一條腿折了,另一條腿腳筋被挑了,不過昨天晚上手術都做完了,醫生和我說,手術很成功,不會留下什麽後遺症。現在我隻能在醫院待著,你和肖總說說,看怎麽辦好吧!”其實醫生根本沒和程總說過他的傷情,能不能恢複好,程總自己也不知道,但他必須這麽說,他要讓公司知道他還有價值,這次把他救迴去之後,他依然什麽都能幹。
方哥掛了程總電話,馬上給大新又打了過來,談條件吧!大新的條件就兩條,一是拿二百萬過來,賠償假酒諾斯給自己帶來的損失,二是你們公司再也不許到羅城賣任何假酒,徹底在羅城消失。
按理說第二條應該是,你們公司不能再賣假的諾斯啤酒就行了,為什麽不準假酒公司在羅城開展業務,朱傑在旁邊聽著,都不明白大新這麽做是為了啥?這種提法對方很難接受,對自己也沒啥好處,但是朱傑沒有問,大新是團隊無可爭議的老大,他做的決定,朱傑也不會去質疑。
這個方哥迴道:“錢呢!好辦,但是你的第二個條件太苛刻了,我不是公司的老板,我需要和老板說說。”
以後的兩天,對方一直沒聯係大新,大新去了一趟醫院,和程總說:“再給你三天時間,二百萬不到位,就把你雙腿卸了,我還是按江湖規矩辦。你也隻有一次打電話的機會,你自己看著辦吧!”
又過了兩天,晚上八點多,一個醫生進了程總的病房,直接問道:“誰是患者家屬,今天晚上需要拍個片,白天都忙忘了,趕緊用擔架把患者抬到一層去。”那時候還需要用擔架抬,挺費勁的。
李雨負責值夜班,質疑的問道:“還需要拍片嗎?都打上石膏了,太麻煩了。”
醫生生氣的問道:“麻煩,這不是你家親戚呀!還是怕花錢呀!患者的兄弟呢?你不是吧!不是說他兄弟負責護理嗎?咋地,這是準備不給患者治了。”
李雨也不明白治療的事,大新交代過,盡量配合醫生治療,李雨聽醫生這麽說,無奈的和兄弟說:“你們三個,把二哥抬上擔架,然後跟著醫生去拍片,慢點,別讓二哥受傷,手都輕點,完事之後再把二哥抬迴來。”在醫生麵前,他們是必須裝成患者家屬和朋友的,所以都管程總叫二哥。
兩個人抬著擔架,一個人在旁邊跟著,醫生領著他們,竟然要路過一樓的醫院正門,三個人都沒在意,雨哥有交代,跟著醫生走就行。他們抬到正門的時候,又有七八個穿白大褂的醫生走進來,這幫醫生走近擔架的時候,突然從白大褂裏麵抽出三把五聯發,把三個人頂著嚴嚴實實,而另外的幾個人,趕緊把擔架接了過去,走在前麵的醫生迴頭對他們三個說:“你們三個別動,也別吱聲,瞎特麽捂著,在醫院都救不活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