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張曉梅夢想成真
頂級醫生到七零,混混男友是兵王 作者:暴風使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他來的那天晚上,在我家吃了飯喝了點酒,當時已經半夜了,他說曉梅懷孕了不方便住一起,要迴知青宿舍住,誰知道就......”張廣慶耐著性子解釋道。
孟淑芬歎了一口氣,沒再繼續追問。
張廣慶家裏,陳喜英正在院子裏洗衣服,冰涼的水把她的手指頭凍得通紅。
季書禮正坐在輪椅上曬太陽,張曉梅挺著肚子坐在旁邊的凳子上陪他聊天,一派其樂融融的景象。
“我的禮禮啊......”一進院子門,孟淑芬就看到了坐在輪椅上的季書禮,撕心裂肺地哭喊著就衝了過去。
可到了季書禮的麵前,她又急忙放慢了腳步,小心翼翼地蹲下身子,掀開蓋住他雙腿的小褥子,嗚咽著說道:“你的腿到底咋樣了啊,你當時咋不發電報呢?非得過那麽久才寫信?”
“媽,我的腿沒事了,就是摔骨折了而已,做了手術就沒事了。”季書禮看到自己的媽媽,眼圈兒也紅了,但還是輕描淡寫地說著自己的傷情,“醫生說三個月就完全恢複了。”
“三個月後真的能完全恢複嗎?”季光業也來到了季書禮的身旁,“你說是在公社醫院裏做的手術,能保證手術質量嗎?”
“應該能吧。”季書禮說得很心虛,不敢把有可能成為瘸子的事情說出來。
已經過去了那麽久,說這些隻能增加父母的擔心,畢竟程光華當時隻是說有可能成為瘸子而已。
“走,咱們走,現在馬上就走,迴城到大醫院拍拍片子,如果手術沒做好,還來的及重新矯正。”孟淑芬說著站起來就要去推輪椅,她內心的焦急完全寫在了臉上和行動上。
呆呆看了半晌的陳喜英這才反應過來這兩人是季書禮的父母,慌忙在棉襖上擦了擦手,訕笑著說道:“親家啊,你們,你們先到屋裏坐著,我去給你們倒水,去給你們做飯。”
“就是啊,親家,你們大老遠的來了,先喝點水吃完飯再說迴城拍片的事,也不差也一會兒功夫。”張廣慶也急忙說道。
說完,張廣慶又拉了一下旁邊不知所措的張雪梅道:“這就是你公公婆婆,還不趕緊叫爹叫娘。”
“曉梅,叫爸爸、媽媽就行。”季書禮也拉了拉張曉梅的衣襟,提醒道。
“爸,爸爸,媽媽......”張雪梅平時叫慣了爹,叫慣了娘,叫出來的爸爸媽媽很是扭捏,就像是心不甘情不願似的。
“奧,這就是曉梅啊,挺好的姑娘。”孟淑芬這才仔細打量了一下張雪梅,臉上露出淡淡的笑容,不急不緩地說道,“來的緊張,沒來得及準備紅包,以後補上。”
季書禮寫信時,把小腿骨折和結婚的事情全都說清楚了,孟淑芬知道現在再反對他們的婚事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了,以後還得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麵子上的事情總得要做足的。
而且,張雪梅肚子裏還懷了兒子的骨肉,既然已經結婚,也沒必要打胎了,那也就是她的親孫子了。
季光業也客氣地說了句:“這幾天辛苦雪梅姑娘照顧書禮了。”
張曉梅羞怯地低下了頭,右手輕輕放在隆起的肚子上,臉蛋白裏透紅,像極了一個賢妻良母。
“幾個月了?”孟淑芬終於把注意力從季書禮的腿上轉移到張曉梅身上。
“應該是五個多月了吧?”張雪梅小聲迴答道,目光看向季書禮,“是書禮幫著我算的,五個多月了。”
“五個多月這麽大的肚子,還不錯,平時得多吃點好的,營養得跟上。”孟淑芬點點頭,說話的語氣也慢慢變得溫和起來,剛來時的怒氣和傷心已經消散了。
陳喜英已經在堂屋裏擺好了桌子,備好了茶水,出來聽見就插話道:“親家母,你放心,在吃穿上,我們虧待不了曉梅的,保準能把肚子裏的孩子養的好好的。”
“那就好,那就好。”孟淑芬點點頭,又囑咐道陳喜英道,“簡單準備點飯就好,我們吃完午飯就接著帶書禮迴去。”
吃飯的時候,孟淑芬也把這麽著急接季書禮的緣由也解釋清楚了。
一是怕公社醫院的醫術水平不夠,早點接迴去檢查清楚,如果有紕漏還能補救,否則留下後遺症就很麻煩。
二是得保住季書禮的工作,反正他在報社做編輯,不需要來迴跑動,拄著拐上班也不會耽誤幹活。
孟淑芬說得有條有理,張廣慶和陳喜英不得不連連點頭。
隻是張曉梅有些不樂意了:“那我和書禮豈不是又得分開?我還想親自照顧書禮呢。”
“你的肚子已經這麽大了?還怎麽照顧書禮呢?”孟淑芬看了一眼張曉梅的肚子,皺著眉頭問道。
“做飯,洗衣服,我都能做啊,還能推著輪椅帶書禮散散心。”張曉梅很自然地說道,“肚子大又不影響我幹活。”
“是啊,我們鄉下女人沒那麽嬌氣,都是上午還能挑水澆地呢,下午就生了。”陳喜英也不希望女兒和女婿分開。
孟淑芬堅持道:“那也不能讓書禮繼續留在這裏啊,他的工作來之不易,丟了可就難再找這樣好的了。”
“要不讓曉梅跟著迴城裏去?”季光業猶猶豫豫地提議道。
“倒不是不行,就是咱們住在一樓,不用上下樓梯。”孟淑芬沉吟道,“就是這邊得開介紹信,城裏經常有檢查的。”
張廣慶沒想到剛來時氣勢洶洶孟淑芬竟然這麽通情達理,心裏也鬆了口氣,女兒跟到城裏去應該不會受氣的吧。
“離家那麽遠,曉梅,你願意去嗎?”陳喜英是不舍得女兒挺著大肚子跑那麽遠的,過陣子生孩子的時候萬一有點事,都沒法去照顧。
“我願意去!”張曉梅聽到公公婆婆竟然願意讓自己去城裏,自然是高興得合不攏嘴,嫁給季書禮,不就是為了某一天能成為城裏人嗎?
現在就能跟著去城裏,那不就相當於天上掉餡餅嗎?怎麽都得接住這潑天的富貴,所以張曉梅又接著表態道:“我去了城裏,一定會好好照顧書禮的,也會好好孝敬公公婆婆的。”
季書禮高興地在飯桌就抓住了張曉梅的手,迴城以後依然能夠享受她黑夜裏溫暖的包裹,那該是多麽幸福的事情啊。
孟淑芬歎了一口氣,沒再繼續追問。
張廣慶家裏,陳喜英正在院子裏洗衣服,冰涼的水把她的手指頭凍得通紅。
季書禮正坐在輪椅上曬太陽,張曉梅挺著肚子坐在旁邊的凳子上陪他聊天,一派其樂融融的景象。
“我的禮禮啊......”一進院子門,孟淑芬就看到了坐在輪椅上的季書禮,撕心裂肺地哭喊著就衝了過去。
可到了季書禮的麵前,她又急忙放慢了腳步,小心翼翼地蹲下身子,掀開蓋住他雙腿的小褥子,嗚咽著說道:“你的腿到底咋樣了啊,你當時咋不發電報呢?非得過那麽久才寫信?”
“媽,我的腿沒事了,就是摔骨折了而已,做了手術就沒事了。”季書禮看到自己的媽媽,眼圈兒也紅了,但還是輕描淡寫地說著自己的傷情,“醫生說三個月就完全恢複了。”
“三個月後真的能完全恢複嗎?”季光業也來到了季書禮的身旁,“你說是在公社醫院裏做的手術,能保證手術質量嗎?”
“應該能吧。”季書禮說得很心虛,不敢把有可能成為瘸子的事情說出來。
已經過去了那麽久,說這些隻能增加父母的擔心,畢竟程光華當時隻是說有可能成為瘸子而已。
“走,咱們走,現在馬上就走,迴城到大醫院拍拍片子,如果手術沒做好,還來的及重新矯正。”孟淑芬說著站起來就要去推輪椅,她內心的焦急完全寫在了臉上和行動上。
呆呆看了半晌的陳喜英這才反應過來這兩人是季書禮的父母,慌忙在棉襖上擦了擦手,訕笑著說道:“親家啊,你們,你們先到屋裏坐著,我去給你們倒水,去給你們做飯。”
“就是啊,親家,你們大老遠的來了,先喝點水吃完飯再說迴城拍片的事,也不差也一會兒功夫。”張廣慶也急忙說道。
說完,張廣慶又拉了一下旁邊不知所措的張雪梅道:“這就是你公公婆婆,還不趕緊叫爹叫娘。”
“曉梅,叫爸爸、媽媽就行。”季書禮也拉了拉張曉梅的衣襟,提醒道。
“爸,爸爸,媽媽......”張雪梅平時叫慣了爹,叫慣了娘,叫出來的爸爸媽媽很是扭捏,就像是心不甘情不願似的。
“奧,這就是曉梅啊,挺好的姑娘。”孟淑芬這才仔細打量了一下張雪梅,臉上露出淡淡的笑容,不急不緩地說道,“來的緊張,沒來得及準備紅包,以後補上。”
季書禮寫信時,把小腿骨折和結婚的事情全都說清楚了,孟淑芬知道現在再反對他們的婚事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了,以後還得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麵子上的事情總得要做足的。
而且,張雪梅肚子裏還懷了兒子的骨肉,既然已經結婚,也沒必要打胎了,那也就是她的親孫子了。
季光業也客氣地說了句:“這幾天辛苦雪梅姑娘照顧書禮了。”
張曉梅羞怯地低下了頭,右手輕輕放在隆起的肚子上,臉蛋白裏透紅,像極了一個賢妻良母。
“幾個月了?”孟淑芬終於把注意力從季書禮的腿上轉移到張曉梅身上。
“應該是五個多月了吧?”張雪梅小聲迴答道,目光看向季書禮,“是書禮幫著我算的,五個多月了。”
“五個多月這麽大的肚子,還不錯,平時得多吃點好的,營養得跟上。”孟淑芬點點頭,說話的語氣也慢慢變得溫和起來,剛來時的怒氣和傷心已經消散了。
陳喜英已經在堂屋裏擺好了桌子,備好了茶水,出來聽見就插話道:“親家母,你放心,在吃穿上,我們虧待不了曉梅的,保準能把肚子裏的孩子養的好好的。”
“那就好,那就好。”孟淑芬點點頭,又囑咐道陳喜英道,“簡單準備點飯就好,我們吃完午飯就接著帶書禮迴去。”
吃飯的時候,孟淑芬也把這麽著急接季書禮的緣由也解釋清楚了。
一是怕公社醫院的醫術水平不夠,早點接迴去檢查清楚,如果有紕漏還能補救,否則留下後遺症就很麻煩。
二是得保住季書禮的工作,反正他在報社做編輯,不需要來迴跑動,拄著拐上班也不會耽誤幹活。
孟淑芬說得有條有理,張廣慶和陳喜英不得不連連點頭。
隻是張曉梅有些不樂意了:“那我和書禮豈不是又得分開?我還想親自照顧書禮呢。”
“你的肚子已經這麽大了?還怎麽照顧書禮呢?”孟淑芬看了一眼張曉梅的肚子,皺著眉頭問道。
“做飯,洗衣服,我都能做啊,還能推著輪椅帶書禮散散心。”張曉梅很自然地說道,“肚子大又不影響我幹活。”
“是啊,我們鄉下女人沒那麽嬌氣,都是上午還能挑水澆地呢,下午就生了。”陳喜英也不希望女兒和女婿分開。
孟淑芬堅持道:“那也不能讓書禮繼續留在這裏啊,他的工作來之不易,丟了可就難再找這樣好的了。”
“要不讓曉梅跟著迴城裏去?”季光業猶猶豫豫地提議道。
“倒不是不行,就是咱們住在一樓,不用上下樓梯。”孟淑芬沉吟道,“就是這邊得開介紹信,城裏經常有檢查的。”
張廣慶沒想到剛來時氣勢洶洶孟淑芬竟然這麽通情達理,心裏也鬆了口氣,女兒跟到城裏去應該不會受氣的吧。
“離家那麽遠,曉梅,你願意去嗎?”陳喜英是不舍得女兒挺著大肚子跑那麽遠的,過陣子生孩子的時候萬一有點事,都沒法去照顧。
“我願意去!”張曉梅聽到公公婆婆竟然願意讓自己去城裏,自然是高興得合不攏嘴,嫁給季書禮,不就是為了某一天能成為城裏人嗎?
現在就能跟著去城裏,那不就相當於天上掉餡餅嗎?怎麽都得接住這潑天的富貴,所以張曉梅又接著表態道:“我去了城裏,一定會好好照顧書禮的,也會好好孝敬公公婆婆的。”
季書禮高興地在飯桌就抓住了張曉梅的手,迴城以後依然能夠享受她黑夜裏溫暖的包裹,那該是多麽幸福的事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