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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贖對象後他怎麽更瘋了 作者:魚刺大俠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聽說凍死之人的生命即將走到盡頭時,會感到一陣暖流侵入。他握著那把鑰匙,201的刻痕印在他的手掌心。
他現在覺得自己十分溫暖,一點都不冷了。
恍惚間,沈雪遲竟出現在他的眼前,男人的眼底閃著水光,麵容因痛苦而扭曲著,他的腹部破了個大洞,青年幾乎可以透過那個血淋淋的窟窿看見他身後的景物。
細細的汗珠從青年的額頭滲出,他一會全身發冷,一會焦躁地感到燙意。
他說話的時候,喉嚨會咕嚕嚕地微弱響動,沒一會又有鮮血淌出,大概是宋依的症狀加到他身上來了,他看著男人,小心翼翼道:「抱歉,我好像失敗了。」
眼前的沈雪遲不知道是不是靜態的幻想或是模型,一直保持著一成不變的姿勢望著春歸。
春歸本來想靠近男人,貼一貼也好,抱一下也罷,可他現在是個在泥潭裏滾了一圈的髒小孩,而沈雪遲穿戴整潔幹淨,他捨不得觸碰,他隔著幾厘米的距離從頭髮絲打量到沈雪遲的腿,對方依然完美無瑕,唯有麵容還帶著幾分病氣。
他想了想,終於想到一個好辦法,就連眼睛都明亮了一瞬。他用指尖沾上自己唇間的血,吃力地踮起腳塗抹在男人的唇上。隻是春歸腿軟,堅持不了一會就要摔倒,他撲滑在地上,雙手都被粗糙的地麵蹭破皮了,刺痛密密麻麻地傳入他的大腦神經。
他抿了抿唇,用力憋迴某種情緒,不好意思地往衣服上擦了擦,接著抬頭去看沈雪遲。青年靜靜地凝視了男人一會,驀地笑出來,笑容天真燦爛。
他站不起來,就一搖一晃地爬過去,偶爾他的腦袋發昏,隻得停下來駐留片刻,三步之後,他用額頭抵著男人的褲腿,滿手的泥汙連拽都不敢了,他饜足地小聲呢喃道:「真好,真好看……」
也不知是臉上的冷汗,抑或是別的什麽,春歸隻感到右眼的視線模糊,緩緩蒙上一層水霧。下一秒,一滴水珠竟滴落在沈雪遲的腳邊,青年眨了眨眼,視線又清晰起來,他歪過腦袋,不明白這是哪裏的水,他隻覺得自己的心髒很痛、很痛。
-
沈雪遲的人生隻用兩個字就可以形容得相當徹底:無趣。
和家人無趣,和朋友無趣,他沒有愛人,更不會有情人。
外界聽說他不願意承載沈氏的光環,可接近他的人無一列外都是為了沈氏。
後來有一段時間,沈雪遲學會了暴戾。
他是圈子裏有名的king,猶如炫技般在對方的身上留下美麗的痕跡,可從沒有人能真正地爬上他的床,即便是昏暗的房間,他也從不會摘下麵具。
有人說他身體不行,有人說你不懂,他信教,搞禁慾那一套。
隻有鹿可燃知道,他們這些人在沈雪遲的眼裏不過是一個便宜小掛件,男人沒有任何心思地撥動幾下,隨後更大的無趣又蔓延至心頭。
他是真擔心自己的摯友哪天因為無聊躺浴缸裏玩自殺,整天提心弔膽的。
再次見到春歸的那一天,沈雪遲想起了在他很小的時候,蘇靜靜送給他的泰迪熊娃娃。
那不過是蘇靜靜某天忽然記起自己還有個兒子,心血來潮郵寄給他的,而沈雪遲也壓根不喜歡毛絨玩偶,傭人替他拆開後,他就扔在角落再也沒管過。
但在春歸四歲半那年送給他的小狗死掉後,沈雪遲捧著屍體在樹下站了很久。這是他親自挖的坑,也是他最喜歡的一棵樹。
他本來覺得這隻小狗還挺有趣的。
傭人說:「少爺,再不埋屍體就要腐爛發臭了……請節哀。」
沈雪遲想,那些都是風涼話,真正經歷過光明的人是不願意再迴到黑暗裏的。
於是他找出了那個泰迪熊,用剪刀剖開它的肚子,親自完成了人生第一場置換手術,最後的最後,他把小狗的心髒放在最頂端,重新縫上泰迪熊的肚子。
他彎下腰,右耳貼近那顆心髒。
可是聽不到心跳。
有趣的真的是小狗嗎?還是那個送他小狗的孩子。
所以沈雪遲貼近了春歸的胸膛,聽見了自己夢寐以求的心跳。
他先是往那顆充塞廉價菸頭的心髒裏填充糖果,然後是自己為數不多的善意,最後淚水與心疼和這些東西混雜在一起,竟煮成了一鍋名為愛的粘稠物體。
他好奇地嚐了一口,像血那樣腥甜發膩,這種感覺令他新奇又害怕地想要迴避。
沈雪遲緩緩地睜開眼。
他看見「鹿可燃」腳下的破板凳被踩塌,對方的臉漲得通紅,脖子被死死勒住,以一種不自然的姿態掙紮著。
他看見春歸走進了一扇冒著白光的門,他想要現身阻止,卻被強行困在什麽東西裏麵,隻能僵立在原地。出口總共那麽大,鑽出去的話,必定得經歷比剔骨還要恐怖的痛苦吧。
他沒有絲毫的猶豫,沖了出去。
沈雪遲的一生用無趣兩個字就可以形容得相當徹底。
可突然有一天,墨黑的紙張上,掉了一滴白顏料。
作者有話說:
小沈哥限定返場!友友們可不要忘了這本書主打的是[相互救贖](昂首挺胸)今天奢侈了一小把,吃的黑巧寫得這章,就像他們的愛情,甜甜中帶了絲苦澀,但最終苦盡甘來,猶有餘香
第64章 沈雪遲和春歸(二)
他現在覺得自己十分溫暖,一點都不冷了。
恍惚間,沈雪遲竟出現在他的眼前,男人的眼底閃著水光,麵容因痛苦而扭曲著,他的腹部破了個大洞,青年幾乎可以透過那個血淋淋的窟窿看見他身後的景物。
細細的汗珠從青年的額頭滲出,他一會全身發冷,一會焦躁地感到燙意。
他說話的時候,喉嚨會咕嚕嚕地微弱響動,沒一會又有鮮血淌出,大概是宋依的症狀加到他身上來了,他看著男人,小心翼翼道:「抱歉,我好像失敗了。」
眼前的沈雪遲不知道是不是靜態的幻想或是模型,一直保持著一成不變的姿勢望著春歸。
春歸本來想靠近男人,貼一貼也好,抱一下也罷,可他現在是個在泥潭裏滾了一圈的髒小孩,而沈雪遲穿戴整潔幹淨,他捨不得觸碰,他隔著幾厘米的距離從頭髮絲打量到沈雪遲的腿,對方依然完美無瑕,唯有麵容還帶著幾分病氣。
他想了想,終於想到一個好辦法,就連眼睛都明亮了一瞬。他用指尖沾上自己唇間的血,吃力地踮起腳塗抹在男人的唇上。隻是春歸腿軟,堅持不了一會就要摔倒,他撲滑在地上,雙手都被粗糙的地麵蹭破皮了,刺痛密密麻麻地傳入他的大腦神經。
他抿了抿唇,用力憋迴某種情緒,不好意思地往衣服上擦了擦,接著抬頭去看沈雪遲。青年靜靜地凝視了男人一會,驀地笑出來,笑容天真燦爛。
他站不起來,就一搖一晃地爬過去,偶爾他的腦袋發昏,隻得停下來駐留片刻,三步之後,他用額頭抵著男人的褲腿,滿手的泥汙連拽都不敢了,他饜足地小聲呢喃道:「真好,真好看……」
也不知是臉上的冷汗,抑或是別的什麽,春歸隻感到右眼的視線模糊,緩緩蒙上一層水霧。下一秒,一滴水珠竟滴落在沈雪遲的腳邊,青年眨了眨眼,視線又清晰起來,他歪過腦袋,不明白這是哪裏的水,他隻覺得自己的心髒很痛、很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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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雪遲的人生隻用兩個字就可以形容得相當徹底:無趣。
和家人無趣,和朋友無趣,他沒有愛人,更不會有情人。
外界聽說他不願意承載沈氏的光環,可接近他的人無一列外都是為了沈氏。
後來有一段時間,沈雪遲學會了暴戾。
他是圈子裏有名的king,猶如炫技般在對方的身上留下美麗的痕跡,可從沒有人能真正地爬上他的床,即便是昏暗的房間,他也從不會摘下麵具。
有人說他身體不行,有人說你不懂,他信教,搞禁慾那一套。
隻有鹿可燃知道,他們這些人在沈雪遲的眼裏不過是一個便宜小掛件,男人沒有任何心思地撥動幾下,隨後更大的無趣又蔓延至心頭。
他是真擔心自己的摯友哪天因為無聊躺浴缸裏玩自殺,整天提心弔膽的。
再次見到春歸的那一天,沈雪遲想起了在他很小的時候,蘇靜靜送給他的泰迪熊娃娃。
那不過是蘇靜靜某天忽然記起自己還有個兒子,心血來潮郵寄給他的,而沈雪遲也壓根不喜歡毛絨玩偶,傭人替他拆開後,他就扔在角落再也沒管過。
但在春歸四歲半那年送給他的小狗死掉後,沈雪遲捧著屍體在樹下站了很久。這是他親自挖的坑,也是他最喜歡的一棵樹。
他本來覺得這隻小狗還挺有趣的。
傭人說:「少爺,再不埋屍體就要腐爛發臭了……請節哀。」
沈雪遲想,那些都是風涼話,真正經歷過光明的人是不願意再迴到黑暗裏的。
於是他找出了那個泰迪熊,用剪刀剖開它的肚子,親自完成了人生第一場置換手術,最後的最後,他把小狗的心髒放在最頂端,重新縫上泰迪熊的肚子。
他彎下腰,右耳貼近那顆心髒。
可是聽不到心跳。
有趣的真的是小狗嗎?還是那個送他小狗的孩子。
所以沈雪遲貼近了春歸的胸膛,聽見了自己夢寐以求的心跳。
他先是往那顆充塞廉價菸頭的心髒裏填充糖果,然後是自己為數不多的善意,最後淚水與心疼和這些東西混雜在一起,竟煮成了一鍋名為愛的粘稠物體。
他好奇地嚐了一口,像血那樣腥甜發膩,這種感覺令他新奇又害怕地想要迴避。
沈雪遲緩緩地睜開眼。
他看見「鹿可燃」腳下的破板凳被踩塌,對方的臉漲得通紅,脖子被死死勒住,以一種不自然的姿態掙紮著。
他看見春歸走進了一扇冒著白光的門,他想要現身阻止,卻被強行困在什麽東西裏麵,隻能僵立在原地。出口總共那麽大,鑽出去的話,必定得經歷比剔骨還要恐怖的痛苦吧。
他沒有絲毫的猶豫,沖了出去。
沈雪遲的一生用無趣兩個字就可以形容得相當徹底。
可突然有一天,墨黑的紙張上,掉了一滴白顏料。
作者有話說:
小沈哥限定返場!友友們可不要忘了這本書主打的是[相互救贖](昂首挺胸)今天奢侈了一小把,吃的黑巧寫得這章,就像他們的愛情,甜甜中帶了絲苦澀,但最終苦盡甘來,猶有餘香
第64章 沈雪遲和春歸(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