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幽邃的重禁區域內,光線仿佛被黑暗的魔法所侵蝕,一條幽深的石砌長廊延伸至盡頭,兩側的鐵柵欄厚重且冷硬,靜止不動就能感受到那種壓抑的魔力撲麵而來。
繼續穿越這無盡的陰影,她途經一間又一間牢獄,那些幽暗中,她能感知到一陣陣詭異視線掠過她的身軀,如同無形的毒蠍在肌膚上悄然爬行。
很快,她抵達了最深處,那裏,關押著夏洛克的所在。
娜塔莎一直認為,對一個被困的亡魂無需過於戒備,畢竟他已被禁錮於此。但這裏沉重的氛圍似乎影響了她,她不自覺地遵循著老獄卒的叮嚀,緊貼著牆壁的邊緣,遠遠地打量著那囚室的內部。
讓她驚訝的是,這個囚室的條件比其他牢房要優越許多,竟有一張床,而其他牢獄隻有粗糙的稻草墊。床邊,散落著一些煙盒的殘骸,此刻,在陰影中,一個朦朧的身影正沉浸在沉睡之中。
“夏洛克先生?”她以禮節性的口吻唿喚。
見裏麵之人毫無迴應,她提高聲音再次嚐試:“夏洛克先生!?”
終於,那個沉睡者仿佛被喚醒,緩緩起身,步出陰影。
明暗交界之處,一張蒼白的臉孔顯現出來——
沒有想象中的惡魔麵容,沒有猙獰的黃牙與突出的眼珠,隻是一個尋常的人,除了臉部輪廓更加鮮明之外,沒有任何駭人的特征。
緊接著,那鐵窗外的聲音響起:
“把案件資料給我。”
聲音平平無奇,甚至帶有一絲剛從夢境中醒來的困倦。
娜塔莎聞言,不禁提高了警惕:“你知曉我為何而來?”
“當然,我沒什麽特別擅長的,除了對案件有些獨特見解外,不值得一位審判官跋山涉水找我。所以,快給我吧,我已經無聊至極。”夏洛克說著,指向牢房一側的滑槽。
娜塔莎皺起眉頭,察覺這個囚犯似乎與眾不同。略一遲疑,她還是將案件資料放入身邊的鐵盒內,輕輕一推,盒子滑入了牢房。這是為了防止獄卒在送餐時過於接近犯人而設立的機製。
夏洛克取出文件,隨意地翻動著。
嗯...好吧,他的瀏覽太過隨意。厚厚的卷宗,他不過看了不到一分鍾,隨後,他迷茫地抬頭,望向牢房外的少女審判官。
“僅此而已?”
娜塔莎愣了一下,難以置信對方的速度竟如此之快。隨即,她說道:“這兩份卷宗已經相當詳盡了,目前我們隻能提供這些。”
其實她能理解眼前的男人,雖然隻有殺人犯才能最了解殺人犯,但這兩起兇案異常棘手,警方束手無策,轉交給審判庭,也久未尋得線索。作為死囚,他既未親臨現場,也沒全程跟蹤,僅憑文字記錄,確實很難找出突破口。
然而,她的話還沒說完,牢房內的犯人便打斷了她:
“不,我是說,就這兩份?”
“嗯,是的。”娜塔莎沒完全明白他的意思,什麽叫就這兩份?
下一刻,她震驚地看到男子將兩疊厚厚的卷宗扔迴鐵盒,推向她:
“如果隻有這兩個案子,那它們早已解開。”
“???”
娜塔莎陷入長久的沉默,或者說,她愣在原地良久。
確認自己並未聽錯後,她下意識地問道:
“兇手是誰?”
其實,問出這個問題的瞬間,她覺得自己像個傻子。審判庭雖然不是全由天才組成,但一名審判員跟蹤此案已逾一周,仍未有頭緒,而眼前這家夥隻看了一分鍾的卷宗。
然而,
“第一個案件,死者在駕駛蒸汽機車時遇害,車輛應該是新購置的。十有八九,兇手是她的好友或是親近的親人。如果其中有人熟悉操縱蒸汽機車,嫌疑增加30%;若有醫生或護士職業者,再增加30%;如果某人有四小時內有效的不在場證明,嫌疑再增加30%。如果以上三點全中,直接審訊即可。”
“啊?這...為什麽?”娜塔莎問道。
當然要問,這種看一分鍾案宗就鎖定嫌疑人範圍的行為,聽起來像是胡言亂語。
而牢房內的男子似乎早已預料到會有這樣的問題,未待對方開口,他已經提前開始解釋。
“死者是貴族家的千金,失蹤兩天,發現時四肢被切斷,頭顱也被割下,分別裝在袋子裏丟棄在小巷。這本身就非常離奇。”
“哪哪有離奇?”
“分屍啊,你知道分屍有多費勁嗎...
在這個奇幻世界,分屍的行兇者僅存兩種可能,一是出於內心的詭異渴望,癡迷於肢解之術;二是被迫為之,無法抗拒的命運使然。”
夏洛克的聲音如同空穀迴響,他瞥向那堆散亂的卷宗,暗示著其中的照片:“你可查看那些分屍的圖像,刀痕雜亂無章,絕非熟手所為,恐怕兇手耗費了近七八個時辰才完成這殘酷之舉。
還有一張照片,顯示死者左下肢,皮膚上殘留的暗褐色血漬,那是血液與胃酸交融後的色澤,意味著兇手在肢解過程中嘔吐了。
此等行徑之人,絕非出於熱愛屠殺的類型。
所以,兇手隻能是那類不得不分屍的。”
娜塔莎依然呆立,作為審判官,她能理解夏洛克的推理,但無法進一步深究,於是片刻後她又問道:
“若非自願截肢,就能鎖定兇手嗎?”
“當然。”夏洛克迴應,“肢解之行,排除喜好或發泄,剩下的動機無非是便於攜帶。然而,你看這分屍手法,四肢破碎,軀幹卻完好保留。
軀幹最重,體積最大,若為搬運,理應首先分割,然而兇手對此視而不見,這就顯得不合邏輯。
另外,或許有人企圖將屍體切割,以混淆時間線,或者拚湊成另一具屍體。但我堅信,你們審判庭的驗屍官定能識破此類詭計。
再者,或許是便於掩埋,或者分批運往遠方,亦或死者身上有特殊標記,欲借此隱匿,甚至有食屍以毀滅證據,碎屍便於烹煮。
然而,這些理由皆不適合此案,畢竟兇手已大張旗鼓地將屍體拋在了巷子裏。
所以,最合理的解釋是,兇手肢解屍體,是為了掩蓋死者的死亡姿態。”
“姿態?!”
“正是,人死後一小時,屍體會開始僵硬,肌肉緊縮,關節無法活動,你必然清楚。設想一下,兇手殺死死者後,一時無法處理屍體,隻好暫時留下,待迴返時發現屍體已僵硬,且其姿態能揭示死因,同時暴露兇手身份。
那麽,兇手便別無選擇,隻能將死者的手腳悉數斬斷,關節破碎,便無人能察覺端倪。”
夏洛克不經意間擺出駕駛蒸汽馬車的模樣,一手握住想象中的方向盤:“就像這樣,任何人都能一眼看出死者在做什麽,對吧。
以此推理,殺人手法顯而易見。死者當時聚精會神地駕駛,而兇手坐在她身後,用尖刀或錐子直刺其頸部後方,死者立刻斃命,此處是人腦延髓下方,神經交叉的關鍵點,一旦受損,肢體雖失去神經控製,但肌肉仍保持張力,因此屍體會長時間維持同一姿勢。
這也是為何兇手煞費苦心地砍下死者頭部,頸後那個明顯的創傷,一眼即知死因,法醫必定會聯想到姿態這一關鍵線索。
能注意到這些細微之處的人,未必是醫師或護士,但嫌疑度至少在三十成,值得調查。
我已查閱卷宗中死者父親的證詞,作為一名貴族,擔憂女兒安全,不願購置蒸汽馬車合情合理,但他可能不知,女兒早已私下用零花錢購買。
有錢人家的孩子,真是幸福。總之,死者這段時間一直在秘密練車,因此她需要一位教練,當然,懂得駕車的朋友嫌疑最大,而且,坐在後排,對準死者頸部下手易如反掌。
至於為何有四個時辰的不在場證明會列入嫌疑,因為屍僵會在四時後再度鬆弛,而兇手等不及,急切肢解屍體,便是為了這四個時辰的不在場證明。
這樣一來,真兇的身份你們應該很快就能確定,卷宗中未提及此人,可能是因其不在場證明而排除了嫌疑人。
就這樣,夏洛克迅速解決了第一起謀殺案,破案所需的時間遠不如他解釋的時間。
而第二起兇殺案更為直觀,一名三十歲的孕婦被腰斬,腸髒與未出生的生命混雜一地,死者丈夫兼倉庫管理員在午夜被異味驚醒,開門便見到妻子被分成兩半的屍體,驚駭之下立即報警……
繼續穿越這無盡的陰影,她途經一間又一間牢獄,那些幽暗中,她能感知到一陣陣詭異視線掠過她的身軀,如同無形的毒蠍在肌膚上悄然爬行。
很快,她抵達了最深處,那裏,關押著夏洛克的所在。
娜塔莎一直認為,對一個被困的亡魂無需過於戒備,畢竟他已被禁錮於此。但這裏沉重的氛圍似乎影響了她,她不自覺地遵循著老獄卒的叮嚀,緊貼著牆壁的邊緣,遠遠地打量著那囚室的內部。
讓她驚訝的是,這個囚室的條件比其他牢房要優越許多,竟有一張床,而其他牢獄隻有粗糙的稻草墊。床邊,散落著一些煙盒的殘骸,此刻,在陰影中,一個朦朧的身影正沉浸在沉睡之中。
“夏洛克先生?”她以禮節性的口吻唿喚。
見裏麵之人毫無迴應,她提高聲音再次嚐試:“夏洛克先生!?”
終於,那個沉睡者仿佛被喚醒,緩緩起身,步出陰影。
明暗交界之處,一張蒼白的臉孔顯現出來——
沒有想象中的惡魔麵容,沒有猙獰的黃牙與突出的眼珠,隻是一個尋常的人,除了臉部輪廓更加鮮明之外,沒有任何駭人的特征。
緊接著,那鐵窗外的聲音響起:
“把案件資料給我。”
聲音平平無奇,甚至帶有一絲剛從夢境中醒來的困倦。
娜塔莎聞言,不禁提高了警惕:“你知曉我為何而來?”
“當然,我沒什麽特別擅長的,除了對案件有些獨特見解外,不值得一位審判官跋山涉水找我。所以,快給我吧,我已經無聊至極。”夏洛克說著,指向牢房一側的滑槽。
娜塔莎皺起眉頭,察覺這個囚犯似乎與眾不同。略一遲疑,她還是將案件資料放入身邊的鐵盒內,輕輕一推,盒子滑入了牢房。這是為了防止獄卒在送餐時過於接近犯人而設立的機製。
夏洛克取出文件,隨意地翻動著。
嗯...好吧,他的瀏覽太過隨意。厚厚的卷宗,他不過看了不到一分鍾,隨後,他迷茫地抬頭,望向牢房外的少女審判官。
“僅此而已?”
娜塔莎愣了一下,難以置信對方的速度竟如此之快。隨即,她說道:“這兩份卷宗已經相當詳盡了,目前我們隻能提供這些。”
其實她能理解眼前的男人,雖然隻有殺人犯才能最了解殺人犯,但這兩起兇案異常棘手,警方束手無策,轉交給審判庭,也久未尋得線索。作為死囚,他既未親臨現場,也沒全程跟蹤,僅憑文字記錄,確實很難找出突破口。
然而,她的話還沒說完,牢房內的犯人便打斷了她:
“不,我是說,就這兩份?”
“嗯,是的。”娜塔莎沒完全明白他的意思,什麽叫就這兩份?
下一刻,她震驚地看到男子將兩疊厚厚的卷宗扔迴鐵盒,推向她:
“如果隻有這兩個案子,那它們早已解開。”
“???”
娜塔莎陷入長久的沉默,或者說,她愣在原地良久。
確認自己並未聽錯後,她下意識地問道:
“兇手是誰?”
其實,問出這個問題的瞬間,她覺得自己像個傻子。審判庭雖然不是全由天才組成,但一名審判員跟蹤此案已逾一周,仍未有頭緒,而眼前這家夥隻看了一分鍾的卷宗。
然而,
“第一個案件,死者在駕駛蒸汽機車時遇害,車輛應該是新購置的。十有八九,兇手是她的好友或是親近的親人。如果其中有人熟悉操縱蒸汽機車,嫌疑增加30%;若有醫生或護士職業者,再增加30%;如果某人有四小時內有效的不在場證明,嫌疑再增加30%。如果以上三點全中,直接審訊即可。”
“啊?這...為什麽?”娜塔莎問道。
當然要問,這種看一分鍾案宗就鎖定嫌疑人範圍的行為,聽起來像是胡言亂語。
而牢房內的男子似乎早已預料到會有這樣的問題,未待對方開口,他已經提前開始解釋。
“死者是貴族家的千金,失蹤兩天,發現時四肢被切斷,頭顱也被割下,分別裝在袋子裏丟棄在小巷。這本身就非常離奇。”
“哪哪有離奇?”
“分屍啊,你知道分屍有多費勁嗎...
在這個奇幻世界,分屍的行兇者僅存兩種可能,一是出於內心的詭異渴望,癡迷於肢解之術;二是被迫為之,無法抗拒的命運使然。”
夏洛克的聲音如同空穀迴響,他瞥向那堆散亂的卷宗,暗示著其中的照片:“你可查看那些分屍的圖像,刀痕雜亂無章,絕非熟手所為,恐怕兇手耗費了近七八個時辰才完成這殘酷之舉。
還有一張照片,顯示死者左下肢,皮膚上殘留的暗褐色血漬,那是血液與胃酸交融後的色澤,意味著兇手在肢解過程中嘔吐了。
此等行徑之人,絕非出於熱愛屠殺的類型。
所以,兇手隻能是那類不得不分屍的。”
娜塔莎依然呆立,作為審判官,她能理解夏洛克的推理,但無法進一步深究,於是片刻後她又問道:
“若非自願截肢,就能鎖定兇手嗎?”
“當然。”夏洛克迴應,“肢解之行,排除喜好或發泄,剩下的動機無非是便於攜帶。然而,你看這分屍手法,四肢破碎,軀幹卻完好保留。
軀幹最重,體積最大,若為搬運,理應首先分割,然而兇手對此視而不見,這就顯得不合邏輯。
另外,或許有人企圖將屍體切割,以混淆時間線,或者拚湊成另一具屍體。但我堅信,你們審判庭的驗屍官定能識破此類詭計。
再者,或許是便於掩埋,或者分批運往遠方,亦或死者身上有特殊標記,欲借此隱匿,甚至有食屍以毀滅證據,碎屍便於烹煮。
然而,這些理由皆不適合此案,畢竟兇手已大張旗鼓地將屍體拋在了巷子裏。
所以,最合理的解釋是,兇手肢解屍體,是為了掩蓋死者的死亡姿態。”
“姿態?!”
“正是,人死後一小時,屍體會開始僵硬,肌肉緊縮,關節無法活動,你必然清楚。設想一下,兇手殺死死者後,一時無法處理屍體,隻好暫時留下,待迴返時發現屍體已僵硬,且其姿態能揭示死因,同時暴露兇手身份。
那麽,兇手便別無選擇,隻能將死者的手腳悉數斬斷,關節破碎,便無人能察覺端倪。”
夏洛克不經意間擺出駕駛蒸汽馬車的模樣,一手握住想象中的方向盤:“就像這樣,任何人都能一眼看出死者在做什麽,對吧。
以此推理,殺人手法顯而易見。死者當時聚精會神地駕駛,而兇手坐在她身後,用尖刀或錐子直刺其頸部後方,死者立刻斃命,此處是人腦延髓下方,神經交叉的關鍵點,一旦受損,肢體雖失去神經控製,但肌肉仍保持張力,因此屍體會長時間維持同一姿勢。
這也是為何兇手煞費苦心地砍下死者頭部,頸後那個明顯的創傷,一眼即知死因,法醫必定會聯想到姿態這一關鍵線索。
能注意到這些細微之處的人,未必是醫師或護士,但嫌疑度至少在三十成,值得調查。
我已查閱卷宗中死者父親的證詞,作為一名貴族,擔憂女兒安全,不願購置蒸汽馬車合情合理,但他可能不知,女兒早已私下用零花錢購買。
有錢人家的孩子,真是幸福。總之,死者這段時間一直在秘密練車,因此她需要一位教練,當然,懂得駕車的朋友嫌疑最大,而且,坐在後排,對準死者頸部下手易如反掌。
至於為何有四個時辰的不在場證明會列入嫌疑,因為屍僵會在四時後再度鬆弛,而兇手等不及,急切肢解屍體,便是為了這四個時辰的不在場證明。
這樣一來,真兇的身份你們應該很快就能確定,卷宗中未提及此人,可能是因其不在場證明而排除了嫌疑人。
就這樣,夏洛克迅速解決了第一起謀殺案,破案所需的時間遠不如他解釋的時間。
而第二起兇殺案更為直觀,一名三十歲的孕婦被腰斬,腸髒與未出生的生命混雜一地,死者丈夫兼倉庫管理員在午夜被異味驚醒,開門便見到妻子被分成兩半的屍體,驚駭之下立即報警……